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人才培养适用现代学徒制的思考

2021-06-11 07:43
关键词:法学事务所检察院

唐 刚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湖北 武汉430072

引言

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中,如何采取措施创新培养模式并提高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知识应用技能和实践能力,让他们更好适应将来工作岗位需要,是每所高校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2020 年11 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法学院校改革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1]。法学教育现代学徒制最早可追溯到19 世纪中叶的英国,该人才培养模式具有浓厚的实践性特征,不仅推动法学实践教育变革,而且有利于锻炼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能让学生更好适应社会对于全面性人才的需要[2]。2014 年8 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并制订了工作方案,在全国陆续遴选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现代学徒制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事实上,现代学徒制是通过校企深度合作,由学校任课老师和企业师傅联合传授,对学生开展以技能培养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高校法学本科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企业法律顾问等职业,人才培养的整体思路是“强化法学实践教育,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培育一流法治人才”[3],其目标是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和实践能力,注重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它要求强化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建设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高水平教材、制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标准。现代学徒制契合该目标和要求,将其用于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具有明显优势。事实上,尽管现代学徒制多见于职业技术教育,在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中也有“精英化”和“职业化”两种倾向,但不管是哪种定位,师徒关系在律师、法官、检察官、企业法律顾问等行业早已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执业能力的重要手段[4],这为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运用现代学徒制提供了可能。在这样的背景下,高校法学院和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有必要密切相互联系,加强磋商与研讨,不断探索和完善高校法学本科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促进现代学徒制更好发挥作用。

1 现代学徒制的研究现状

现代学徒制的雏形最早可追溯到11 世纪之前的“前学徒制”,随着手工业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现代学徒制也逐步改进。尤其是20 世纪60 年代以后,伴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再加上知识经济的引领,现代学徒制逐渐被广泛用于企业与生产活动,其发展历程如图1 所示。目前,现代学徒制不仅在理论上受到重视与关注,而且在实践中也得到推广和应用,相关研究成果不断涌现。

图1 现代学徒制的发展历程

1.1 有关现代学徒制的研究成果

陈俊兰采用实证调查研究的方法,对北京市65家企业学徒需求状况进行研究,并从地区需求、行业需求、企业需求、职位需求、招聘条件需求五个方面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学徒制在现实社会中具有强劲的生命力与适应性,要想让学徒制规范运行,政府应适当干预和引导[5]。

赵鹏飞、陈秀虎在总结国内外现代学徒制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实践,归纳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主要特点是:企业双元育人、交替训教、岗位培养;学徒双重身份、工学交替、岗位成才[6]。

郭全洲、谭立群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建设应该构建“个人—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完成的“四位一体”职业教育模式,着眼于未来产业发展,推进校企深入合作,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发挥行业协会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中的作用,重视政府在职业资格认证中的作用[7]。

王金兰、陈玉琪指出了现代学徒制的关键要素和实施基本流程,主要包括:明确利益各方的职责与分工、建立约束与激励机制、细化人才培养的成本分担机制等,探讨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策略[8]。

黄蘋梳理了现代学徒制的基本理论,对英国、德国、美国等国家的学徒制发展及现代学徒制特点、关键内容、实施步骤等进行了研究,介绍了可以借鉴的经验。在此基础上,他还分析了我国现代学徒制运行的现状,提出了完善建议[9]。

李政通过研究指出,现代学徒制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符合教育变革和人的个体发展需要。开展现代学徒制可采用多种多样的模式,需考虑经济制度、文化传统、社会结构等因素,还需在企业选择、内容建设、联盟建立与提升等方面采取措施[10]。

刘彤在介绍学徒制历史渊源与衍变、现代学徒制概念与影响的基础上,指出了现代学徒制的价值体现与发展困境,分析了现代学徒制案例及启示,并提出了新建本科院校学徒制的构建与教学应用方面的思路[11]。

1.2 有关现代学徒制在人才培养中应用的研究成果

有关现代学徒制在人才培养中应用的研究,多见于高职院校教育教学中。自2014 年8 月27 日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发布之后,现代学徒制在高职院校不同专业教学中陆续开展,相关研究成果也逐步涌现。

黄辉提出了将现代学徒制用于高职传媒类专业实践教学的方法,包括建立校外的专业工作室运行平台、落实工作制度和保障制度、采用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方式[12]。

李世宗指出,现代学徒制要求变革教育理念、培养目标、培养内容与过程、培养制度等,并争取政府支持,变革教学组织与管理,重构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加强师傅的选拔培养,改进考核评价体系[13]。

张恒、何世伟研究了现代学徒制课程开发模式,并以高职《典型零件数控车削加工》课程为例,介绍课程开发过程与实施效果[14]。

洪世勇介绍了现代学徒制在高职软件技术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应用,分析了应用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并从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等方面提出完善措施。其研究结果表明,现代学徒制能提升高职软件技术专业学生证书通过率和就业对口率,同时还能推动学校科研发展[15]。

