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领导社会治理共同体建构的生成逻辑与实践取向

2021-01-13 12:14陶周颖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共同体主体党组织

陶周颖,王 瑜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建教研部,北京 100091)

为确保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要“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全新命题超越了“政府本位”和“社会本位”传统理念,是社会治理整合并吸纳“行政管制”与“社会自治”双重优势的产物。需要明确的是,与西方社会相比,中国推行的是政党介入的治理模式,这是区别于西方治理实践的显著特征[1]。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2](P384)这其中自然也包括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建构。基于此,应当进一步回答党如何统合行政组织、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在共同体中发挥作用,以期丰富、发展党领导社会治理的理论体系和实践进路。

一、从西方理论到中国实践: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价值内涵

1.西方学者对“共同体”概念的界定

“共同体”(Community)一词最早源于古希腊的城邦政治,亚里士多德认为因城邦生活形成的“政治共同体”(Political Community)是超越自给自足的村社群落、追求良善生活的最高共同体形式。伴随西方资本主义的兴起、公民社会的成熟,“共同体”的概念逐渐从政治属性中剥离出来,更多地体现出社会属性。德国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首先提出了“共同体”的概念。他认为,“共同体”指的是“那些有着相同价值取向、人口同质性较强的社会共同体”,并进一步指出了基于亲缘、邻里关系等小范围“有机团结的”共同体与更广泛社会的关系,认为两者的重要区别之一即是前者凸显的是一种伦理性[3](P3)。齐格蒙特·鲍曼则将共同体喻为“一种我们将热切希望栖息、希望重新拥有的世界”[4](P1)。这意味着共同体中的成员根据相互理解共同生活,又通过共同生活来创造确定性,以打造一个值得信赖的舒适庇护所。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想象共同体》进一步扩大了共同体外延,认为共同体实际上就是将他人想象成自己人[5](P210-216)。

对“共同体”特征与规律的探索也贯穿于马克思唯物史观理论建立与发展的全过程。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以“人该怎样存在,社会应该怎样发展”为逻辑主线,不断探索共同体建设的必要性、发展阶段等,认为“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基于对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正确把握,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将共同体的演进划分为人的“依赖关系”的自然共同体阶段、物的“依赖关系”的“虚假共同体”阶段以及“自由人联合体”构成的“真正共同体”三个阶段。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国家共同体和市民社会共同体都是“虚假共同体”,这种共同体孕育于资本主义制度形态,本质上代表的是特定阶级的特殊利益,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故而无法促进人的发展并对被统治阶级产生了“新的桎梏”。在此过程中,真正共同体的建构逻辑已然生成,也即是破除维护个人利益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实现社会生产力的极大解放,扬弃人的异化状态,进而“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6](P199)。

2.中国实践对“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新阐释

与一般共同体相比,中国语境下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拥有更广泛的外延,在赋予共同体成员以公民身份的同时,也囊括了诸多异质性的次文化共同体[7],是一种强调在普遍异质性中探索人人合作共赢的治理模式。

从历史维度来看,社会治理共同体所蕴含的“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价值内涵与古代中国民众对于“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社会设想不谋而合。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讲究的是一种“推己及人”的差序格局,但同样也强调各司其职对于推进群体有序生活的重要性,即共同生活的个体要根据其角色承担相应责任。《论语》强调一种“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文化,为共同体建设提供了基本原则。荀子曾曰:“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生物”,点明了共同体中责任分工的价值,也即是只有分工协作到位,才能实现和而不同,美美与共的“大同社会”。同样,在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中,“党的领导”强调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多元治理主体各在其位、各司其职,进而在协作共融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从现实维度来看,社会治理共同体不仅孕育于中华民族传统理念的文化土壤中,还汲取了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力量之源。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群众路线”这一根本工作路线,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而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首创精神,不断扩大、巩固社会治理“同心圆”,以一致的行动共识来治理中国这样一个拥有近14亿人口的超大规模国家。因此,“社会治理共同体”超越了马克思提出的基于血缘、地缘等因素而联结的“自然共同体”以及资产阶级所有制条件下的“虚假共同体”,是一个向着更高阶段的“自由人联合体”,也即是积极探索“真正共同体”的过程。

