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十四五”专业调整:导向、参数与路径

2021-06-08 01:31王毓
职业技术教育 2021年7期
关键词:十四五高职教育

王毓

摘 要 专业调整不仅直接改变专业知识技术传递结构,而且间接影响着专业资源聚集方式和专业实体运转模式,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社会和产业发展能力的重要抓手。根据近十年宏观专业目录和微观院校办学两个层面专业调整数据分析,高职院校可以明确国家发展高职教育的政策导向,获取学校专业设置数量、培养规模、结构比例等运转参数。在此基础上,高职院校还应平衡稳定与灵活、公平与效率等现实矛盾,科学制定专业调整目标,精准选择专业调整策略,积极构建专业调整机制,通过切实可行的改革路径全面提升高职教育适应社会和产业经济发展的能力。

关键词 高职教育;“十四五”;专业调整;专业目录;参数;路径

一、高职教育专业调整的宏观导向

专业目录是“指导高等学校设置、调整高职高专教育专业,制定培养方案、组织教育教学,安排招生,组织毕业生就业,以及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预测等工作的主要依据”[1]。相比其他政策性文件,专业目录更系统、稳定地体现了我国政府对高职教育专业调整的宏观导向。

(一)高职教育专业目录形成与修订的过程

2003年,全国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数量超过900所,年招生数约200万人,职业教育特征逐步显现。然而,由于内涵理解和命名习惯的差异,高职专业设置大量采用普通本科和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名称,致使不同来源的学校中培养目标相近专业的名称差别较大。根据招生部门统计,全国当时至少有1500多个高职高专教育专业名称[2],专业设置工作亟须规范。为此,2004年教育部出台了《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及《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版)》,全面整理了大专层次高等教育专业名称及科类关系,明确了高职院校具备专业设置和调整权限,对专业设置涉及因素、申报程序、专业调整和退出依据进行了说明。虽然2004版专业目录强化了“工程”“技术”等职业教育特征,但是学科影响还隐约可见,以“某某学”命名的专业仍不少。

此后10年间,高职院校不断申报目录外专业,到2015年专业总数已达1167个,目录外专业数量超过目录内。为了“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產业结构调整对高职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引导高等职业学校科学合理地设置和调整专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教育部于2013年启动专业目录调整,委托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牵头,充分重视行业组织和龙头企业引领作用[4]。2015年公布的新版专业目录“以产业、行业分类为主要依据,兼顾学科分类进行专业划分和调整,原则上专业大类对应产业,专业类对应行业,专业对应职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调整后专业大类数量不变,排序和划分有所调整;专业小类增加到99个;专业调减到748个;目录中还列举专业方向746个,主要对应职业类别291个、衔接中职专业306个、接续普通本科专业343个[5]。

从专业目录的名称来看,自2004年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到2015年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明显将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与高职教育划分开来,分类标准从“层次”变为“类型”,更加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区别,为未来职业本科和研究生层次专业目录预留了空间。从其内容结构来看,调整后的专业目录关注到了产业经济与社会发展变化加速的特点和学生未来岗位迁移与升学持续发展的需要,在职业覆盖面扩展、专业口径拓宽的同时,既有教育层次的衔接,又有职业教育与学科教育的沟通,体现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

(二)高职教育专业目录中专业总量变化

在专业目录规范指引下,高职院校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资源储备设置专业。如图1所示,专业目录对应的专业数和院校实际办学点数曲线在2008至2012年间均快速上升,自2013年教育部启动专业目录调整到2016年以新目录招生期间,全国专业办学点数明显减少,2016年后专业数量缓慢增长,而全国办学点总量又呈现出快速增长势头。专业目录调整对院校专业设置实践的影响显而易见,但没有改变专业设置数量总体变化趋势。

数据来源:2008-2015年《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点整理情况的通知》,2016-2020年《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图2数据显示,专业目录中每个专业平均办学点数和校均专业数也相应地在2013至2015年间经历了比较明显的下降,2016年后迅速提升进入到更高的区间增长。也就是说,2013-2015年,教育主管部门引导各专业教学委员会调整专业目录,最初带来的效果是专业办学点随着专业的合并而合并,而后又出现每个专业平均办学点数快速增长的局面。后期高职院校在新目录确定后努力开拓新的专业生长点,使得每个专业平均办学点数保持稳定甚至略有下降,校均专业设置数有了稳定小幅增长。

