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言九鼎”到“一无所有”

2021-03-14 12:41燕丰
清风 2021年21期
关键词:劲松黄某海事局

燕丰

广东省海事局原副局长(副局级)黄斯深在受贿案发前可谓“一言九鼎”,位高权重。然而他却通过说情打招呼的方式,捞取千万贿赂,一步步走入深渊,断送了前程,最终迎来了锒铛入狱、一无所有的结局。

履历显示,1964年出生的黄斯深曾先后任广东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珠海海事局局长、广州海事局局长、广东省海事局副局长等职。而黄斯深的受贿经历就是频繁利用自己掌握的权力和人情关系,不断给下属打招呼,通过为请托企业谋取利益从而中饱私囊。

“一劳永逸”的“合作”

2011年,黄斯深任珠海海事局局长期间,结识了珠海市安航船舶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航公司”)老总李劲松。随着交往日频,两人成了臭味相投的酒肉朋友。

黄斯深明白,李劲松跟自己套近乎自然是看中了自己手中的资源,想在业务上得到帮助。如何把自己的手中的资源用足,并通过李劲松的安航公司实现利益最大化呢?黄斯深经反复权衡后,想到了一个以弟弟黄某名义与李劲松合伙做生意赚钱的“万全之策”。

2011年上半年的一天,在黃斯深的直接授意下,弟弟黄某来到李劲松办公室,称黄斯深提议让二人合伙做生意。黄某代哥哥承诺,李劲松如答应“合作”,就可以利用黄斯深的关系使项目在海事部门顺利审批,还可以得到码头的相关业务。李劲松欣然同意。

双方的这一协定一经达成,就意味着黄斯深只要在幕后动动关系,打打招呼,弟弟黄某不用出资,也不用参与安航公司的日常管理,就可以轻松从安航公司赚取“合作”利润,可谓“一劳永逸”。

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弟弟黄某的主要作用就是沟通传达。因为有自己哥哥撑腰,黄某自然底气十足。在此期间,只要是安航公司遇到需要与海事部门协调关系的事,黄斯深从黄某处获悉相关信息后,就会主动跟相关部门打好招呼,黄某接着跟进出面处理。

在黄斯深的幕后关照下,安航公司顺利租赁到珠海海事局位于宏华花园的房产,并不断获得珠海船员培训中心的船舶租赁业务。时任珠海海事局船员培训中心主任的牛强证实:“黄斯深于2011年向我打招呼,要求我让船员培训中心向安航公司租赁船舶,为安航公司的船舶代理业务提供帮助。”

由于安航公司从事通航安全评估代理的业务,黄斯深在此期间还在很多场合为安航公司“站台”,向许多企业推荐安航公司做通航安全评估代理,使安航公司评估收入大增。

既然是“合作”,盈利的利润自然要共享。随着安航公司利润的增长,黄某的腰包也渐渐鼓了起来。在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近一年间,黄某先后11次从安航公司以分配利润的名义拿到170.533万元。

黄斯深心里十分明白,这笔以弟弟黄某名义收受的利润其实就是贿赂。“我通过黄某收受了李劲松分配的利润,其实是对方为了感谢我帮忙所给的钱。”黄斯深事后供述。

“一举两得”的公关

深圳市深宁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宁公司”)是一家从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的企业。为了获取更多业务,该公司老总程华可谓费尽心机。程华坚持走上层路线,他通过巴结时任珠海海事局副局长的黄斯深“一举两得”,不仅拓展了公司业务,还使公司在接受监管上得到实惠。

2004年,深宁公司中标了珠海碧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辟公司”)的临时性疏浚业务,两公司遂开展项目合作。但因种种原因,2005年的时候,碧辟公司的疏浚工程不再交给深宁公司做,双方间的合作戛然而止。

