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标线不是装饰品

2021-04-02 05:15林水
中国公路 2021年8期
关键词:实线标准规范标线

文 林水

围绕公路搞创新,前提是遵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在强制性规定没有进行修改之前,就只能遵守。

一介书生,两鬓染霜;

三余读书,四十有惑;

五味俱全,六根不净;

七言八语,九行十业。

最近,江苏溧阳有一条公路成了“网红”。缘何?因为这条路的中间标线并不是常见的单黄线或双黄线,而是红黄蓝三根线,色彩斑斓,宛如彩虹,被网友誉为“彩虹路”。

从公众心理感受来说,大多数人喜欢变化,崇尚新鲜感。所以,对这种“新鲜”的公路,网友们纷纷点赞。在今年初的“江苏最美小康路”网络投票中,“溧阳1号公路”曹山路还在全省20条线路中脱颖而出,荣获第一名。

然而,仔细思考一下,对于这种“创新”我们其实不该抱以掌声。因为针对公路标线设置,早已有明确的标准和技术规范。2009年5月25日,国家标准委发布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2009),并于当年7月1日起实施。2009年7月28日,交通运输部颁布了《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并于当年10月1日起施行。国标和部级规范对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适用范围和分类、颜色、形状、线条、字符、图形、尺寸等都作出明确的规定。路中间对向车行道分界线分为可跨越和禁止跨越两类。可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采用单黄虚线,禁止跨越则采用双黄实线、黄色虚实线和单黄实线,并没有“彩虹线”或其他选项。

或许有人会批评笔者思想顽固,认为在这种旅游公路上搞点设计创新挺好。创新固然重要,但在任何行业,标准规范还是要遵守的,特别是对于一些强制性规定,没有自由裁量的空间,也不能随意搞“创新”。

公路标线不是简单的装饰品,而是重要的交通管理手段。不同线条和颜色进行组合,表明哪些车辆拥有优先路权,道路使用者看到标线后,就能清楚地知道应该采取怎样的交通行为。所以,科学施划标线能够提高公路通行效率,确保交通安全。例如,看到黄实线,绝对不能越线超车和掉头,对向驶来的车辆也有这种心理预期,所以可在限制速度内放心驾驶。而这种“彩虹路”中间混有一根黄实线,传递的是怎样的道路信息?是否如同单黄实线一样,严禁车辆跨越超车、转弯、掉头呢?若真是如此,在这么长的旅游公路上都不能跨越超车、转弯、掉头,对司乘而言会不会太不“友好”?若其不具备单黄实线的功能,那就意味着全路段随时随处都可以跨越超车、转弯和掉头,如此处理,安全性有没有问题?这样的划线,又有何意义?

进一步说,假如在这样的公路上发生重大事故,公路施工和管养部门恐怕难逃被追责的风险。近年来,一旦公路出现重特大事故,有关部门必然会对人、车、路、环境、管理等开展全面调查。公路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环节是否规范,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标志标线、交通信号及照明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都是必查项。为此,公路标线不但要符合规范,而且要有良好的耐久性、可视性和抗滑性能。如果在这些方面存在瑕疵,就有可能被问责。此前,有一起重大事故的调查报告,提出对某公路局分管养护的副局长给予记过处分,皆因事故路段标线存在局部磨损脱落未及时修复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在推进“公路+旅游”方面费了不少心思,不少公路从传统意义上单纯的旅游配套基础设施,摇身一变成为“网红打卡地”,这是好现象。但围绕旅游公路搞创新,也必须遵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即便认为现行标准规范跟不上发展形势,也要按程序推动其进行修订完善。在强制性规定没有进行修改之前,就只能遵守。如果确实想与众不同,大可在沿线旅游资源融合、创新设置配套休闲服务设施等方面做文章——无论怎样都好,就是不能“犯规”。

要知道,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彩虹”虽然美,合规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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