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民生思想的实践逻辑与治理特征
——以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为视角的考察

2021-01-30 11:55戴卫东
社会保障研究 2021年3期
关键词:民生中国共产党思想

戴卫东

(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在我国古代就已出现“民为贵”“民为本”“吏为民役”等朴素的民生思想。新时代的民生问题是指那些与人的生存、生活、生计、生育、生长有关的国家治理事项[1]。纵观历史,民生思想是不断发展的。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从建立开始就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民生思想,视发展民生为己任,尤其在新中国成立后的70多年里高度重视民生,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不断发展生产力,改善生产关系,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形成了丰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生思想。进入21世纪,我国的民生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2]。”我国民生事业发展进入新时代。

民生事业的发展,归根到底受社会发展各个阶段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影响和制约。其中,生产力水平决定了民生事业的物质基础和客观要求,生产关系变革程度又影响到民生事业的推进速度和主观合意。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是每个社会的基本矛盾,在各个历史阶段决定社会的主要矛盾,社会主要矛盾是基本矛盾的集中体现。一个国家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不仅决定或影响民生思想的形成,而且推进或延滞民生政策实践的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国情的具体变化不断与时俱进[3]。由此,中国共产党的民生思想在实践中被及时调整和完善。我国民生事业的发展经历了阶段性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一、第一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下“土地民生”思想的正义性

(一)第一次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与“土地民生”思想的真正实现(1949—1952年)

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52年土地改革完成之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大众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矛盾[4]。这一矛盾是由中国革命的性质决定的。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仍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生产力水平低下。所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首要任务就是进行土地改革,满足几千年来农民对土地的需要。土地民生是建国初期我国最根本的民生,是实现国民生存的基本保障,也是继承孙中山“耕者有其田”民生思想的具体体现。

1945年4月,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毛泽东在向大会提交的《论联合政府》中指出:“‘耕者有其田’,是把土地从封建剥削者手里转移到农民手里,把封建地主的私有财产变为农民的私有财产,使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中获得解放,从而造成将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的可能性[5]。” 1948年4月毛泽东进一步强调:“土地制度的改革,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土地改革的总路线是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6]。”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新中国成立前,已经明确提出了“土地民生”思想,并在中国部分地区实行了土地改革。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为“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藉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7]。在先前创下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之上,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后仅用三年的时间,就在全国全面完成了土地改革。

(二)土地改革时期中国共产党“土地民生”思想实践的辉煌成果

我国在1952年底完成土地改革,彻底消灭了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剥削制度寿终正寝。这是一项伟大的正义事业,广大农民的土地所有权第一次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

土地改革前,占全国乡村人口不到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约70%~80%的土地,而占乡村人口90%的贫农、雇农、中农及其他人民,却只有约20%~30%的土地[8]。土地改革完成后,全国超过1/3的土地重新得到分配。到1952年秋,中国共产党在拥有90%以上农村人口的地区成功地完成了土地改革。从1950年冬季到1952年底,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和台湾地区以外,广大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连同老解放区,此次改革共没收征收了大约 7 亿亩(约合4700万公顷)的土地,并将这些土地分给3亿多无地和少地的农民[9]。分得土地的农民,劳动积极性得到很大的释放。同时,从1950年到1952年,全国兴修水利工程,约2000万农民完工土方在17亿方以上。粮食年产量由1949年的2774亿斤提高到1952年的3088亿斤,三年增长了42.8%,年均增长率达到12.6%,1952年比1949年前最高年产量高出11.3%。棉花年产量则由1949年的889万担提高到1952年的2607万担,三年增长了193.4%,年均增长率达到43.1%,1952年比1949年前最高年产量高出53.6%[10]。

土地改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时期的最大民生。变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为农民拥有土地所有权,是几千年来中国农民的期盼。土地民生思想的正义性和合法性显而易见。“土地改革的成功证明了共产党早期经验的正确,更证明了领导人决心的正确……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改革政策为乡村中贫苦人民提供了实质性的报偿。比较合理的赋税制度、削减了的租金以及分得的土地,所有这些都使农民大众深深信服共产党所从事的事业的正义性。土改中,共产党的所作所为使人们确信,它既是一种令人(指地主阶级)生畏的力量,也是(人民)富裕生活的提供者。这大大增强了将来它在农民中的说服力[11]”。

二、第二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下“社会主义民生”思想的变革性

(一)第二次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与“社会主义民生”思想的形成(1953—1956年)

