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如何驱动社会创业
——基于效率驱动型国家的QCA研究

2021-03-10 08:18张秀娥曲国丽孙冰悦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21年3期
关键词:案例价值观制度

杨 英,李 岩,张秀娥,曲国丽,孙冰悦

(1.东北电力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吉林 吉林 132012;2.吉林大学 商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0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日新月异。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诸如环境污染、食品安全、贫富不均等社会问题。处于经济转型期的中国,如何创建和谐社会,达成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2015-2030年),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三者的平衡统一,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精准扶贫,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现脱贫。实现以上目标,仅靠政府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大社会创新和社会创业,才能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社会创业概念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已经提出,但是直到近年才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前沿。社会创业的出现始于政府、市场和公益部门的“三重失灵”,社会企业家寻求的正是那些未获得商业企业关注,也未被传统政府和公益组织关注的创业机会[1]。社会企业是典型的混合型组织[2],具有创造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双重使命[3]。现有的社会创业研究主要基于公共管理、社会学和创业学3种视角展开[4],并日益成为一种社会、经济和文化现象[5]。

社会创业以实现社会价值为首要目标,同时,倡导采用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具有“自我造血”能力,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那些被政府、市场和公益部门所忽略或无法充分解决的社会问题,主要涉及环境保护、健康、教育以及失业贫困人群等问题[6-7],从而促进社会变革与包容性增长。2006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在孟加拉国首创格莱珉银行小额信贷服务,帮助乡村贫困人口获得了通过传统银行无法提供的贷款,就是社会创业的一个最好例证。

尽管学者们已经认识到社会创业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的重要性[8],但是现有文献多从社会创业者特质和社会创业过程进行研究,缺少对制度前因的分析[9],尤其缺少对国家层面的比较。据《全球创业观察》显示,不同国家社会创业活跃度差距较大。为什么有些国家社会创业活跃,而另一些国家比较缺乏?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制度是影响社会创业活动的重要因素。制度不仅包括正式制度,也包括非正式制度。那么,不同国家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通过怎样的组合路径影响社会创业活动?这些都需要从理论上给予回答。因此,本研究基于制度理论,围绕“社会创业活动受何种制度要素联动驱动”这一核心问题,运用QCA方法,系统分析影响社会创业活动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因素,构建社会创业活动驱动机制模型,揭示社会创业活动的不同驱动路径,为更好地开展社会创业实践活动提供理论依据。

1 文献综述与模型构建

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North[10]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正式制度是指成文的法律、法规、规则及合约,非正式制度是指不成文的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风俗习惯和行为准则;Scott[11]则将制度划分为规制、规范和认知3个维度,其中,规制属于正式制度,规范和认知属于非正式制度;North[12]指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并强调非正式制度中信仰体系、社会规范及认知的重要性。根据制度理论,人类行为是由制度提供的约束、激励和资源共同塑造的[13],因此制度会对人类创业行为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制度对社会创业影响的研究,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研究关注正式制度的作用,并存在两种相互冲突的观点。制度缺失观认为,不积极的政府政策会引致较高的社会需求和社会创业[8,14]。制度支持观认为,积极的政府政策会提高社会创业[15-16]。另一类研究除了关注正式制度外,也关注非正式制度的作用。如Gartner[17]认为新企业的创建受多种环境要素影响,包括政府政策、资金可得性、人们的态度、外部支持等;Welter[18]指出,影响创业活动的正式制度包括政治和经济系统,非正式制度包括文化、社会态度与规范等;Hoogendoorn[6]通过多元回归分析发现,正式制度因素与文化价值观均对社会创业活动有显著影响;Littlewood & Holt[19]采用案例研究方法,以南非6家社会企业为研究对象,识别了影响社会创业的制度因素,具体包括政府政策、创业教育、社会精神、资金来源等多个方面。

