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视域中的高校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研究

2021-06-25 15:13任悦
文教资料 2021年5期
关键词:教育融合法治教育道德教育

任悦

摘   要: 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不仅体现了高校在教育方面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重要方针,还体现了高校主动承担培育“德法兼修”时代新人的重任。本文以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为视角分析高校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现状,为高校全面、有效地培育学生提供借鉴。

关键词: 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   道德教育   法治教育   教育融合

高校要实现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有效融合,不仅要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依托,以大学生的思想活动规律为基础,还要把握大学生的心理活动规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不仅能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理论支撑,还能增强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教育效果。下面以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为视角,探讨高校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现状,为高校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推进提供借鉴。

一、高校推进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必要性

從理论层面来看,马克思认为“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1](123)。马克思曾说:“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还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2](530)我国的教育事业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并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因此,高校教育不仅强调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还重点培养人的基本素质。当前,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合是促进人全面发展的重要模式,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不仅能够从精神层面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还能为人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因此,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高校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合提供了理论基础。我国自古以来都秉持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治国理念,从“德主刑辅”到“引礼入法”再到“礼法并用”都体现了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虽然古代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内涵与当代“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有所不同,但都强调两者结合的重要性。因此,只有充分发挥发道德与法律的作用,使具有柔性约束力的道德与具有强制力的法律相结合,才能保障国家与社会的稳定和谐。在这一意义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理念为高校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实践提供了理论基础。

从现实需要层面来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握的一个基本原则。”[3]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又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4]二者都体现了党对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在新时代背景下,中国共产党不仅把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略用于治国理政中,还把道德与法律相结合的理念用在新时代青年的培养中。在对青年人的培养上,不仅限于“德才兼备”,还注重“德法兼修”的培养。首先,高校作为培育青年一代的重要阵地,理应承担起这一重任。因此,高校应加快推进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合,向着培养“德法兼修”时代新人的目标前进。其次,高校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的融合主要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进行。“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是两门相互独立的课程教学进行,高校教育者如果只是单独地讲道德教育或法治教育,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大学生不能厘清道德与法律二者间的关系,甚至体会不到法律公平正义的理念。如今“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从独立走向融合,在课程教材上体现了高校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合。因此,课程教材的变更成为高校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理念相融合的指向标。

二、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视域下的高校法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的问题分析

(一)一些高校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高校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在二者的融合教育中,一些高校还存在具体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教育的教学体系不完善

一,一些高校在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教学安排上,以理论课程为主,实践活动较少。理论课程虽然能够加强大学生对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理论认识,但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大学生对道德与法律融合教育接受的自觉性,甚至造成了践行力的缺失。二,部分高校教育者缺少法治理论、法治精神、法治思维的系统培训,导致课堂上仍然以思想道德教学为主,没有更好地承担起道德教育与法治理论教育指导者的责任,导致一些学生在面临一些道德问题和法律问题时,把握不住两者间的界线,难以更好地践行于生活中。

2.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衔接性不足

虽然高校现行的思政课教材在内容上体现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有机融合,但是要真正落实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合,必须把教材内容转化为教学内容。从一些高校对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教学过程来看,有的教育者尚未将两者有效融合进行教学。他们在进行道德教育时,往往采用一些典型的道德榜样引导学生模仿其行为,并没有深入剖析道德榜样的优秀精神品质,没有真正做到用道德感化人、教育人。加之道德教育的效果存在延迟性,导致道德教育往往效果欠佳。此外,一些思政课教育者在进行法治教育时,更注重讲解法律、法规对日常行为规范的约束,导致学生遇到问题习惯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学生“道德与法律无关”的误区。

3.一些学生对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认识不足

一些高校,只关注学生专业课程的学习,忽视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法律素养。大学生的心智还没有完全成熟,遇到问题时倾向于感情用事,习惯性地用道德思维评判人或事,甚至一些大学生觉得只要自己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法治就与自己无关。

(二)一些高校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存在不足的原因

从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视角来看,一些高校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不足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1.学生存在个性心理倾向和学习心理障碍

