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开创党的纪律建设新局面

2021-07-06 10:48
共产党员·上 2021年6期
关键词:党的纪律执纪党中央

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我们提出那么多要求,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来落实,光靠觉悟不够,必须有刚性约束、强制推动,这就是纪律。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说的这段话道出了纪律对中国共产党的极端重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将纪律摆在突出位置,通过完善纪律法规体系,明确了党内各项纪律,规范了党内各种规矩,严格要求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自觉遵守纪律、切实执行纪律,从而在全党内部形成了讲纪律、守规矩的良好风气,保证了中国共产党的肌体健康,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提供了过硬的作风保证。

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1859年,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案例充分证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才能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正是鉴于上述原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将纪律建设置于越发重要的位置,并反复强调纪律建设的极端必要性,强调必须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并将之视为治本之策。

党的十八大刚闭幕不久,也就是2012年12月,党中央便从立规矩开始,颁布八项规定,向党内外“徙木立信”。这份短短数百字的八项规定,开启了中国共产党激浊扬清的纪律作风之变,办成了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党的性质、宗旨出发,首次明确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新论断。在这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用纪律管全党、治全党,要求各级党委要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跟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纪律挺在前面。正是基于对纪与法关系的深刻认识、科学界定,准确把握破法必先破纪的规律,党中央提出“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的思路理念,不仅为加强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更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规划了实施路径,实现了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理论创新,成为管党治党思想理念的一次飞跃。

随着实践的发展与时间的推移,党对自身纪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对党员的自律要求也日趋严格。2015 年10 月,中共中央修订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的纪律的内容、违纪的相应处分都作了明确的界定。该《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梳理党章对党员及干部的纪律要求,强调党员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还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2016 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调在党内监督中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党的十九大修改通过的党章在第七章“党的纪律”部分,明确了党的纪律主要有六大纪律,强调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等内容,阐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的理论创新成果与实践创新成就,为未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2018年7月,中央政治局再度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修订,特别强调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严格依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2018 版《条例》是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它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以党规党纪的表现形式固定下来,并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强调纪法贯通,推动党的纪律建设不断创新发展。时隔三年,再次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出修改,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有利于增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凝聚力、战斗力,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使党能够经得起各种风险考验,更好担当起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

完善党内监督执纪问责制度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不能忽视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必须杜绝权力的任性,将其关进制度的笼子。因此,强化党内监督对于党的纪律建设来说是非常必要的。长期以来,党对于监督工作是十分重视的,并且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有两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一是“牛栏关猫”,监督体系不健全;二是瞻前顾后,不敢监督、不愿監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指出: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很不舒服的人,就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同时,强调要扎紧制度笼子,加强监督体系建设,特别提出要强化党内监督。2015年1月以及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六次全会上,都突出强调要增强党内监督的问题。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体现了全面监督、织密监督网的要求。一方面明确规定了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另一方面则强调了要将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结合起来。这是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对于如何加强党内监督一次顶层设计的尝试,同时也是当前以及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进行党内监督的基本遵循。它对于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也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方面的保障。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更是监督公权力的利器,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现监察全覆盖。

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懈的努力,中国共产党已经建立起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形成了各种监督组成的强大合力。其中,加强纪委内部监督,防止出现“灯下黑”,是这一时期完善党内监督的重要一环。打铁必须自身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纪委要加强自我监督,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解决好“灯下黑”问题,纪检机关清理好门户,执纪者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各级纪委要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为全党全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2017年,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为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树立起高与严的标准,对履行监督职责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严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既要靠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又要靠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问责,而且后者相对而言更为重要。为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纪委把改革的刀刃对准自己,对自身体制和职能进行全面改革,把精力聚焦到監督执纪问责主业上来。改革的第一步,就是清理和精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干的事交出去,把该干的事担起来;第二步,坚持内涵式发展,优化整合内设机构。通过内部挖潜、盘活存量,把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向执纪审查和监督工作倾斜;第三步,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激发动力和活力。中央纪委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共设置47家派驻机构,将监督的“探头”架设到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实现对277个中管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视全覆盖,保证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随着制度的完善,党的十八大后,纪检监察机关从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报告,始终坚持用党章党纪衡量,用纪律的语言描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开展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大起底,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进行处置;坚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所在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了结后向被函询人反馈澄清,体现了党对干部的信任;存在违纪问题的,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体现党的政策。这一时期,党中央坚决查处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对山西省委领导班子作出重大调整;对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严肃问责,467人受到责任追究;对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涉及的477人严肃处理;严肃查处辽宁省系统性拉票贿选问题,共查处955人,其中中管干部34人;对民政部原党组、原派驻纪检组管党治党不力严肃问责,原党组书记、分管副部长、派驻纪检组组长受到责任追究;严肃查处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典型案件中的失职失责问题,18人受到问责。

