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四个维度

2021-01-12 19:16朱小宝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条例现代化制度

朱小宝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6)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中共中央正式颁布施行,《条例》的修订,是党中央着眼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统一战线制度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统一战线重要法宝作用、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中共湖南省委书记许达哲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统战部门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深入宣讲解读、把握实质要义、提高统战意识,形成“学统战、讲统战、用统战、做统战”的良好氛围。贯彻落实《条例》,应明晰以下四个基本维度。

一、将《条例》与《条例(试行)》相对照,把握其中变化性

《条例》的修订,是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试行)》)的修订和升级。在《条例(试行)》的基础上,又依据新情况新问题,系统总结新经验新做法,实现了整体性革新和完善。学习贯彻《条例》,必须密切把握其与《条例(试行)》的内在联系,将二者逐条逐项对照,在比较、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新精神、新规定,着重理解和把握两个版本的异同点、新变化,加深对《条例》的理性认知和科学把握。通过对照,我们要重点领会以下三个基本问题。

第一,党的领导更加突出。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党的领导是统一战线最本质的特征,也是统一战线最大的优势。通观《条例》,贯穿的一条红线就是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首要原则。明确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党在大统战工作格局中的领导作用,明确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统战工作的主体责任,从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出发新增“统战部门自身建设”一章。这些规定,都是对党在统一战线这个同心圆中的圆心地位的强化。

第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更加凸显。通观《条例》,处处闪耀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理论光辉。例如,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中,鲜明定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对民主党派性质进行进一步充实完善,新增“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明确提出“无党派人士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政党协商”,明确规定支持民主党派加强“五个建设”;在民族工作中,明确提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等;在宗教工作中,明确提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促进“五个认同”;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中,明确“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在港澳台统一战线工作中,明确“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发展壮大台湾爱国统一力量”等等。

第三,统一战线工作的原则、方法更加明确。原则是行事所依据的准则,是开展工作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掌握规律、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条例》(试行)没有明确规定统一战线工作的原则,而《条例》则系统总结并首次在党内法规中明确统战工作的六条基本原则。统战工作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讲求很强的工作艺术。统战工作的艺术性,很大程度体现在方式方法上。《条例》明确,在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方面,要“加强思想引导,支持发挥作用”;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中,要“运用社会化、网络化的方式,通过实践创新基地、联谊组织等形式,分类分众施策,强化思想引领”等。

二、将贯彻《条例》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结合起来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党中央统揽全局、果断决策,团结带领全国各各族人民,众志成城,取得抗疫斗争重大战略成果。这一年,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已经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号角。

《条例》明确提出了统一战线“三个重要法宝”的地位作用,明确提出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凝聚起全体华夏儿女的磅礴力量。统一战线所做的工作正是大团结大联合,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一环,这一点在《条例》中主要体现为三点:

一是巩固深化统一战线领域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根据国家治理的相关要求,民族宗教、侨办等部门被并入统战部,相关工作被放在统战工作大局下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条例》明确提出“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明确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统战部“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工作、统筹协调民族工作、统一管理宗教工作、统筹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统一领导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统一管理侨务工作”等,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理顺了职能关系,增强了民族、宗教、侨务、新的社会阶层等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合力,提升了统一战线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能力。

二是完善制度法规体系,推进统战工作法治化。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和重要抓手,国家治理现代化,一定程度是国家治理法治化。《条例》明确提出“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明确中央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及统一战线工作的法律法规进行研究部署、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明确统战部“协调推进统一战线领域法治建设”,在民族事务上,明确提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在宗教工作上,明确提出“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善于用法律法规规范宗教事务管理、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宗教领域的矛盾和问题,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中,要“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人士诉求,帮助其依照法定程序维护合法权益”;在港澳台统战工作中,“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等。

三是凝聚各治理主体人心,发挥各治理主体力量。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多元共治,国家治理主体多元化。在党的领导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凝聚各治理主体人心,发挥各治理主体力量。《条例》规定的统战工作范围和对象,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因此,发挥他们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至关重要。例如,明确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党协商,支持民主党派通过意、批评、建议等方式,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民主监督,这实际上有利于促进党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归国留学人员是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新的着力点,《条例》明确“坚持广泛团结、热情服务、积极引导、发挥作用的方针,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一战线工作。”在民族工作上,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在非有制经济人士工作上,要“畅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引导规范政治参与行为”,这是国家治理中有序政治参与要素的体现;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坚持“信任尊重、团结引导、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思路”等等。这些都是为了团结和联合各方面人士,发挥他们的智慧和力量。

三、将贯彻《条例》与贯彻统一战线各领域法律法规结合起来

我国法治体系中的“法”,涵盖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全方位高效率推进,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围绕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也形成了统一战线法规制度体系,这些制度与其他法律法规相配合协调,为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提供了可靠的制度法律保障。《条例》是统一战线领域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贯彻落实《条例》,必须将其与贯彻统一战线各领域法律法规结合起来。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统一战线法律法规体系。例如《宪法》中就有统一战线相关规定;其他各领域,有《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反分裂国家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为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共中央又先后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和政党协商的三个意见。其他还有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等等。充分发挥这些法律法规的作用效能,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系统完备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统一战线各领域各层级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同时在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方面搞好必要的衔接。二是在科学规范上下功夫,既要追求统一战线各领域制度本身于法周延、于事简便,也要追求这些制度之间的逻辑自洽和有机衔接。就是说,要使整个统一战线法律法规体系实现联动、有效运行,不发生冲突,与时俱进,依据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进行修订更新,有漏洞的填补漏洞,不合时宜的予以修订完善补充。三是在运行有效上下功夫,进一步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增强统一战线各方面制度的执行力,提升各方面制度的效能。这次中央对《条例》的保障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保障工作,对贯彻落实《条例》的奖惩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

四、将贯彻《条例》与解决统一战线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条例》的修订及实施,坚持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着眼新情况新问题,针对统一战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统筹施策、对症下药,从制度层面提出针对性的举措规定。贯彻《条例》,必须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一是在对照中查找差距短板。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统战部门要逐条逐项对照《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查找差距、弥补短板、补强弱项,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着力推动长期制约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战工作开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解决,不断推动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统战工作的新局面。依据时代要求和区域差异,明确本地区本部门统一战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不断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强排查管控和分析研判,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挑战。

二是在对标中加强自身建设。包括统一战线自身和统战部门自身。要理顺体制机制,增强工作合力。《条例》明确的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统战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等,都是这一要求的体现。要支持统一战线成员加强自身建设。统一战线成员具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但其自身建设,事关重大、影响深远。《条例》就明确,统战部门要“联系民主党派,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各级党委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履职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等即是如此。统一战线要对标《条例》,进一步完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制度,在物色发现、教育培训、培养使用、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创新举措、统筹推进,打造“数量更充足、结构更合理、素质更优良、作用更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要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这一点重点在于加强统一战线人才队伍建设。毛泽东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我们党对统战干部的要求历来是很高的……统战工作是一门科学,没有很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做不好的。”基于此,《条例》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应对标《条例》,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学习运用,努力掌握统战工作的个中门道,努力成为行家里手,加快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战干部队伍,把统战部门建设成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政治机关。

猜你喜欢
条例现代化制度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的创新抉择
《农业现代化研究》第五届编委会
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中国现代化何以起飞和推进
——评《中国现代化论》
浅探辽代捺钵制度及其形成与层次
制度空转,是“稻草人”在作怪
新版党纪处分条例修订要点
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干货全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