浅谈公务员考核中的问题及对策

2021-01-10 16:43毛珩
科技信息·学术版 2021年36期
关键词:问题及对策公务员考核

毛珩

摘要:加强公务员考核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新版《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其中重点考核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等。本文以某区直单位为例,对公务员考核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如何完善公务员考核提出有效建议。

关键词:公务员 考核 问题及对策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一)选题背景

1993年,国务院第二次常务会议通过发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2005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年1月1日起《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废止。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修订《公务员法》,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虽然公务员考核相关法律、法规一直在不断完善,但在实践中仍存在较多问题,导致部分地区和单位公务员考核结果的准确性、科学性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二)选题意义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制度机制,让广大公务员事业上更有奔头、工作上更有动力、待遇上更有保障[1]。本文主要以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为依据,通过对某区直单位公务员考核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及其原因进行研究分析,为建立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提供一些建议。

二、案例分析—某区直单位公务员考核现状

(一)某区直单位公务员基本概况

某区直单位共有公务员行政编制13名,实有人员10名,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名,主任科员及科员4名。队伍情况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科级以上公务员比重较大。科级以上公务员的数量占全单位公务员的六成,领导班子及中层领导成了公务员队伍的主要组成。二是中年公务员比重较大。近六成科级及以上公务员年龄均在40岁以上,呈现出中年化状态。三是专业素质公务员不断增多。该单位通过选调生分配、军转安置、调转任等方式,进入了很多新的专业人才。

(二)某区直单位公务员考核工作情况分析

1.实行分类考核。某区严格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和区委组织部要求做好公务员分类考核工作。以近年该区公务员考核为例,组织部门发布《关于做好全区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要求“考核对象为全区各级机关中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对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人员的考核,按区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此可见,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不同级别的公务员由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负责考核,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不同。该单位有4名处级以上干部属于区组织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其余6名科级以下公务员由本单位组织实施考核。

2.考核内容具体化。某区在考核内容严格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执行,但在具体考核内容上会更加细化。以某区直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例,《关于做好全区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公务员年度考核以公务员履职尽责管理为依据,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考核公务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以上内容与《公务员法》中的条款保持一致,此外,还有“要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民主公开、考用结合的原则”等规定,体现了公务员考核的全面性和科学性。对此,某区直单位接受考核的6名公务员,严格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述职。

3.考核等次比例明确化。某区直单位的公务员考核中,对于优秀等级比例有着明确的控制要求,并且要求在启动考核前,必须将优秀比例报组织部门备案。对于优秀比例,要求一般控制在本单位考核人数的15%以内。同时,对于街道基层、平时考核优秀、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适当提高了优秀比例,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等实行“一票否决”[2]。由于某单位仅10名公务员,其年度考核优秀仅1个名额。

4.考核组织实施程序化。某区直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考核有5个步骤,分别为:1、组建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实施方案,2、总结年度工作,填写考核登记表,3、开展民主测评,进行实事考核,4、综合分析研判,评定考核等次;5、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对于各个环节,考核文件都提供了附件作为模板,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完成所有步骤后,文件应报相应的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备案,部分档案资料还要放入公务员个人人事档案。

三、某区直单位公务员考核存在的问题

(一)考核内容笼统宽泛

公务员考核内容包含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这些方面对应的具体内容在不同级别、岗位上的公务员是有明显区别的,但现在的考核内容还是过于宽泛了。某区直单位内设机构仅有办公室和业务科室2个科室,但在考核指标中并没有根据不同的机构职能而设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二)考核方式不够民主

某区直单位的考核参与者主要为考核上级和被考核对象,以上级考核为主,而民意测评和民意调查大部分仅局限于本机关和下级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极少听取单位服务对象等的意见。对于该单位公务员而言,服务对象及群众才能摒除主观因素,站在客观角度上做出更加客观的判断。然而,考核却极少参考服务对象的意见,缺乏客观性和全面性[3]。

(三)考核结果拉不幵差距

公务员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且优秀档次不得超过参加考核人总数的15%。由于该区直单位公务员人数总数偏少,优秀档次评定名额近1名,科级及以下考核结果集中在称职档次,在起不到激励作用的同时,还会打击部分公务员拼搏作为的积极性。

四、完善公务员考核的相关建议

(一)加強考核指标的针对性

对管理型和专业型公务员岗位进行科学划分,对公务员中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分类考虑,分为“普遍”和“专门”两个方面,把将“德、勤、廉”等大类指标列入“普遍指标”、而“能、绩”等大类指标列入“专门指标”[4]。普遍指标适用于所有的公务员考核,“专门指标”可以区分办公室、业务科室等不同部门设置考核指标,分类评级。

(二)提高平时考核的权重值

在公务员考核工作中引入服务对象考核,在平时考核中增加服务对象的评分,提高公务员的服务质量[5]。同时,提高平时考核在公务员考核中的比例,避免出现一次评定管一年的现象。最后,可以将公务员平时的出勤、绩效情况量化统计,在年终考核的时候作为重要依据。

(三)建立健全监督的机制

为了提高考核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避免出现因人为因素导致优秀“轮流坐庄”、称职“普遍现象”的发生,应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加强对考核者引入监督机制,告知被考核公务员的申辩途径,强化公务员考核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提高考核全过程的透明度。

参考文献:

[1]南贺轩.刍议新公务员法[J].法制博览,2019(27):85-86.

[2]田必耀.对乡镇人大缺会“一票否决”的制度逻辑[J].公民导刊,2018(5):49.

[3]唐健,方振邦.公务员绩效考核:现实困境、国外经验与本土路径[J].行政科学论坛,2017(11):24-30.

[4]曾凤.我国公务员绩效考核研究以深圳市某办事处公务员绩效考核为例[D].南昌大学,2013.

[5]许逸云.公务员绩效考核问题探究——以Y镇为例[J].法制博览,2018(16):22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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