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土文化保护和传承探究

2021-01-13 03:11张瑞静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年3期
关键词:乡土城镇化农民

□文/张瑞静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 河北·石家庄)

[提要] 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新型城镇化更加重视文化传承和城镇文化建设。对一个城镇来讲,如果没有自己的文化,就形不成自身的特色,优势就发挥不出来,造成的结果必然是“千城一面”、“万镇一面”。而城镇都是由乡村发展起来的,乡土文化是城镇文化的根基。所以,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一定要重视乡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不能因为城镇的崛起而失去发展的根脉。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高度关注决定中国乡村命运的乡村地位问题。早在2013 年7 月22 日,习近平同志在湖北省鄂州市考察农村工作时就十分担忧地指出:“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明确乡村在中国走向新常态发展中的本位地位,从乡村本位出发才能探索解决“三农”问题,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之路。

费孝通先生曾在《乡土中国》中提出中国社会从基层看去是乡土性的,这无疑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一项国策,在自上而下向乡土社会推行过程中,必然会面临来自乡土社会的接受、理解、应对与涵化。因此,我们要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要让有形的乡土文化留得住,充分挖掘具有农耕特质、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物质文化遗产,加大对古镇、古村落、古建筑、民族村寨、文物古迹、农业遗迹的保护力度,要让活态的乡土文化传下去。所以,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乡土文化对于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乡土文化所面临的问题

传统意义上的村落,自有其社会秩序,其生活生产组织方式,表现出较为稳定的民俗规约性,村民运用民俗规约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面对现实困境时这些民俗规约往往释放出相当的活力。进入21 世纪后,伴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和农民打工生活的常态化,乡土社区显得日益“碎片化”。可以说,目前乡村青壮年向城市迁居(“去村落化”或“城镇化”)与乡土生活的城市化转变(在地城镇化),构成了当代中国乡村社会“城镇化”的基本特征。国家对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对所有社会阶层特别是农民群体而言,既是发展机遇,又带来诸多问题。一方面农民“上楼”变为市民,在获得一定的生活便利、享受到当代文明福祉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拉动和扩大了内需,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以农民为主体的大量新型社区的组织过程和文化建设等成为重要问题。如果各方利益能交叉协调,这将是个有序的过渡,正在经历阵痛的乡土传统还可在调适中延续或重构。如果没有做好合理的过渡设计,而来自外部世界的改造压力又过强过急,则村落共同体的原有组织体系极易改变,村民的价值观容易发生裂变。

所以,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一项国策,在自上而下的推进过程中,应从村落的实际情况出发,自下而上地观察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落地”情势,直面乡土传统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遇的种种困难,而乡土社会中有价值的传统文化,是中国当代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必须坚持的。如果新型城镇化还是瞄准建高楼、大商场,继“千城一面”之后再变成“万镇一面”,那就真的把我们的文化记忆完全丧失了。

二、保护和传承乡土文化路径选择

2013 年12 月12 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建设,要实事求是确定城市定位,科学规划和务实行动,避免走弯路;要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其中,“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无疑成为这次城镇化工作会议中一个重要亮点。近年来,快速的城镇化节奏,已经让很多人失去了乡愁,“回不去的故乡”恰恰成为很多人的共同“乡愁”。这种文艺表达,看似温情脉脉,实质上又尖锐地指出了以往的城镇化摧毁“乡愁”的弊端。因此,新型城镇化应该保护和传承乡土文化,把乡土文化资源变为现代文化的内容,但是乡土文化仍旧无法摆脱弱势文化的地位,如何有效遏制这一事态的发展,是关系到如何保住我们乡土文化根基的大问题,在当前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那么,如何破解这一难题,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建立正确的乡土文化观。乡土文化是中华民族得以繁衍发展的精神寄托和智慧结晶,是区别于任何其他文明的唯一特征,是民族凝聚力和进取心的真正动因。“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千百年留下的文化,是艺术方式,更是一种生活方式,是老百姓在衣、食、住、行、用各个领域中能力和才华的结晶。它反映着乡村的历史、社会、思想的变迁,是今天我们可能触摸到的尚未消失的历史真实。保护不是让它们进入博物馆,也不是让农村生活再倒退,而是要把这些传统文化积淀变成我们未来文化创造的源泉。所以,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要未雨绸缪,防止本已脆弱的乡土文化断裂。