数据来源:2008-2015年《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点整理情况的通知》,2016-2020年《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办学机构包括了高等专科学校、其他各类高等学校及机构举办的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数来源于教育部网站公布的2009-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发展公报》。

在教育投入稳定的情况下,专业平均办学点数和校均专业设置数分别体现整个社会教育资源和院校人才培养资源的集中度。2015年专业目录调整使得社会整体高职教育资源更加集中,有利于提升专业办学质量。而随后两项指标迅速攀升,表明这一作用的持续时间非常有限。随着我国传统产业升级换代,新兴产业日益涌现,职业岗位变化层出不穷,职业教育专业总数、办学点总数、校均专业设置数等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保持增长是大趋势,区域性的高职教育规划和高职院校阶段性发展规划基本上应符合这一宏观特征。但由于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在2019年已超过51%,适龄人口对高等教育服务需求总体趋于稳定,办学资源和生源双重竞争将使得每个专业平均办学点数也趋于稳定。长远考虑,高职院校校均专业数量长期增长的空间取决于新型农民、城市再就业人员、转业军人或社区休闲教育需求。

(三)高职教育专业目录中类别数量变化

对比2015版专业目录和2004版专业目录(含目录外专业)发现,新增项主要集中在生态环保、航空船舶、健康服务、质量、安全技术、民族工艺、物联网、移动应用、云计算技术等类别;合并原目录内外专业数为708个,占旧版专业总数的60.67%,主要是原专业口径较窄、培养目标或内容交叉重复等原因,在矿业类、能源发电工程类、建筑施工类、生物技术类等较为集中;取消的专业主要是相对应的产业为淘汰类、限制类且专业布点较少(连续三年没有布点),招生规模过小或专业名称过大、不符合高职教育培养定位的专业,主要分布在水利、矿山、司法公安、冶金、卫生等类别,总计69个,约占原专业总数的5.91%。新增、合并、取消成为2015年新版专业目录调整的三个途径,在教育与社会、经济关系层面,反映了教育管理者对职业大类人才需求的总体判断,与国家制定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振兴弘扬民族文化的宏观规划相吻合;在教育内部层次结构关系层面,反映了职业人才培养层次结构和时序结构应与人才能力结构相统一的内在逻辑。

数据来源:《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含目录外专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

二、高职教育专业调整的院校参数

专业设置总数、专业培养规模和专业结构等方面的参数,不仅反映了高职院校常规的组织结构,也体现了其动态运转的一般规律。

(一)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数量参数

表2显示,2015年专业目录调整对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有明显影响,2016年学校新增专业占比跃升到13.76%,几乎是之前平稳期的两倍,2017年也保持较高的新增专业占比。停招专业占比从历年15%左右下降至原来的1/3,取消专业数也达到新高点。这些数据表明,专业目录调整在总体上盘活了学校专业资源,增强了专业办学活跃度,呈现出积极作用。从连续8学年情况来看,高职院校保持一定比例的新增、停招、取消专业是常态。通过新增专业和取消专业双向调整,高职院校可以强化自身专业结构与区域性、行业性人才需求的一致性。而停招专业占比反映了学校专业结构的“弹性”,有些高职院校运用阶段性停招,让社会需求量不大的专业暂时“休眠”、适时启动,在时间维度上给刚性的专业结构增加柔性,更好贴合职业人才需求的动态变化。特别是某些专业口径重叠度高的行业院校,可以采用群内专业轮流停招方式,保证专业报考人数不过度分散,提高办学效益。也有些高职院校将专业停招作为最终退出市场的过渡,为专业资源转移争取缓冲时间。但是停招专业过多或固化则反映了结构不合理需要取消部分专业。总体而言,新增、取消和停招三种途径相结合,使得专业结构整体保持动态稳定。

