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对中国企业跨国技术并购的影响分析

2021-03-12 08:33阎海峰王墨林
中国科技论坛 2021年3期
关键词:东道国跨国持续时间

阎海峰,王墨林,苏 聪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上海 200237)

0 引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大众产权意识的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逐渐凸显。作为国家设立的保护企业知识资产的核心制度安排,知识产权制度是影响企业实施国际化战略,实现知识转移、转化的重要因素[1]。但是,目前各国对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依然存在巨大差异,有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利弊争论也日渐激烈[2]。对于知识产权制度薄弱的发展中国家,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常常要面临由此引发的“来源国劣势”,受到东道国政府机构的“特别关注”,如2018年美国政府制裁中兴和华为事件[3]。知识产权制度距离俨然成为影响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因素。

那么,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如何影响企业跨国技术并购?截至目前,鲜有学者关注这方面的研究。其中,大部分学者从宏观国家层面给予解答,如Hasan等[4]、Alimov等[5]指出加强知识产权制度有利于吸引更多的跨国并购活动,且这种制度影响在高新技术行业更显著。也有学者从微观企业层面探究知识产权制度与并购股权比例之间的关系,Ahammad等[6]、刘煜等[7]都以发展中国家的跨国企业为样本,发现企业在知识产权制度完善的东道国投资时倾向于选择高股权并购模式。现有研究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和企业跨国技术并购之间的关系,但仍有以下不足:①现有文献大都关注宏观层面,对知识产权制度或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如何影响企业跨国技术并购过程的微观机制研究较少;②现有微观机制研究都未对并购类型进行详细区分,国家设立知识产权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个人或企业的专有知识资产不受侵犯,其是否会对除以技术寻求为目的之外的并购活动产生影响仍未可知;③现有研究过度强调东道国知识产权制度质量的影响作用,如减少不确定性、抑制机会主义和降低交易成本等,忽略了企业在跨国并购时因制度差异而造成的合法性问题及不同的战略选择[8-10],因此相较之下使用知识产权制度距离更易于探析跨国企业如何应对多重且复杂的知识产权制度压力;④现有文献的研究对象多为发达国家企业,而随着发展中国家企业海外资产寻求热情的持续高涨,探索发展中国家 (特别是中国)情境下的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对跨国技术并购过程的影响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选取2005—2018年中国企业实施的249个跨国技术并购事件为研究对象,探讨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如何影响中国企业的跨国技术并购过程 (并购持续时间和并购股权选择)。研究发现:知识产权制度距离与并购持续时间呈倒U型关系,即随着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增大,中国企业海外经营的合法性问题凸显,当其感知到制度压力时,本身强烈的资产寻求动机促使跨国技术并购的快速、成功实施;知识产权制度距离与并购股权比例呈U型关系,即在知识产权制度相似和差异较大的东道国,中国企业通常会选择高股权并购模式。由此可见,知识产权制度距离与跨国技术并购持续时间和股权选择呈非线性关系,其本身并未完全阻碍中国企业的跨国技术并购。本文的贡献在于:聚焦制度理论,从微观机制出发回答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如何影响中国企业跨国技术并购过程,丰富了制度距离与企业跨国并购的相关研究,识别出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影响中国企业跨国技术并购持续时间和股权选择的拐点。

1 理论基础和研究假设

跨国技术并购是指主并企业为获得国外目标企业的技术知识和能力而实施的跨国并购行为[11]。一般来说,并购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并购前 (公开宣告前的初步协商时期、公开宣告后的交易完成时期)和并购后 (财务绩效、创新绩效和人员整合等情况)[12]。相较于企业常规的对外投资活动,跨国技术并购因其显著的战略资产寻求动机促使并购双方越发谨慎地对待交易活动,如开展更详尽的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同时,若并购方来自发展中国家或被并购方涉及东道国敏感行业,交易活动也有可能遭到当地政府部门的“特殊审查”、阻挠或叫停,如2016年中国国家电网75亿美元收购澳大利亚最大电网公司Ausgrid的项目,以威胁“国家安全利益”为由被强制叫停。

