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党的建设工作总体要求

2021-04-14 03:40
党员生活·下 2021年2期
关键词:机制监督干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切实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机制。

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到“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持续建设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省份。

2.坚决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整改政治任务

认真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取得实效。坚持标本兼治,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以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点上改”与“面上改”相衔接、“当下改”与“持续改”相统一、整改落实与工作提升相结合,做到全面整改、长效整改。

3.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开展庆祝活动。

做好中央表彰人选的考察推荐工作,开展全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座谈会。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开展“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

4.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深入贯彻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夯实统战工作基层基础,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推动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领导在职能配置上更加科学合理、在体制机制上更加完备完善、在运行管理上更加高质高效。

二、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5.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深走心走实

坚持和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省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扎实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培训,确保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中习近平新時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比重占到总课时的65%以上。

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引领作用,建好用好湖北分平台。健全理论普及工作体系。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知行合一,学以致用。

6.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组织“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成就宣传,做好“沿着高速看中国”“疫后重振看湖北”“迈好第一步 见到新气象”等主题宣传。

加快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实施全媒体传播工程,建设中国(湖北)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创新中心,支持市州媒体积极探索融合发展模式,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

7.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从严从实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健全省市县三级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完善分析研判机制。

实施湖北省“争做中国好公民”工程。加强网络生态治理,加快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建设。

8.稳妥有序开展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印发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文件,召开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座谈会。

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能力素质关,注重在重大斗争一线选拔使用干部。

突出政治能力、统筹驾驭能力、风险应对能力、社会治理能力,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

做好群团组织换届有关人事安排工作。抓好省管企业、省管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9.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

持续深化“新时代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健全完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机制。

组织优秀年轻干部跨地区跨领域跨行业交流任职。

用好年轻干部大调研成果,结合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及时提拔使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保持年轻干部常态化配备。

加强动态管理,注意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10.提升干部治理能力和专业化能力

实施“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分类分级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能力培训,强化专业能力和知识培训。

建立健全在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长效机制,聚焦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继续组织实施“十个一批”干部挂职工作,出台《湖北省干部挂职工作管理办法》。

加强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健全专业型干部持续跟踪培养机制,建设一支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

11.完善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保护机制

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要求,建立更加完善科学规范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改进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探索干部分类考核具体办法,重点关注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式的干部。

持续推动我省《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基层干部的意见》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切实为勇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为勇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抓敢管的干部撑腰。

加大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力度。及时表彰宣传担当作为先进典型,营造敢担当、勇负责、善创新的良好氛围。

12.强化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试行)》,健全政治素质精准识别机制。

突出政治监督,探索研究政治监督的具体办法,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结合中央巡视和中组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执行“凡提四必”、任前公示制度,改进优化全程纪实,规范做好“12380”举报受理和查核工作,加大干部“带病提拔”倒查追责力度,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工作全链条监督。

加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核查。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完善档案审核管理常态化机制。做深做细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13.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

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全面实施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员录用规定、调任规定和公开遴选办法,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领域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

14.着力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筹备召开省委人才工作會议,探索制定新一轮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科学谋划推动人才强省战略,切实把“惟楚有才”的美誉变成“人才兴鄂”的强大动能。

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促进科学报国和爱国奉献。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系统推进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环境建设。

深入实施“楚才引领计划”等重点人才项目,以人才为支撑打造创新高地。

加快建设环大学创新经济带、各级各类高新区开发区等创新生态圈,加强产业人才培养扶持。

推动人才“梦想小镇”、创业园区街区、科技孵化器加速器、创业体验区等人才发展平台和服务超市升级,高质量建设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平台。

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加快推进乡村人才培养,助力乡村振兴。

四、统筹推进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15.持续推进党建引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

坚持“党建引领、做强街镇、夯实社区、建强三支队伍、完善双报到”总体思路,坚持政治引领、组织引领和机制引领,突出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做实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不断提高全省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加强党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全面领导,健全城市基层组织体系,健全街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做实区域协同共治格局,实施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基层基础工作补短板行动,适时开展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综合评估,加强分类指导,选树一批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示范市(区)、街道和社区。

16.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

研究制定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促乡村振兴具体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

切实推进乡镇综合管理体制改革,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建强“红色头雁”队伍。

坚持抓乡促村,建好一批组织振兴的红色美丽村、扶持新型集体经济绿色发展村、“三治融合”的善治示范村、持续整顿的软弱涣散村。

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做好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等问题长效机制。

17.提高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质量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经常性开展党员义务和权利教育。

加强党员激励关怀,认真落实《湖北省党内表彰实施办法》,加大党员“创业致富计划”实施力度,持续开展“党的关怀月月送”。

18.统筹推进各领域党建工作

机关党建结合中央巡视反馈的突出问题深化整改,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努力建设“三个表率”模范机关。

高校党建聚焦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院系党组织建设,深化高校党旗领航工程、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

国企党建聚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强化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召开省属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

事业单位党建聚焦落实好党组织领导的校长、院长、所长负责制,分类推进中小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党建工作。

两新组织党建聚焦提高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

五、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力建设清廉湖北

19.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

锲而不舍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重点查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以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群众信访诉求受理处置、为基层减负等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纠执行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

20.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指导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

重点纠治乡村振兴、教育、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推动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21.不断深化反腐败斗争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

持续整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利益输送、设租寻租、化公为私等专项整治,加强对海外投资经营等领域廉洁风险防控。

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坚决整治政法战线违纪违法问题,切实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大追逃防逃追赃力度。深化标本兼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22.深入开展清廉创建活动

在全省广泛开展创建清廉政府、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校园、清廉村居、清廉单位、清廉家庭活动。

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将清廉创建纳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与政绩目标考评、精神文明创建等结合起来。

六、围绕发展大局,加强和 完善监督体系建设

23.积极服务保障发展第一要务

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以強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积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督促严格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30条”“十必须十不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严格执行《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

24.继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

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细化完善下级纪委监委向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规定并严格执行。

推进省市县派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强化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提升派驻监督效能。

重点加强和完善派驻国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和考核机制,推动国企、高校、金融机构的下属单位及子公司、分公司等普遍建立健全纪检机构,配齐配强专兼职纪检人员,规范开展纪检工作,有效延伸监督链条。

25.不断完善巡视巡察、法法衔接和同级监督机制

研究出台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巡视监督与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政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等贯通协同。

完善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整改责任制度,强化巡视整改和结果运用。

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细化完善各环节的法法衔接机制。

完善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机制。

研究制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实施办法,推动各类监督统筹衔接、贯通协同。

26.完善基层监督治理机制

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深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

健全县级派驻监督与乡镇纪委属地监督有机结合工作机制,完善交叉监督、交叉巡察机制。

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27.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强化上级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

健全各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强化职能作用,协调各成员单位抓好落实。

贯彻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以市县乡为重点,推动向机关、国有企业和高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全覆盖。

常态化开展省属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

加强党建工作保障,保证必要的工作和活动经费。

28.建立健全确保党的建设质量的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质量管控机制,定期开展党建工作质量评估。

建立健全问题整改机制,着力解决工作理念、方式、举措不适应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要求和就党建抓党建的“两张皮”问题。

大力整治党建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建立确保党的建设质量的责任体系和问责办法。

29.完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

持续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

制定出台一批我省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规定。

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把制度执行和监督贯穿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的全过程。

30.加强全面从严治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充分发挥省党建研究会和党建高端智库的作用,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的研究,抓住干部群众关注的深层次思想问题,有针对性开展研究阐释。

总结运用好建党100周年宝贵经验,为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提供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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