锲而不舍推动八项规定走向纵深,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工作,也是新时代纪律建设的鲜明特征。据统计,2020年全国查处的136203起问题中,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严重后果的有3203起;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消极应付、冷硬横推、效率低下,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有3369起。在查处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中,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礼品742起,违规收送礼金和其他礼品15746起;违规公款吃喝7381起,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宴请3615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3500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14351起;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2886起。事实证明,这些常态化的监督执纪问责,对于严明党的纪律、净化党的政治生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高悬巡视这把利剑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在总结以往巡视经验的基础上,把巡视工作摆在管党治党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不断赋予巡视制度新的活力,探索出了一条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有效路径。

为更好地发挥巡视的作用,党中央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力度。2013 年4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关于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工作情况的报告》,赋予巡视工作更高的地位和作用,为开展十八届中央巡视工作指明方向。随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3—2017年)》,并首次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十八届中央第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此后,每轮中央巡视之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都要听取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更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每次听取汇报都详细审阅巡视报告,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评判,对重要的整改、处置工作作出指示,明确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有效解决了过去巡视“任务宽泛、职能发散”的问题;创造性提出“巡查式”“点穴式”“回访式”“机动式”等方式方法,擦亮了巡视利剑,增强了巡视威慑力和实效性。根据党中央部署,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巡视工作进行了全覆盖的专项检查,通过示范传导、检查传导、制度传导,不断推动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在中央的部署与指导下,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也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纷纷建立党委“五人小组”和党委常委会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制度,由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向党委“五人小组”、党委常委会汇报每轮巡视综合情况,以便于及时研究巡视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在“五人小组”听取汇报时的讲话,必须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备案,这一规定有利于加强中央巡视领导小组对地方巡视工作的领导。

为深化巡视工作,推动巡视全覆盖,党中央自上而下建立完善巡视工作格局。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是完善巡视工作极为重要的一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率先改进巡视工作,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制。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加强对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发挥省级巡视的基础作用。按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对巡视工作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把抓巡视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建立党委常委会会议和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巡视工作制度,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表态更加鲜明、要求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具体。省、直辖市、自治区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全部建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明确为同级党委工作部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不断深化发展,监督效果明显提升,有力促进了各级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为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党的十八大后市县巡察工作全面铺开,形成强烈的震慑效应。巡察作为巡视工作向市縣延伸的有效方式,填补了县级以下巡视监督的空白,与巡视工作的方式方法、本质属性相同,将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作为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巡视和巡察相结合,形成全国一盘棋,市县巡察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与巡视工作一样,市县一级的巡察工作主体是市县一级党委。市县党委要善用巡察制度利器,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巡察工作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以专项巡察为主的方式进行。按照巡察全覆盖的制度机制要求,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对每届任期内所有单位至少覆盖一遍,县级还要做到对信访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且处理问题矛盾不力、软弱涣散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延伸式”专项巡察。巡察流程包括巡察准备、巡察了解、报告巡察情况、反馈巡察意见、组织整改督查、立卷归案等环节。巡察重点根据对象特点而定,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侧重“四个着力”“两个责任”的监督;对基层党员干部,侧重解决“处事不公平、履职不廉洁、作风不民主、行为不守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巡察工作要贯彻落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扶贫领域和民生问题,注重把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败坏党的形象,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套取惠民资金、涉农补贴等“微腐败”问题列为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结合各地实践探索,把巡察制度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制度创新举措,制定《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推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全面铺开市县巡察工作。

在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成绩基础上,党的十九大报告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即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党的十九大之后的几年来,巡视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发展,从巡视工作五年规划明确把“两个维护”作为巡视根本任务,提出深化政治巡视“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总体要求,到聚焦职能责任、围绕“四个落实”开展政治监督,赋予了政治巡视更加明确的内涵要求,探索出更为有效的路径方式,不断开创新时代巡视工作的新局面。

综上所述,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发扬纪律严明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通过严明党内各项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规范党内各种规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促使全体党员干部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习惯,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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