目前,有关跨国技术并购的相关研究多集中于并购后整合阶段,如财务绩效、创新绩效和人员整合等,对中间过程如持续时间、并购溢价和股权选择等研究较少[11,13]。在研究影响跨国技术并购过程的前因因素文献中,多关注企业创新能力、并购经验和文化距离等,缺乏对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影响机制的认识[6,14]。因此,本文聚焦制度理论,结合其他理论如组织惯例、跳板理论,阐释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如何影响中国企业实施跨国技术并购。

1.1 知识产权制度距离与跨国技术并购持续时间

并购持续时间是交易公告日至交易完成日的日期。在这个中间时期,并购双方通常需要做大量准备工作,如提供详细的公司背景材料、了解利益相关者诉求、制定整合策略等[15]。由于中国企业跨国技术并购的战略资产寻求特点,并购持续时间很容易受到两国知识产权制度差异的影响。

当中国企业在临近母国知识产权制度水平的国家投资时,各国之间知识产权制度的差异较小,能够对并购的有益作用微乎其微[16]。Hagedoorn等[17]指出,国家之间知识产权保护的差异取决于立法和执法的有效性,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可极大降低企业从事各种国际投资活动时的风险和成本。随着知识产权制度 (规制、规范和认知)距离的增大,由于缺乏对东道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相关市场信息的了解,企业进行跨国技术并购面临巨大不确定性和风险[18],这不仅使中国企业更难于正确解读当地技术并购的相关制度、条例和规定,也增加了并购方的交易成本[19]。

由知识产权制度差异引起的合法性问题也不容忽视。合法性是在特定规范、认知、价值观和信念体系等制度框架下,个人或组织的行为被视为是合适的、可取的、适当的一种认可或感知[20]。Greenwood等[21]提出,组织长期在一个特定环境经营时,会形成特殊的组织惯例或组织结构。这种根植于组织中的制度规范很难随着制度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并可能导致管理者在认知变革和实施变革中出现困难[22-23]。因此,制度嵌入性越强,阻止企业变革的粘性或惯性就越大。中国企业在与母国制度环境类似的东道国进行技术并购时,能够有效利用国内形成的经验、惯例,在东道国熟练地运营,缩减并购持续时间[9-10]。但是,长期在国内薄弱的知识产权制度中经营会导致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等方面存在不足,无法使用有效手段应对持续增长的跨国经营劣势。伴随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增大,中国企业获取“合法性”的难度和跨国技术并购交易成本急剧上升,而组织经验、惯例的有效性却逐步减少,直至企业管理者感知到东道国知识产权制度压力实施变革[24]。因此,中国企业在临近母国知识产权制度水平的国家进行跨国技术并购时,并购持续时间会随着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增大而变长。

制度理论指出,制度是外生的,并可以被经济行为个体客观观察到[8]。东道国制度质量的感知取决于个体或组织对制度信号的客观翻译和独特认识[25]。因此,当企业在远离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国家投资时,随着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增大,经过某一拐点时企业管理者明显感知到外界的制度压力,意识到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如制度同构、制度创业以实现组织变革,获得合法性[26]。此外,与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差异较大的国家,往往是那些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战略资源丰富的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和瑞典等。东道国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不仅可以保障整合期并购双方技术知识顺利地转移、转化,也能使并购程序更加公开、透明,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中国企业跨国技术并购的积极性[16]。同时,Yadong等[27]指出新兴市场企业利用国际扩张作为跳板,获取关键资源,以更有效地与国内外对手进行竞争,降低他们在国内受到的制度脆弱性和市场约束。跨国技术并购是中国企业获取国外战略资源如专利、技术秘密和商标等,实现技术赶超的重要手段,受到国内各利益相关者的大力支持[28]。贾镜渝等[29]指出,中国企业的海外技术并购行为不仅归因于政府的大力支持,更源于企业自身对国外技术知识等战略资源的强烈渴求。鉴于此,为了快速、有效地完成跨国技术并购,获取发达国家的战略资源,中国企业往往会竭尽所能,如高溢价并购、咨询专业机构等。因此,中国企业在远离母国知识产权制度水平的国家进行跨国技术并购时,经过某一拐点后,并购持续时间随着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增大而变短。

