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发展现状及重要意义

2021-03-24 18:05刘航
科学与生活 2021年29期
关键词:冷藏保鲜冷链

刘航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农业农村部出台了《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2020年以来,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克服新冠疫情影响不利因素,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抓好我省仓储设施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刚才,各市汇报了仓储设施建设推进情况,总体情况看,各地克服了许多困难,解决了很多问题,付出不少辛苦,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充分认识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观念已由“想吃饱”转变为“要吃好”。人们对生活中不可或缺农产品的需求量在不断增加的同时,对其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冷链物流基地能够运用冷藏冷冻的技术使农产品在运输中处于低温的环境,起到保障农产品新鲜度的作用。推动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技术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与服务优势,优化冷链业务流程和管理流程,提高运行效率,可以有效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二是通过加强农产品产地预冷等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保障农产品生鲜度,进而提高收入,同时可以避免因集中上市引起的“果贱伤农”,延长农产品的上市周期。三是農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可以减少农产品损耗,提高农产品利用率;基于此,农业生产者可以将自己的工作重点转移至绿色生产技术中,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生产力水平,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一条路径与市场对接,有利于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准确把握全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形势

(一)2020年全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2020年我省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全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16个试点省份之一,中央财政补贴我省仓储设施项目资金1.7亿元,农业农村部确定我省建设仓储设施数490个。截至2021年11月6日,全省已在41个县开展试点项目建设,其中立项建设主体数359个,立项设施数832个。现已完工设施数656个,超额完成490个建设任务。其中完成设施补贴数292个、验收待补贴设施数326个、完工待验收设施数38个、开工待完工设施数71个、立项待开工设施数105个。计划补贴到主体资金10181.23万元,已补贴到建设主体资金3077.59万元,资金实际拨付率约30%。

(二)2021年全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2021年中央财政补贴我省仓储设施项目资金1.2965亿元,同时结转2020年预计结余项目资金6819万元,2021年项目总资金达1.9784亿元。其中:下达整县推进试点资金3951.8万元。农业农村部确定我省建设仓储设施数714个。截止11月6日,全省已在49个县开展项目建设,其中立项建设主体数363个,立项设施数947个,其中完工待验收设施数246个,开工待完工设施数565个、立项待开工设施数137个,计划补贴到建设主体资额15673.01万元。

(三)2021年整县推进试点进展情况。2021年农业农村部确定我省阜蒙县、喀左县为全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截至11月6日,阜蒙县立项建设主体32个,立项设施182个,申报补贴资金1975.9万元;喀左县立项建设主体36个,立项设施数47个,申报补贴资金1975.9万元。目前,喀左县已完成建设任务97.87%(尚有1个待完工),阜蒙县已完成设施44个,完成设施比例24%,完成库容比例56%,预计2022年7月完成建设任务。

三、简要总结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

两年来,全省抢抓战略机遇,准确把握建设重点,加快补齐我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短板。以蔬菜和水果生产基地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明确组织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省里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仓储设施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了省级专家团队和项目工作专班。为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全省14个市和各项目县(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逐级传导压力、责任进一步明晰、措施更加得力,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取得突破进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2020年9月和2021年6月,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了我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技术方案》《验收标准》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建设重点、建设内容、补助标准、项目管理措施、扶持方式等重点环节,加大对各项目县推进项目建设力度,形成部门联动,市县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三)加强工作调度。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试点县项目建设工作,春荣副省长先后两次听取试点县项目推进情况汇报,就推进项目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农业农村厅领导亲自督导,靠前指挥。陈健厅长和奎男副厅长多次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组织召开项目视频启动会2次,省厅召开推进协调会议6次,调度会议9次。全省建设样板间和现场交流会17次,省级督导检查(含电话、视频调度)16次,市县级抽查和自查197次。

(四)优先政策保障。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我厅积极争取省直有关部门支持,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专门下发文件,积极落实农业用地、优先保障建设用地;会同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专门下发文件,保障设施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优惠政策。在金融服务方面,积极争取省农担公司支持,第一时间研发了“冷链e贷”产品,引导合作银行优化审批条件和降低贷款利率,切实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截至目前,已有5笔蔬菜、水果仓储冷藏保鲜设施担保贷款项目在锦州、葫芦岛、铁岭等市落地,累计发放贷款528万元。今天,我们又邀请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业务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前期,该行在阜新、朝阳等市进行了项目政策支持,下一步对有需要的项目县(市、区)可直接进行对接。

