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发展水平差异剖析(2000-2010)
——基于第五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实证分析

2021-01-20 06:09李联廉苟鸿蒙
文山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城镇化率城镇化人口

李联廉,苟鸿蒙

(1. 楚雄师范学院 人文学院,云南 楚雄 67500;2. 德宏州妇幼保健院,云南 芒市 678400)

城镇化①是现阶段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不可回避的话题,也是21 世纪人口较少民族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发展加快的同时,与之相关的问题更加复杂,其差异特征显著。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主要聚居在边疆地区,边疆地区具有特殊地理生态和多元宗教文化,使得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道路更具复杂性和特殊性。可以说,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人口城镇化承载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安全等多重使命。不同于一般城镇化发展,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发展还涉及民族文化传承、民族融合发展、摆脱贫困等诸多问题。相对于内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自然和人文环境差异显著,彰显了对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发展差异剖析的重要性。本文基于第五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1],采用分民族分析视角,探讨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发展水平特征、发展差异的具体体现、发展差异关联影响因素、形成差异的原因及对策。准确把握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水平发展差异这一发展趋势,正确引导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化发展步伐,对人口较少民族全面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1 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发展水平差异性

受到地理、历史、人文、生计方式等诸多因素影响,不同民族发展进程体现不同特点,我国人口较少民族的城镇化发展呈现出非均衡性差异特征,对此需要差别化的方法分析。从人口分布区域来看,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主要分布在祖国的边疆地区,具体分布在云南、广西、青海、西藏、辽宁、新疆、内蒙古、黑龙江、甘肃等9 个省区,分布面积较广。新时期,城镇化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力量。我国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把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卷入到城镇化过程中。城镇化发展在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体现为城镇化水平整体显著提高,人口城镇化发展速度加快,农业人口比重减少,人口行业多元化,职业结构门类众多,族际通婚不断提升,语言使用趋向多语化,人口流动加快,生活环境得到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人口在城镇的比重反映出该民族的城镇化水平,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率详见表1。②

表1 “五普”“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率对比/%

1.1 人口城镇化发展水平处于中期快速发展阶段

“五普”“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由31.27%上升到36.18%,增加了4.91 个百分点,年均增加近0.5 个百分点。根据诺瑟姆(Ray M.Northarm)关于城镇化发展阶段划分标准(城镇化率小于30%为初期缓慢发展阶段、城镇化率在30%~70%期间为中期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化率在70%~90%期间为后期快速发展阶段),[3]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水平处于中期快速发展阶段,但发展水平较低。有研究表明,人口城镇化率年均增加1 个百分点是比较合理的,[4]保持这样一个增长速度才能达到国家城镇化发展规划目标。也有研究指出,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0.7 个百分点左右属于正常。[5]“五普”“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率年均增加只有0.49 个百分点。因此,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水平提升空间大。影响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水平积极因素主要包括人口流动的加快、人口职业行业改善、人口文化教育水平提高以及人口户籍制度改革等。[6]基于当前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水平发展积极的影响因素,未来几年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人口城镇化将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1.2 人口城镇化发展水平显著提高,但处于同期全国较低水平

“五普”,全国人口城镇化率为36.93%,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率为31.27%。“六普”,全国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了50.26%,较“五普”提高了13.33 个百分点;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率提高到了36.18%,较“五普”提高了4.91 个百分点,与同期全国提高幅度相比相差8.42 个百分点。分民族来看,“五普”“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当中城镇化率高于全国人口城镇化率的有赫哲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等9 个民族,其余的19 个人口较少民族人口城镇化率均低于全国人口城镇化水平。“五普”“六普”,我国28 个人口较少民族中只有撒拉族、毛南族、阿昌族、裕固族等4 个民族人口城镇化率上升变动超过10 个百分点,仅占28 个人口较少民族的14%。以上数据表明,十年间,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率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是城镇化发展水平处于全国较低水平。