在1949年3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指出:“中国革命在全国胜利,并且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中国还存在着两种基本的矛盾。第一种是国内的,即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第二种是国外的,即中国和帝国主义国家的矛盾[12]。”1953—1956年,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土地制度改革完成以后,国内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

土地改革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个体经济比例达到71.8%,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比例为6.9%,总体来说私有制成分较大[13]。这与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相矛盾,为实现公有制的绝对主体地位,完成由新民主主义国家向社会主义国家的转变,1952年党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下文简称“三大改造”)[14]。“三大改造”是第二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时期,中国共产党实现“社会主义民生”思想的主要措施,其实质是提高社会主义的经济成分,确保社会主义经济占据当时国民经济的主体地位,从而奠定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生活的物质基础。“三大改造”有益于国计民生,以及真正实现“让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目标。

到1956年底,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数量占全国农户总数的 96.3%,其中参加高级社(将土地等生产资料全部入社且不计报酬的合作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87.8%。99%的全国私营工业户、82.2%的私营商业户被纳入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的轨道,参加合作社的手工业人员占全体手工业人员数量的91.7%[15]。“三大改造”消灭了私有制剥削阶级,建立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是我国历史上最深刻的社会变革。从改造私有制到建立公有制也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民生”思想的变革性。

(二)“三大改造”时期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民生”思想实践的变革

在完成了土地改革后的最初时期,我国仍处于“百废待兴”的状态,生产力水平低下,人民生活依然很困难。1952年,全国人均年消费水平仅为76元,其中农民人均62元,城镇居民人均148元。粮食问题很严重。1953年7—9月全国的粮食共收进98亿斤,却销售了124亿斤,销售大于收进[16]。一些受灾地区、粮食脱销地区,甚至发生治安混乱。

“三大改造”完成后,从1952年到1957年初,国民收入增长了153%。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由148元提高到205元,增长26.3%;农民人均收入由62元提高到79元,增长17.1%。同期农业产值增长了24.8%,达到604亿元,约占当年工农业生产总值的43.5%,工业产值增长率为128.6%。在全部工业产值中,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产值约占50%左右;农副产品和用农业原料制成的工业品,在国内市场主要商品供应量中约占90%,在出口总额中约占75%[17]。可见,工业化的积累主要来源于农业的贡献,农业反哺工业的模式由此确立。农民之所以有能力每年将自己净收入的12%(约392.47亿元)上交给国家,主要得益于农村互助合作运动对生产资料配置进行了调剂,从而集中使用有限的生产资料,战胜自然灾害。在互助组和初级社的组织形式下,农民有比较充分的自主权去经营家庭副业和从事个体生产,同时,其生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提高。

在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中,通过实行公私合营企业的民主管理、改善职工福利,劳资矛盾得以缓和,劳动生产率大幅度提高。1952年公私合营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比1950年提高了118%,1955年比1950年提高了214%;1955年公私合营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比一般私营企业高出一倍[18]。从1953年到1955年底,公私合营企业产值由20.13亿元增长到71.88亿元,劳动生产率提高了61%[19]。私有制经济的改造和企业生产率的提高,为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社会主义民生”思想取得了丰硕成果。通过“三大改造”,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体地位,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的社会制度最根本的不同之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障的对象是全体国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这个时期工农业生产总值较1952年土地改革时期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城乡人民的生活得到较大的改善。客观地说,如果在这一历史时期不实行“三大改造”,任由私有制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的受益者就不是广大劳动人民。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还是在摸索中建设社会主义制度,对生产关系变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认识存在片面性。在“三大改造”中后期,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过快、初级社和高级社的生产组织管理混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并造成农业生产总值增长指数和粮食产量增长指数持续下降,1955年这两个指数均为8.5%,到1956年分别降至5.8%、4.8%,到1957年进一步滑落到4.3%、1.2%[20]。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也停留在“不允许企业留利”的苏联传统经济观念上。如此一来,私营企业也丧失了更新品种和提高质量的积极性。到1957年下半年,我国工业化速度减慢,人民生活水平有所下滑,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的民生面临考验。

三、第三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下“强国民生”思想的曲折性

(一)第三次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与“强国民生”思想的抉择(1957—1978年)

