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儿童立场让法治学习真实发生的实践研究

2021-06-24 17:37王冰
考试与评价 2021年5期
关键词:儿童立场回归生活知行合一

王冰

【摘  要】 “儿童立场”是指教育人所处的地位和所抱的态度应基于儿童,从儿童出发。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强调基于儿童本位,注重受教育者的认知活动、体验活动与践行活动的结合。作为法治学科教育者,要站在儿童立场、回归生活、知行合一,让法治学习真实发生。

【关键词】 儿童立场  回归生活  知行合一  真实学习

认识和发现儿童就是“儿童立场”。课堂教学中,教师行为的变化常常带来立场的变化,教师应在自然中和儿童站在同一个立场,使用同一种方式。教师应当像罗慕洛那样,心中装着儿童,站在儿童立场去发现儿童、读懂儿童、教育儿童、引领儿童。国家督学成尚荣先生说,儿童立场不是一句空话,也不只是表面的尊重,其深度在于价值的追寻。由此,以小学六年级道德与法治《我们受特殊保护》第一课时为例,呈现基于儿童立场的四条真实学习课堂教学思维路径:

一、以儿童立场为前提,明确教学目标

《我们受特殊保护》是小学《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四单元第8课。第四单元的主题是《法律保护我们健康成长》,重在培养学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意识,形成法治思维。本单元共两课,其中第8课《我们受特殊保护》侧重于引导学生了解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感受国家给予未成年人特别关怀,并有专门法律来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其中,第8课第一课时“我们是未成年人”主要引导学生认识自我,体会和总结作为未成年人的特殊之处;了解未成年人是易受侵害的群体,需要法律的保护,理解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性;帮助学生树立规则意识,形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责任意识。

二、以儿童认知为依据,优化教学方式

新课程标准指出,有效的教育必须采用儿童乐于接受的生动活泼的方式,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本课以学生认知为依据,优化视频观看、新闻直播、游戏互动、讨论思辨、情景模拟、图表分析等丰富的教学方式,帮助学生理解不同国家的法定成年年龄的界定,以及法律意义年龄节点与后面法律注意事项之间的逻辑关系。

本堂课,为学生可持续发展,我们构建了学生主体参与型的“课前预学 课堂引领 课后拓展”三步式教学模式,并以课堂为核心分成三个教学板块逐一落实推进。

第一步:课前预学是实现认识的前移

课前,我们对学生关于法律的原认知做了一个问卷调查,问卷结果显示,绝大多数学生认为法律很抽象,离他们的生活很远。如何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法,了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如何让冷冰冰的法律条文、法律专业术语与学生的生活经历擦出火花,达成共识,就成了我们这节课的立身之本。于是,我们设计了“课前预学单”,了解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基础。

当抽象的法律条文穿上生活的外衣,它才能真正拉近与学生的距离。课前预学单,是了解未成年人的特点及成长过程中与法律有关的生活经历等,拉近学生生活距离,为课堂目标达成做必要的铺垫。

第二步:课堂引领是实现认识的深化

课堂是主体,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让学生明白我们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有其特殊性,受到法律特殊保护,并有责任担当。我们设计了如下三个教学板块。

板块一:了解未成年人的特殊之处

这个板块从老师的18岁时光相册为切入点,引出不同国家法定成年年龄知识窗,再借助头脑风暴生生互动完成成长树,最后以采访视频的观看一步步推移让学生明白什么是未成年人以及未成年人的特殊之处。这样设计,不仅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同时也为后续未成年人是易受侵害的群体,需要法律的保护做了有效铺垫。

板块二:初识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这个板块设计了“生活小链接、新闻直通车、我是小法官”三个活动。其中,“生活小链接”让学生直观感受因未成年人的特殊性而容易受到侵害,引发学生思考;“新闻直通车”以未满12周岁骑车上路为例让学生展开讨论,引出法律规定;“我是小法官”通过掌握判断各年龄节点的注意事项,明白法律对未成年人予以特殊保护的重要意义,提高判断能力,加深理解和应用,引导规则意识。

以上设计由浅入深,环环相扣,让学生通过多种体验,借助多媒体创设情景,明白未成年人受法律的特殊保护,进而解决教学难点,达成本课认知目标。

板块三:树立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

这个板块主要以家庭讨论会的模式,抛出“家务劳动”这个日常话题,再现生活引发学生思辨,从而提出责任意识的培养。这种学习方式与学生内在品质形成呼应,更能突出重点。

第三步:课后拓展是实现认识的后延

我们在课后安排了“玩转法律大转盘”和“参观白鹿工作室”两个自主微任务,一方面延伸法律知识的学习,另一方面引导学生一起做学法守法的未成年人。通过课后拓展,联动校内校外,以知促进行,以行深化知,达到了知与行的统一。