胡丹、詹超探讨了现代学徒制在高职物流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应用,主要包括根据工作岗位需求开展教学活动,注重学生基础技能、综合职业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培养,完善课程设置。二者的研究和教学实践证明,现代学徒制的运用不仅可以加强学生岗位技能锻炼,促进学生综合技能提高,而且还能提高学生的证书通过率[16]。

1.3 有关现代学徒制在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中应用的研究成果

目前,关于现代学徒制在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中应用的研究成果不多,主要集中在理论探讨层面。

樊清华、李德平介绍了学徒制教育的内涵与特点,指出了学徒制教育对我国法学实践教育的启示的意义:法学本科教育必须以学生实践技能培养为导向来构建课程体系,教学方式上要倡导学校与社会法律界联合办学,教学中宜采用小班制教学,并注重“做中学,学中做”,强调师资来源多样化,注重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教育[17]。

陈麟在介绍我国全日制法律硕士培养不足的基础上,分析了学徒制演进的历程和特点,并探讨了学徒制对我国法律硕士生培养的启示:课程设置上借鉴学徒制以促进学生掌握法律职业所需技能,以学生实践技能培养为导向构建课程体系;教学方式上应注重“做中学、学中做”;创新考核评价方式,建立以就业单位或行业为主导的评价机制;注重师资来源多元化,在配备法学理论深厚的学术性导师的同时,还要配备实践经验丰富的实务导师[18]。

佟连发、王志权指出,现代学徒制符合实践性教学需要,与法学教育结合的路径包括:重视师傅的选拔和聘用,完善法学教育课程设置,构建实践性课程框架,创新考核评价方式,采用多元化评价手段,注重形成性评价与个性化评价等[4]。

刘秋芷指出,现代学徒制与法学的现代教学方法并不矛盾,并且现代学徒制是当前法学教育创新升级的需要。法学教学中应用现代学徒制,应做好“师傅”的选拔和聘任工作、改革课程体系、构建实践性课程框架、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等工作[19]。

崔艳峰指出,现代学徒制是集理论与实践教学于一体的教学模式,不仅能让学生系统地学习法学理论知识,而且还能参与具体案例,跟随师傅学习。在本科法学教育改革中引入现代学徒制,有必要密切学校与法律实务单位的合作,并进行课程与课时改革,完善教学评价体系[20]。

总之,不管是在理论研究层面,还是在实践探索方面,现代学徒制均得到重视与关注,相关研究成果不断涌现,而有关现代学徒制在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中的应用的研究较少。现代学徒制用于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面临哪些挑战?如何科学合理安排课程教学与实践活动?需要采取哪些保障措施?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探讨与研究。为弥补这些不足,本文根据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实际和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的人才招聘需求,以法学本科学生毕业后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企业法律顾问等职业为例,就现代学徒制在法学本科人才培养中的应用进行探讨,并在次基础上提出制度构建的一些思路供参考。

2 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引入现代学徒制的重要性

现代学徒制注重实习实训,强调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在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中具有重要价值。

2.1 提升法学本科学生的对口就业率

采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增进与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之间的合作,将理论与实践教学并重,有利于提高法学本科学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毕业时能更好地通过论文答辩,尽快获得就业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另外,采用现代学徒制培养的学生,更符合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的人才招聘要求,能够对口就业,有利于提升法学本科学生的对口就业率。

2.2 增强法学本科学生服务社会的能力

现代学徒制能有效缩短学生对工作岗位的适应期。通过前期实践锻炼和实习实训,法学本科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更强,走向工作岗位后能更加迅速地投入工作,有利于提高学生服务社会的能力。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都表示,采用现代学徒制培养的法学本科学生,在从事日常法律工作、法律知识宣讲、提供法律援助时的热情更高,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和实践技能更强。部分接受过法律服务的当事人也认为,采用现代学徒制培养的法学本科学生的法律服务态度较好、专业知识扎实、实践技能和知识应用能力较强,能提供比较满意的法律服务。总之,采用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的法学本科学生,其服务社会能力更强,更容易得到用人单位和当事人的好评与肯定。

2.3 推动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采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高校法学院系会密切与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合作,进而有力地推动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教师队伍的实践指导能力、教学能力与科研能力均能得到提升[34]。例如,任课老师可通过案例教学法、项目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等多种方法的应用,加强学生实践指导,这样不仅能激发课堂教学活力,促进学生知识应用技能提升,同时也能提高自身的课堂教学水平和实践指导能力,推动法学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2.4 促进法学本科教学科研发展