通过以上文献回顾,可以发现,Scott对制度的三维度划分最为经典,其他学者尚未对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类型进行细致的划分,研究变量也不统一,基本上围绕研究目的选择变量。本文考虑到社会创业的独特性,以Scott的制度划分为基础,并借鉴Welter、Hoogendoorn 、Littlewood和Holt等学者的研究,选择对社会创业活动有重要影响的5个前因变量,以更细致地揭示不同要素间的组合效应,即用政府政策和金融支持代表正式制度,用文化价值观、社会规范和创业教育代表非正式制度,构建社会创业活动驱动机制模型,如图1所示。

1.1 正式制度

1.1.1 政府政策

政府政策包括对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税收规定、创业政策执行等[20]。Urbano等[21]通过对近25年制度与创业文献的梳理,指出政府规定的产权制度、合约、程序、规则都会对创业行为产生影响。很多学者都指出政府支持政策对发展社会创业至关重要,如减免税收、提供公共志愿项目等[12,22]。Hoogendoorn[6]指出,法律监管质量、政府行政部门的约束力与社会创业呈正相关关系。当感知到政府的政策法规对社会创业活动有利时,如审批程序简化、税务负担较轻,就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到社会创业活动。

1.1.2 金融支持

创业者通常面临资金约束,仅靠个体财富或依赖社会关系获得的资金常常无法满足需求,而外部融资渠道通常面临信息不对称和合法性困境[23]。Santos[24]研究发现,获得政府金融支持后,社会企业规模迅速扩大。一旦社会企业家获得金融支持,如获得政府补贴、福利资助、环境保护基金、绿色采购凭单,或者从其它机构获得贷款和风险投资,就可能促进社会创业[22]。Bento等[25]通过实证分析指出,当不易从传统融资方式获得资金支持时,众筹方式支持了企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帮助女性提高了成功机会。由此可见,融资难易程度决定了企业潜在市场规模,是影响个体社会创业活动的主要因素。

1.2 非正式制度

1.2.1 文化价值观

文化价值观被认为是指导与解释态度、规范以及行为的根深蒂固、抽象的动机[26],会广泛影响人们的创业选择与创业行为[27-28]。例如,在乌兹别克斯坦,后苏联时期的社会传统和伊斯兰价值观会限制女性成为创业者[19]。在文化价值观研究中,最有影响力的当属美国密歇根大学英格尔哈特教授[29]提出的后物质主义价值观,他指出不同国家的后物质主义价值观存在差异。Hechavarría[30]通过对47个国家的实证研究发现,在后物质主义价值观水平较高的国家,女性更可能进行与环保有关的创业。也有学者指出,后物质主义价值观强调生活质量、环境保护应优于经济增长,因此与社会创业正相关[6,12]。

1.2.2 社会规范

社会规范是指一个群体共同遵守的不成文规则[31]。有学者指出,社会规范会显著影响有环境责任的新企业创建率,特别是环境责任消费规范越严格的地区,环境导向下的创业水平就越高[32]。社会规范虽然具有非强制性,但它通过内化为个人意识,从而影响个体行为。郑馨等[33]通过对62个国家5年创业数据的实证分析发现,社会规范对创业活动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影响程度甚至超过某些正式制度因素。如果社会支持、尊重创业,并将创业视为理想的职业选择,将有助于提升创业者的自我效能感,从而激发创业活跃度[34]。由此可见,获得人们认可和社会尊重是促进社会创业活动的重要因素。

图1 社会创业活动驱动机制模型

1.2.3 创业教育

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指出,创业并不神秘,它像其它学科一样,是可以学习的;Kuratko[35]总结了创业教育内容,具体包括创业战略、创业融资、创业风险、创业精神、创业伦理等;Solomon等[36]指出,高校作为知识生产者,在社会创业教育中承担重要角色,能够帮助学生了解企业创建过程中所需的商业知识和社会知识;Bozhikin 等[22]也指出,创业教育通过为社会创业者提供战略管理知识,如SWOT分析、愿景陈述、社会影响力报表等,为其管理过程提供支持。多项实证研究也发现,情境式创业教育会对学生创业意愿产生显著正向影响[37-38],而拥有一定程度的创业意愿是个体实施创业行为的前提条件[39]。创业教育可以提升个体创业态度或能力,促进创业者形成创业导向,进而有利于机会开发[40],更好地推动创业活动开展。Pache & Chowdhury[41]强调,社会创业教育除了使学生获得所需知识和技能外,还应使他们理解多元制度逻辑,即社会福利逻辑、商业逻辑和公共部门逻辑,从而更好地促进社会创业。