概言之,与滕尼斯、鲍曼等人提出的基于稳定且同质化的共同生活而形成的传统共同体不同,“社会治理共同体”并非碎片社会中某一面向的联合体[8],它不仅强调党和政府的职责,也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以主人翁的身份认同参与到社会治理之中,指的是一种“在党的领导下,统筹和协调行政组织、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基于一套科学化规范化的行动机制,找到多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和价值共识,进而有序、理性地协商议事,共同治理社会的自我实施形态”。恰因如此,“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全新命题的提出,既是对西方传统共同体思想去魅的积极探索,也是融合中国传统文化理念和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本土化实践。

二、生成逻辑:党领导社会治理共同体建构的四重维度

“新形势下,如果利益关系协调不好,各种矛盾处理不好,就会导致问题激化,严重的就会影响发展进程”[2](P82)。因此,如何维护好人民群众的主体利益并激发社会成员的共同体意识是执政党必须要思考的时代命题。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最高的政治领导力量,必须要创造性地运用党的组织优势和富有弹性、粘合力的政党运行机制,明确自身在社会治理共同体中的功能定位和价值取向,从而更好地统筹多元治理主体,克服各主体组织形态、目标利益、价值理念、行动机制的差异性,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1.组织嵌入:党是多元主体的组织者和统合者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党面临的是一个积贫积弱且缺乏整合的社会,如何使中国社会从昔日凋敝破败的状态中走出来,重新建构新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秩序,是当时党面临的迫切任务。为此,党和政府通过采取“组织化”的行动逻辑,通过“单位制”“人民公社”“户籍制”等形式,将党的组织延伸到了车间、村社、学校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实质是“通过党的组织撬动社会的全面改造,使整个社会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点进行全面的调整、再造和组合”[9](P243),将中国这样一个如同一盘散沙的超级大国高度组织起来。

改革开放后,伴随传统的社会结构和社会体制逐渐松动,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向“社会人”,一个被市场化逻辑高度渗透、有一定自主性的社会生活领域开始涌现,原有的政治组织体系出现了离散问题,党的基层组织与社会各类新兴组织之间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关系,组织结构与功能的变化客观上导致了党的组织在这些社会组织中出现了位移[10](P280)。为此,党中央强调要“在改革开放中加强党的建设”,一方面要求街道等基层党组织根据自己的特点,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于部分软弱无力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要派出专门力量帮助整顿,把从单位游离出来的党员重新组织到党组织之中。另一方面,党根据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的变迁,以“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将基层党组织广泛布局于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工业园区、商圈市场、行业协会等不同领域[11],进而构建起一个组织严密、架构清晰的政党组织网络。

因此,在社会层面,可以通过基层党组织在新兴领域“组织覆盖、功能覆盖”的双重优势,支持各类新型的社会经济组织、各种移动互联的新型共同体在实践中发展壮大,引导线上线下的各项自组织活动的有序开展,不断培育社会自组织的能力。在国家层面,鉴于无论是“条”上还是“块”上的政府机构都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因而后者能打破不同行政部门之间互动不强、交流不够的行动弊端,并依托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把党的意志贯彻到党和国家所有机构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在广泛建立党组织的基础上,凭借强大的组织收缩性和功能适应性,党以“支部联建”“党建联盟”等形式将多元治理主体“组织起来”,可以为“共同体”的建构提供组织一体化的治理形态。

2.吸纳整合:党是社会资源的动员者和配置者

伴随改革向纵深推进,在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的逻辑导向下,社会利益结构和阶层发生了深刻变革。改革本质上是对社会资源分配与再分配的过程。对此,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平公正在社会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和地位,当公共服务供给无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时、当改革共识因不断积累的社会矛盾而削弱时,中国共产党强调指出,“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得到了真正改善,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以此来安稳民心,将社会生活纳入良性秩序。

在具体实践中,作为领导国家与社会的超级政治组织,党协调各类职能机构分工,监督和规范行政主体行为过程,并依靠党组织的“跨界”综合性质及其领导地位,联动所辖区的各种力量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倡导政策网络联盟,全方位整合治理资源,克服“碎片化现象”。与此同时,党以组织动员的功能导向,积极践行群众路线方法,通过数字技术、社区网格化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获知服务需求、回应利益诉求,制定出符合群众利益的公共政策和改革举措,不断提升党的社会号召力和群众组织力。党的十九大后,中央在顶层设计上就明确要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求“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把基层治理同基层党建结合起来,加快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社会治理局面。

