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设计:立法布局全链条保护科研成果

2021-06-25 05:11王桦宇鲍春晖
检察风云 2021年8期
关键词:知识产权行政领域

王桦宇 鲍春晖

创新成果来之不易,凝聚着科技创新工作者的心血和智慧,需要全社会倍加珍惜、保护(图/IC photo)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要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需要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明确知识产权保护的目标与核心理念,强调知识产权保护诸领域的关联、匹配与有机衔接,同时兼顾社会实际,并通过法治治理的思维和方式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只有落实到法治层面,才能真正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构建良善有序的社会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健全立法:加紧制定与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

在立法层面落实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努力实现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科学化、体系化和现代化,完善知识产权立法机制,提高立法水平和效率,推动知识产权基础性立法。在《民法典》已经正式实行的背景下,知识产权领域的立法要以《民法典》的基础性规定为起点,并在此基础上强化其自身源于公共政策的独特秉性。现阶段,《民法典》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内在联系亟须更加系统更加深入地探讨,例如,对民法中公平、诚信等法律原则在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与边界进行分析,对民法中区分保护权利与法益的路径在知识产权领域的落实进行论证等。知识产权保护还需要就知识产权相关内容专门立法,现阶段需要统筹推进《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垄断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修订工作。具体而言,需要做好《专利法》《著作权法》修改后有关实施细则的修订,开展《商标法》新一轮修改调研论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知识产权立法的基本定位不能完全限于对知识产权权利的保护,而是应当明确,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激励创新并服务和推动其高质量发展。除了要以《民法典》的规定为基础,还要求相关法律应当包括更加充分有效地在市场经济中对作为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客体进行充分地传播和利用,进而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运用,完善知识产权的市场运行体制机制,将知识产权置于市场与商业规范的保护范畴中。除了抓紧制定和及时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外,还需要加快推动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相关领域部门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并进一步研究制定药品专利、跨境电商等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则。与此同时,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技术、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也应当根据当地发展现状,制定适应当地情况的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或办法。

有效执法:持续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能力与水平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行政执法要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面向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增强系统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

客观而言,一方面,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需要根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阶段,在当前特别注重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语境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需要立足构建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市场环境和保护机制,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并在大数据时代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与此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查制度,优化专利、商标等申请和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率,压缩审查时间,并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系。

另一方面,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需要确立“严保护”的政策取向。行政执法机关要做到依法行政、积极依法履行国家法律赋予自身的执法职责,加强对市场领域中的侵犯商标权的假冒伪劣产品、侵犯著作权的盗版影像制品和图书等、侵犯专利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管、调查与处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并及时有效地与知识产权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协同。有必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依法从速”的快速反应机制,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要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与此同时,有关执法机关单位应当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妥适行使执法公权力,统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尺度和证据规则,加强对执法过程的全程监管,有效保障行政执法效果。

公正司法:全面深化知识产权的民事和刑事司法保護

知识产权的保护离不开公正司法最强而有力的支持和锚定。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时期,尤其要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公信力。一方面,要持续强化知识产权领域的民事司法保护,研究制定符合知识产权案件规律的诉讼规范;另一方面,要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健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抓紧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从紧迫性上看,要尽快推进实施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审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专利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侵权、长时间持续侵权、商标侵权等行为,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除了通过惩罚性赔偿的民事司法保护以外,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保护还包括对构成犯罪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课以刑法上的处罚。近期发布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有效提升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法治的全面性、公平性,使得刑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加合理、完善。通过扩大犯罪规制情形和加重刑罚严厉程度,修正案为实践中规范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提供了重要的实体法依据。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裁判应当遵循刑法修正案(十一)的制定精神,在审理相关案件时要谨慎判断,对确定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行为处以相应的刑罚,落实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另外,在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的工作方式下,有必要确定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集中管辖法院及公安部门、检察部门侦查、起诉的程序,在合理设置级别管辖权的基础上,尽量将合议庭人员固定化,以保障审判裁判尺度的统一性和完整性。与此同时,大力组建和培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人才、积极充实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咨询专家库。

全民守法: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文化氛围

创新成果来之不易,凝聚着科技创新工作者的心血和智慧,需要全社会倍加珍惜、保护。只有严格执行知识产权制度,给创新“赋权”,让智慧创造和科技创新的成果真正受到社会尊重,才能使其活力竞相迸发,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一方面,我们要鼓励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创业的市场主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另一方面,要在科技创新中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导向作用,广泛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意识的教育培训,将熟悉掌握知识产权制度和要求,作为科技工作者和市场主体的一项基本素质和能力,教育引导知识产权的创造者、拥有者和使用者既要严格遵守知识产权规则,也要有意识、有能力依法合理保护自身知识产权权益。

2019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就明确提出,“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猜你喜欢
知识产权行政领域
行政学人
领域·对峙
行政调解的实践与探索
重庆五大举措打造知识产权强市
关于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几点思考
行政为先 GMC SAVANA
加快行政审批体制改革
新常态下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初探
知识产权
肯定与质疑:“慕课”在基础教育领域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