2 研究方法

QCA方法是由社会学家拉金于1987年首创的,是一种基于布尔代数原理的集合分析方法。该方法从整体视角,对多个案例样本的前因条件进行探究,分析导致结果变量发生的不同前因条件组合,并关注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42]。本文运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fsQCA),从组态视角分析影响社会创业活跃度的不同因果路径组合。

选择该方法主要基于两个原因:①现有对社会创业的研究多采用常规统计分析方法,聚焦于单个变量的净效应,缺乏从组合视角研究多重并发的复杂因果关系;②QCA方法可以快速检验研究者的猜想,即使没有预先的理论或模型,也可以使用QCA进行研究,最后检验猜想被数据证实或证伪[43]。

在应用fsQCA方法时,需按照以下步骤开展研究:①案例和条件选择。根据研究问题,寻找理论依据,确定结果变量和条件变量,进行案例选择,案例选择中遵循“案例总体的充分同质性和案例总体内的最大异质性”原则[42];②结果和条件校准。对每个案例样本数据进行整理分析,选择锚点并对变量进行校准;③条件的必要性分析。这是进行组态分析前必需的一个步骤,用以检验单个条件的必要性;④构建真值表。在fsQCA软件中进行模糊集分析,得出导致结果的几条路径。

3 QCA分析

3.1 数据收集

本研究所用数据来源于全球创业观察(GEM)2013-2015年数据库、2015年社会创业报告和世界价值观调查(WVS)。GEM是由美国百森商学院和英国伦敦商学院联合发起的国际创业研究项目,是全球最有影响力的创业数据库。GEM2015年社会创业报告调查了58个经济体的167 793名个体,以获得不同国家的社会创业研究数据。WVS是一项旨在研究公众价值取向的全球性调查,目前参与调查的国家有100多个,覆盖了全球90%左右的人口。WVS从1981年开始展开调查,已持续37年并编制了6次调查数据,内容包括民主化、性别平等、群体包容性和环保态度等人们比较关注的价值观问题,数据全面准确,被学者们广泛采用。

案例及时间选择基于以下原因:①案例总体具有充分同质性。根据《世界经济论坛》,可以将国家分为要素驱动型、效率驱动型和创新驱动型。为使研究结论对我国有借鉴意义,本文选取包括中国在内的27个效率驱动型国家作为案例样本;②案例间具有最大异质性。根据QCA分析原则,案例中既包含社会创业活跃度高的国家,也包含社会创业活跃度低的国家,有利于得到不同组合路径;③研究问题的时效性与因果性。通过对历年GEM报告的数据整理,发现社会创业调查只有2009年和2015年两年,因此选择2015年的社会创业数据作为结果变量,各前因变量数据选择2013-2015年的均值,各样本数据可获得性与完备性较高。

对案例样本进行如下筛选:①巴拿马和巴巴多斯的文化价值观数据缺失,予以剔除;②黎巴嫩的社会规范变量缺失,予以剔除;③克罗地亚数据异常,予以剔除。最终纳入fsQCA分析的样本案例是23个,如表1所示。fsQCA方法既适合案例数在10或15个以下的小样本案例,也适合10或15~50个的中等样本案例,还适合100个以上的大样本案例(杜运周、贾良定,2017)。因此,23个样本案例适用于fsQCA方法进行分析。

