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舞蹈格局的思考

2021-03-08 10:05马丽
科学与财富 2021年5期
关键词:民族民间团体工作者

马丽

舞蹈艺术作为艺术的一个门类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从自然形态的个体情绪宣泄到群体的化一的意识形态、从群落化走向社会化、从形态展示到内容表现、从风格单一到融汇百家、从自娱自乐到市场化,无论如何演变,背后反映出的一定是人类各个种族所处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社会的意识形态。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舞蹈与其它艺术形式一样处在一个变革时期。这种变革其主要特征就是形式重组。譬如:杂技引进了舞蹈的元素,改形体展示为情景表现;京剧与交响乐嫁接,突出了音乐欣赏部份;歌剧走出传统剧场与实景结合,以放大的表演造成欣赏的震撼;曲艺则提出把形式放大,许多曲种把坐唱改为走唱;声乐则对演唱类型进行解禁和引进,使更多不需经过专业训练的人都能成为歌星;而声乐也把自己与舞蹈、器乐柔在了一起,强调了娱乐成份。在当下以形式重组为主流的实践中,舞蹈无疑是被绑架最多的一门艺术品种。

本篇想论述的主题是舞蹈,即、当下我省的舞蹈现状给我们带来了哪些思考。

随着社会的开放进程,舞蹈功能的伸展呈现出几个阶段:初期为交际舞蹈,意识形态的开放解禁了人的情绪,舞蹈以娱乐的形式走进了社会;随着市场的发展,社会对舞蹈显现出了更多的需求,各种舞蹈学校、培训班以经济的目的走进了社会;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舞蹈又以娱乐的形态走进社区。这一走向切都体现出舞蹈主流功能的转移。

一个环境有一个环境的生活道理,成败在于对这个道理的解读。

面对舞蹈功能延伸,最无奈的群体就是职业舞蹈团体。搞专业,它们的各种努力抵挡不住现代传媒工具的普及和影响力;走市场,它们没有攀比国内一流策划群体的声望、能量和见识。其结果是,省内一流舞者组成的策划团队的实践结果抵不过一个《云南映象》。

那就只剩下了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群众这条路了。但这条路所能体现的只是一种执政理念,而不是艺术理念。事实是。我省各级歌舞团队为社会、为群众服务时,因受场地因素,接待能力的因素,运作经费因素等限制,所展示出的绝不是这个团体真正的艺术水准。而真正能反映这个团体水平的作品只剩下一条出路,那就是参加赛事。当下赛事评判有一個特点:熟不如生!这就逼近舞蹈创作要年年出新。赛事的结果成了决定着所有舞蹈工作者的切身利益的全部。这种出新的结果不是繁荣了艺术市场,而是把舞蹈置于无休止循环重复工作中。相信这现象不是所有舞蹈工作者愿意看到的,也不是各级舞蹈工作者都具备这种能力。

习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提出关于艺术工作的讲话提到了“不做市场的奴隶”,对此我们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解读:“市场无原罪”,艺术工作者应该用优秀的艺术作品去占领市场。带来的问题是:本地舞蹈的市场在哪里?市场到底需要什么样的舞蹈作品?

提到云南艺术市场的特点,理所当然地都会提到云南独有各少数民族的舞蹈资源。这也是云南舞蹈工作者的惟一依存依靠。但在实践中我们的一些具体做法却表现出“近则不驯远则怨”。 常陷入一种“云纹效应”:有些方法是不存在的,但你能看到;有些方法是存在的,但你看不见。

处于下一个台阶的人容易肢解一个完整的概念,对市场的解释总是一厢情愿,如、是作者决定市场取向,还是市场决定作者的取向?消费群落代表潮流,但一定就能决定市场么?对一些非主流群落操控市场怎么认识?我们现在许多认识只是对局部有感悟,还未及全部。在实践中,例行思考多,例外思考少。结果是造成许多项目的短命。文化领导往往在表达期望时,不太明白一个道理:对具体项目的指导,远比宏观指示要有意义的多。艺术工作者与所有职业圈的人一样,有着自己的职业性格。多了解这种职业性格有益于之间的沟通。对艺术界人应该做到:权不离经,权不伤人,权不多用。

职业舞蹈还有另一支队伍,那就是群文队伍。由于服务对象不同,他们的对舞蹈服务社会的认识取决于直觉。即、社会出现什么,他们服务什么。

许多服务方法表现出来的“创新”,实质上是对民族民间传统舞蹈的伤害。虽然民族民间传统舞蹈的演变速度是由社会演变形态的速度决定的,但我们处在对民族民间舞蹈已有全面科学认识的今天,作为职业舞蹈工作者,应该做到出新不能违背常理,永远把保护民族民间歌舞艺术优良基因的任务放在第一位;做到不猎奇,不做“杂交”的尝试。对民族民间传统歌舞文化我们要做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固本。如果已经做了这种事,我期望传统审美的回归。

我省过去一直有着艺术团体间相互学习,相互交换舞蹈作品的好传统。其带来的最大优势是保障了我省所有团队演出的书剧目的需要;丰富了了我省各个地区演需求;满足了群众欣赏多样性的需求,促进了我省舞蹈编导技能交流和提高。繁荣了我省的演出市场。

但如今这种交流消失了。究其原因:一是在法律层面上,大家加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很多团体加强了对作品的保护。但具有讽刺的一面是,现在的交易只在个人之间进行。对这种交易的认识和理解上有着片面的一面。作为团队上层的认识更应该准确:作为同是事业单位的艺术团体从事的艺术生产,作品是在国家经费保障下生产的,知识产权存在个人与集体共享的权利。促进艺术作品的交流渠道,是舞蹈发展的重要一环。

其实影响舞蹈发展的原因还有很多,不能历数。但愿在这里提出的一些看法能唤起同行对舞蹈的关注。

(红河州文化馆 云南省  红河州蒙自市   66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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