2006年,深宁公司老总程华不甘心这笔到手的业务旁落,于是就请托黄斯深帮忙游说,希望将碧辟公司的疏浚工程交由深宁公司以常年包干的形式承接。程华找黄斯深帮忙确实管了用,因为碧辟公司就是珠海海事局的监管对象,黄斯深说的话他们自然要掂量掂量。

果然,黄斯深向碧辟公司负责人孙勤转达程华的再次合作意向后,孙勤不敢怠慢,经与另外两名负责人商量后,同意将碧辟公司的疏浚工程以常年包干的形式交给深宁公司来做。就这样,通过黄斯深的“协调”,深宁公司一口气承接到了碧辟公司的三年疏浚工程。

事实上,程华与黄斯深搞好关系不仅使深宁公司获得了项目,还让深宁公司在海事部门监管审批上得到了便利。黄斯深曾向时任珠海海事局通航科科长的刘仲明等人打招呼,要求在日常监管及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审批等方面为深宁公司提供帮助。“由于深宁公司做疏浚工程也要受珠海海事局的监管,有了黄斯深这个靠山,海事局在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审批、船舶日常监管等方面就不会为难深宁公司。”程华事后证实。

为了感谢黄斯深,程华先后3次向黄斯深行贿总共达人民币90万元。

一笔勾销的处罚

2007年上半年,珠海的海事工程商何芳在高栏港施工的船只由于配证问题被停工处理,海事部门依法将涉案船只扣留。

何芳知道程华跟时任广东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的黄斯深比较熟悉,遂委托程华请黄斯深帮忙,希望尽可能让海事部门减轻处罚。

收到程华的请托后,黄斯深立即打电话给下级单位珠海港口海事处的处长吕平,要求其对何芳“酌情”处理。吕平见上级领导出面,惮于权势,于是便没有开出处罚文书,直接对涉案船只予以放行。

几天后,何芳通过程华出面邀请黄斯深、吕平吃饭,黄斯深和吕平欣然赴宴。吃饭前,何芳在黄斯深家小区附近送给其6万元现金。

如果说黄斯深担任处长时通过插手下级工作,放松监管捞金只是“小试牛刀”的话,那么当他升任广东海事局副局长后,有权任性的黄斯深可谓“一言九鼎”,一句话就能进账一二百万元!

2018年,广东宏大广航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公司”)在广州港的疏浚工程经常因为船员不足等问题,被广州海事局新港海事处勒令停工,接受调查处罚。宏大公司老总杨庆于是请托时任广州海事局局长的黄斯深帮忙,争取对宏大公司从轻从快处理。

黄斯深遂向其下属、时任新港海事处副处长的仇光打招呼,要求对宏大公司从轻、从快处理,让他们尽快开工。后来,根据现场负责人证实,海事处果然对宏大公司处罚尺度明显宽松,也不再让他们停工了。

原本是要被勒令停工,还要接受处罚,但黄斯深发了话打了招呼之后,不仅处罚尺度大大降低,宏大公司还可以继续施工。为了“回报”黄斯深,杨庆先后3次向黄斯深贿送人民币共计230万元,该款后被黄斯深用于买房、装修等家庭开支。

“一无所有”的结局

黄斯深在位时不择手段地捞钱,本想让自己和家人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然而其终究没逃过法网,案发被查处后,黄斯深不仅被判刑罚金,吐出了所有贿款,还被取消了退休待遇,他的犯罪行为最终给自己带来了“一无所有”的结局。

2020年1月3日,黄斯深因涉嫌犯受贿罪被采取留置措施,同年9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0日被逮捕。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斯深犯受贿罪,于2020年11月10日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本案,并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1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9年,黄斯深利用其担任珠海海事局副局长、广东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广东海事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业务许可、日常监管以及工程承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弟黄某多次非法收受杨庆、李劲松等15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346.565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斯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被告人黄斯深到案后能够坦白罪行,且在接受调查期间,如实供述了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认罚,因此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2021年4月6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黄斯深受贿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斯深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1346.5656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除黄斯深外,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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