对乡土文化最有效的保护是积极的全方位的延承。所谓“积极的延承”指的是:既要继承乡土文化传统的东西,也要适应现代生活需求创造新的东西;既要保护好原生态乡土文化,又要创造新生态乡土文化。所谓“全方位的延承”指的是:既要延承乡土文化的“文脉”,也要有选择地沿承作为乡土文化载体的“人脉”,既要延承乡土文化的物质表象(即“形似”),也要注意延承乡土文化的精神内涵(即“神似”)。特别不要忽视某些宗教文化及家族文化因素在乡土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其旺盛的生命力、感召力成为维系人们世代延续和谐共生、善待苍生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心灵托付。

城镇化并不是一块土地上的全新建筑,而是坐落于原有聚落形态文化特征的新型生活方式。以欧洲的小城镇为例,欧洲的每个小城镇都有自己的“性格”,当地人同样过着现代生活,却始终保有着其本地域的文化特色。所以,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定要把“以人为本”和“以文为基”结合起来,把新的文化设施的建设和城镇的规划更有机地结合起来。否则,城镇化徒有其“型”,无有其“根”。

(二)挖掘乡土文化的现代价值。传统恰恰是在文化变迁中得以延续的,没有千年不变的传统,老百姓用自己的智慧去保存这种共同记忆,并在此基础上再造文化传统。因此,对于农民来讲,所谓乡土文化的传承不是要固守在原有的宅基地上的老房子里,即使从平房搬进了楼房,从农村搬进了城市,农耕生活的乡土记忆仍会在变化中被延续,保存的形式被人们带进新的生活场景中。如原来农村用来装水的木桶,可能要被淘汰掉了,但是如果把它摆在城市人的客厅里养鱼,反而别有一番情趣。类似于这种乡土文化要进行开发利用,就需要在不改变原有物质内容的前提下,有智慧地设计,进行一种功能的转换,注入健康、现代的文化因素,这样就会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和接受。

在此项工作中,相关部门的任务应是主动积极地引导、组织,并给予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扶持。例如,城市有市民活动的广场,那么乡村也可以开辟乡村舞台等公益设施。另外,采取一些帮扶措施以艺术的手段把老百姓生活中的乡土文化基因激活。鼓励老百姓唱自己的歌,跳自己的舞,讲自己的故事,多给乡土文化以表现的机会,多参与指导其中的创作。如吴桥杂技不仅传承了原有杂技的精华,又结合时代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创新了许多人们喜闻乐见的杂技节目,使这一艺术形式常演常新,并在这一基础上,开发了吴桥杂技大世界,为许多民间杂技艺人提供了展示的舞台,并成功举办了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至今已经举办过十六届。不仅促进了中外杂技艺术的交流,而且也促进了河北省对外文化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事实证明,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和艺术理念,开发成现代艺术品或艺术形式,引入现代生活。此举既传承了乡土文化符号、保存了文化认同,也为变成居民后的农民带来了收入,生活稳定了,幸福指数也提高了。

(三)让民间资本滋养乡土文化。广大的乡村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源,这是乡村在长期的社会生产和社会活动中所形成和积淀下来的,其中有许多有价值的优秀的民间艺术形式和内容,大部分民族民间文化就“活”在广大农民的日常生活中。这不仅是农民的一种文化生活方式,是村落社区的公共精神领域,而且也是传递诚信、合作等一系列文化价值和态度的民间资本的重要载体。丰富的民间文化艺术不仅具有很高的文学、艺术和历史价值,还有着深刻的思想内涵。它往往引领乡村社会某一时期思想和精神领域所崇尚的主流,这一主流主导着在统一文化背景下的农民群体性格,对农民价值观念、是非标准、审美意识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而乡土文化在内容和形式上所具有的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优势,更容易受到农民欢迎、吸引农民参与。若能结合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推陈出新,进行文化的传承、创新与发展,对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生活,繁荣农村公共文化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通过对信任、惯例以及网络等民间资本存量的积累和强化,增进有益成分,消解不良因素,也会使传统的民间资本向现代社会资本转型。

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如何将乡土文化产业化是其重要的内容。尤其是近年来,文化产业日益受到民间资本的青睐,但是文化产业因培育期较长、市场营销模式不明朗等因素,又使得民间资本产生投资顾虑。那么,如何消解民间资本的投资顾虑,实现民间资本与乡土文化健康圆满的结合?这就需要在做好政策引导的同时,进一步深化民间资本对乡土文化产业的认识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在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乡土文化产业的前期,相关的政府部门应针对重点的乡土文化产业项目,召集相关专家与民间资本持有者,共同对项目的市场定位及营销模式等方面进行论证,以保证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这也是激励民间资本投入热情的关键。所以,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乡土文化产业领域,并建立起多元化的文化产业融资机制,由过去单纯的政府投入转变为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化投入,这样既保护了乡土文化,又有助于新型城镇化建设。

