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人民主体意蕴

2021-03-30 05:45王玉鹏郭刘洋
湖湘论坛 2021年2期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王玉鹏 郭刘洋

摘要:“人民主体”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命题,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始终坚守和信奉的价值理念,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最大底气。权力主体、价值主体、实践主体充分凸显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人民主体意蕴。中国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始终坚持权力主体的人民性,将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察作为执政的根本遵循;始终贯彻价值主体的人民性,将以人民为中心、代表人民根本利益、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作为党执政的价值遵循;始终坚持落实实践主体的人民性,将激发人民群众主体活力作为党执政的应有之义,将人民群众作为化解社会主要矛盾的依靠力量,将人民群众作为实现中国梦的力量源泉。这充分证明我们党在执政过程中始终用实际行动落实以人民为主体的执政理念,始终坚持人民主体价值意蕴。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人民主体

中图分类号:D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3160(2021)02-0025-09

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主体的执政理念源自于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具有深厚的理论根基。马克思在批判唯心主义和“半截子唯物主义”主体性思想的基础上,基于权力主体、价值主体、实践主体三个维度对人民主体思想进行了详尽阐述。其一,基于权力主体维度,马克思明确指出,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赋予政党执政权力的决定因素;其二,基于价值主体维度,马克思认为人民群众是创造价值的主体,也是享受发展成果的主体;其三,基于实践主体维度,马克思认为人民群众是一切社会生活的实践主体。这三个基本观点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指明了执政的方向,因而中国共产党内在地继承了执政的人民主体思想,并充分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发展成为独具特色的人民主体执政理念,凸显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人民主体意蕴。总而言之,马克思人民主体思想内在地规定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人民性,也内在地催化着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主体意蕴的形成。

一、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权力主体

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关键在于权力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在明晰党与人民群众关系的基础上,始终不忘权为民所赋;在执政过程中始终以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现实需要为工作导向,以实际行动彰显权为民所用;始终坚持公正用权、谨慎用权,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实现权为民所察。权为民所赋、所用、所察,充分凸显出人民群众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权力主体,彰显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人民主体意蕴。

(一)权为民所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依据

从中国古代的“圣人立君说”和“君权神授”论到西方国家的自然主义权力论及神权论,权力来源问题一直是古今中外讨论的热点话题。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为“权为民所赋”提供了理论支撑,中国共产党也在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指导下始终坚持权为民所赋这一准则。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为“权为民所赋”提供理论支撑。马克思立足于唯物史观,通过批判空想社会主义者权力思想所具有的空想性、唯心主义者将权力主体划归为“抽象的人”以及资产阶级权力主体虚假性的基础上,创造性地阐述了马克思权力思想,形成了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马克思在继承空想社会主义者优秀思想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了批判。马克思认为,尽管空想社会主义者对于资产阶级借助国家权力来压迫人民的行为进行了批判,但其思想仍然受到特定历史时期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尚未发掘出无产阶级的力量所在,也尚未认识到人民群众是权力的直接来源。马克思立足唯物史观,批判唯心主义者将权力主体确立为“抽象的人”,提出权力主体是“现实的人”,是能够参与实践活动的人。同时,马克思批判资产阶级权力观的虚假性,指出三权分立是表象上的权力自由平等,实际上“三权”排除了人民的权力,是资产阶级权力观的体现。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本质属性在于其人民性,即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是权力的主体。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指导下,始终用科学的权力观指导自身,始终遵循权为民所赋的价值准则。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便将权为民所赋作为执政的合法依据,并矢志不渝地坚守着这一信念。毛泽东曾提出:“人民要解放,就把权力委托给能够代表他们的、能够忠实为他们办事的人,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1]以简洁明了的话语提出“权为民所赋”这一基本课题,为中国共产党人夺取、巩固政权提供了合法遵循,即要始终不忘权力来源于人民,始终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坚决禁止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私有化”。邓小平曾在多个场合提醒广大党员,警醒他们要始终不忘权力来源于人民,明确人民是中国共产党夺得执政权力、巩固执政地位的核心力量。江泽民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的身份是人民公仆,党员干部要明晰党群关系,时刻牢记自身的权力来源,时刻坚定服务人民、造福人民的理想信念。胡锦涛指出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并强调权力是人民赋予,只能为人民谋利益。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明确提出我们的权力姓公不姓私。[2]总而言之,权为民所赋为中国共产党执政提供了合法依据,凸显出人民的权力主体地位,彰显了党执政的人民主体意蕴。