三、以儿童生活为中心,精选互动素材

新课程标准指出,贴近学生生活的话题,能激发相应的环境气氛,使学生受到情绪上的感染,提炼生活与回归生活,从而指导学生更好的生活。课堂中,教师精选学生感兴趣的老师的18岁、未满12周岁骑车上路、小法官大转盘以及家庭讨论会等素材,让学生通过日常镜头唤起经验、引发思辨、理解法律。

片段一:新闻直通车,发现年龄节点。

那法律是如何在生活中保护我们呢?我们来看这样一个案例。

出示视频:

五年级的小明同学因离家较近,他决定每天骑共享单车上下学,但是上学路上他被交警拦了下来。

同学们,你知道交警为什么要把小明攔下来吗?

预设1:因为小明骑车经验不够丰富,还把自行车骑到了机动车道上,很容易发生危险。

预设2:我猜小明还未满12周岁,法律上规定这样是不可以骑共享单车上路的。

你的法律知识库很强大,没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过渡语:那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车上路可能会发生什么呢?我们来看这样一则“11岁男生骑共享单车被碾压,不幸身亡。”的新闻。

看到这儿,你又有什么想说的?

预设:未满12周岁骑车上路实在太危险了。

预设:在安全面前,我們不应该有侥幸心理,不能为了一时的方便付出生命的代价。

小结:是啊,如果我们没有遵守法规,就会失去法律这位隐形的保护者。回过头来看交警叔叔的这一举动,其实也是对我们未成年人的一种特殊保护啊。

类似以学生为中心设计活动环节,让学生在充分探究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体会或理解观点,变被动式学习为自主生成。教师提出:交警为什么拦?学生先思辨,然后引出法律条文,链接新闻发现不满年龄节点骑车的危险性,再回过头来思考交警叔叔的行为是一种特殊保护。最后自然引出还有很多其他的年龄节点也需要我们关注,开始自学知识窗。

片段二:我是小法官,树立守法意识。

同学们掌握了多少呢,让我们来当一当小法官,来一场法律知识大闯关,请听题:

(1)爸爸觉得小强特别聪明,打算让他5周岁就提早入学。这样的做法对吗?

预设:这样的做法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6-7岁是义务教育小学入学年龄。

(2)15周岁的小王因为跟父母吵架,带着身份证离家出走,当他去宾馆办理入住时,受到工作人员的拒绝。工作人员这样做对吗?请判断。

预设:我认为工作人员的做法是对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规定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才可以离开监护人单独居住。

(3)辨析题

12周岁的小丽私自用母亲的手机给自己转账,花了12547元买盲盒,事后小丽的妈妈表示商家面对女儿的高昂消费却不告知家长,不尽责,要求退款。你怎么看待这位妈妈的行为?钱能退回来吗?

预设1:我认为这位妈妈做得不对,盲盒都已经买了,怎么能退款呢?她应该反省自己对女儿的教育,告诉她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预设2:我也觉得这个钱是不可以退回来的,商家没有任何责任。

你们都同意这两位同学的看法吗?课前老师专门咨询了攀远律师事务所的颜律师,听听他是怎么说的。(播放律师录音)

这种基于儿童真实生活认知水平,当面对“妈妈要求商家退回购买盲盒的高昂钱款”时学生产生了两种不同的声音,无形中唤起了学生的问题意识,聚焦学生思维,点燃思辨的火花,既初识了关于年龄节点的法律条文,又体会到我们的生活处处是有法可依的。

“教育的大智慧是认识和发现儿童。”法治学科的学习,我们主要本着站在儿童立场让法治学习真实发生,以“回归生活 知行合一”的理念展开教学,立足学生生活,综合采用多种教法学法达成教学目标,并逐步凸显儿童主体的思辨意识。生活依然是课堂的主载体,学生只有用生活中实实在在发生的事情学法用法,才能更好地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做个守法护法的好少年,以生为本,紧紧围绕儿童立场,在真实的法治学习中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导向。

参考文献

[1] 何金定.对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几点思考[J].速读旬刊,2017.

[2] 崔梅.论新形势下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的转变[J].成才之路,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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