概括地讲,党的“吸纳整合”功能是党组织嵌入各类治理主体的策略性手段,党组织只有多层次、多方位地整合公共需求,优化社会资源的分配体系,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将多元主体牢牢团结在党组织周围。这就决定了党需要基于政治领导力量及综合施策能力,将行政资源、社会资源等吸纳到既有体制,并以公平公正为导向,优化公共物品的配置,进而获得民众的信任和支持,将党的权威合法而有效地嵌入到社会生产生活单元之中。在此基础上,党通过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组织化的主体参与联盟为重要抓手,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不断提升公共政策制定过程的协商互动水平。由此,党就可以凭借“吸纳整合”的独特优势,将相关治理主体“整合起来”,推动各理论主体基于共通性利益达成行动共识。

3.价值引领:党是社会价值观的塑造者和引领者

与国家对社会施加影响的方式不同,中国共产党并非以规范和制度来机械性地组合社会,而是通过信念、信仰和政治影响力等深度融入社会,本质上是凝聚人心、引导认知,从而主导社会[10](P225-227)。自中国革命伊始,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就充当了“启蒙”和“唤醒国民”、推动现代政治进程的工具,“由此获得了统筹、规划和引领人们的观念和行为规范的地位”[12]。在全面执政后,党仍然侧重把科学的思想意识和先进的文化传输给每个社会公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凝聚磅礴力量。

第一,党构建了符合中国民众理想和社会发展要求的价值体系。在构筑“共产主义”最高价值愿景的前提下,党将“中国梦”作为共产主义理想的阶段性目标,把国家梦与个人梦紧密联系起来,确保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在具体实践中,党根据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不断扩展“小康社会”“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等内涵来引导社会预期和社会心态,在人们对未来的期盼中凝聚改革共识,领导全体党员和各族人民不断朝着“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伟大目标奋勇前行。第二,党建立了涉及教育体系、教育原则、宣传体系、宣传方式等方面的价值分配系统和宣传机制。从新中国成立后的整党整风运动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三讲教育”“先进性教育”再到新时代“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中国共产党始终把“思想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借助基层组织网络,对内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的思想动态,对外向群众积极宣传党的政策与理论,旨在重塑全党上下、党内党外的共同意识,确保党员和党所领导的人民,对党所追求的事业和党为之奋斗的目标有信心、有信仰。

美国学者鲁恂·W·派伊认为在现代化进程中,许多国家面临的发展危机,首要的就是认同危机[13](P80-81)。在这种危机状态下,人们尚无法形成那种“分享同一个政治结构的组织,也分享相同政治命运”的“政治共同体感”[14](P215-216)。同样,在中国社会大转型的过程中,多元化社会价值的涌现不断冲击原有集体主义价值体系,加剧了社会原子化、个体化的发展趋势。为此,秉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基本原则,党能够且应当根据社会转型规律,通过重塑核心价值观和培育社会文化来提升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引导多元治理主体基于公共价值深化彼此认同,以此弱化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阶层分化,妥善处理社会治理过程中的矛盾冲突,进而以“价值引领”的方式将多方治理主体“凝聚起来”,以一致的价值目标实现多元利益在社会中的协调共生与公平共享。

4.机制创新:党是社会治理机制的设计者和执行者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参与社会治理的意愿愈发强烈,希望在促进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在社会治理需求导向下,中国共产党不仅注重加强党的领导,也强调激发多元治理主体活力,为循序渐进推动社会自我协调能力的有序发展提供坚实的机制保障。具体而言,中央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制度文件,为党组织在不同社会领域的功能定位提供了制度基础。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进一步指出,“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15](P9)。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重申了这一点,并将“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作为“十四五”时期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对此,2021年7月出台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在基层治理中既要构建党的领导体制以及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又要不断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旨在确保基层社会能在党的领导下规范而有序地向前发展。

如何使得“社会治理共同体”真正运转起来,关键在于对多元治理结构中的各个主体进行统筹协调。针对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及各治理主体的差异,中国共产党立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建立健全完备的制度规范与有力的组织体系,不断推进治理工具和治理策略的创新,实现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格局中制度整合和社会认同境界的更高提升[16]。这种机制设计的本质在于党领导多元治理主体在遵守制度规定和治理程序的前提下共同协商治理社会公共事务,使得在规范行政主体治理行为的同时,也能促进其他各治理主体治理能力的成长,最终目标指向于通过“机制创新”来确保整个社会治理共同体以自我实施形态“行动起来”,达成社会治理的“规则秩序”。

三、实践取向:新时代党领导社会治理共同体建构的行动方略

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关键在于如何基于党的领导,统合行政组织、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社会公众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社会治理。