(二)权为民所用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本质要求

权为民所赋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依据,权为民所用则是中国共产党巩固自身执政地位的本质要求。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坚持合理用权、谨慎用权、公正用权。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便始终牢记及践行权力属于人民群众、权力来源于人民群众的原则,并将审慎用权的执政理念置于心上、落于行中。其一,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合理用权作为执政的基本遵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勇于自我革命,不断通过完善相应的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确保党员干部权力的行使始终坚守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通过系统的学习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提升全党的法律意识,将权力禁锢于制度的笼子里。其二,中国共产党始终将谨慎用权作为执政的基本准则。尽管个别党员干部出现滥用权力的现实问题,但绝大多数中国共产党人始终牢记权力为人民所用这一准则,始终对权力持有敬畏之心,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善用权力,切实将权力用于为人民谋福利、谋幸福的实际行动中去。其三,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公正用权作为执政的基本原则。公正用权是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全方位有效保障的关键之举,公正用权也是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党执政认同感的关键一步。中国共产党人深知权力是公器,党员干部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因此,他们在行使权力的過程中始终以公正、公平、公开、正义为守则。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人致力于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诉求,特别体现在一系列致力于维护弱势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中。这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在维护社会公平的基础上彰显“权”为绝大多数人所用的基本原则,保障人人享有公平的权益。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始终坚持将“对人民负责”作为权力的出发点。从实现人民解放到满足人民物质生活需要再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忘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始终不忘权为民所用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用一张张优异的“成绩单”彰显其始终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自中国共产党诞生起,我们党便将民族解放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无论是土地革命,还是武装斗争,亦或是革命根据地的建设,都彰显着“为民”的尺度,凸显出“人民主体”意蕴。新中国成立以来,面对经济凋敝的国内现状,面对政治得以解放的人民产生的新生活需求,我们党拉开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帷幕。随着三大改造的胜利完成,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們党号召“生产要真正发展起来,相应的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能够逐步提高”。[3]在此思想的指导下,党开启了“新”农村建设道路,成功实现了农村生产力、全社会生产力的稳步提升,深层次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实现人民富裕奠定了基础。在深入推进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们党深度践行“人民群众是历史主体”的思想,坚定人民立场,始终将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服务人民作为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审时度势,指出人民的需求是宽领域、多层次的,打响了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致力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做出了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等重大举措,为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作出切实努力。这都是我们党权为民所用的鲜活体现,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人民主体意蕴。

(三)权为民所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保障

人民群众作为权力的“赋予者”和“拥有者”,有权对中国共产党的各项事业进行监督。与此同时,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有利于增强党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也是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认同感的关键举措。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4]坚持权为民所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优良传统,是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以保证中国共产党人坚守人民立场。新民主主义时期,党中央强调:“苏维埃必须吸引广大民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与批评”。[5]这指明我们党高度重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注重激发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热情。新中国成立后,广大人民群众具有监督权更是直接写入我国第一部《宪法》之中,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权为民所察。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积极推进构建群众监督制度的基本框架,建立了一系列基本的监督制度,如信访制度、群众监督制度等,推进了群众监督的制度化进程,为权为民所察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改革开放之后,党的历届领导人也始终秉持权为民所察的原则,多次强调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借助多种形式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性,例如,打造阳光政务平台、扩宽网络监督渠道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将权力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推动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保障党执政的公开透明,保证党的权力在阳光之下运行。这充分激发了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力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进一步推动权为民所察体制的运行。