1.3 人口城镇化发展水平非均衡差异性显著

我国28 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城镇化发展水平是多层次的,地区间民族间城镇化发展差距较为突出。总体而言,北方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水平较高,而南方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如,“五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率最低民族为南方布朗族5.78%,而人口城镇化率最高的民族为北方俄罗斯族80.93%,最高值与最低值之间相差75.15 个百分点倍;到“六普”,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率最低仍为南方怒族12.53%,城镇化率最高依然是北方俄罗斯族82.74%,不过最高值与最低值差距已缩小至70.2 个百分点。我国28 个人口较少民族中城镇化率高于全国城镇化水平的大多数民族都分布于我国北方区域,而低于全国城镇化水平的大多数民族则分布于南方区域。西部地区人口较少民族人口城镇化发展较低的有自然地理条件因素[7],也受到城市发展规模不足、城市收纳能力弱以及产业集群低等因素的影响。[8]有研究发现,我国西部外出流动的农村劳动力大多数逐步向比较发达地区的圈层分布,[9]西北地区城市数量较多,西北地区的人口较少民族流入较近的大城市就业。[10]这些因素都会不同程度造成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发展差异。

“五普”“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中有24 个民族人口城镇化率都不同程度提升,但是珞巴族、德昂族、景颇族、乌孜别克族等4 个民族人口城镇化率不同程度的下降,塔塔尔族人口城镇化率水平基本不变。“五普”“六普”,德昂族人口城镇化率下降幅度最高,下降了13.81 个百分点。德昂族主要聚居在祖国西南边陲中缅边境,农业仍是主要产业,从事收入较低的农业活动,贫困人口较多。[11]从人口普查数据来看,与全国和其他大多数民族相比,德昂族人口从事第一产业比重较高。“六普”,德昂族人口文盲率高达19.34%,大幅高于全国人口文盲率4.88%,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导致德昂族人口城镇化率下降。[12]这说明,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处于较低水平,而且地区间民族间城镇化差异显著。从这个角度来说,剖析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发展差异因素,提升城镇化水平,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提高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有实际意义。

综上,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率整体提升,但是还有个别民族城镇化率下降。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是仍处于同期全国较低水平,而且地区间民族间城镇化发展水平存在显著差异。

2 非农业人口比重低影响城镇化发展水平提升

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主要分布在祖国边疆地区,地理环境属于山区或者高寒山区,地域分布广,且大多数离城镇较远。边疆民族的地缘人文特性很大程度上影响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进程。[13]相对内陆区域,边疆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大多数人口较少民族长期以从事农业为主,收入水平较低。当工业化进入中期发展阶段后,人口城镇化水平提高更多的表现为服务业为主体的非农业人口比重上升拉动。[14]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非农业人口比重较低直接影响城镇化发展水平提升。

如表2 所示,“五普”“六普”,全国非农业人口比重从35.62%上升至51.64%,上升了16.02 个百分点;人口较少民族非农业人口比重从29.41%上升到34.91%,上升了5.50 个百分点。对比来看,我国人口较少民族非农业人口比重上升幅度不明显,只有仫佬族、撒拉族等2 个民族超过全国非农业人口比重上升幅度。民族间差异显著,“六普”时,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中非农业人口比重最高的是俄罗斯族81.55%,比重最低德昂族10.23%,最大值和最小值之间相差约70 个百分点。

表2 “五普”“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非农产业人口比重对比/%

“五普”“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中有鄂温克族、京族、锡伯族等10 个民族非农业人口比重高于30%,其余土族、仫佬族、柯尔克孜族等18 个人口较少民族非农业人口比重低于30%,说明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大多数从事传统的农林牧渔业。此外,对比发现,我国28 个人口较少民族中城镇化率较高的10 个民族非农业人口比重都超过30%,而人口城镇化率低于10%的布朗族、独龙族、塔吉克族等7 个民族非农业人口比重均较低。