(四)培养农民的文化创造力。城镇化进程对于乡土文化的发展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特色与创新共进的历史发展过程。然而,对于乡土文化自身发展而言,其社区内部的发展动力主要是文化重构。即使是面对很多外在势力干扰,甚至是略显弱势,其主动权还是应该掌握在乡土民众自己的手中。广大民众是这些文化遗产的创造者、使用者和守护者,是文化遗产的真正主人。广大民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是传承乡土文化的未来和希望。因此,努力培养农民自身的文化创造力,推动城乡文化健康合理发展是十分关键的。

在广大农民中,不乏有文化内涵、有文娱天赋、有组织才干的农民,这些乡村文化精英是乡土文化发展的领导者、推动者和带头人。乡土文化的保护、开发与发扬,都需要能够真正扎根在农村的文化精英来担纲。他们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能够利用本身所拥有的各种资源优势和文化优势,成为乡土文化传承不可或缺的力量。在整合农村本土文化资源、连接乡村与外界的文化网络和资源等方面发挥着中间作用。因此,这些熟悉乡土文化的精英,能够让自己的文化在广阔大地生生不息是其职责所在,这样能够充分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而且这些乡土文化精英来自基层民间,是地地道道的乡民;所擅长者又多是乡村社会固有的文化。乡土文化精英充当主力、当仁不让乃情理之中。在媒体报道中,在现实生活中,一位乡土文化精英活一方文化、乐一方百姓的例子比比皆是。

此外,在发掘和培养农村文化精英的过程中,还应注重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农村适用的相关人才,包括发挥农村文化骨干、文化能人、文化名人、民间艺人的积极作用;加强农村业余演出队、业余电影放映队、文化中心户、农家书屋、农村义务文化管理员等业余队伍的培训;还要重视乡镇文化站的选人用人问题。

“输血”不如“造血”,因此提高农民自身的文化“造血能力”成为传承乡土文化的应有之义。农民本身作为乡土文化的主体者和受益者,理应成为本土文化建设的主力军、开拓者。让农民有主动参与的机会,而不是只有被动接受的份,更能激发农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更能提升农民群众的成就感;还要让农民群众经常性地参与文化生活、享用文化食粮,而不是偶尔来点文化调剂和刺激。所以,让农民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主体,以及让乡村社会固有的各类优秀文化成为繁荣乡村文化的主要资源来源和主要实践客体,才能真正盘活乡土文化,使其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

(五)加强城乡文化的双向互动。现代化的城市垄断着广大农村的信息获取渠道,通过铺天盖地的传媒、广告向农村输送大量远离他们的消费信息和“够不着”的生活方式。大家都理所当然地因为农村的落后、农民的教育程度低、农业作为原料的低产值而得出农村文化劣于城市文化,需用城市文化来改进农村文化的片面结论。如果能够换位思考,我们必将认识到照搬城市文化和工业思维将对广大农村文化生活的改进无益。

如何从农村已有的文化基础和农民的接受习惯、心理特点开始,为生活在乡村的人提供一个符合乡村特点的文化系统和价值系统?一方面应改变地方政府的政绩考评机制,改变以GDP、招商引资论英雄的农村发展思路,认识到乡土文化的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特殊意义,将乡土文化独立列入各级政府预算及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内;另一方面应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转变认识,开展公众讨论。鼓励城市人通过各种渠道下乡调查、体验生活,了解农民及乡土文化,增进沟通了解与城乡互动。

因此,应该建立城市文化与农村文化双向交流机制,可以实现城市与农村的双赢,实现文化公平。城市文化只有在与农村文化的碰撞中,吸收农村文化浓厚的乡土特色,才能引领时代潮流。与此同时,民间乡土文化只有在与现代都市文化和世界文化的碰撞中,才能建立现代农民所需要的新农村文化。这样既让人们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又留得住了乡愁。所以说,城镇化不是不要农村,不是以农村凋敝为代价,它所要做的是把农村富余劳动力、喜欢城镇生活、能够自如生存的农民吸引进城,同时让留在农村的农民生活得更好、让乡村变得更美。如此,城镇化才是福音。

总之,新型城镇化不是把乡土文化“化”掉,而是要实现城市和乡村的差异化协调发展。因此,在大力发展城镇经济,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同时,要厘清城市和乡村不同的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各自的特色,实现优势互补;尤其要从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高度,重视乡土文化尤其是古村落对于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价值和作用。重视乡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不仅能为后人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文化资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提供精神养料,而且还可以让人们在现代化的冲击下“诗意地栖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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