综上,结合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实际情况,企业在实施跨国技术并购时,随着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增大,并购持续时间会经历一小段上升后到达拐点,然后逐渐降低,即知识产权制度距离与中国企业跨国技术并购持续时间呈倒U型关系。基于此,提出假设1:知识产权制度距离与中国企业跨国技术并购持续时间呈倒U型关系。

1.2 知识产权制度距离与跨国技术并购股权比例

前期研究关于制度距离与跨国并购股权选择的结论尚未达成一致,其中原因可能包括未划分并购类型、未区分并购方来源国以及未区分临近、远离母国制度距离的情形等[14]。

Papageorgiadis等[30]指出,中国企业非常熟悉如何在国内薄弱的知识产权执法制度中经营,因此他们可以更有效地将母国成功的商业模式复制到东道国。当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制度相似的东道国进行跨国技术并购活动时,熟悉的制度环境使企业更易于在当地经营,并且高股权比例有助于跨国企业充分控制被并购企业,有效保护跨国技术并购过程中获得的无形资产[6,9]。随着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增大,跨国企业的经营劣势逐渐凸显,组织惯例、经验的适用性慢慢减弱。面对这种情况,并购方往往会选择部分或低股权并购模式获取东道国合法性,从而使组织间技术、组织惯例和资源的转移更方便、快捷[9,14]。此外,临近中国知识产权制度水平的国家往往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同样存在严重缺陷。在这种制度环境下,收购方可能难以保护被收购的技术和处理低效的资本、劳动力和产品市场。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并购方需利用东道国关系、知识等资源,尤其是目标企业的员工和社交网络来获取合法性,确保员工之间最大限度的合作,这也有可能导致其选择部分或低股权并购模式。因此,当中国企业在临近母国知识产权制度水平的国家进行跨国技术并购时,随着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增大,并购方的股权选择模式可能会由高股权收购逐渐转向低股权收购。

跨国技术并购被中国企业视作获取先进技术、实现创新能力快速跃升的助推器,其中的核心环节便是对被并购方技术的有效整合[27]。伴随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增大,东道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也将进一步提高。中国企业若继续采取部分股权并购模式,将可能因被并购方的先进技术而产生权力失衡,以及因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创新文化的差异影响并购双方顺利开展工作,增加企业面临的并购整合成本。此时,由于东道国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并购方对被并购企业价值的占有和利用,中国企业采取高股权并购模式更易获得高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竞争优势[6]。另外,两国之间较大的制度差异以及技术资产在转移过程中的知识粘性严重阻碍跨国企业母子公司之间知识的转移、转化[31]。因此,为了有效控制和利用被并购方的战略资产,促进并购双方在整合过程中的交流合作,降低技术知识转移过程中的风险,在远离母国知识产权制度水平的东道国进行跨国技术并购时,随着制度距离的增大,中国企业股权选择模式可能会由低股权收购逐渐转向高股权收购。

综上,结合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实际情况,企业在实施跨国技术并购时,随着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增大,并购方的股权选择会经历一小段下降后到达拐点,然后逐渐上升,即知识产权制度距离与中国企业跨国技术并购股权选择呈U型关系。基于此,提出假设2:知识产权制度距离与中国企业跨国技术并购股权比例呈U型关系。

2 研究设计

2.1 样本数据

本文的样本来源于BvD-Zephyr数据库,选取2005—2018年宣告发生且已完成的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样本,初始事件数量为816个。按照如下标准筛选:①并购方公开发布的并购公告中须明确表明是以技术获取为动机的海外并购样本;②为了保证数据的可获取性,并购方须是在中国 (大陆及香港)上市的企业,并剔除被并购方为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和中国澳门等样本;③剔除存在关联交易、并购方为个人和并购信息不完全等的样本;④剔除并购双方注册地为开曼群岛等“避税天堂”的交易。经筛选,最终获得249起中国企业在美国、瑞典、泰国等25个国家的医药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31个行业的跨国技术并购事件。知识产权制度距离数据来源于产权联盟发布的各国知识产权指数。其他变量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等。

2.2 变量测量

(1)因变量。因变量有两个:①并购持续时间:借鉴Dikova等[19]的研究,采用从并购公开宣布日期到完成交易的生效日期之间的时间长短;②并购股权比例:借鉴Guadalupe等[32]的研究,使用连续型数值指标测量该变量,即并购股份占被并购企业总股份的比例。

