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行业干部挂职交流现象分析

2021-04-02 08:58
中国公路 2021年3期
关键词:选派公路考核

(福建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福建 福州 350004)

责任编辑/孙誉菡 美术编辑/王德本

一、挂职交流制度

挂职锻炼制度源起于中共延安时期“干部下乡”的工作经验,在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进一步试点应用,之后被写入重要文件乃至《公务员法》。在实践上,不仅选派人员规模不断扩大,在程序和制度设计等方面也不断推陈出新,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扶贫一线的干部人数始创新高,为助力脱贫攻坚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人员流向,可分为“上挂”“下挂”“平挂”和“行业交叉挂职”,挂职干部在挂职锻炼期间关系不变,工资、福利和奖金等仍由派出单位承担。

国内多位学者从挂职制度类型、制度执行实效等宏观层面进行了总结,对当前深化干部交流、强化队伍建设具有一定借鉴意义。然而,这些分析忽视了对具体部门行业特殊性的考虑,难以适应当前越来越复杂的用人局面。公路是关乎民生福祉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需要一支责任意识强、专业技术能力过硬的队伍。深化公路行业人才交流是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二、“十三五”期间福建公路行业干部挂职情况及成效

“十三五”期间,福建省级公路机构派出挂职干部12人,约占全体在职干部的10%,其中下挂8人、上挂2人、平挂2人;派出时干部级别科级1人,普通干部11人;全部为男性,挂职期限2年至3年。经过多年探索,福建公路系统的干部挂职交流制度不断完善,在干部培养交流、重点工作任务推进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制度更加规范

2012年,福建省委组织部印发了《福建省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对干部挂职锻炼的对象、方式、权限、程序、管理、保障、纪律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办法,2017年,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结合行业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干部挂职锻炼的意见》,明确挂职人员的推选程序和生活保障等。各地也随之出台了相应关于干部交流、挂职的制度办法,如南平公路部门出台了《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实施办法》推动干部四个方向流动,即分局向市局、市局向分局、跨县区间交流,以及到省公路部门或重点交通工程项目挂职、交流。

(二)制度实效更加显著

在省级派驻人员中,到宁德市、南平市等多个老区苏区贫困县的干部有4人,他们主要担任地方交通部门和乡镇党政副职,主抓公路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在征地拆迁、政策协调、矛盾化解、上下沟通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有效保障了项目进展和工程技术质量。此外,一些地市公路机构派出的干部在担任相对贫困村的第一书记时,积极对接有关部门,争取资金、项目,并发挥公路部门自身技术优势和队伍力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谋划“交通+产业”“交通+旅游”“修一条路,安装一段路灯”,解决制约村民脱贫致富、奔向小康的“卡脖子”问题。

(三)干部得到锻炼成长

挂职干部通过双向流动,在拓展认知面、增长才干和提高履历等多个方面得到了充分锻炼,并获得组织肯定。在省级公路机构12名挂职干部中,4名干部挂职期满后被提拔任用。同时,挂职干部的科学制策水平有了较大提升,特别是下挂干部深入基层观察参与治理活动,使他们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体会。

三、公路行业干部挂职交流存在的问题

(一)认知存在偏差

干部将挂职看作是一种镀金手段、晋升的“跳板”、调动的“迂回路线”,甚至是躲避现有工作的“避风港”;挂职单位将挂职干部视为“过客”,不交实权影响了干部工作的动力和责任担当,对当地工作开展持消极态度。

(二)选派机制不健全

目前关于干部选派挂职程序,主要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提出人才需求,按分配份额要求各单位报名,而后依据年龄、专业、党派及组织推荐等方面内容斟酌考虑。该流程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一些不符合条件却有干事热情和锻炼意愿的干部参与,导致“想去的人没机会,有机会的人不想去”现象发生。在人员甄别上,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前期缺乏沟通,对实际需求了解不足,特别是下级单位考虑干部带来的资金、项目情况胜于关注干部实际能力。此外,选派范围有限,组织部主导的选派工作以下派为主,专业框定为交通相关,一些非交通类专业人员交流机会少;而系统内交流情况,则以“钦定”“物色”为主要方式。

(三)考核机制不完善

根据《福建省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挂职干部由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派出单位配合。”考核周期,一般以挂职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挂职干部人事关系还保留在原单位,而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在接收单位,双重身份让日常考核处于“真空”状态,年度考核成了“顺水人情”。挂职单位不愿管、不敢管,派出单位管不到,考核依据书面汇报或领导评价,除工作成效绩效指标外,对“德能勤廉”方面无法用量化指标衡量,有时一刀切以人缘论能力。

(四)保障激励措施不足

不少干部本身是部门的中坚力量,被派出锻炼意味着原部门人手减少,相应工作无人接手,成为派出单位的顾虑。至于保障激励方面,虽然相关制度规定挂职干部交通、伙食补助标准,但一些单位未有效落实。部分下挂单位处于偏远地区、经济落后,而青年干部多受家庭牵绊,下派意愿不足。

四、完善干部挂职交流机制的实施路径

为让挂职干部有位、有责还有为,需要进一步深化干部选派任用,落实“人岗相适”原则,真正使制度优势转化为生产效能,不断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求。

(一)压实责任,扭正干部心态

政治素养考察是干部选拔培养的首要之务。选派单位应考察干部基本素养,引导树立“四个意识”。接收单位要敢于压担子,加强作风建设。挂职干部要摆正自身位置,坚定理想信念,切实急群众之难题,解决基层之忧。

(二)落实“人岗相适”原则

有学者将挂职干部分为权力、资源、专家及名人等不同类型。对于公路行业而言,专家型和资源型占比较大,接收单位在抱有期待的同时,也要创造培养空间,对挂职人员进行必要的任前培训,加强工作指导。打破制度瓶颈,拓宽选派的专业范围,强调知识背景的同时也要尊重个人意愿,给予党群、行政管理人员交流机会。加大本系统对外交流,特别是公路干部到乡镇一线、其他党群机构跟班学习;增进横向交流,研究向外省公路系统派出或互换人员机制。规范系统内部交流机制,理顺干部管理权限与交流使用目的,增强行业共识。

(三)加强干部考核管理

“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强化对挂职交流干部的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建立挂职单位和派出单位的常态化信息沟通、联席座谈机制,加大挂职单位的考核话语权。各人事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规范化干部考核事项,依据承担的任务、级别差异化考核评价。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与年度考核等次、转正定级、提拔任用、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及解除处分等环节挂钩,突出正向激励。

(四)健全关怀关爱干部机制

加强人员规划管理,合理调整部门工作,做好过渡衔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落实干部生活保障措施,给予家属探视便利,必要时准予挂职时间较长的干部子女随近入学、调整家属工作等配套举措,解决“后顾之忧”。设立“一对一”传帮带制度,让有经验的干部对接指导新任干部,开展关怀慰问活动,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创造性,真正做到培养人、锻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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