为推动现代学徒制在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中的更好应用,学校有必要进一步优化教学环境。应成立专门的教学工作室和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引进专业基础扎实、实践指导能力强的教师队伍,进一步完善与之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促进法学本科教学环境优化。此外,在现代学徒制教学模式指引下,法学院系应积极争取更多的科研立项,促进优秀的教学成果转化为优秀的科研成果,进而推动学校科研发展。

3 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引入现代学徒制的可行性

现代学徒制多见于职业教育,但师徒关系在我国律师、法官、检察官、企业法律顾问等行业已经是业务培训和执业能力提高的重要手段。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实施,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在强调理论教学的同时,也非常重视实践教学。而现代学徒制注重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强调知识型、技能型和创新型人才培养,不仅能弥补现阶段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不足,还有利于提升人才培养针对性,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将其用于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具有可行性。

3.1 高校法学本科专业办学时间较长,教学经验丰富

我国高校的法学本科专业办学时间较长,很多学校已超过40 年,大部分学校的法学本科办学时间也有10 年左右的时间。这些学校有相当数量的法学专任教师,拥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教学经验。在法学本科教学中,学校注重与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等加强联系,并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法学本科学生实践技能和知识应用水平等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经验。

3.2 高校法学生源充足,校企合作稳定

法学是本科院校比较重视的专业之一,目前在校法学本科生的数量较多,后续生源也很充足。大部分法学本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强,对法学专业知识学习充满兴趣,希望通过学习能扎实掌握法学理论,提高知识应用技能,更好适应未来的工作岗位需要,毕业后能如愿以偿地找到理想工作。此外,在法学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相关高校十分注重与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等开展合作,建立友好、稳定的合作关系,为现代学徒制的推广和应用奠定了基础。

3.3 法学人才需求量大,就业渠道广泛

与高校合作的律师事务所一般是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拥有的执业律师数量较多,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较大的业务量和社会影响力。而与高校合作的法院和检察院一般也是规模较大的法院和检察院,拥有的法官和检察官数量较多,并且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多,对法官和检察官的需求也在增加。法院和检察院非常注重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学习型、创新型法官和检察官队伍,这为法学本科学生的实习实训创造了良好条件。此外,与高校合作的企业通常规模较大,拥有的员工和法律顾问数量较多,且随着公司发展和市场拓展,对法律顾问的数量需求也在增加。总之,与高校合作的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等机构综合实力较强、社会声誉较好的特点,且随着业务量不断增长,其对高校法学本科学生的需求也在增加,能较好地保障法学本科学生稳定就业。

2012 年5 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其目的在于推动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事实上,法学专业的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学生不仅要扎实掌握法学理论知识,还要注重提高实践技能和知识应用水平。而现代学徒制强调学生实践能力培养,与高校“卓越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吻合。因此,高校法学本科人才采用现代学徒制模式,不仅有利于加强学生实践锻炼,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而且可以让他们更好地适应律师、法官、检察官、企业法律顾问等工作岗位的需要。

4 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引入现代学徒制面临的挑战

虽然现代学徒制应用于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具有可行性,但依然面临诸多现实困难和问题。

4.1 人才培养方案有待优化

为推动现代学徒制应用于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是必要的。但部分高校法学本科在教育教学中,依然采用原来陈旧的以老师讲解为主的教学模式,过分强调理论知识讲解,忽视对学生实践能力和知识应用技能培养[21]。再加上不注重对就业市场开展调研,与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等的合作不够深入,未能结合就业岗位需要来调整并优化教学方案,难以有效指导法学本科教育教学实践,也制约了现代学徒制的推广和应用。

4.2 课程设置有待改进

目前高校法学本科的课程主要包括14 门法学核心课程,再加上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等。采用这样的课程设置,有利于培养学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但该课程体系与就业市场需求的衔接不紧密,在学生法学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和实践技能培养方面存在不足。教育教学实践中,许多高校法学本科的课程设置雷同,缺乏自身特色,人才培养缺乏针对性,甚至与就业市场需求脱节[22],导致部分法学本科学生毕业后难以有效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4.3 过程管理有待加强

现代学徒制的实施,除优化培养方案、完善课程设置之外,还有必要加强人才培养过程管理,从而更好规范学校与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等相互之间的合作,推动各项工作制度化与规范化进行,确保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规范有序进行。但目前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过程管理不到位,相应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目标不明确、管理方案不科学。有的即使建立管理制度,但没有严格落实,不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此外,一些高校与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的合作不够深入,缺乏稳定的合作关系,没有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对学生实习实训的过程管理不到位,未能准确和详细记录学生实习实训基本情况,相应的管理制度与考核制度没有严格落实[23],最终影响高校法学本科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质量。

4.4 保障措施有待落实

为推动现代学徒制在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中得到更好应用,还有必要落实相应的保障措施。例如,采取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措施等。然而,目前缺乏相应的组织、制度和资金保障措施,部分高校对此不重视,缺乏统一组织规划与协调,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应的资金投入不足[24]。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了现代学徒制的推广和顺利实施,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5 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引入现代学徒制的机制构建