(2)自变量: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在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相关研究中,Park[33]开发的测量方法得到广泛应用。该方法主要是基于专利立法测算得出,忽略了知识产权司法执行等方面的因素。因此,综合考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立法和执法两个方面,数据分别来源于GP指数和BSA Global Software Survey中的版权盗版调查。知识产权制度距离采用差值距离法计算,即两个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立法和执法的得分之和相减后取绝对值。

(3)控制变量。参照相关跨国并购文献,控制变量主要涉及企业、行业、国家和交易情况4个层面的因素[19,34]。企业层面:①企业性质,衡量并购方企业性质,国企赋值为1,否则为0;②资产回报率,衡量并购企业的盈利能力,采用并购方样本事件上一年的数据,计算方式为:净利润/总资产;③资产负债率,衡量并购企业的负债水平,采用并购方样本事件上一年的数据;④跨国并购经验,并购方在样本事件之前有跨国并购经验赋值为1,否则为0。国家层面:①双边经济关系,衡量中国与并购目标所在国之间的经济关联度,采用并购方样本事件上一年的数据,计算方式为:对中国与并购目标所在国的进出口总值取对数;②地理距离,衡量中国与并购目标所在国之间的球面距离;③文化距离,衡量中国与并购目标所在国之间的文化差异,采用Hofstede等[35]开发的6个文化价值观维度和Kogut等[36]的文化距离公式测量两国之间的文化距离。行业和交易层面:①行业集中度,以被并购企业所在行业中上一年前4家最大的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之和来衡量;②汇率,以样本中并购事件完成当天交易使用货币与人民币的汇率来衡量。

2.3 模型设定

由于假设1的因变量为跨国并购持续时间,是一个连续型变量,因此采用普通最小二乘法 (OLS)进行检验。假设2的因变量是并购股权比例,是一个最小值为0.01、最大值为1的连续型有限因变量,因此使用Tobit回归模型进行检验。在回归之前,计算各变量的均值、标准差以及方差膨胀因子分析,见表1。由表1可见,VIF值均小于5,变量间的相关系数最高为0.555,表明各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

表1 描述性统计

3 实证结果

3.1 回归分析

首先,为了减少研究偏差,借鉴Haans等[37]提出的3个检验U型和倒U型成立的标准:①二次项系数显著为正或负;②定义域两端的斜率要显著为正或负;③转折点 (TP)95%水平的置信区间需落在定义域范围内。经检验,见表2和表3、图1和图2。本文研究结果符合上述要求。

图1 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和跨国技术并购持续时间关系

图2 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和跨国技术并购股权比例关系

表2 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和跨国技术并购持续时间的回归结果

由表2可见,模型 (1)为研究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和跨国技术并购持续时间关系的基准组,仅加入控制变量。模型 (2)在模型 (1)的基础上加入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一次项,系数显著为正 (β=0.665,p<0.05),与Dikova等[19]的研究结果基本一致,即制度距离正向影响跨国并购持续时间。模型 (3)在模型 (2)的基础上加入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二次项,系数显著为负 (β=-1.376,p<0.001),且从整体模型的拟合程度看,模型 (3)是最优的。因此,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和中国企业跨国技术并购持续时间并不是简单的线性递增关系,而是呈现显著的倒U型关系,验证了假设1,即在与中国知识产权制度距离临近的国家,由于知识产权制度的相似性和母国制度的嵌入阻碍了企业管理者感知外界的制度压力,使其无法实施有效变革,延长了并购持续时间。但随着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进一步增大,制度压力也将急剧上升,当到达某一程度 (转折点2.2)之后,企业管理者明显感知到制度压力,会采取制度同构和制度创业等一系列变革来获得外部组织合法性,缩短并购持续时间。中国企业在远离母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国家进行跨国技术并购时,为了快速、有效获取被并购方技术知识,一般都会不计得失,如采取高溢价并购等行为。

由表3可见,模型 (4)为研究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和跨国技术并购股权比例的基准组。模型 (5)在模型 (4)的基础上加入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一次项,系数显著为正 (β=0.230,p<0.001)。模型 (6)在模型 (5)的基础上加入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二次项,系数同样显著为正 (β=0.300,p<0.05),且从拟合程度看,模型 (6)的解释力更强,即在知识产权制度距离临近的国家进行跨国技术并购时,随着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增大,中国企业逐渐由高股权并购转向低股权并购。当到达某一临界点 (转折点1.6)之后,东道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创新水平也进一步提升,为了保证对被并购方技术知识的有效控制,中国企业转而采取高股权并购模式。