3.2 变量选择及描述性统计分析

根据 GEM数据库、研究报告和WVS调查,对以下变量进行界定。其中,社会创业活动、社会规范和文化价值观采用人群比例测量,政府政策、融资支持、创业教育采用专家打分值测量。数字越小,表示越不足,数字越大表示越充分。各变量数值取二级指标均值,具体见表2。研究变量原始数据见表3,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见表4。

表1 研究案例基本情况

表2 变量选择与赋值

表3 案例样本原始数据

表4 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

3.3 变量校准

校准就是把变量转化为集合,给案例赋予集合隶属分数的过程[43],这一步是fsQCA方法的关键。首先,根据标准找出3个校准锚点,即完全隶属、完全不隶属以及交叉点,使用这些锚点建立变量得分与模糊集隶属间的关系[44]。本文参考Fiss(2011)的研究,把5个前因变量和结果变量为高社会创业活跃度的完全隶属、完全不隶属、交叉点3个锚点分别设置为样本数据的上四分位数、下四分位数和上下四分位数的平均值,非高社会创业活跃度的校准规则与之相反,即取高社会创业活跃度的非集[45]。各变量校准锚点如表5所示。然后,在fsQCA软件中将这些数据都转换成0~1的模糊集隶属分数。

3.4 实证分析

3.4.1 必要条件分析

在分析模糊集真值表程序前,需要检查必要条件。必要条件是导致结果发生而必须存在的条件,当必要性检验值大于0.9时,即为必要条件[46]。社会创业活跃度的必要条件检验结果见表6。通过表6可知,影响高或非高社会创业活跃度的单项前因条件都没有通过必要性检验,即必要性值都小于0.9,说明各单项前因条件对结果的解释力不足。因此,需要对以上前因条件进行组态分析,研究导致高或非高社会创业活跃度的不同路径。

3.4.2 组态分析

通过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得到三类解:复杂解、中间解和简约解。一般而言,中间解优于其它两种解[46]。根据中间解和简约解区分组态核心条件与边缘条件,核心条件是对结果产生重要影响的条件,边缘条件是对结果起辅助作用的条件。如果一个前因条件同时出现在简约解和中间解里,就是核心条件,如果只出现在中间解里,就是边缘条件[42]。

通过组态分析,发现产生高社会创业活跃度的路径有两条,一致性指标分别为0.851和0.915,说明这两个组态都是高社会创业活跃度的充分条件。模型解的覆盖度为0.279,说明2个组态解释了27.9%的高社会创业活跃度原因。产生非高社会创业活跃度的路径有5条,覆盖绝大部分案例的5个组态不仅构成了非高社会创业活跃度的充分条件,而且解释了约53.3%的非高社会创业活跃度原因。具体结果见表7。

相关符号说明如下:参考Fiss(2011)的表述方式,用●表示条件变量出现,用⊗表示条件变量不出现。其中,大圈表示核心条件,小圈表示边缘条件,空白表示条件变量无关紧要。

表5 各变量校准锚点

表6 社会创业活跃度必要性检验

(1)高社会创业活跃度的驱动机制分析。

H1:政策-规范-价值观型(GP*SN*CV*~FS*~EE),此路径表明当政府创业政策完善、社会尊重并认可创业、后物质主义价值观强烈时,即使缺少金融支持及良好的创业教育,也会激发人们从事社会创业活动。相互依存理论认为,一个政策完备、积极作为的政府有助于促进社会创业[47]。此组态的典型案例是智利。根据2017年全球创业指数报告,在全球137个国家和地区的创业环境中,智利成为拉美地区唯一进入前20名的国家。为什么仅有1 800万人口的智利能够领跑拉美?这得益于政府的政策。2010年智利政府主导了“Start-Up Chile”创业孵化平台,通过提供创业培训、创新创业者交流、资金扶持、简化办理签证手续以吸引外国创业者、扶植创业创新文化等,营造了鼓励创业的氛围,改变了人们的观念。在管理制度上,政府强调简化公司注册程序,降低破产成本来促进创业。在这种有利的政策环境下,人们尊重并认可创业,加上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具有强烈的后物质主义价值观,因而促进了社会创业。