1956年,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社会主要矛盾”这个历史认识。当时我国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取得了决定性成就,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已基本解决,几千年来的阶级剥削制度基本结束,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建立。为此,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中共八大)上强调:“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的当前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21]。”中国共产党希望更大范围、更高程度地改善民生,对这一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一直延续到1978年。但基于后来国际形势的变化,毛泽东在中共八大之后,逐渐形成了通过限制商品、限制货币、限制工资发展社会主义的设想,只不过这种设想是“现实的社会主义所不容许的”,“相当带乌托邦色彩”[22]。

在抗美援朝战争后,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生的进程受到阻碍,中国共产党认识到国防建设的重要性。无“国”则无“家”,无“家”则根本谈不上“民生”。为此,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地选择了“强国民生”思想,强调国家必须优先发展重工业,保家卫国,因为只有一个强大的国防才能抵御外敌对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的觊觎,也只有一个强大安宁的国家才有可能建立民生的根基。1958年重工业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比重为52.1%,农业为21.8%,轻工业为26.1%。1960年重工业比重快速增加到66.6%[23]。当时,我国为发展重工业牺牲农业,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积累重工业所需的资金。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美国发动侵略越南的战争,苏联在中苏边境寻衅滋事,美、苏两国一系列侵略行径,更加坚定了中国共产党刻不容缓地优先发展重工业、强大国防力量的决心。在1965年以后的10年中,用于三线建设的工业布局投资达到2000亿元,占同期新增投资的43.4%。1970—1972年我国国防工业投资达91.23亿元,占同期工业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16%左右。“四五”计划期间,三线地区国防科技工业的投资每年达到25亿元,比“三五”计划时期的年均投资增加48%[24]。国家“皮之不存”,民生“毛将焉附”。但是在“文化大革命”发动后的10年里,我国工农业生产停顿下来,1966—1978年(“三五”和“四五”计划时期)中国经济的平均年增长率、人均 GDP 增长率分别为 5.0%、2.8%,远低于1953—1957年(“一五”计划时期)6.9% 、4.5%的水平[25],人民生活艰苦,陷入困境。

(二)社会主义初期中国共产党“强国民生”思想实践的曲折历程

为了使刚成立的国家政权不被外部敌对势力颠覆,中国共产党确立了以强大国防来保障民生的指导思想,集中全部经济力量发展国家实力。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民生水平有所下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缓慢发展。1977年与1957年相比,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的田地面积由0.7公顷减少到0.42公顷,下降39.7%。人均粮食产量由1030公斤降到962公斤,减少了6.7%;每百元农业收入的成本由36元上升到55元,增加了53%;人均净产值由355元降到317元,减少了10.7%[26]。1954年农民全年人均纯收入为 64.1 元,1965年为 107.20 元,1978年为 133.57 元,13年中仅增加了 26 元,年平均增加 2 元[27]。根据国家统计局历年统计年鉴,1957—l977年,全国按城乡人口计算日常消费品实际年均增长率:粮食为0.7%,植物油为-0.2%,肉类为0.3%,糖类为4.3%,棉布为2%,自行车16%,收音机9.8%。其二,个体工商业发展萎缩。1952年,个体工商业的从业人员大约有900万,20多年后的1978年,只剩下17.5万。1952年社会零售商业、饮食业、服务业机构有550万个,平均每千人9.6个;1978年这类机构只剩下125.5万个,比1952年减少77.2%,从业人员减少36.2%,每千人只有1.3个[28]。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1949年每百万人拥有的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网点数为47.6个,1952年为67.2个,1957年为26.4个,1965年为9.5个,1978年为10.8个[29]。其三,国有企业产值下降。1957年国有企业每1元钱的固定资产净值和流动资金增加的净值分别为1.36元和0.62元,1978年分别下降到0.87元和0.32元,降幅分别是36%和48%[30]。其四,城市化明显减缓。1959年我国城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为18.4%,1961年为19.7%,1978年为17.9%。可见,城市化率在这一期间逐步下降[31]。