1.以组织嵌入为基础,构建组织共同体

原子化、个体化的社会使得社会治理趋向碎片化,如何将利益不同、价值不同、目标不同的个体与组织联系起来是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立足点。历史和实践证明,只有党组织能突破组织边界,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横纵联合”的组织网络覆盖到各个行业和领域,目标指向于整个社会形成以党为“轴心”的制度化合作框架,灵活依托党建网络形成意见交流、优势互补的协同治理新模式。

具体而言,应从三方面做出积极努力。一是在社会治理薄弱的环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孵化和培育。从整个社会治理成本和效能来考虑,社会组织的壮大是非常必要的,但其作为“体制外”的身份定位,使得党的组织体系难以在社会的组织联系中成为有机整体。为此,基层党组织必须要针对社会组织的运作方式形成相应工作方法。譬如,通过孵化党群专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一批更具社会活力和专业化的社会组织为党建工作的深化拓展提供公共服务,或是引导、支持优秀党员成为各类公益服务团体的发起人、带头人,不断优化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二是加强组织联建,增进多元主体的合作与交往。列宁在建党时就曾提出:“能不能做到把所有的城市支部都‘分配’给各农村支部,使每一个‘分配’给相应的农村支部的工人支部经常注意利用一切机会、一切场合,来满足自己的兄弟支部的各种文化需求呢?”[17](P364)同样,在加强主体合作的实践中,可以借助互派干部、交叉挂职、党建工作交流会等形式来密切多元主体之间的联系,以组织联动、党员互动、活动互联等方式加大不同主体间的日常来往,从而为各治理主体的良好合作奠定基础。三是优化共建平台,提高治理主体之间有效链接的系统性与集成性。在数字互联时代,各种组织方式逐步走向扁平化,社会分工日益精细,人员流动十分便利,整个世界都在变“平”,这种趋势促使执政党必须要改变传统科层制思维,不断创新、优化党领导下的平台化建设[18]。因此,各级党组织不仅要构建起自身的服务平台,还必须综合布局本地发展与治理所需的其他平台,各平台之间须在党的领导之下,形成组织链接、资源互通、功能联动的协同治理大平台,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运转提供必要的组织架构。

2.以吸纳整合为抓手,构建利益共同体

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9](P187)。在社会治理领域,如何调动多方治理主体的积极性和执行力,关键在于达成多元治理主体的共赢目标。

第一,妥善运用社会资本,打造互惠互利的网络体系。党员既归属于党组织,也是行业领域、城乡社区中的一份子,具备政治性和社会性双重身份。因此,要重视各类党员群体在知识、财富、产业、机会等方面的资源效能,将党的影响力和意志要求渗透到党员所在的工作领域、职业角色和人际交往之中,充分动用党员的人际网络和社会关系,以个体之间的信任纽带搭建组织之间的合作桥梁。第二,拓展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主体利益的契合度。党建引领自治共治的工作重心是推动公共服务体系精准有效地提供服务,因而就需要以基层党组织为抓手,让社区民众自下而上地反馈诉求,并在党建框架下总体设计服务外包制度,吸引社会和市场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与治理,确保资源与群众需求动态衔接。在此基础上,依托社区自治网络和利益相关方,对服务项目的实施效能进行可持续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两新”组织服务资质的记录,由此形成公共服务供给—评估—持续改善的优化闭环,进一步增强不同治理主体的利益关联和功能契合度。第三,发挥协商民主优势,推进资源配置的优化。作为社会治理的领导力量,党统合多元主体画出“最大同心圆”的有效载体即是“协商民主”。为此,党组织必须要担起居间倡导角色,以促进公共利益为落脚点,提高协商内容的精准性、规范协商主体的代表性、加强协商规则和程序设计的科学性、强化协商结果的执行性,促成利益相关者在互有助益、进退有舍的协商全过程中找到“最大公约数”,从而打破利益固化、资源垄断的藩篱,实现社会资源公平公正的分配。

3.以价值引领为导向,构建文化共同体

社会治理共同体并非是单独个体的松散联盟,而是在每个不同单元之中寻找情感相通、信仰相融、理念相同的契合点。在我国现阶段,多元化利益阶层与复杂化社会结构容易诱发社会成员价值观上的差异,个人私利主义突显、公共价值缺失等问题逐渐凸显。为此,执政党应在总结历史经验、深化当前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凝聚共识,将党的理想和信念融入社会民众的价值理念之中。

