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商法协会2021年大事记

2021-01-11 23:53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21年4期
关键词:海商法工作组班列

1.2021年1月7日,由香港海事仲裁协会、大连海事大学等共同主办,中国海商法协会(简称协会)协办的“香港海事仲裁在中国国际海运与贸易中的作用——现状及未来研讨会”召开。多位内地与香港的专家、教授以及业界同仁聚首一堂,从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的地位出发,结合香港的公正独立的法律体系以及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支持,就香港海事仲裁的发展机遇,共同探讨其对于中国的国际航运与贸易的影响。

2.2021年1月28日下午,在中欧班列开通十周年之际,協会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等单位联合主办“首届中欧班列法治论坛”线上会议,来自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学术界、金融界、物流界、海事海商实务界的20余名专家代表,围绕中欧班列国际铁路提单业务所面临的热点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论坛形成的专家意见和建议等重要成果为国内外企业开展中欧班列业务提供重要参考,为中欧班列铁路提单这一“中国探索”上升为国际贸易规则提供了有效的指引和可供借鉴的方案。

3.2021年3月9日至15日,协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五届二次会员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国海商法协会章程(修改草案)》。章程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修改业务指导的单位、增加业务范围的批准要求、修改会员相关规定、修改协会组织机构相关规定和理事会任期期限、增加协会分支机构的相关规定、修改资产管理及使用的相关规定等。

4.2021年3月25日,协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成功召开了第十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讨论了2021年协会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修改《中国海商法协会章程》、举办协会2021年年会事宜等多项工作。经各常务理事充分发表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了定期向会员推送海商法资讯、协会研讨会承办事项等议案,并初步确定了举办协会2021年研讨会等相关事宜。会议一致认为协会应积极创新思维、务实开展工作,努力做好平台、提供好服务,更大程度地发挥常务理事会集体智慧力量,搭建好海商法学界和业界沟通交流的平台,努力为推动中国海商法事业的发展和海商法制的健全贡献力量。

5.2021年4月7日,协会举办《北京草案》线上讨论会,50余名代表出席了本次线上讨论会。与会专家、学者逐条讨论了《北京草案第三修改稿》的全部案文。协会汇集各方意见,形成书面意见提交相关部门,为召开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简称贸法会)第六工作组第38届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为持续推动《北京草案》公约化进程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6.2021年4月19日至23日,协会委派协会副会长李海和协会理事朱作贤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代表参加了贸法会第六工作组第38届会议。会议的核心议题是讨论《北京草案第三修订稿》的内容。各方于本次会议达成了大量共识,为推动《北京草案》最终成为国际公约起到重要作用。

7.2021年9月24日,协会举办了《北京草案第四修改稿》线上讨论会,40余名代表出席了本次线上讨论会。与会专家逐条讨论了《北京草案第四修改稿》的全部案文,为召开贸法会第六工作组第39届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为继续推动《北京草案》的公约化进程提供有力支持。

8.2021年9月30日安特卫普时间14点(北京时间9月30日20点),国际海事委员会通过Zoom方式召开了2021年会员大会。协会副会长宋迪煌,协会副秘书长初北平,协会常务理事韩立新等通过远程联线方式参加会议。宋迪煌副会长代表协会参加表决。大会审议通过了国际海事委员会2021年6月大会备忘录、2020年财务审计、2021年及2022年预算、会员资格申请、2022年至2025年会议计划、各国际工作组工作报告、换届选举等议题。协会副秘书长初北平经选举连任国际海事委员会执委。

9.2021年10月18日至22日,协会委派协会副会长李海和协会理事朱作贤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代表参加了贸法会第六工作组第39届会议。会议的核心议题是逐条审阅、讨论《北京草案第四修订稿》的内容。中国代表团就所有议题均发表了意见或提出了建议,阐明了中国的立场与主张,其中一些意见或建议被与会各国代表所肯定或支持。

(供稿:中国海商法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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