尽管如此,中国共产党仍在困境中推进民生事业,坚持将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思想付诸行动,尤其在对农民和农村的政策保护方面,出台多项举措:首先,大幅度降低农业税。“大跃进”运动中的“浮夸风”、高指标、高征购加重了农民负担,1958—1960年,农业税的实际负担率分别为12.5%、14.3%和13.8%。1960年下半年,中央开始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规定“农业税的实际负担率,即农业税正税和地方附加的实际税额占农业实际收入的比例,全国平均不超过10%”[32]。1961—1965年,农民税收负担率呈大幅下降趋势,1961年税收负担率为9.3%, 1962年为8.7%, 1963年和1964年均为7.7%, 1965年为7%[33]。1966—1975年,农业税实际负担率分别为6.5%、6.1%、6.7%、6.7%、6.2%、5.9%、5.6%、5.4%、5.1%、4.9%,继续平稳下降[34]。党的轻税政策,在很大程度上给农民提供了“休养生息”的机会。从1950年到1976年,我国实征的农业税(公粮形式)从269.72亿斤下降到251.26亿斤,农业税收占当时全国税收总额的比重从39%降到7.1%,降幅高达81.8%[35]。其次,大力建设农村公共卫生预防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主要疾病是传染病、寄生虫病和甲亢等地方病。1953年1月,政务院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卫生防疫站,到1965年全国各地共建立卫生防疫站2499所[36],形成了遍及城乡的卫生防疫网络。同时,全国共建立妇幼保健站(所)2910个。到1955年,鼠疫基本得到了控制。截至1959年9月,全国患血吸虫病的病人中约有70%得到治疗[37]。再次,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减轻农村居民经济负担。1958年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初步建立。1965年毛泽东发表了“六·二六”指示,全国卫生战线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高度重视。20世纪70年代是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鼎盛时期。1976年全国农村实行合作医疗制度的比重从1968年的20%上升到90%,该制度覆盖了全国85%的农村人口[38]。最后,建立农村“五保”制度,关注最困难群体的生存问题。五保制度建立于农业合作化时期。1956年全国人大颁布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和1960年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明确规定,对农村的孤老残幼实行保吃、保穿、保烧、保教(儿童和少年)、保葬(老人)的“五保”制度。后来制度又增加了“保住、保医”等内容。1958年,收住五保对象的农村敬老院发展到15万所,收养老人300多万人[39]。1962年全国敬老院共计3万所,在院老人仅有55万人。到1978年底,全国敬老院仅有7175所,在院老人只有10万余人,且生活水平很低[40]。五保制度虽然历经挫折,但还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最困难的老幼人群的基本生活,并一直延续至今。

对中国共产党“强国民生”思想的实践的评价,如世界银行所言,“以公平的方式分配经济发展的成果,这是中国在1980年以前的30年内取得的成就之一[41]”。这个阶段,中国是世界上收入不平等程度最低的国家之一[42]。

四、第四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思想的人本性

(一)第四次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思想三阶段发展历程(1981—2012年)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召开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43]。1982年9月1日,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中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44]。”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同时,我国经济社会建设也走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新的历史时期。此时,中国共产党关于第四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论断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思想的诞生。

1981—2012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思想的发展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81年至1990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初期。这一阶段我国经济改革起步,人民温饱问题解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由农村到城市、由体制外到体制内的改革,中国经济总量翻两番,民营经济高速增长,人民告别吃不饱的生活,实现温饱。第二阶段从1991年至2001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转型时期。这一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人民生活实现总体小康。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和分税制改革,并且相继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与失业保险,民生得到有力保障和改善。第三阶段从2002年至2012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时期。这一阶段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渐进完善。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经济总量从世界第6位跃升到第2位,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8倍[45]。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2006年1月《农业税条例》废止,200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2009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

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大体分三步走。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一九八○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这个任务已经基本实现。第二步,到本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下个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46]。”总体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思想的第一个发展阶段与经济建设战略部署的第一步相一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思想的第二个阶段我国实现了该战略部署第二步目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思想的第三个阶段经济社会的发展为该战略部署第三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重要积累。

(二)改革开放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思想实践的阶段性特征

在第四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期间,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思想在三个阶段的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一些特征。

1.第一阶段(1981—1990年):改革开放初期 “效率民生”思想的形成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共产党就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的发展理念[47]。在经历了“一大二公”的计划经济时代之后,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明晰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在落后的生产力条件下低水平的社会公平无法推动经济发展,更无法满足国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于是,党和国家开始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放开搞活乡镇企业,在城市实行对外开放,充分调动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提高经济发展的效率,以“做大蛋糕”促进民生保障。

2.第二阶段(1991—2001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期 “转型民生”思想的确立

1991年,中共中央研究讨论经济体制改革问题。1992年初邓小平指出“发展才是硬道理”[48],在计划与市场关系等重大问题上统一了党内思想。实践中,中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代企业制度。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减员增效,大批职工下岗,职工及其家庭生活暂时陷入困难阶段。为此,1998年党中央提出了“两个确保”措施,以及与之相衔接的“三条保障线”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到2000年末,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脱困目标基本实现,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建立。