表7 产生高与非高社会创业活跃度的组态

H2:规范-价值观-教育型(SN*CV*EE*~GP*~FS),此路径表明非正式制度在社会创业中具有重要作用,即使正式制度不完善,但如果非正式制度完善,依然能产生较高的社会创业活跃度。根据计划行为理论,个体行为受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的综合影响。愿景理论也指出,个体成为社会企业家的一种可能路径是,个人有实施变革的愿望,并有相应的价值观和信仰,才会激发其社会创业行为[48]。也有研究证明,教育水平提高会促进个体选择社会创业并且高文化价值观对社会创业有促进作用[49]。此组态的典型案例是秘鲁。值得一提的是,在GEM2015年报告中,秘鲁是58个经济体中初创期SEA最高的国家。据报道,秘鲁有扎实的经济基础、高素质的人才和较强的后物质主义价值观。秘鲁创业教育比较完善,如圣伊格纳西奥·德·罗约拉大学的教育哲学是“以人为本”,教育活动分为3个相辅相成的部分——创业教育、创业研究和创业进修,良好的非正式制度弥补了正式制度的不足。

通过比较两个路径的覆盖度指数,发现H2高于H1,即多数国家是通过第二条路径促进社会创业活动的。两条路径中均出现了社会规范和文化价值观,说明在社会创业活动中,人们的观念更为重要,非正式制度对社会创业活动的影响甚至超过了正式制度。同时发现,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相互替代效果,如政府政策与创业教育间的相互替代性。

(2)非高社会创业活跃度的驱动机制分析。

NH1:分为NH1a(GP*~CV*~SN*EE)和NH1b(~FS*~CV*~SN*EE)两条路径,表明一个国家即使创业教育完备,但是只要社会规范和文化价值观缺失,无论正式制度是否激励社会创业,人们都难以从事社会创业活动。NH1a的代表案例有墨西哥,NH1b的代表案例有马其顿。NH2:~SN*GP*FS,此路径表明如果社会规范缺失,即使正式制度支持创业,如有良好的创业政策和资金支持,社会创业活动也会受到抑制。代表案例包括马来西亚、拉脱维亚、波兰和摩洛哥。NH3:~GP*~FS*~SN*EE,此路径表明即使创业教育体系完善,但当正式制度缺失,而且创业不是受认可和尊重的职业选择时,会存在较低的社会创业活动,代表案例是阿根廷。NH4:~GP*FS*~CV*SN*~EE,此路径表明当缺少政府政策和创业教育支持、后物质主义价值观较低时,即使融资环境较好,创业者受到人们的尊重,也会抑制社会创业活动。代表案例是突尼斯。

通过比较NH1a、NH1b、NH2、NH3、NH45种路径的覆盖度,发现NH2路径的覆盖率最大,解释的案例数最多,是抑制社会创业的主要路径。对比5种抑制社会创业活跃度的路径,发现只要缺乏社会规范就可能产生低的社会创业活跃度。这表明一个国家想要激活社会创业,首先,要改变人们的观念,提升人们对于社会创业重要性的认知,让人们认识到创业不仅要关注经济利益,更要关注社会利益,谋求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要营造尊重社会创业者的氛围,使社会创业者成为人人羡慕的职业。

对比7条路径可以发现,提升社会创业活跃度的两条路径和抑制社会创业活跃度的5条路径是非对称性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不同组合会带来多种结果,可以清楚地看到,政府政策与社会创业活动之间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但较高的后物质主义文化价值观和社会规范的组合会促进社会创业,而社会规范或政府政策缺失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社会创业。

3.5 稳健性检验

稳健性检验包括调整校准阈值、改变案例频数、变动一致性阈值、补充或剔除案例等多种方法[43]。本研究采用变动一致性阈值的方法(从0.8调整到0.85)重新处理了样本数据。结果显示,高社会创业活跃度路径与原结果子集完全相同,非高社会创业活跃度路径与原结果基本相同且有清晰的子集关系,解的一致性分别为0.93和0.91,均大于0.8,因此结论可信。另外,根据Schneider & Wagemann[50]提出的QCA 结果稳健性的两个判断标准(不同组态的集合关系状态和不同组态的拟合参数差异),可以发现,本研究结果是稳健的。

