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021-03-30 15:12陈灿
建材与装饰 2021年3期
关键词:人防车位产权

陈灿

(霍邱县住建局城关规划建设中心所,安徽六安 237400)

0 引言

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1],其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一般附建式人防工程由开发企业进行开发建设,本着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平时人防工程可用作停车场、休闲、商场等[2],战时可转为人员掩蔽部。相比大中型城市而言,县级人防工程因经济水平有限,使人防工程利用率低、管理费用入不敷出,造成人防设备设施维护管理跟不上,战时效应难以及时发挥。

为做好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管理,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并取得了不少成果。Campbell[3]认为人防工程平时应加以充分利用,才能保证效率和效益,实现国防事业和平时服务能良好持续发展。McCayBJ[4]认为人防工程的管理要改变传统的模式,要适应市场经济模式,以政府管理为主,群众自发参与为辅,实现政府群众联合维护的常态化措施。SridharNarayanan[5]认为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位应引入考核机制,督促其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确定其是否有管理资质并对其进行资助奖励。基静[6]认为应不断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知识宣传,突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重点,提升工程建设价值。王宏[7]认为我国的人防工程虽然产权归国家所有,但是基于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允许开发企业通过利用人防工程进行受益,但实际中很多开发企业都把地下人防工程通过长期租赁的形式变相出售,此外开发企业和物业交接的过程中也会出现责任落实不明确,导致人防工程的维护保养责任人不明确,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梁霄韡[8]认为随着人防工程建设迅速发展,县级人防主管部门无论从人员上还是专业技术上都比较缺乏,只是依靠人防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人防工程维护工作显得力不从心,应加大社会监督和第三方专业队伍进行维护管理。徐生钰等[9]对我国36个重点城市人防工程产权模式进行调查,并以产权私有模式、产权未定模式和产权国有模式三种模式进行分类,发现产权国有模式相比其他两种模式,更有利于其防空效能维护,可以作为未来小区防空地下室维护和管理改革的方向。

近年来,霍邱县房地产开发建设迅猛发展,人防工程建设面积不断增加。2020年7月和11月,该县针对通过竣工验收的人防工程开展了两次维护管理情况专项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几点合理化建议,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 县级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人防车位利用率不高

该县地面和其他非人防车位的可选择性较多,从使用便利度考虑,小区业主更愿意购买或租赁非人防车位或停放公共车位,致使人防车位使用率低,常年闲置较普遍,造成资源浪费。如,该县玖隆皇家公馆小区一期有人防车位568个,实际租出车位29个,租出率仅5%;宝龙首府小区人防车位74个,出租0个,租出率为0;华力紫云府小区人防车位105个,出租0个,租出率为0。

1.2 人防车位使用矛盾突出

人防车位低出租率促使物业或缩减该部位管理成本,或抬高出租费用补贴支出,最终造成物业和业主双方各持意见、矛盾突出[10-11]。如,该县名邦学府、安天华府等小区用非人防车位收益补贴人防区域管护费用;该县阳光假日城小区直接免费开放人防工程供业主使用,但因无人维护,造成人防设备开启不灵、地面起灰、集水坑排水不畅等;该县部分小区因地下室停车位收费明显高于周边小区,造成业主和物业激烈冲突,引起业主多次上访。

1.3 人防工程及设备维护管理不专业

我省仅明确人防工程使用管理权及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企业完成人防工程建设并整体移交物业维护管理。但实际偏远县区的物业无论是人力和专业水平都非常有限,该县检查时发现采取相同方式管理人防和非人防工程情况较普遍。如,该县玖隆皇家公馆小区物业管理人员80人,但未明确专人维护管理,地下室仅配备1名临时电工和1名临时保洁;该县汇峰国际城小区地下室配备1名电工,大专文化,系退休人员,年龄偏大,平时仅负责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现场沟通发现,维管人员对人防工程的防护设施功能要求、维护流程不清楚,对战时封堵、临战转换、平战转换等战时功能转换不了解。再加上人防车位租出收入少,维修资金及时到位难,当人防设备设施出现老化、掉色、标识不清晰、设备锈蚀等问题时,维护周期很长、维护保养跟不上等问题明显。

1.4 基层人防机构执法力量非常薄弱

随着全县城区的不断扩大,新建人防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参与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仅有3人,面对人防工程的日常监督、巡查、维护管理等全过程管理工作,显得十分薄弱。2020年机构改革实施后,人防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人防职能并入县住建局,新设人防股,但市级层面仍独立存在,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县政府的年度考核项目重复,现有人员力量长期超负荷运行,年度考核资料准备压力巨大。

2 县级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几点建议

2.1 探索多样的县级人防工程使用及收益分配机制

比如:参考上海市、广州市、济南市、郑州市等做法,出台相关规章[12-13],明确产权归开发企业所有,战时无偿征用,允许车位出售,收取的费用用于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或将人防车位使用权实行小区业主共享,不租赁不销售,仅以200~400元/年的优惠价格对小区业主开放,收取的费用由物业用于人防工程的维护与管理;或将人防车位纳入房屋维修基金管理,平时由业主免费使用,日常维护管理所需资金根据情况从房屋维修基金支出。

2.2 加快明确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主体

由于国家尚未在法律层面对人防工程产权有明确主张,顾对于人防工程产权的争议较多。以该县为例,开发商已经将人防工程建设成本列入开发成本之中,购房价款中已经包含人防工程建设成本,因此业主认为人防工程应计入公摊供全体业主所有,这就更造成了维护管理主体的复杂性。因此人防工程产权问题是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根本问题,只有解决产权归属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做好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因此应加快立法,出台相应政策明确人防工程产权归属。

2.3 进一步提高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人员专业水平

比如,出台相关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及操作指南,明确人防工程日常检查重点及保养要求,方便维护管理人员按流程操作执行。同时,建议省、市人防办定期开展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培训,满足一线维护管理人员的专业化需求;或由省人防办牵头,制作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操作指南音视频录像,分发至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单位学习;或将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管理、维护和保养,明确管理标准、维护重点及保养方法。

2.4 充实专业队伍,完善考核机制

①建议省、市人防办加大人防工作培训力度,从人防工程审批、人防工程维护与管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管、信息化审批监管、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等方面,开展相关培训,提高人防工作人员业务水平;②建议市人防办减少对县级人防的考核项目,比如人防财务及党建工作因机构改革,建议由县住建局统一组织报送市住建局考核,避免重复考核;③建议县委编办将人防质量监督权限转由县工程质量监督站执行,避免业务重复交叉。

3 结论

县级人防工程车位因产权不明晰且只能出租不能出售,造成业主更愿意购买或租赁非人防车位,致人防车位使用率低,常年闲置较普遍,此外现行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模式难以持续。本文探讨了县级人防工程使用及收益分配机制,对提高维护管理人员专业水平、增加执法人员技术力量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能更好地实现人防工程功能的正常发挥,对人防主管部门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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