“五普”“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中有土族、仫佬族、德昂族等22 个民族非农业人口比重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提高变动最大的是仫佬族27.66 个百分点。鄂温克族、门巴族、塔塔尔族等6 个人口较少民族非农业人口比重不同程度下降,下降变动最大的是塔塔尔族,十年间下降了22.2 个百分点。塔塔尔族是全国人口数量最少的民族。“五普”,塔塔尔族人口4 890 人,“六普”,塔塔尔族人口减至3 556 人,十年间减少了1 334 人,属于人口负增长类型。塔塔尔族人口负增长一定程度上也会导致非农业人口比重下降。另外,塔塔族人口出现了人口回流的现象,这与高寒山区的游民职业有关,“塔塔尔族以传统的农牧业为主,生产效益不高,致富意愿自我发展意识不强烈,群众教育水平不高,缺乏市场意识,不愿意外出打工,贫困问题比较突出。”[15]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塔塔尔族非农业人口比重降低,出现人口回流现象。我国城市首位度偏低的民族几乎都在西北地区,城市首位度影响城镇化发展。[16]我国城市群紧凑度有南向北降低分异态势,也会影响城镇化发展。从区域差异来看,我国东北部地区人口较少民族的非农业人口比重明显高于西部地区,相应的我国东北部地区人口较少民族人口城镇化水平较高。

综上,“五普”“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非农业人口比重不断上升,但是上升幅度较低,与同期全国比较,整体上仍有较大差距,而且各民族间差异也很显著。因此,我国人口较少民族非农业产业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人口城镇化进程,非农业人口比重低,人口城镇化水平较高,反之亦然。同时也表明,我国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边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城镇化发展水平不平衡不充分,国家加大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发展还有很大开发空间。

3 受教育程度高有助于城镇化发展水平提升

一个民族受教育程度越高,该民族城镇化水平就越高,反之亦然。城镇化水平与该民族人口GNP、劳动力就业比例、受教育年限之间成正比关系。[17]显然,劳动者想要从事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更多参与全球化工业化的城镇化发展过程当中,提高劳动者自身科学文化素质是基础。“五普”“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人口受教育整体水平主要体现在其文盲率下降,而教育年限不断提高。

如表3 所示,“五普”“六普”,全国人口文盲率由9.50%降至4.88%,十年间降低5.75 个百分点;同期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人口文盲率由16.32%降低至8.97%,降低了7.34 个百分点。对比发现,我国28个人口较少民族人口文盲率降幅高于同期全国人口文盲率降幅1.59 个百分点。分民族来看,“五普”“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文盲率降幅大于10%的有撒拉族、普米族、怒族等8 个民族,其中,保安族人口文盲率减幅最大,十年间下降了38.08 个百分点。值得反思的是,“五普”“六普”德昂族人口文盲率上升了1.33 个百分点,这其中的原因与德昂族“五普”“六普”人口城镇化率下降幅度较大有关。以上数据表明,人口文盲率较高的民族,其人口城镇化率相对较低,人口城镇化率与人口文盲率成反比。

表 3 “五普”“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文盲率对比/%

如表4 所示,“五普”“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平均受教育年限不同程度的提高,而且地区间民族间的教育不平衡状况逐年得到改善。“五普”“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了1.73年,不断缩小与全国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的差距。“五普”“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中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同期全国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的有鄂温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等6 个民族,其人口城镇化水平都处于较高水平;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低于7年的德昂族、景颇族、布朗族等5 个民族,其人口城镇化率也处于较低水平。“五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平均受教育年限最高塔塔尔族,最低门巴族,最高值与最低值之间相差6.89 年;“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中俄罗斯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最高,门巴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最低,最高值与最低值之间相差6.04 年。这反映出经过十年努力,我国人口较少民族间人口发展差距逐步得到改善。这一论断也可以从“五普”“六普”人口较少民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变动情况可以印证。“五普”“六普”,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较低的保安族、门巴族、独龙族等5 个民族,其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上升变动都大于2 年。对比发现,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变动较大的民族,其人口城镇化率变动幅度越高,但是,人口城镇化水平都相对较低。