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完善群众监督机制,保障权为民所察。中国共产党人在实践探索的过程中,致力于创新和完善群众监督动力保障机制、群众监督安全保护机制以及群众意见表达处理机制等,为权为民所察提供机制保障。中国共产党不断完善群众监督动力保障机制,通过全民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自身监督权的认知,提升其主动参与监督的自觉意识;借助群众监督责任追究机制,促使党员干部正视群众监督的重要性,保障群众监督“有用”;利用群众监督奖励机制,激发广大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积极性。中国共产党不断创新群众监督安全保护机制,通过完善有关法律法规,为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保驾护航;坚决整治对于群众举报、监督的打击报复行为,确保群众行使监督权无后顾之忧;致力于完善群众监督保密机制,使人民群众愿意行使监督权。中国共产党不断完善群众意见表达处理机制,通过完善信访接待机制,注重有效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和难题,查准信访问题产生的根源,依法依规处理,以解决群众的现实问题,保障群众监督权的行使并通过完善群众监督结果反馈机制,确保群众监督权行使后有回应。总之,中国共产党从现实出发,直面问题,完善群众权力监督机制,确保人民群众自觉主动地行使监督权,保障权为民所察,显示出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意蕴。

二、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主体

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人,也是价值的主体。[6]中国共产党人在执政过程中始终坚持人民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价值主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准则、始终遵循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价值诉求、始终将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为价值依归。这充分凸显了人民群众的价值主体地位,彰显了党执政的人民主体意蕴。

(一)以人民为中心是党执政的价值准则

“以人民为中心”是党对“为人民服务”内涵的丰富和发展,是党的宗旨在新时代的话语表达。“以人民为中心”更加凸显人民主体地位,强调党的工作要时刻紧紧围绕人民群众这个中心,社会发展以及各项工作的开展也始终不能离开人民群众这个中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无论我们党面临的世情、国情和党情如何变化,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价值情怀永远不变,始终坚持人民的价值主体地位永远不变。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在党执政的多个方面,最为突出的是人民需求和党的奋斗目标的转变与呼应。随着我国主要矛盾的变化,我们党也适时地将奋斗目标提档升级,在及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关切和改善人民基本的物质生活状况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精神生活的追求。这表明,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工作的价值尺度,作为党执政的价值准则。

党在执政过程中始终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作为执政成绩的评判标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始终以“高速度”著称,然而,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社会出现了一系列尖锐的矛盾,例如贫富差距的扩大、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影响着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高的提升。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在立足于新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始终把提出人民满意的政策、听取人民不同的声音、考虑人民多元的意见、切实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优化人民生活环境、从根本上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作为党工作成效的重要衡量标准。这充分凸显了人民的价值主体地位,凸显了党执政的人民主体意蕴。

(二)代表人民根本利益是党执政的价值诉求

代表人民利益是党各项工作开展的首要前提。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按照时间和空间维度在不断地拓展延伸。从时间维度来看,随着社会平稳正向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整体趋向于从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从空间维度来看,人民群众利益追求不断趋向丰富多元,从单一的物质需求趋向于物质追求与精神需求并重。中国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面对不断拓展延伸的人民群众利益诉求,始终积极回应、热烈关切。

中国共产党始终注重人民群众利益的“现实性”。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我们党便始终行进在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伟大征程中。当社会生产力发展相对落后时,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主要推进的是物质资料的生产,面对新中国成立时期中国人民生活困窘的现实状况,我们党团结全国各族人民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实现了国家工业化。而当社会生产力得到迅速解放和发展时,人民群众也由原来的单一物质层面的需求转变为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开始注重追求精神、文化等方面的满足,我们党以为人民服务理念为“压舱石”,解放了人民的思想,开设了农村试点,增设了经济特区,激发了经济增长动力。新时代以来,人民在物质文明得到较大满足的基础上产生了新的发展需求,更加注重教育公平、就业稳定、收入提高、均衡公共资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审时度势地提出要将实现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作为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在这一现实目标的指引下,我们党不断加大力度改善民生,切实解决现阶段我国出现的“城乡二次元”、医疗资源不均衡、环境污染等严峻的现实问题。总之,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根据不同时期人民群众利益需要的不同,调整工作目标,凸显其始终关心人民群众、服务人民群众的情怀。