表3 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和跨国技术并购股权比例的回归结果

3.2 稳健性检验

为了进一步确认上述研究结论的可靠性,采用以下两种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见表4。

表4 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和跨国技术并购持续时间、股权比例的稳健性检验

(1)使用世界经济论坛 (WEF)公布的 《全球竞争力报告》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指数作为自变量的替代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如模型 (7)和 (8)所示,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二次项与跨国并购持续时间、股权比例分别在1%、5%水平上呈负相关和正相关关系,与上述结论一致。

(2)变换模型检验。借鉴Deng等[38]的方法,采用Cox风险比例风险模型检验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对跨国技术并购持续时间的影响。结果如模型 (9)所示,在Cox模型中,如果回归系数小于0则代表该变量是保护因素 (延长持续时间);反之,大于0则为减少持续时间。本文也计算了风险比率,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一次项的HR为0.010,二次项的HR为2.877,当HR<1是保护因素,延长持续时间;当HR >1是减少持续时间,因此印证了知识产权制度距离与跨国技术并购持续时间之间的关系。借鉴Lahiri等[34]的方法,将并购股权比例大于95%的视为完全并购,赋值为1,反之赋值为0,采用Logit回归模型验证知识产权制度距离与跨国技术并购股权比例之间的关系。结果如模型 (10)所示,结论依然稳健。

依据上述稳健性检验过程,得出结论:知识产权制度距离依次与中国企业跨国技术并购持续时间、股权比例呈倒U型和U型关系得到了验证。

4 结论与讨论

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如何影响中国企业跨国技术并购的微观过程?面对理论上的争议和实证检验的缺乏,本文选取2005—2018年之间中国企业实施的249起跨国技术并购事件,聚焦制度理论,实证检验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和跨国技术并购持续时间、股权选择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知识产权制度距离与中国企业跨国技术并购持续时间呈倒U型关系,与股权比例呈U型关系。本研究的理论贡献有以下4个方面:①从中国企业跨国技术并购的微观过程方面回答了“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如何影响跨国技术并购”问题,识别出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影响中国企业跨国技术并购过程的转折点;②丰富了制度距离影响跨国并购持续时间的研究,前期研究虽实证检验了正式和非正式制度距离对跨国并购的影响,但鲜有研究关注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对跨国技术并购持续时间的作用;③解答了有关制度距离与跨国并购股权选择之间的争论,现有研究一直非常关注各种制度距离如何影响跨国并购股权选择,且争议不断,本研究从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角度弥补了该缺口;④考察了中国情境下的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对跨国技术并购中间过程的影响,这也是对现有研究的一种拓展。

本研究的实践意义在于:①中国政府应更加重视跨国技术并购,将其作为提升我国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相关产业链的重大战略举措。目前,中国虽然已通过吸引外资的方式成为了全球制造业大国,但距离成为制造业强国还有一定距离。海外技术并购正是中国企业获取战略资源、突破创新能力桎梏、实现技术赶超的有效途径。②知识产权制度是影响企业跨国技术并购的重要因素,中国企业在实施跨国技术并购的过程中应注意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非线性影响作用。虽然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执法方面较为严格,中国企业在跨国技术并购过程中可能会因国家安全等原因受到限制,但中国企业强烈的战略资产寻求动机、发达国家前沿的技术知识和公开、透明的审查流程等诸多因素使中国企业免受知识产权制度距离的消极影响。因此,中国企业要谨慎对待实施跨国技术并购的区位,尽量选择那些与母国知识产权制度距离较远、创新资源更加丰富的发达国家进行投资。

本文的研究局限在于:①本文只着重研究知识产权制度距离对中国企业跨国技术并购 (持续时间和股权选择)中间过程的主效应,对其中可能存在调节、中介因素及并购后的整合过程未展开研究;②本文只关注中国企业的跨国技术并购过程,未包括其他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巴西等。因此,未来研究可在以上方面适当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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