首先,要创新党的宣传方式,提升社会个体道德素质。纵观党的百年发展历程,重视“思想教育”是党号召社会群众的宝贵经验。毛泽东曾强调:“群众知道了真理,有了共同的目的,就会齐心来做。”[20](P1318)对此,党应当继承传统优势基因,基于核心价值观,通过宣传劝说、思想政治工作、启发说理、先进典型的示范、丰富多样的文艺形式等对群众进行道德法治的教育与宣传[21],提高民众的思想觉悟,为筑牢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其次,要协调社会多元理念,重建社会价值共识。中国的文化特性和中国社会的性质决定了中国社会发展在根本上对意识形态具有强烈的需求。面对一个急剧变化的多元社会,党要从中华民族上千年的文化智慧中汲取力量,基于传统文化塑造契合时代特征、符合人民利益的社会共同价值观,以承载丰厚文化底蕴的价值理念、目标任务和社会愿景,领导各式各样的社会组织、各行各业的社会阶层朝着共同追求和共同梦想努力奋进。第三,要加强柔性文化运用,引导社会有序参与。就社会治理而言,越往基层社会走,矛盾与纠纷越加繁杂,简单基于行政命令或法令条文并非是解决矛盾的最佳方式,这就需要党组织依靠人际情感、道德理念、风俗惯例等“软”文化做通群众思想工作,把处理社会问题的意义和个体的价值观有机结合;需要党员干部真正放下架子、俯下身子、迈开步子,把倾听呼声的桌子搬到大街上,把了解生产的腿脚站到田地中,把关心疾苦的温暖送到心坎上,将党的政治权威柔性而隐蔽地融入基层社会,引导基层民众有序参与、理性协商。

4.以机制创新为保障,构建行动共同体

“制度是一个群体的规范性联系纽带,是构建共同体的网络与经脉力量”[22]。当前,党从顶层设计层面建构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基本制度,在此基础上需要充分激发制度红利,明确回答“谁来共建、谁来共治、谁来共享”的实践命题。这就决定了党必须要把握好制度设计之间的衔接以及制度上下执行的贯通,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有效性。

在宏观层面,中央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相关的党内法规和制度文件,统筹好多元治理主体的基本关系,推动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推进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在中观层面,由党委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科学谋划事关本地区全局性、战略性、根本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处理好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指导。在微观方面,要大力创新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近些年,区域化党建被赋予了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责任,但从当前实践来看,往往是“谈起来实,做起来虚”。为此,嵌入在生产生活单元之中的基层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党规的要求,厘清所在领域内决策主体的职责边界,不断完善“决策联议”协商机制。同时,作为区域化党建的核心力量,乡镇(街道)党(工)委要积极探索社会公众列席乡镇(街道)有关会议制度及协商结果执行的考评机制;城乡社区党组织要主动邀请驻区单位、社区组织、居民代表等开展常态化协商,进而在明确党组织功能定位的同时,也能发挥协商民主的优势,形成治理的“有机”合力。

此外,维护共同体的良好运行不仅需要执行制度的规范,也依赖于治理工具的创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首次将“科技支撑”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当中,“治理技术”转向“技术治理”的话语逻辑业已生成,指向于推动社会治理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因此,要善于把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起来,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深化应用社会治理领域的相关数据,推进不同治理实施主体的数据共享、及时联动,确保这种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最终目标形态能够实现“韧性治理”,这既能维系社会应有秩序的日常运作,深入了解社会多元需求,也能应对诸如新冠肺炎疫情等大规模突发事件的冲击,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进而提升社会治理的精准性。

四、结语

社会治理在中西方语境中有所差异。西方社会采取的是多中心治理模式,是政府、市场、社会等不同主体力量平衡的结果,而社会一方能与政府、市场进行对等互动是以西方发展成熟的公民社会为前提。在中国语境下,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自然也需要多方的合作协同,但在这个过程中除了行政主体和社会主体的角力,还有居于领导地位的党组织。党的领导是中国式善治的关键,它将单中心治理体系和多中心治理体系两种优势结合起来[23],超越了西方传统治理理论。

在具体实践中,党主要通过组织嵌入、吸纳整合、价值引领、机制创新等方式来领导和参与社会治理,党组织介入社会治理的组织路径、资源路径、思想路径、动力路径,明确了党领导社会治理共同体建构的生成逻辑和行动方略。这种共同体本质上是以一种“一核多元、协同合作”的可持续治理模式,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共同推进中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实现了广泛代表性和利益共通性的统一,制度包容性和目标一致性的统一,行动规范性和治理有效性的统一。这也从侧面突显了“中国之治”的鲜明特征和智慧方案,彰显了中国的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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