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危险货物常压罐车检验问题思考

2021-03-07 15:52高超
电子乐园·中旬刊 2021年4期
关键词:罐体安全评估

高超

摘要:本文根据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以实际检验工作经验为基础,结合监管部门(不含检验机构)、托运方、承运方的相关从业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实际工作的需要,从罐体检验方面着手,介绍一个简易的罐体安全技术状况,从而实现对罐体安全技术状况进行科学、方便、快捷、合理评估,减少不必要错判与误判。为相关从业人员开展罐体检验与评估,提供一个简易而可靠的技术途径和方法,从而确保危险货物托运、承运及监管等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罐体及其相关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有效降低事故率,保障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与物流安全。

关键词:罐体;安全;技术状况;评估;方法

1.罐体检验概述

罐体检验的内容应包括外观检验、安全附件、仪表和装卸附件及随车防护用具检验。检验一般以目视检验为主,有条件的企业及必要时可借助相关检验检测的工具、仪器与设备,检验时,应使用合适的检验工具,其中检验照明用的手电筒应为防爆手电筒,主要检验罐体的外观状况是否良好,相关安全附件、随车附件是否齐全、完好。实施检验前,罐车应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停放并熄火,同时采用放置轮挡等有效措施,防止汽车及罐体的滑动或移动。实施检验时,应了解罐体所装运介质的特性,穿戴好必要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罐体检验分析

2.1罐体的外观检验

(1)检验标志、标识

a. 检验罐体标志、标识、铭牌等应清晰、完整、齐全。(罐体两侧后部色带的上方应喷涂“罐体下次检验日期:××××年××月”,罐体必须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

b. 检验标志牌等标志、标识是否齐全、完好,其内容是否与实际盛装的介质相符、相配套。

c. 检验罐车是否按《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要求安装、悬挂标志灯[3]。

d. 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的,检验确认罐车是否安装、粘贴符合《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安全标示牌

(2)检验罐体外表面

a. 检验罐体外表面有无出现油漆掉色或局部剥落、生锈等情况。

b. 检验罐体外表面有无局部的碰撞凹陷、机械损伤、变形等情况。

c. 各密封面应无泄漏痕迹,如检验各安全附件与罐体的接口、法兰连接处有无泄漏。

d. 上下罐体的爬梯是否有掉焊、松脱的现象。

e. 检验罐体顶部的操作平台是否牢固、钢丝网有无破损。

(3)罐体与底盘(或者行走机构)连接检验

a. 检验罐体与底盘连接的紧固螺栓是否有腐蚀、松动,螺母、垫片是否齐全、完好。

b. 检验罐体支座與底盘之间连接缓冲胶垫是否有错位、变形、老化等情况。

2.2结构检验

检验罐体的横截面。充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介质或GB18564.1附录A中液压试验压力高于等于0.4MPa的罐体应采用圆形截面,如充装石油原油、甲醛溶液、甲醇、氢氧化钾溶液、乙酸溶液等介质的罐体采用圆形截面。

2.3附件检验

(1) 真空减压阀、安全阀、爆破片。检验罐体所配置的真空减压阀、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等是否齐全、完好,安装位置处是否出现空缺。

(2) 紧急切断阀。检验需装紧急切断阀的罐体,是否按要求安装,紧急切断阀的按钮有无破损(盛装介质如苯、甲醇、汽油、柴油等的罐体,其设计代码为B,罐体必须安装紧急切断阀。)

(3) 呼吸阀。对于需装呼吸阀的罐体,检验各个独立仓上有无装上呼吸阀,所装的呼吸阀是否齐全与完好;呼吸阀是否在校定的有效期内。

(4) 导静电橡胶拖地带。检验车尾部是否安装导静电橡胶拖地带,且拖地带接地端无论车辆空、满载均能始终接地。

(5) 仪表。检验罐体配置的仪表是否齐全、完好;检验温度计、压力表等外观是否完好无损,并在校验或检定的有效期内。

(6) 卸料口。检验装卸口设置的阀门箱或防碰撞护栏等保护装置外观是否完好,卸料口的堵盖或封闭式积漏器有无配置齐全,其中的密封垫片、密封圈是否齐全完好。

(7) 液体注入口。检验液体注入口的紧固螺栓有无松动或残缺,液体注入口盖有无密封垫片、密封垫片有无变形、老化、破损。

(8) 装卸软管。检验软管外观是否有变形、破损、老化及堵塞等,接头是否完好,有无导静电钢丝。

(9) 火花熄灭器。排气管出口端是否安装火花熄灭器,且火花熄灭器完好。

2.4随车防护用具检验

(1) 检验随车防护用具、检验和维护保养、维修等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是否配备齐全、完好。

(2) 检验随车携带便携式灭火器的数量及容量是否符合要求(灭火器数量及容量的相关要求见JT/T61.7-2018表1),检验灭火器是否在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

(3) 检验每辆车携带的轮挡是否与最大允许总质量和车轮尺寸相匹配。

(4) 检验是否配备一个三角警示牌,眼部冲洗液(第一类和第二类除外)。

(5) 检验反光背心、防爆的便携式照明设备、合适的防护手套、眼部防护装备(如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具是否配备齐全、完好。

(6) 对于危险货物标志式样为第3类、4.1项、4.3项、第8类、第9类的危险货物,须检验是否配备有一把铲子、一个下水道口封堵具,如堵漏垫、堵漏袋等。

3.罐体报告完整性的查验

罐体检验报告中的检验项目与内容的设置应符合标准的要求,并能对罐体的安全技术状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指标(特别是关键的技术指标)不能出现漏项与缺项。首先,查阅罐体检验报告中的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根据相关要求,查阅检验报告中的检验项目至少包括:罐体资料审查、结构及几何尺寸检验、罐体外观检验、附件检验、罐体壁厚测定、罐体与底盘(或者行走机构)连接检查共7个检验项目,必要时须增加无损检测、耐压或气密性试验项目。

结语

综上所述,结合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与实际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的加强专业知识培训,使其掌握一套罐体安全技术状况评定方法,从而使相关从业人员能够科学、合理、方便的开展工作,从而确保罐体及其相关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有效防止并减少爆炸和泄漏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与物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参考文献

[1]JT/T617.7-201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7部分:运输条件用作业要求[S].

166650170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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