一些学生在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学习过程中,存在个性心理倾向偏差和学习心理障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接受态度及内化吸收度。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教育的接受程度不仅受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及教育者本身的影响,还受学生自身心理活动的影响。“马斯洛认为人的需要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可以划分为五个层次,分别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5]。然而,思政教育者在融合教育的教学中,尚存在教学方式与教学内容未能满足学生内心需求的现象,导致一些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呈现实现自我的需求较低情形。与此同时,就学生个性心理倾向中的理想、信念及价值观来说,不少学生在思想层面积极上进,但是实用主义的倾向会降低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2.忽视思政课教育者的教育心理

高校教育者具备的教育心理对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教学效果有直接的影响。在教学理念上,一些高校教育者在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教学中重思想发展,轻心理关怀。一些高校教育者过多关注大学生思想的发展,但是大学生处于思想道德与法治素养不断完善的时期,处于不同心理变化自我创造、自我实现的时期,如果教育者不能了解、认识学生的心理需求,那么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合教育就会失去应有的意义。在教学内容上,对大学生进行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合教育时,讲授内容不应只是单纯从理论层面讲授道德与法治概念及两者间的联系,而应根据发展的具体要求丰富教学内容。在教学方式上,往往采用注入式教育,缺乏对学生思想的启发和引导。大学生正处于思想和心理上的半成熟状态,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涉及的内容广泛,不仅涉及优秀的传统道德品质,还涉及一些重要的法律条文、规章制度,因此更应注重教学方式。

三、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视域下推进高校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对策

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是一项富有责任感与使命感的工作,无论是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在思想政治教育過程中都充满复杂的心理活动。因此,推动高校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合不能盲目进行,应该有效地把握大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心理发展规律,探索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路径。

(一)加深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的认识

加深大学生对道德和法治的认识,首先,注重学生自我教育功能的发挥,大学生只有实现自我认识、自我了解并最终做到自我教育,才能真正自觉接受教师的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教育。其次,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的认知功能,是加深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理念认识的重要途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的认知功能产生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只有认知才能上升到认知者、被认知者和环境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高校教育者应该帮助大学生建立正确的认知,引导大学生用联系、发展的眼光看待社会中存在的道德问题和法律问题。高校教育者在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合教育过程中既要立足整体,又要关注个别现象,从多角度、多层次、多方面认识教育对象之间的整体性与差异性,只有在这个过程中大学生才能形成道德价值观念,强化法律意识。

(二)优化社会环境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融合

社会环境是大学生成长的重要外部环境,也是影响大学的心理发展过程的重要因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大学生的成长起着很好的促进作用,是推进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的加速剂,所以优化社会环境尤为重要。首先,优化社会环境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了全体共同人民的价值追求,包含了道德理念与法治理念。只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日常生活的方方方面面,才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才能进一步强化、巩固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教育的积极效果。其次,优化社会环境需要加强网络管理。信息时代,网络在给大学生提供知识与信息的同时,也给大学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一定程度上加大高校思政教育者对大学生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工作的难度。因此净化网络环境,加强网络管理,是加强大学生道德与法治观念有效融合的重要途径。

(三)在教学方法中促进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

大学生的心理发展具有连续性与阶段性、方向性与顺序性、相似性与差异性的规律和特征。教育者在开展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合教育时应该抓住学生的心理发展特征,采用不同的方式促进两者的融合教育。首先,大学生的道德素养与法治素养会随着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不断深化而提高。因此,教育者在开展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合教育中要采用渐进的教学方式,充分发挥道德教育对人潜移默化的作用。在法治教育中注重发挥法律的严肃性,使“柔与刚”两种手段互补。在二者融合教育中将道德的感化与法律的严肃有机结合,形成一种融合道德的感化作用与法律的威严作用于一体的教育新方法。其次,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中的激励理论告诉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任务是激发人们的动机。因此,在开展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融合教育时应促进大学生道德与法治意识觉醒,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教育时要把握时机,在学生对道德与法治有了初步了解后,应该进一步丰富教学内容,不断激励大学生对道德与法律相结合有更深入的了解,让学生真正理解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要性。最后,教育者应该注重学生之间的差异性,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在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或者道德与法律冲突的两难案例中,引导学生深入讨论,最终让学生真正明白道德和法律的关系。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京举行[N].人民日报,2014-10-24.

[4]习近平.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N].人民日报,2016-12-11.

[5]杨芷英.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研究综述[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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