中国共产党始终立足于人民群众利益的“全面性”。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利益需求的全方位、宽领域发展。邓小平提出,在满足群众物质需求的基础上注重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文化以及政治领域方面的利益需求;江泽民创造性地提出要关注人民群众生态方面的利益需求;胡锦涛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和谐社会,实现人民群众多方面的现实利益;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重视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注重实现人民群众公平、正义、法治的现实需求,实现人民群众绿水青山的生态需求等等。总之,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的过程中,注重人民群众多方位的利益需求,将人民群众全面的利益需求作为党执政的根本追寻,凸显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人民情怀。

(三)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是党执政的价值依归

人民群众是价值创造的主体,也是享受成果的主体。人民群众在利益享有的过程中能够极大地激发自身的创造活力,进而创造出更大的价值。中国共产党的责任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促使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进而维护社会发展的公平与正义。

中国共产党通过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保障发展成果由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人民生活水平实现质的飞越。但是,在现阶段改革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瓶颈问题,而全面深化改革是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为破解社会发展难题的关键之举,也是破除既得利益藩篱,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之举。全面深化改革,包括顶层设计、运行机制、收入分配、文化体制以及经济发展布局的规划等全方位的改革,然而任何领域的改革始终围绕的一个关键词就是人民。人民群众是全面深化改革成果的享有者,改革的“红利”最终是否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改革的“果实”是否由广大人民共享则是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评判标准。总之,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实现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奋斗的动力,始终将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作为前进的目标。

中国共产党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在于贫困人口的脱贫。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我们党以三农问题为抓手,依靠当地具体实际,建立起扶贫脱贫责任、监督以及考核评价机制,多举措、全方位开展脱贫工作,以期实现人民群众脱离绝对贫困,保障人民群众享受脱贫攻坚的胜利成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在于改革分配制度,通过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分配制度,按照实际情况,完善最低工资制度,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合理科学的收入分配格局,维护分配公平,实现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加强公共服务供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举措。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从教育、就业以及医疗等基础公共服务入手,通过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积極的就业政策以及开展医疗卫生改革等多方面举措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权益的实现。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通过不断地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以及社会救助机制等,积极保障困难群体平等享有社会发展福利,真正实现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三、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实践主体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明确提出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无尽的智慧和力量。数十年改革发展历程,我们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进步,每一个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每一个方面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的实践和智慧。”[7]中国共产党注重从激发人民群众主体活力以促进社会发展、依靠人民群众以化解社会的主要矛盾、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助力实现中国梦等方面出发,将人民群众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实践主体力量,不断地汲取人民群众智慧,发挥人民群众力量。这充分凸显了人民群众的实践主体地位,勾勒出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主体的光辉形象。

(一)激发人民群众主体活力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应有之义

伟大事业绝不仅仅是广大党员的奋斗事业,同样也是人民群众为之奋斗努力的事业。中国共产党各项事业的成功、实践的落实和认识的飞跃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中国共产党在任何时间、任何条件下始终不忘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力量,善于运用人民群众的实践力量“办大事”。人民群众主体活力的激发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又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经验的科学总结。

注重激发人民群众主体活力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鲜明地揭露出宗教史观以及英雄史观的“虚假性”,并指出其片面强调个人力量的发挥,忽视人民的重要力量。马克思立足于唯物史观,提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重要观点,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人民主体思想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从本体论的维度出发,批判唯心主义历史观的错误观点,提出历史的主体应该是具有一定社会属性的“现实的人”;从历史观的维度出发,阐述历史是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人民群众作为历史的创造者,不仅创造了物质财富,同样也生产精神财富,提出历史合力论一说;从认识论的维度出发,提出人民群众能够认识世界,同样人民群众对于改造世界发挥着主导甚至决定性作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从多角度多方面论证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也是决定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因此,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依靠人民群众推动社会前进发展。