3.第三阶段(2002—2012年):新世纪经济快速发展时期 “人本民生”思想的回归

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努力,我国开始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阶段。然而,在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国也面临资源短缺、生态恶化、可持续发展压力增大等一系列突出问题,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不平衡,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为此,党的十七大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指导。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49]。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50]。科学发展观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本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本民生”思想的理性回归。

(三)改革开放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思想实践的人本进步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民生奋斗目标是要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51]。”这一时期,我国在教育、收入、医疗、养老和居住五个民生领域取得如下主要实践成果(1)“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简称“五有”民生。:

第一,保障全体人民接受教育的权利。1978—2012年,我国教育财政投入逐年增加,城乡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国民受教育程度大幅提升。教育经费总投入从1978年的94.23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27695.97亿元[52],年均增长788.6亿元。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1982年的5.2年提高到2012年的8.9年。1980年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3%,2012年为99.9%,增幅6.9%[53]。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的招生数、在校生数以及毕业生人数,2012年分别为689万、2391万、625万,比1978年相应增长16.1、26.9、36.9倍,较好地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54]。

第二,人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都显著提高。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1978年增长71倍,年均增长13.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增长58倍,年均增长12.8%。同时,城乡居民消费水平显著增长。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现金消费支出16674元,比1978年增长52.6倍,年均名义增长12.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908元,增长49.9倍,年均名义增长12.3%[55]。

第三,国民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完善。2012年底,全国卫生机构共有95万个,比1978年增长4.6倍;卫生技术人员668万人,增长1.7倍;医院和卫生院床位527.1万张,增长1.9倍。2012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19861.3万人,比1994年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立时期增加19486.7万人。同年,全国2566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3%[56]。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建成,人民生活质量明显提高。1978年男性城乡居民人均寿命为66.9岁,女性为69岁;到2010年男性为72.38岁,女性为77.37岁[57]。

第四,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20世纪80年代,国有企业改制推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进入21世纪,城乡居民被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2012年底,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为30426.8万人,比1989年底劳动保险覆盖人数增加24716.5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达48369.5万人。此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城市、农村困难人口数分别为2143.5万人、5344.5万人,真正筑起了人民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58]。2012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44304个,拥有床位416.5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1.5张,收养老年人293.6万人[59]。与1978年“残补型”老年福利制度相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绩斐然。

第五,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很大改善,扶贫效果特别明显。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2.9平方米,比1978年增加26.2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7.1平方米,比1978年增加29.0平方米。1978年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约2.5亿人,约占全部人口的。按照2010年扶贫标准,农村贫困人口2010年为16567万人,2012年为9899万人,不足全部人口的10%,年均脱贫3334万人[60]。

要实现“以人为本”就必须统筹兼顾、发展经济。1978—2012年国民经济和“五有”民生都取得了巨大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思想的人本性也得到充分的证明。

五、第五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下“高质量民生”思想的全面性

(一)第五次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与新时代“高质量民生”思想的飞跃(2013年至今)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61]。”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求生存到解决温饱,再到全面实现小康,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国民生发展不断实现飞跃。经过70年艰苦奋斗和不断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告别了物质短缺的年代,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率领中国人民继续争取“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生态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62],即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美好生活”的新目标。由此,我国民生事业也进入新时代。与 1956年提出的“经济文化需要”和改革开放后提出的“物质文化需要”相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一个可以让人民幸福的多层面、多维度的完整结构体系,包含了持续升级的物质文化需要和日益增长的精神需要[63]。

党的十九大报告还明确阐述了全面民生的内涵:“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64]。”在“五有”民生的基础上,补充了“幼有所育”和“弱有所扶”(2)“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简称“七有”民生。,进一步体现了民生的全面性,也表明我国开始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是民生高质量发展的飞跃,符合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中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和中国共产党人七十多年来一贯的民生追求。

(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高质量民生”思想实践的全面提升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代,原“五有”民生的质量进一步提升,我国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这一时期体现“高质量民生”思想的“七有”民生实践成果如下。

一是幼有所育见成效。2020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9.17万所,比2013年增加9.31万所;全国在园幼儿4818.26万人,比2013年增加923.57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学率85.2%,比2013年增加17.7%。此外,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4082.83万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4.74%(3)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主要结果》(2021年3月1日发布)和教育部《201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7月4日发布)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出。[65-66]。