综上,通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完善了冷链体系建设,解决农产品冷藏保鲜“最初一公里”问题。经过2020和2021年的建设,全省已建成的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主体,冷藏保鲜品类涉及葡萄、苹果、食用菌、西兰花、大豆、白菜等水果和蔬菜,基本建成了覆盖全省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体系,大大提高了当地果蔬类农产品产地低温处理率,延长农产品保鲜储藏时间,促進项目地种植、加工、冷藏储存等全产业链的发展,持续提升产能、效益和产值,提高当地农民增收,带动和解决了剩余劳动力就业。

二是完善了仓储设施项目的管理规范,形成一整套项目管理机制。两年来,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政府的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各司其职,逐渐形成省级制定政策方向、市级重点督导、县级组织实施的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按时高标准完成。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先后制定了《辽宁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成立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辽宁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2020年和2021年辽宁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验收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辽宁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和信息采集工作规范的通知》等10余份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预期目标、申报条件、建设重点、建设内容、实施主体、补贴标准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从制度上规范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各个环节,准确把握农业农村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三是形成了多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为后续项目的开展积累了经验。项目实施以来,陆续有建设主体和项目县反映项目用地、金融贷款、用电和建设技术等方面的问题,我厅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先后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省农担公司等部门专门下发文件,积极解决相关问题。针对项目建设的政策和技术问题,一方面,我厅成立了项目建设专班,有专人进行有关政策解读、平台操作指导和日常调度;另一方面,沈阳农业大学专家牵头的专家组为项目单位提供全程技术支持,及时解答有关技术问题。目前,已经形成了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的良好局面,为后续项目开展提供有效的机制保障。

四、清醒认识当前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充分认识到我省当前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存在的短板和问题。

(一)建设主体进度延缓。受新冠肺炎疫情、东北地区入冬较早、部分地区自然资源部门审批手续合规周期较长等因素影响,导致我省部分县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进度延缓。

(二)项目补贴资金较慢。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和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形势不乐观,增长乏力。同时,还面临社保提标等一系列增支因素,基层财政运转压力较大,处于“紧平衡”状态,运转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建设补贴资金兑付进度。

(三)部分主体退出项目。个别建设主体因土地审批不合格、资金链断裂等原因退出项目建设,影响了我省项目建设的总体布局和服务保障能力。

五、全力推进全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一)进一步强化监管机制,做好项目自查督导。各地区要健全完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监督制约,加强过程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开展项目自查。重点对项目建设主体完工、组织验收和补贴资金兑付等情况进行自查,对已立项的建设主体未完工进行约谈和挂号督办,确保各项目县自查比例达到100%。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项目抽查。督导所辖项目县开展抽查,对项目设施数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35%。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将采取约谈和挂号督办等方式,对各市所有的设施建立大清单,逐项销号,明确整改时限、建立通报制度,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努力把这项利民惠农的好事做好。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合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加强与财政、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简化项目建设用地审批流程,解决建设主体需求。鼓励有条件的项目县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全面推进已完成建设的实施主体补贴资金兑付等工作。同时,各市督导所属各项目县认真落实整改清单,针对出现问题的项目县(市、区)采取点对点实地督导核实,提高项目建设效率,督导各市加快推进所属项目县2021年已开工的项目建设,特别是统筹推进阜蒙县和喀左县整县推进试点县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的完工率、验收率和补助资金兑付率。各地要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举办仓储设施建设专题培训班,重点宣讲《技术方案》《验收标准》和《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为做好2021年项目建设总结和绩效评价奠定基础。

(三)进一步明确需求主体,扎实做好项目启动工作。各地要抓紧时间组织开展2022年项目建设专题调研,摸清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和新型经营主体申报项目建设需求,扎实做好2022年项目调研储备,要求申报的项目数字准确,减少工作失误。同时,按照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提早研究制定我省2022年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技术方案》《验收标准》《绩效指标体系》,确保2022年项目建设尽早启动。

(四)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统筹做好项目资金安排。按照农业农村部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对2020年度和2021年度项目节余资金进行结转,并将结余资金与2022年项目资金测算统筹使用,让切实需要建设的实施主体享受国家惠农政策,避免建设补贴资金闲置的情况。

同志们,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是现代农业发展重大牵引性工程,对于补齐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扩大农业有效投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产业和农产品消费“双升级”意义重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撸起袖子加油干,务求全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施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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