表4 “五普”“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对比/%

综上,我国人口较少民族文盲率下降,人口受教育年限不断上升,人口受教育程度提升,人口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由此反映出了国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提升教育质量,特别是把教育资源投入力度不断向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倾斜,不断缩小民族间地区间教育不平衡的差距。

4 人口分布集中率下降促进了人口城镇化发展

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人口分布集中程度的变动与该地区城镇化进程、民族关系稳定甚至社会经济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口较少民族人口流动不断加快,其人口再分布日趋活跃。[18]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人口分布呈现出由“边疆”向“内地”扩散态势,有利于加快城镇化发展的步伐。但是,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人口分布主要分布在边疆民族地区,而且大多数生活在农村,参与城镇化进程就会打折扣。

斯大林对民族基本特征概括为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和共同心理素质,[19]这对少数民族人口城城镇化研究具有借鉴意义。在城镇化过程中少数民族兼用国家通用汉语出现了现代际性差异,兼用语使用具有互动性。[20]从历史发展来看,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在长期的历史演变进程中形成了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形成了族聚而居人口分布格局。相对于内陆区域,我国边疆地区具有族聚而居的显著特征。一个民族内部具有相似的自然地理环境、相同语言文化和生活环境,不利于人口的流动,妨碍了参与城镇化进程,对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人口城镇化发展进程有负面影响。

如表5 所示,“五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主要分布省区的集中率相对较高,其集中率大于90%有柯尔克孜族、景颇族、布朗族等16 个民族;集中率60%~90%有土族、仫佬族、撒拉族等9 个民族;集中率小于60%的只有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高山族等3 个民族。人口分布相对集中程度高有利于民族交往交流,形成民族共同体,但是,人口地区集中不利于人口流动,影响城镇化水平提高。“五普”“六普”,我国28 个人口较少民族中24 个民族人口集中率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下降最明显的是怒族,十年间下降了11.6 个百分点。我国人口较少民族85%以上的人口集中率下降,说明人口流动不断加快,人们思想观念由传统向现代转变,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推动城镇化的进程。值得注意的是,独龙族、珞巴族、鄂伦春族、普米族等4 个民族人口集中率不同程度上升,这几个民族的人口城镇化程度都比较低。以上数据表明,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人口集中率下降,一定程度上促进人口城镇化发展,反之亦然。

综上,由于边疆民族地区自然条件的原因,人们避开沙漠、干旱等区域,集中在水源充足、交通便利的地区。因此,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人口地理分布相对集中。“五普”“六普”,随着人口流动的加快,交往交流更加深入,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分布的集中程度趋于减小,地区间民族间差异趋于缩小,有利于城镇化发展。

表 5 “五普”“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人口集中率对比/%

5 结论性评论与政策建议

综上所述,从2000 至2010 年间,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率逐步较快提升,但是与同期全国比较,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率处于较低水平,地区间民族间差异仍然比较显著,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指标还存在差距。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存在产业结构不协调不适用、教育文化不能满足现实发展需求、忽略资源开发与破坏传统文化等问题阻碍城镇化发展进程。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发展路径要结合自身发展特点,依据人口较少民族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改变以往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以政策为主导行为出发点造成抗争行为的模式。”[21]民族地区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个特色样本。[22]因此,需要从模式和制度上创新,走具有民族特色社会包容性强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基于第五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剖析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发展水平特征及发展关联差异影响因素的基础上,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如下:

