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非替尼靶向治疗非小细胞肺癌对患者血清CA125、CEA、NSE水平及不良反应的影响

2021-07-05 05:13何佳白美玲
当代医学 2021年18期
关键词:吉非靶向肺癌

何佳,白美玲

(1.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人民医院肿瘤科,江西 鹰潭 335400;2.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人民医院骨科外科,江西 宜春 336100)

非小细胞肺癌是肺癌的常见类型,病死率较高,其病理类型包括腺癌、鳞癌、肺泡癌、腺鳞癌等,严重威胁患者生命安全[1]。化疗为目前临床治疗该疾病的常用方式,可有效减缓肿瘤细胞有丝分裂,引发癌细胞死亡,达到抑制肿瘤的作用,但抑制肿瘤细胞的同时,易导致患者出现诸多不良反应,且免疫力降低,不利于预后恢复。靶向药物吉非替尼是一种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抑制剂,治疗非小细胞癌患者,可有效直达病灶,抑制肿瘤细胞生长、转移,效果显著[2]。但临床目前对该药物报道较少。基于此,本研究选取2017年3月至2019年11月于本院接受治疗的87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旨在探讨吉非替尼靶向治疗非小细胞肺癌对患者血清糖类抗原125(CA125)、癌胚抗原(CEA)、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NSE)水平及不良反应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2017年3月至2019年11月于本院接受治疗的87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作为研究对象,依据盲抽法分为对照组(n=43)与观察组(n=44)。对照组男21例,女22例;年龄47~71岁,平均年龄(59.34±4.16)岁;患病类型:腺癌11例,鳞癌9例,肺泡癌16例,腺鳞癌7例;TNM分期:Ⅱ期6例,Ⅲ期18例,Ⅳ期19例。观察组男22例,女22例;年龄46~72岁,平均年龄(59.40±4.29)岁;患病类型:腺癌12例,鳞癌10例,肺泡癌15例,腺鳞癌7例;TNM分期:Ⅱ期7例,Ⅲ期17例,Ⅳ期20例。两组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2018年审(116)号]。

1.2 纳入及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符合《现代肿瘤学》[3]中非小细胞肺癌诊断标准;患者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对本研究药物无过敏反应。排除标准:严重心、肝、肾功能不全;合并其他恶性肿瘤;凝血功能异常;合并自身免疫系统疾病;精神疾病。

1.3 方法 两组入院后均予以抗感染、利尿、镇痛等常规治疗。

1.3.1 对照组 予以紫杉醇联合奈达铂治疗:治疗第1天予以紫杉醇(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64300,规格:5 mL∶30 mg)治疗,135~175 mg/m2,将其置于500 mL 0.9%氯化钠溶液中,静脉滴注;治疗第2天予以奈达铂(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64294,规格:10 mg)治疗,80~100 mg/m2,将其置于500 mL 0.9%氯化钠溶液中,静脉滴注,两种药物均以21 d为1个周期,间隔1周后进行下1周期治疗,连续治疗3个周期。

1.3.2 观察组 患者餐后30 min口服吉非替尼片(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193135,规格:0.25 g)靶向治疗,每次0.25 g,每天1次,连续治疗3个月。

1.4 观察指标 ①临床疗效判定标准:显效,肿瘤消失,且持续时间>1个月;有效:肿瘤减小体积>50%;无效:未达以上标准。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②采取两组治疗前、3个月后清晨空腹肘静脉血5 mL,3 000 r/min离心15 min后取上层清液,置于-20℃冰箱中储存待检,采用化学发光检测法检测两组CA125、CEA、NSE水平。③比较两组治疗期间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如血小板降低、恶心呕吐、脱发等。

1.5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8.0统计学软件分析数据,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90.91%,明显高于对照组的74.4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n(%)]

2.2 两组血清CA125、CEA、NSE水平比较 治疗前,两组CA125、CEA、NSE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治疗后,两组CA125、CEA、NSE水平均较治疗前降低,且观察组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血清CA125、CEA、NSE水平比较(±s)

表2 两组血清CA125、CEA、NSE水平比较(±s)

注:CA125,糖类抗原125;CEA,癌胚抗原;NSE,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与本组治疗前比较,a P<0.05

NSE(ng/mL)25.03±1.52 24.92±1.47 0.343 0.732 18.34±1.21a 11.27±1.03a 29.371 0.000时间治疗后治疗后组别对照组(n=43)观察组(n=44)t值P值对照组(n=43)观察组(n=44)t值P值CA125(U/mL)34.26±2.59 34.13±2.41 0.242 0.809 26.33±2.04a 17.19±2.10a 20.585 0.000 CEA(ng/mL)13.97±1.24 14.02±1.30 0.184 0.855 9.54±1.01a 4.46±1.18a 21.550 0.000

2.3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 对照组发生血小板降低4例,恶心呕吐5例、脱发3例,总发生率为27.91%(12/43);观察组发生血小板降低1例,恶心呕吐2例,脱发1例,总发生率为9.09%(4/44);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130,P=0.024)。

3 讨论

非小细胞肺癌为临床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目前病因尚未明确,多认为与吸烟、环境、大气污染、遗传等因素有关,其早期临床症状表现为低热、胸部肿痛、咳嗽等,晚期表现为食欲不振、疲乏、咳血等,如不及时治疗,可向肝、脑、肾等多脏器转移,具有较高的发病率与死亡率,严重威胁患者生命安全[4-5]。多数患者在就诊时已发展为晚期,常采用药物治疗,但目前临床各类抗癌药物效果不理想,且易引发多种不良反应。因此,探寻有效的治疗方式对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具有积极意义。

研究表明,CA125主要存活于肿瘤细胞中,正常机体细胞中不存在CA125;CEA为目前临床广泛应用于肺癌的肿瘤标志物之一,当人体正常细胞转化为恶性肿瘤细胞时,则分泌CEA,机体血清CEA随之升高;NSE是一种糖代谢酶,主要由肿瘤细胞分泌,其水平可直接作为非小细胞肺癌的诊断标准。因此,降低机体血清CA125、CEA、NSE水平对疾病治疗具有重要意义[6-7]。紫杉醇与奈达铂均为一线化疗药物,两种药物进入机体后,通过阻断癌细胞DNA复制,从而有效抑制癌细胞有丝分裂,达到抗肿瘤的作用,但易导致患者出现血小板降低、恶心、免疫力降低等不良反应,不利于推广应用[8]。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90.91%,明显高于对照组的74.4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CA125、CEA、NSE水平均较治疗前降低,且观察组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9.09%,明显低于对照组的27.91%(P<0.05)。表明非小细胞肺癌患者采用吉非替尼靶向治疗效果确切。分析原因为,吉非替尼是一种口服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是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靶向药物,属于小分子化合物,易被人体吸收,进入机体后可妨碍肿瘤的生长、转移和血管生成,显著降低血清CA125、CEA、NSE水平,加速肿瘤细胞的凋亡[9-11]。

综上所述,非小细胞肺癌患者采用吉非替尼靶向治疗效果显著,可有效改善血清CA125、CEA、NSE水平,且安全性高,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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