数据来源:中国高职院校数据监测中心:http://crpdc.gzvtc.cn/xin/show/web/country/index.aspx?area=&number=1&card=1&year=2018&month=8,本表中专业对应数值均为全国独立设置且上报数据的高职院校。平台中2018-2019学年有4所院校专业设置数超过2000为异常值,其所有专业数值已对应扣除。

(二)高职院校专业培养规模参数

专业培养规模是专业调整必不可少的核心参数。图3统计了2010-2018年间高职院校校均专业培养规模,与表2一样都反映了专业目录调整之后,全国高职专业集中度有一定提升。图3还显示,2010-2018年校均专业培养规模总体在140~180之间变动,约为3个标准班,即每个年级1个班。从变化趋势来看,专业培养规模在“十四五”期间有下行的可能。院校管理者通常希望扩大专业培养规模从而提升整体办学效益,但是未来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中专大专本科衔接等多种学习需求,以及1+N证书、学分银行、线上教学等制度设计和技术创新带来的灵活办学机会,可能会导致专业培养规模缩减。因此,高职院校应在未来发展规划中尽早考虑提升管理水平,通过精细的技术手段提升资源利用效益。

(三)高职院校专业结构参数

分析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之前,要认识到专业结构的“多样性”。多数办学者所指的“专业结构”是以专业教育内容为分类依据的科类结构,除此之外,专業结构还包括以培养层次为依据的层次结构,以学习时间和顺序为依据的时序结构,以专业学生来源和数量为依据的生源结构,以及以专业培养方式为依据的类型结构。后三者常常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学校的专业结构调整首先需要优化专业的科类和层次结构,以全日制学历教育专业为基础,确立好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并结合具体的生源、学习时间和培养方式,进行灵活变化。以前这些结构在院校层面进行讨论,而今随着社会学习需求的多元变化和管理精细水平提高,需要进一步在最小的办学实体组织——专业层面分析。

从2019年公示的高职教育特色高水平院校和专业建设单位中,随机抽取天津、江苏、山东、广东、陕西、浙江等高职教育较发达省市中的1所院校,梳理其专业设置和招生等信息。如表3所示,6所院校均在2018-2019学年增设了新专业,天津职业大学、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当年停招专业占专业设置总数比例为13.5%、15.3%、17.0%,其余院校停招比均较低,3所院校当年没有取消专业。6所院校专业总数基本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另外表3也显示,6所院校在现代学徒制、国际合作、订单培养等方面积极尝试,广泛与企业、国(境)外办学机构合作,在国家政策支持下纷纷申报高职本科层次专业,而以初中为起点的五年一贯制专业占比不高,体现了高职教育层次向上延伸的趋势。6所院校均处于省会城市或中心城市,基本可以代表本省高职教育发展最高水平,层次结构、时序结构、生源结构、类型结构呈现出一定特点:产业发达地区总体表现出现代学徒制和订单培养专业数较多,如天津、江苏、浙江;经济外向程度较高地区中外(含境外)合作办学交流专业较多,如广东、江苏、浙江;文教比较发达的省份,整体职业教育办学层次较高,如天津、江苏。

三、“十四五”期间高职院校专业调整路径

(一)明确目录宏观引导与市场微观调节相结合的专业调整目标

专业调整目标主要包括专业增减幅度、新增和退出对象、已有专业(群)培养规模等。专业目录可为高职院校新设专业(群)提供重要参考。教育部组织了大量职业教育资深学者、学科知名专家、行企代表人物参与专业目录制定,围绕我国建设“服务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数字中国”“健康中国”等重大战略,充分考虑未来一段时期重点产业布局、业态更新、职业岗位变化的需要,体现了政府对职业教育中长期专业发展的导向。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应关注教育部每版专业目录变动内容,新增专业群以国家重点倡导的高端制造、民族文化、质量安全、社区服务和所在区域快速增长的产业链为线索,传统行业的新增专业点则可考虑将传统行业和“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相结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平稳拓展专业面。