一是“五普”“六普”,我国28 个人口较少民族中25 个城镇化率不同程度提高,而且有4 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城镇化率增长超过两位数,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国家对人口较少民族帮扶措施的不断加大,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传统思想观念进一步开放,民族间进一步交往交流交融,更多人口转向非农业产业就业,参与到城镇化的比重不断增多。但是,基于地缘人文历史的原因,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地区间民族间城镇化水平差异显著,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水平仍处于全国较低水平,国家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化发展还有足够开发空间。“少数民族人口城镇化具有显著的空间关联性和差异性”。[23]因此,国家仍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进程,打破城镇化进程中机制体制的障碍,建立城乡统一的市场和城乡统筹的体制机制,逐步解决地区间民族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另一方面,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存在资源浪费、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不足等问题,因此,保障质量前提下合理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同时,需要更加注重可持续的城镇化发展,防止“隐性城镇化”问题。[24]

二是“五普”“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水平整体提高,地区间民族间的差距不断缩小。我国西南地区原来城镇化水平非常低的民族十年间呈现出较快增长趋势,而西北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原本就有较高城镇化水平基本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势头。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之间人口城镇化水平差距较为显著,表现出西北民族的人口城镇化水平较高,而西南民族人口城镇化水平较低,但是这种差异呈现缩小趋势。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不仅要自然生态的硬实环境,而且更要注重其文化传统的软环境,[25]因地制宜,采取适合民族地区实际发展情况的城镇化模式,人口城镇化发展的质量是速度的前提。[26]因此,继续进一步加大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支持和开发力度尤为必要,同时,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市民化,使其享有更多的公共服务。随着西部农村青壮年人口大量流向东部,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渐显著,民族文化传承保护面临新挑战,这些都是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发展的现实问题,需要未雨绸缪。

三是“五普”“六普”,我人口较少民族农业人口比例不同程度的降低,但是整体比重较高,特别是西南人口较少民族农业人口比例处于全国较高水平。农业人口比重较高居住的区域一般偏远山区山村,参与城镇化的程度受到影响,导致城镇化率较低。另一方面,从事农业人口比例的降低,更多人员流到城镇就业,更多劳动者从事第二、三产业。显然,到城镇就业,人口流动加快,有利于城镇化发展。调整产业经济结构是城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整合城市发展城市群是城镇化发展外在支持。[27]因此,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打造人口较少民族乡村品牌的同时,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农村人口向城市就业,加快城镇化发展进程。

四是“五普”“六普”,我国人口较少民族文盲率下降,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说明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受教育程度整体提高,这将有利于掌握更多的现代知识,更多机会从事非农业行业,有更多人口较少民族参与到城镇化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受教育程度决定人们从事的行业职业和收入水平,影响人们的生活方式,人口受教育程度影响甚至决定其城镇化水平,教育发展是促进城镇化发展的必备条件。因此,需要不断夯实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的教育基础,积极探索符合人口较少民族特点的职业技术教育,文化教育与职业教育并举,不断提高其人口教育的程度和水平。某种程度上精英人才在城镇化发展进程中起到引领示范效应,从这个意义上讲,进一步加大人口较少民族精英培养力度,实现高层次人才产出势在必行。

五是人口聚居集中程度较高,保守传统思想禁锢程度就相对较高,参与共享人口智慧程度相对不足,人口流动程度低,城镇化程度也受到影响。因此,针对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人口分布集中程度较高状况,需要进一步加快人口流动,提升参与城镇化能力。除此之外,影响我国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水平的因素还很多,诸如自然环境、政策导向、宗教信仰等,而大多数影响因素目前还不能实现准确数据来衡量,因此需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创新研究模式与方法,以进一步深入全面的研究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发展差异问题。从边疆区域发展角度,要进一步推进中小城镇规划,积极推进连片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区域协同发展,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切实保障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生态和文化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注释:

① 日常生活中存在“城镇化”和“城市化”混用的现象,甚至在官方的文本中也会出现表述的混用。有学者研究认为,城市化分广义和狭义两个理解维度,广义城市化包括城镇化、城市化和都市化三个递进内涵,狭义城市化与城镇化、都市化并列。笔者采用“城镇化”这一表述更为符合本文表达意义。

② 表1 ~表5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2000 年人口普查资料》和《2010 年人口普查资料》计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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