4 结论与展望

4.1 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23个效率驱动型国家为样本,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个层面,识别出5个前因变量,研究了不同变量组合影响社会创业活跃度的多重并发因素和复杂因果机制,得出以下研究结论及启示:

(1)高社会创业活跃度的驱动路径分为两条,即政策-规范-价值观型和规范-价值观-教育型。两条路径中均包含社会规范与文化价值观,说明非正式制度在影响人们创业选择与行为时十分重要,影响程度甚至超过了正式制度。这启示要重视非正式制度在社会创业中的作用,尤其当政府的激励政策和金融支持不足时,更应该重视与提高社会创业者地位,营造尊重社会创业的氛围,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提倡亲社会动机的企业家精神。如阿根廷、厄瓜多尔、拉脱维亚、乌拉圭、摩洛哥等可以通过加强社会规范,印度尼西亚、罗马尼亚、泰国、南非等通过改变文化价值观驱动社会创业。

(2)对驱动高社会创业活跃度的两条路径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当后物质主义价值观较强烈和社会规范较严格时,政府政策与创业教育间存在替代作用。这启示不同国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激活社会创业活跃度的方法。例如巴西既可以通过制定完备的政府政策,也可以通过加强创业教育促进社会创业。

(3)非高社会创业活跃度的驱动路径分为5条,且与高社会创业活跃度的驱动路径存在非对称性关系。这启示在制定政策时,要摒弃非此即彼的简单线性思维,从组态视角识别出驱动或抑制社会创业活动的多重路径。从我国调查样本看,社会创业活跃度较高,但还没有达到理想状态,具有较大提升空间——国家大力扶持创新创业,制定了很多有利政策,创业观念深入人心,创业氛围比较浓厚。但从数据中发现,我国的后物质主义价值观指数较低,创业教育仍需加强,这可能是造成我国社会创业不够理想的主要因素。因此对我国来讲,通过教育、宣传等多种方式提高人们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度,改变人们的文化价值观是驱动社会创业的有效路径。

4.2 理论贡献

(1)基于North(1990)的制度理论,参考Scott(2001)和Welter(2011)的研究,深入剖析了两种制度要素间的协同联动机制,发现影响社会创业活跃度的因素并非某一要素,而是不同要素的组合,丰富了制度与社会创业关系的研究。

(2)不仅发现社会规范与文化价值观在驱动社会创业中的联动作用,而且发现正式制度(政府政策)与非正式制度(创业教育)之间具有替代和互补作用。

(3)运用fsQCA方法,发现社会创业的驱动机制存在因果关系的非对称性,能更好地解释国家间社会创业活动的差异,对探索复杂的社会创业现象提供了理论指导。

4.3 研究不足与展望

本研究主要有以下方面不足,可以在未来研究中进一步完善。

(1)缺少对于具体情境的考察。有学者指出,在中国,社会企业面临组织形式合法性与组织性质混合性的双重挑战,缺少对社会企业的支持政策[51]。本研究对各要素的测量过于笼统,如政府政策,可以将其细分,探讨某一情境下不同政策对社会创业活动的作用效果。

(2)本研究从宏观制度层面考察了其对社会创业活动的影响,没有考虑个体心理因素的影响,可能遗失某些重要变量,未来研究可进一步补充完善。

(3)二手数据具有公开、收集方便等特点,但也有深入不足等问题。本研究未能对案例进行更详细的剖析,尤其未深入分析产生非高社会创业活跃度的原因,后续研究可进一步探究。

(4)GEM只收集了2009年和2015年的社会创业数据,收集年份较少且不连续,本研究采用了2015年数据,未来随着调查年限和数据的增加,可以采用TQCA或TSQCA方法,将时间因素纳入因果分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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