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乡镇干部精准扶贫能力与提升对策

2021-04-06 14:48李红生
中国民商 2021年3期
关键词:能力建设乡镇干部精准扶贫

李红生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2020年我国已基本达成小康社会,并且已基本完成全面脱贫,十三五期间的重要任务之一--精准脱贫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对于基层脱贫任务而言,乡镇干部对于基层脱贫工作的负责态度以及工作能力都影响着一个地区的脱贫质量与效果。基于此,本文分析了乡镇在扶贫工作方面所遇到的问题,对乡镇干部精准扶贫能力建设进行了全面的探讨,希望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一份力量。

关键词:乡镇干部;精准扶贫;能力建设

为实现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这一宏伟目标,如何更快的消除贫困、达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党和国家一直以来都在坚持和为之奋斗的终极目标。就目前这个阶段而言,我国仍然没有真正意义上实现这个目标,目前仍然存在着大量的贫困人口,这些贫困人口并不能够真正享受我国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一些便利生活的方式,甚至有很多偏远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都不能得到保障,这也说明了目前我国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这一历史使命已经到了必须要解决的地步。对于我国精准扶贫这一阶段任务而言,乡镇扶贫部门是实现精准扶贫的最基层部门,我国的精准扶贫工作能否高质量的开展与乡镇干部扶贫能力的高低是直接挂钩的。就当前扶贫形势而言,目前乡镇扶贫部门的扶贫工作在开展过程中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问题,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乡镇干部的工作能力或许存在不足的状况,就当前扶贫工作而言,提高乡镇工作者的扶贫能力,应当放在精准扶贫工作的首位。本文以脱贫攻坚以来山东中部平原乡镇为例,分析乡镇干部扶贫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提升乡镇干部精准扶贫能力的对策建议。

一、乡镇干部精准扶贫能力存在的问题

(一)贫困户收支有悬殊,存有返贫风险

一是收入核算不精准。有的没有真正把收入账算清楚,漏计错计低保、残疾、补贴、养老金等上级补助资金(如市考核一户漏计养老金),有的贫困户不认可,与贫困户口述收入有差距(如市第三方检查一户时有务工收入,但实际为欠发务工费);个别把务工、种地收入、赡养费、慰问金等弹性较大的收入作为“调节器”算数脱贫,扣除不稳定部分则收入不达标。二是刚性支出过大。有的因一次性医疗支出、慢性病长期用药、学生上学等刚性支出较大,影响了脱贫稳定性。三是人口不一致,特别增加人的收入核算不达标。四是为脱贫而临时增加收入。特别省定脱贫标准由3777提高到4500元,低于的为未脱贫,5000元以下脱贫的户定为监测户进行重点管理。个别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通过子女赡养、发放补助方式使贫困户人均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加之没有及时解释好,导致贫困户不很满意。

(二)扶贫政策落实不及时不全面

在住房安全保障方面,一是房屋鉴定工作未按时全面完成。受家中无人及疫情影响,有的乡镇仍有20户房屋未完成鉴定。(县里要求3月底前鉴定完,在鉴定前裂缝漏雨的提前完成修缮)二是整改工作未全面到位。有的户新建了安全住房,但危房还没拆除、隐患没有消除。有的乡镇对原鉴定的未上报危改计划的31户C级房屋,以及其他有的还没有实施修缮或新建。在医疗保障方面,主要就是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落实有待提高,有的患有门诊慢性病,虽然已认定登记,但仍在村内卫生室、或药店买药,未真正享受到慢性病报销政策。在教育扶贫方面,有的贫困户在校生享受相应教育学段的补贴、减免政策不及时。在饮水安全方面,主要是有的村供水率、供水量达不到要求,特别是村里使用自备井的水质鉴定不到位。在兜底保障方面,有的出现家庭变故(就医就学支出大)未及时纳入低保,有的应享受特困供养仅享受低保,政策享受不充分。

(三)帮扶责任落实有差距

一是结对帮扶不扎实。有的结对帮扶重形式、轻实效,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入户走访走马观花,什么工作都安排给村干部去干,更甚的安排也不走访;二是帮扶责任人履职不到位。帮扶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贫困户、帮扶干部特别是村干部没有认真学习帮扶手册,不知道上级政策;三是帮扶记录不切实际,有的帮扶责任人粗心大意,记错贫困户的名字,张冠李戴,有的记录不及时,存在入户走访以后不记录的现象;四是贫困户档案不规范,有的缺少收入(银行流水)、住院报销证明性材料等,有的在走访的同时没有记好记录,整理完善好档案。

(四)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

有的委托经营扶贫项目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财政扶贫资金回收困难;有的农业扶贫项目应对市场能力差,导致市场变化后经济收益较低;有的光伏项目清洗保洁不及时,发电数量减少。这些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问题,最终导致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经济效益,贫困户没有实现预期项目分红。

二、提高乡镇干部精准扶贫能力的建议

(一)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综合素质

对于提高乡镇干部的精准扶贫能力而言,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强对乡镇干部综合素质的培养,这是加强地方精准扶贫能力建设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举措,同时也是我国实现精准脱贫的一项必然要求。想要提高鄉镇扶贫干部的综合素质,第一点就是要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机会,政府要做好扶贫政策宣传,将先进的理论知识和新技术引进来来,让乡镇扶贫干部都能对其进行详尽的学习。想要做好这一点,首先就要求扶贫上级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扶贫干部的集中培训,要定期组织扶贫能力培训,请各个行业部门的扶贫专家以及先进扶贫干部代表传授扶贫经验,借此来提高乡镇干部的精准扶贫能力。第二点就是要大力吸引高端素质人才投身到基层工作中,要向广大青年和大学生宣传当地的精准扶贫项目与精准扶贫工作,同时要关心扶贫干部,落实各项扶贫待遇,健全乡镇干部晋升渠道,要利用一切能够利用的资源来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并且以此来调动乡镇扶贫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工作热情。

(二)优化完善乡镇扶贫工作机制

政府为了能够更好的推动乡镇扶贫工作,认真开展国家所布置的精准扶贫项目,除了要提高乡镇干部的综合素质之外,还应当对当地的乡镇扶贫工作机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与优化。只有确保当地的扶贫工作机制能够与时俱进、适应当地形势发展,才能够真正做到扶贫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为完善优化当地的乡镇扶贫工作机制,当地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建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时要健全扶贫工作部门,在扶贫工作开展之前要制定详尽的乡镇扶贫工作计划,只有这样才能够为扶贫工作机制的完善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除此之外,政府部门还应当对原有的扶贫工作安排进行再一次的合理划分,要将扶贫工作中各项职责与权利按照扶贫工作责任制度来进行更加细致优化的划分,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整个扶贫工作中各项职能与责任能够进行合理的分解,真正起到加强扶贫岗位履行职权和责任能力的作用。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扶贫考核制度

如何鉴定一个地方的扶贫工作是否开展的高效高质量,扶贫考核制度则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项制度的科学合理性是能够决定当地扶贫工作是否高质高量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在扶贫考核制度中所存在的一些不足与问题,当地政府一定要结合当地扶贫工作开展的状况来建立健全完善的扶贫考核制度,要更新现存的扶贫考核标准,使其较之以往更加的全面立体。同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扶贫考核制度,还有利于激发一线脱贫干部的工作热情与工作积极性,能够更加高质高量的实现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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