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谈开设未成年人歌唱教学法课程的意义

2021-06-09 03:08赵晓阳
歌唱艺术 2021年12期
关键词:元音声带声乐

赵晓阳

从目前音乐教育专业本科生和硕士生的就业趋势来看,大多数毕业生的工作去向为中小学音乐教师,也就是说,他们所面对的受教育对象多为未成年人。所以,无论这些新晋中小学音乐教师在读大学时学习的是声乐专业还是器乐专业,都必须面对一个实际情况,即“歌唱”是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学的主要内容之一。除此之外,社会上各种各样的音乐培训中心开设的声乐课程也大多是面向未成年人,声乐教师群体依然是以各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居多。

一方面,虽然声乐教学法是很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必修课,但在绝大多数院校里,仅针对声乐专业开设。另一方面,从目前国内众多与声乐教学法课程相关的教学用书的内容来看,主要针对的受教对象还是成年人。不可否认,这类课程可以让学生学习到相对科学的发声理论、相对舒适的歌唱方式、相对合理的歌曲处理等,但如果完全照搬,将其用于未成年人的歌唱教学,有时会出现“药不对症”的问题。由于对未成年人的歌唱教学缺乏了解,很多声乐教师在进行教学时会导致一些令人遗憾的问题。

1. 喊唱

无论是在中小学音乐课堂,还是社会上的艺术培训中心,最常见也是最致命的问题就是有相当一部分孩子在“脸红脖子粗”的唱歌,我们将其称为“喊唱”。造成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有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知道该怎样引导孩子以更加健康、合理、科学的方式演唱高音,而单纯进行模唱教学,他们要求孩子用力地唱、大声地唱。孩子此时会无意识地以挤压喉咙的方式唱出听起来更响的声音。从声乐理论上来说,他们是用挤压喉咙的方式迫使强大的气压作用于尚未发育完全的声带形成较为强烈的高频振动,以便唱出“合乎要求”的音质。这种演唱方法只是在短时间内让孩子达到某些歌曲所需要的演唱效果。对于成年人来说,在有效的气息支持下偶尔用“喊唱”方式演唱高音是可以承受的,虽然在短时间内会造成一定程度声带的充血和肿胀,但并不会在此阶段造成实质的损害。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用“喊唱”方式演唱高音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果养成习惯,会导致尚未发育完全的声带出现声带息肉、小结等病变。更可怕的是,一些声乐教师会传递给孩子只有声音唱得高、唱得响才是好的歌唱的错误观念。

2. 曲目不适合

为未成年年龄段的学生选择适合的歌曲来学习和演唱,以对应他们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是一位声乐教师必备的能力。如果歌曲选择合适,那么歌唱教学会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则可能会影响学习效果,甚至可能会中断其声乐学习的道路。

受社会上大量歌唱比赛和选秀节目的影响,很多家长、声乐教师或多或少地被急功近利的思想所左右,这种思想会使他们热衷于让孩子可以演唱出虚假的、类似于成人的音高和音色,这也使得很多未成年人演唱的作品远远超出他们的能力。笔者曾经在一个艺术培训中心目睹一位声乐教师在教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二三岁的女孩演唱普契尼的歌剧《贾尼·斯基基》中的咏叹调《我亲爱的爸爸》,听说这是在为参加某个声乐比赛做准备。这首咏叹调的高音看似只到小字二组的降a,十二三岁的女孩唱出这个音高并不困难,但由于未成年人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声带、咽腔、咽部肌肉群等的发育还不完全,这就势必会对声带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导致后患。这也是美国很多音乐学院在本科阶段声乐表演专业的招生考试中明确禁止学生演唱任何歌剧咏叹调的原因。

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少儿声乐教师,必须要注重教学与学生生理发育相结合,必须要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歌曲让学生学习和演唱。

3. 脱离歌唱的本质

在大环境的影响下,无论是中小学音乐课堂,还是艺术培训中心里的歌唱课程,大多是注重歌唱技术的训练而忽略了对正确歌唱理念的培育。怎样才能更好地帮助孩子们回归歌唱的本质,是声乐教师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首先要让每个孩子明确知道自己的身体就是歌唱乐器。换句话说,歌声的产生是由大脑控制身体进行的一系列肌肉、器官协调运动的结果,所以每个个体在生理与心理方面的差异将致使每个人歌唱音质的必然不同。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们的生长发育是飞快的,很多时候当一个孩子经过暑假回到学校后,可能与假期前的音质明显不同。然而不知从何时开始,很多教授未成年人歌唱的声乐教师开始有一些习惯性的、先入为主的想法,即他们会去追求一种模式化的音色,并且对学生的演唱音色有近乎千篇一律的要求。