为应对现代学徒制应用于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不足,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的工作岗位适应性,高校有必要密切与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等的合作,综合采取各种措施。

5.1 优化高校法学本科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

现代学徒制具有“入学即入职、校企联合培养”等显著特征,其在高校的实施步骤如表1 所示。高校和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在人才培养中的权利与义务,共同研讨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培养课程体系等内容,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料,满足他们理论学习和实习实训的需要,为提高法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奠定基础。在培养方案实施中,优化并整合法学院系和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的优势资源,发挥法学院系和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在法学本科人才培养中的“双主体”作用,并时刻注意引导学生的身份转换,让他们具备“在晓是学生”和“在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是学徒”的身份意识。此外,注重创新考核与评价方式,不仅要重视理论知识学习的考核与评价,同时还应注重实习实训考核,强调学习过程考核,并认真做好记录,提升考核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与公平性[25],推动现代学徒制在法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顺利实施。

表1 高校法学本科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步骤

5.2 完善高校法学本科现代学徒制课程体系

改进高校法学本科传统课程体系“重理论、轻实践”的不足[26],根据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需求和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人才招聘需要,优化课程体系设置,将其分为素质平台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岗位实践课程三大模块,具体的课程类别、课程目标、课程名称、学时分配、授课学期如表2 所示。采用这样的课程体系设置,既注重法学理论知识培养,又强调综合素质和知识应用能力培养,将专业知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等相结合[27],有利于推动现代学徒制实施,促进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5.3 加强法学本科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过程管理

为确保现代学徒制顺利实施,高校和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有必要共同制定教学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学生选拔制度、高校带教老师与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的指导老师的培养考核制度、教学质量监督与考核制度、就业跟踪调研制度等[28],从而更好地约束和规范法学人才培养过程,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驾护航。

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下,高校法学本科学生具备“在校是学生”和“在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是学徒”的双重身份。学生在学校完成理论学习任务,并在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带教师傅的指导下完成“学徒”的任务。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学习就是工作,工作就是学习,并且学习与工作的目标融合,学生在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既是“学徒”,又是“准员工”。通过跟随带教师傅学习并掌握实践技能,最终顺利毕业,满足就业岗位需要,成为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的正式员工。总之,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中,通过运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学习与工作的过程性与目的性融合,将真实工作融入学习,实现理论学习与工作和就业的统一,有利于加强法学本科专业学生的法学实践能力培养[29]。

此外,为确保教学活动有序进行,提高法学本科学生综合技能,人才培养可采用交替方式进行。例如,每学期安排3∼4 次阶段性实习实训,借助“法学教学工作室”模式,由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的每位带教师傅指导4∼5 名学生。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带教师傅既是高校法学本科学生实习实训过程的师傅,同时又是学生生活中的导师,改变传统课堂教学中师生互动缺乏、课堂活力不足的局面,构建平等、融洽、和谐、友好的师生关系[30]。这有利于消除学生的畏惧、厌恶等心理,更好地帮助学生融入法学理论知识学习和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的实习实训活动之中。在整个人才培养过程,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带教师傅应以身作则、亲自示范,将律师、法官、检察官、企业法律顾问的从业技巧、专业知识、岗位实践技能、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等传授给学生,从而培养出专业理论知识扎实、综合实践技能强的高素质法学本科人才[31]。

5.4 建立高校法学本科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保障机制

为确保该制度顺利实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还需建立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一是建立组织保障措施。成立由法学院系以及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工作部门主管人员等组成的高校法学本科教改领导小组,负责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整体规划、制度设计与过程监督等,为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而是重视制度建设。重视相关制度建设,推动人才培养的制度化与规范化。例如,制定高校法学本科现代学徒制实施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校内外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等[32],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推动现代学徒制在高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中规范有序进行。

5.4.1 资金保障措施

为确保现代学徒制顺利实施,提高法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法学院和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还有必要加强双方合作,适当安排资金支持,为人才培养各项工作开展和质量提升提供资金保障。例如,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为高校法学本科学生实习实训提供指导老师、实习场地、学习辅导资料等[33]。法学院每年为每位本科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提供相应数额的资金支持,从而确保现代学徒制得以顺利实施。

表2 法学本科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课程体系与教学安排

6 结语

尽管现代学徒制多见于职业技术教育,但在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中运用现代学徒制也具有重要价值。法学本科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企业法律顾问等职业,而现代学徒制的应用,不仅有利于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法学本科学生执业技能,还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对工作岗位适应性,提升学生服务社会的能力。今后在人才培养实践中,如何健全完善合作机制,进一步明确高校和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企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如何选拔并培养高素质的校内外指导教师等问题还有待学界进一步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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