二是学有所教在发展。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21.08万所,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5.2%,比2013年增长2.9个百分点。全国高中阶段学校共有2.44万所,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1.2%,比2013年增长5.2个百分点。普通高校有2738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54.4%,比2013年增长19.9个百分点。特殊教育学校有2244所,比2013年增加311所。在校生有88.08万人,比2013年增加51.27万人(4)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主要结果》(2021年3月1日发布)和教育部《201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7月4日发布)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出。[67-68]。

三是劳有所得增长快。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2013年增加13878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834元,比2013年增加1687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31元,比2013年增加8235元(5)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21年2月28日发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2月24日发布)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出。[69-70]。

四是医保体系全覆盖。2020年底,全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4423万人,比2013年增加7007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01677万人,比2013年增加14686万人。目前我国已建成全世界最大的医疗保障网。2020年累计资助7837.2万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2013年增加6347.1万人(6)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2020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2021年3月8日发布)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5月29日发布)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出。[71-72]。2020年,各项医保扶贫政策累计惠及贫困人口就医1.8亿人次,比2013年增加171514.8万人次(7)根据国家医保局《2020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2021年3月8日发布)和民政部《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6月20日发布)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出。[73-74]。

五是养老保障在推进。2020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45621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1340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54244万人,比2013年增加4494万人(8)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1年6月3日发布)和《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5月29日发布)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出。[75-76]。养老服务方面,2020年全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5张,比2013年增加6.1张(9)根据民政部《201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9月8日发布)和《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6月20日发布)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出。[77-78]。

六是住有所居有改善。2019年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9.8平方米,比2013年增加5.7平方米;农村乡(原来的集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3.9平方米,比2013年增加2.7平方米(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20年12月31日发布)和《2013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16年2月2日发布)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出。[79-80]。

七是弱有所扶举世瞩目。截至2019年底,全国全年支出农村低保资金1127.2 亿元,比2013年增加260.3亿元。全年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346.0 亿元,比2013年增加了173.7亿元。随着财政投入的增长,城乡低保脱贫人数在大幅度增加。2019年农村低保对象有3455.4 万人,比2013年减少了1932.6万人;全国城市低保对象有860.9 万人,比2013年减少了1203.3万人(11)根据民政部《201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9月8日发布)和《2013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2014年6月20日发布)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出。[81-82]。“十三五”时期,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83]。农村贫困人口2019年底大幅下降到551万人,比2012年减少了9348万人;贫困县2020年仅有52个,比2012年减少了780个[84]。

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新时代,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是中国共产党民生思想实践的唯一途径,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中国共产党“高质量民生”思想的重要抓手。“七有”民生是人民“美好生活”的根本依托,其全面性不仅体现在民生保障“城乡全覆盖”“一个不能少”,还体现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多维需要。

六、结语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民生思想,致力于励精图治、不断拼搏与改善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及时判断形势,依据社会主要矛盾的五次变化,在五个历史时期分别践行了“土地民生”思想、“社会主义民生”思想、“强国民生”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思想、“高质量民生”思想。在这些思想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克服国际干扰和国内困难,带领全国人民努力发展经济,为改善民生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推进民生事业在曲折中不断发展。在“土地民生”思想实践时期,几千年来中国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最基本诉求得到满足;在“社会主义民生”思想实践时期,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人民生活水平初步改善,工业经济起步;在“强国民生”思想实践时期,农民利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公共卫生预防体系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思想实践依次经历了“效率民生”“转型民生”“人本民生”三个阶段,在这一时期,“五有”民生取得积极成效;第五,在新时代“高质量民生”思想实践时期,民生目标的外延进一步拓展,“七有”民生目标形成[85],民生质量全面提升。

中国共产党民生思想的治理特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治理本质在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每个阶段依次体现出正义性、变革性、曲折性、人本性以及全面性;另一方面,治理内涵逐渐实现了从单项民生到多元民生,从低水平保障到高水平保障,从单一追求国家富强到同步推进国家发展和民生保障,从保障国民的基本生存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高质量飞跃。在新冠病毒性肺炎肆虐全球的今天,中国共产党放眼全人类民生,积极承担大国责任,率先呼吁G20国家联合起来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86],民生观的国际视野赢得了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社会有识之士的普遍尊重。当前,在中国共产党民生思想指导下,我国已形成较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生事业发展体系,对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民生思想理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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