对于声乐教学来说,歌唱的本质涉及正确的演唱姿势、呼吸方式、音准与节奏、对音乐情绪的理解、对音乐流动性的把握、对自身歌唱音色的保护等。其实,未成年人具有要比成人更加敏感的音色分辨能力,因此,如果一个孩子没有语言障碍或发音困难等问题,就不要试图去改变他们的歌唱音质。只有这样,才会帮助他们学会用自己独特的嗓音乐器来创造音乐,感受音乐的美好。所谓的娴熟的声乐技巧、明亮的音色、宏大的音量,都不应该是对未成年人进行声乐教学时过分追求的。

这种回归歌唱本质的声乐教学可能在短时间内并不会让学生的歌唱在外在形式上发生质的变化,但却可以教会他们如何在相对自然的、相对放松的生理状态下健康歌唱。许多针对未成年人的、急功近利的声乐教学往往都是导致他们声带病变、丧失歌唱兴趣的罪魁祸首。因此,声乐教师,尤其是少儿声乐教师,必须重视这种回归歌唱本质的教学,同时也应该将这种声乐教学理念传递给学生和家长。

4. 未成年人声乐教学课堂笔记节选

下文,笔者将列举两条在美国雪兰多音乐学院(Shenandoah Conservatory)声乐教学法与解剖学课程中学习关于“未成年人声乐教学”篇章时的课堂笔记的部分内容。下面是相对安全的、适合帮助十岁左右的孩子感受头腔共鸣的两条发声练习。这两条发声练习为递进的难度,第一条练习稍简单,第二条练习对孩子的声音控制能力有进一步的要求。两条发声练习都没有标明调号,是表示该练习可以根据每位学生的实际歌唱情况对起始的音高进行调整,但是总体音程关系不变。

第一条:

(歌词翻译:我是小熊,我是呜呜叫的猫头鹰。)

第二条:

(歌词翻译:很快,乌云就会把雨水带来。)

这两条发声练习虽然看起来相似,都是用元音“u”帮助孩子建立头腔共鸣的概念。英文单词“hoot”与“soon”中的元音都为“u”,但是第二条练习在高音区多了一个“bring”,其意义在于用单词中的元音“i”(这个元音的正确发音介于[i:]与[e]之间)来进一步帮助十岁左右的孩子加强和巩固不同元音的头腔共鸣感觉……另外,具有趣味性的歌词会引起孩子们歌唱的兴趣。对于该年龄段的孩子来说,兴趣和情绪是决定学习效果的重要因素。

这两条发声练习有别于常见的单纯用五个元音(i、e、a、o、u)结合音阶所进行的相对单调的发声练习,而是把需要练习的元音以儿歌的歌词形式呈现,并且结合十岁左右孩子舒适的音域范围进行编配,从而做到在照顾该年龄段孩子心理特点和生理特点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歌唱训练。与此同时,声乐教师还需要对孩子们的歌唱进行及时的鼓励,正面的引导与鼓励会增强其学习的信心与动力。声乐教师千万不可吝惜鼓励,让孩子们在自信与快乐的氛围里进行歌唱学习和训练往往会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小 结

在我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开设未成年人歌唱教学法课程,可以有效地帮助学生未来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歌唱教学,从而在实际的教学中更加仔细地聆听孩子的演唱,并且时刻做好准备对每位孩子的歌唱状态、歌唱技术和歌唱心理做出必要的调整和鼓励等。同时,由于未成年人在不同年龄阶段所呈现的生理、心理特点在很大程度上会直接影响其歌唱学习的状态,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具有随时调整教学方法、教学曲目的知识储备和教学能力。因此,具备扎实的针对未成年人歌唱教学理论基础,是新时期中小学声乐教师的必备技能;传递和教授回归歌唱本质的声乐教学和声乐学习理念,是新时期声乐教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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