市场信息是高职院校短期调节专业培养规模和培养模式的重要依据。从国际职业教育长期发展的趋势来看,社会成员受教育时间和比例会不断提高,我国高职教育宏观规模在未来也会保持不断增长的势头。但是近年我国产业经营模式和业态更新加速,社会阶层分化和价值观念也日趋多元。高职院校办学联结着生源和劳动力两大市场,专业报考人数、录取分数线、第一志愿上线人数、新生报到比例、就业率、起薪线等数据,还有核心专业知识技能、企业合作订单班和学徒制班、国际合作班等情况,综合构成了市场需求信息。在总量增长的前提下,高职院校专业调整还需通过纵向历史比较和横向校际比较,精细确定专业培养规模和培养模式等短期调节目标。

(二)采用稳定的科类结构与灵活的办学模式相融合的专业调整策略

高等教育组织的稳定性主要来源于经典学习内容的代际传递。当学习内容自然累积到一定数量,被人为地按照一定规则划分为一门门学科和一个个专业,对应着特定的教师、学生群体和学习辅助资源,形成高等教育的科类结构。反过来,固化的科类结构又影响着高等教育动态的运作方式,影响着知识技能、人员团体、资源设施的累积。

我国高职教育在本世纪初的20年间发生了深刻变革,专业从学科体系脱胎而来,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围绕某一行业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的纵向流程,或者以某种技术为核心打通多个横向领域,形成相对稳定的以“行业”或“技术”为中心的专业设置方式。学校内部的二级机构、师生和硬件资源均以此为归属,构成以专业群为特征的专业科类结构。保持这一科类结构的相对稳定,可以促进专业资源和发展经验共享,推动教师组成专业团队,帮助学生形成更全面的职业素养,进而树立职业教育的品牌,凸显职业院校的办学特色。但与此同时,高职院校又必须进行专业调整以适应未来社会和产业经济环境的快速变化,在稳定和灵活间寻求平衡。为此,高职院校可建设一套“育训结合”的专业生态系统,为整体刚性、稳定的专业结构增加柔韧性和灵活性。学校可以以课程群为纽带,采用专本研多层次、职前职后全龄段、长短学制、宽窄口径、多渠道合作等多样化办学模式,提高教师、实践设备和场地、线上学习平台等资源共享程度;同时,配套课程认证、学分银行、证书加学历文凭等制度,帮助退出专业的学生继续完成学业。

(三)构建综合评价与多元治理相协同的专业调整机制

作为专业调整目标和策略落实的载体,专业调整机制必须具备两大核心部分,即专业综合评价机制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机制。它们的设计和实施,遵循高职教育的一般规律,也体现院校办学特点,是我国高职教育适应社会宏观治理改革的应有之义。

以专业调整决策为目的的专业评价有别于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既要对专业调整的必要性作出客观判断,又要对调整时机的成熟度作出主观判断,必须设计多维度的综合指标体系。这一指标体系应包括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与规模、科技创新成果、社会服务效益、学校品牌建设等多方面的业绩指标,系统评价专业设置、培养规模和运转模式调整的必要性。如果以上评价给出肯定的结果,还需要运用组织变革分析模型进一步评价专业调整的力度、紧迫性、准备充分程度等指标,以确保专业调整的适宜方式和时机相统合,为专业调整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上述过程中,两部分评价都需要院系管理者、专业教师、合作企业甚至专业在校生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从指标选取、权重分配到获得结论,都要实现广泛的信息交流和充分的意愿表达,保障利益相关方公平地享有个人权益,最终达成共同的专业调整方案。

參 考 文 献

[1]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EB/OL].(2004-10-22)[2017-05-31].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3877/201010/xxgk_110109.html.

[2]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和专业目录管理跟踪研究课题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管理和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情况报告[Z]//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报告(2000-2010).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278.

[3]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EB/OL].(2013-06-16)[2017-06-03].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5972/201306/xxgk_153285.html.

[4]江小明,王国川,李志宏.优化高职专业目录服务现代职教体系建设[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4):24-28.

[5]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修订说明[EB/OL].(2015-10-28)[2017-05-31].http://www.moe.edu.cn/srcsite/A07/moe_953/201511/t20151105_217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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