注重激发人民群众主体活力是党执政的经验总结。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十分重视激发人民群众的爱国情怀,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发挥主体力量,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抗日战争中去,主张依靠人民群众、团结人民群众获得抗日战争的胜利。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由于内部贪污腐败、经济垄断、罔顾民生,失去了人民的支持,这与“得民心”的中国共产党形成鲜明对比。为人民服务的中国共产党,使更多人民群众自觉自愿参与到解放战争中,为中国共产党最终取得政权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新中国成立后,广大人民群众众志成城,共同参与到新中国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去,使得满目疮痍的新中国迅速恢复生机活力。改革开放后,人民群众用实际行动支持党实施改革开放的伟大举措,并积极加入到改革开放、释放经济活力的浪潮中去,促使我国综合国力得到快速提升。总之,中国共产党虽在不同时期和阶段面临不同的问题和考验,但是中国共产党始终注重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活力,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善于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这充分凸显了人民的实践主体地位,彰显了党执政的人民主体色彩。

(二)人民群众是化解社会主要矛盾的依靠力量

社会主要矛盾的化解不仅仅要依靠中国共产党,还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新时代,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然而依靠人民群众化解主要矛盾这一基本原则仍旧不变。中国共产党一直把社会的主要矛盾作为研究重点,它是党顺利开展各种工作的重要依据。我国主要矛盾随着时代发展不同具有明显的变化,从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到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生产力,再到新时代的新矛盾,但始终不变的是中国共产党将人民群众作为化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力量。中国共产党始终注重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注重发挥人民群众主体活力,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新时代,面对新矛盾,中国共产党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依靠人民群众化解新矛盾。中国共产党人对广大人民群众现实需要的研究绝不是仅仅通过理论文献、部门文件亦或是新闻报道,而是深入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通过广泛真实的调研,走进广大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了解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同时,中国共产党人注重从广大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虚心向广大人民群众请教,在尊重人民群众创造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创造活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要依靠人民群众。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是现阶段我国社会出现的主要问题,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手段不仅仅在于加强社会保障服务、保护困难群体利益等,还在于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活力,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力。特别是要鼓励困难群体或者贫困地区人民借用自身的智慧,创新发展新产能,如鼓动农民发展全域旅游等,因地制宜地促进本地的经济发展,以广大人民群众自身的力量为依托切实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总之,社会矛盾的化解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这充分显现出人民群众的实践主体力量,凸显出我们党执政的人民性。

(三)人民群众是实现中国梦的力量源泉

中国梦是人民的梦,中国梦的实现也要依靠人民群众这一实践主体。中国共产党人要在端正人民群众政治立场、培育人民的中国精神、发挥人民群众智慧、凝聚人民力量的基础上助力中国梦的实现。

中国共产党注重端正人民群众的政治立场,助力中国梦的实现。中国共产党人高度重视我国的意识形态教育,通过形式新颖、内容丰富以及多样载体的意识形态教育,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坚定其对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的认同、对中国梦的认同,激励人民群众以自身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国梦助力。中国共产党注重培育人民群众的中国精神,助力中国梦的实现。中国精神是有效激发人民群众主体活力的重要“精神武器”。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培育人民群众的中国精神,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及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认同,促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社会主义建设中,为实现中国梦添砖加瓦。中国共产党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助力中国梦的实现。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中国共产党跨越艰难险阻的重要法宝就是人民。中国共产党善于借助人民群众的智慧办大事,激发群众力量推进伟大事业。中国共产党致力于中國梦与个人梦想的相互贯通、紧密相连,以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实现中国梦。中国共产党注重凝聚人民力量,助力中国梦的实现。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就始终注重人民实践力量的发挥。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我们党将中国梦转变成为每个中华儿女的伟大梦想,将中国梦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激发人民群众奋斗热情。同时,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注重激发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借助集体智慧破解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难题,使人民群众树立起高度的主人翁意识,促使其主动参与到社会主义改革和建设的各项事业中去,助力实现中国梦。总之,中国梦的实现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这是人民群众实践主体理念的充分彰显,也是我们党坚持人民主体执政理念的鲜明写照。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128.

[2]习近平.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8.

[3]邓小平年谱(1975—1997)[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277.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70.

[5]杨帆.中央苏区时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实践与启示[J].学习月刊,2016(9):14-16.

[6]崔立勇.人民群众价值主体论[J].湖湘论坛,2012(6):31-37.

[7]沈江平.深刻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逻辑[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02-28(03).

责任编辑:谭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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