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测度及其对林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以中国南方集体林区为例

2021-07-13 08:35柯水发袁婉潼
农林经济管理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林权市场化要素

乔 丹,柯水发,袁婉潼

(中国人民大学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北京 100872)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渐进式”的市场化改革是人类历史上一次举世瞩目的大规模制度变迁[1-2],为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作出卓越贡献[3]。虽然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但生产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的发展相对滞后,为发达国家所诟病[4]。Cai和Treisman[5]将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仍然归因于中央政府的控制以及地方利益的竞争,并不承认市场化在其中的推动作用。有别于一些西方国家的“内源”模式,作为“外源后发”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由此呈现出由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转变为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并行的发展道路。然而,中西方市场化存在差异却也殊途同归。2020年3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http://www.cac.gov.cn/2020-04/10/c_1588063865383470.htm.。当前,国内外诸多学者已围绕市场化改革对于经济的影响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有学者研究表明,市场化对经济增长有显著的积极影响[6],且体制转型对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7]存在显著的阶段性特征[8];而Merlevede[9]发现市场化并未对东欧国家的经济增长有直接的正向影响。樊纲等[10]通过实证分析认为,市场化进程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达到年均1.45%,主要是通过要素配置、价格机制和产品流通等路径对经济增长有显著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南方集体林区的森林面积和林业产业总产值占全国总量的56.92%和68.97%[11],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先行试点和资源优势分布区,南方集体林区是林业市场化的典型区域,也是林业经济最为活跃的区域。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程中,林业市场化的深化对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12]。因此,分析南方十二省份林业市场化对其林业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对于科学评估林业市场化的影响,持续推动林业市场化改革,促进该区域林业经济高质量增长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

目前,关于我国林业市场化测度或评价的相关研究较少,大多借鉴农业市场化的研究。孔凡斌和杜丽[13]借鉴“市场化指数法”和“经济自由度指数法”,构建林业市场化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用以评价全国和东中西区域林业市场化水平及其变化趋势,认为不同地区处于不同林业市场化进程中。孔凡斌和廖文梅[14]通过构建2002—2011年全国31个省(区、市)林业市场化指数,分析林业市场化对林业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认为林业市场化程度对林业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在林业经济增长影响因素方面,柯水发等[15]指出土地、科技等要素投入能带动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有部分学者利用面板和灰色聚类方法对于集体林区林业经济增长进行因素分析,认为人力资本和产权对林业产值贡献显著[16]。

总体上,国内关于林业市场化的研究仍不完善,已有部分学者对中国林业市场化改革进行分析,但主要集中在对中国林业市场化的描述性分析上,且缺少针对某一区域的林业市场化与林业经济发展的相关研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市场化作为一种经济体制改革,不是单一的变化,而是经济发展、社会开放等多种制度及其关系的系统变革,难以用单个或几个变量来衡量市场开放化的程度[10];第二,与其他行业相比,林业作为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为一体的特殊产业,其市场化测度更为复杂。目前已有一些测度林业市场化程度的研究成果为本文提供有益的借鉴,但这些研究在林业市场化指标体系的构建中未考虑国际贸易因素。由于重点国有林区市场化起步较晚,仍存在差异性,因此,本文聚焦南方集体林区,从多个维度系统构建林业市场化评价指标体系,用以测度南方林业市场化对林业经济增长的影响,以期为中国的林业市场化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二、理论分析

市场化是一个动态过程,樊纲等[17]指出,市场化具有特殊的时代特色与地域特色。农业市场体系包括农业要素市场、农产品市场和农村消费市场[18],而农业市场化是指市场机制在农业产供销环节发挥基础性作用[19]。林毅夫[20]在回顾农村改革历程时也认为,推进社会主义农村市场化是农村改革的重大成就,推动产品市场、要素市场的健康发育是其发展关键,明确规范产权责任制是促进生产经营畅通的重要保障。

林业市场化是以市场机制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林业经济活动对市场机制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并趋于完善的过程。就微观层面来看,林业市场化是指林产品市场化和林业生产要素市场化;从宏观层面来看,林业市场化还应包含林业经营管理体制市场化,是林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市场化。国际贸易无论是在直接还是间接效用上都能极大地促进经济内生增长[21]。因此,林业市场化需要考虑国际市场和国际贸易因素。近年来,林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作用日渐凸显,林业环境外交使命尤为重要①林业在气候变化、全球毁林问题和生态修复方面的敏感性有必要加强国际合作或协同,成为重要的环境外交议题。,林业国际化特征突显。作为世界林产品生产贸易第一大国,中国在林产品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不容小觑[22]。在卢中原和胡鞍钢[23]以及樊纲等[10]的研究基础上,结合曾学文[24]的全球贸易视角,为体现林业生产经营和流通销售全过程,从林业要素市场化、林业生产市场化和林业产品市场化3个维度来构建林业市场化评价指标体系。最终,选取林业要素市场化(林业劳动力市场化、林业资金市场化)、林业生产市场化(林业经营主体市场化、林业生产经营市场化)、林业产品市场化(国内流通市场化和国际贸易市场化)作为指标进行测度核算。具体指标选取如表1所示②农民林业生产经营现金支出占林业生产经营总支出比例,是通过计算家庭生产经营费用现金支出占家庭生产经营费用总支出比例后,乘以相对应的林业生产经营支出比例所得。。

表1 林业市场化测度指标选取

(一)林业要素市场化

要素禀赋是反映市场化进程的重要禀赋之一[25],林业劳动力和资金的投入是反映要素市场发育程度的重要指标。充分发挥市场力量的关键之一是要促进企事业单位或组织的发育[26],因此,选取林业系统企事业单位年末人数占林业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作为衡量林业劳动力市场化因素的指标。需要说明的是,由于缺少连续的统计数据,没有使用林农数量这一指标。在林业资金要素方面,林业资金要素的市场化意味着林业投融资形式的多元化,特别体现为外资和民间资本的引入。借鉴樊纲等[10]和徐明华[27]研究思路,将资金要素分为国内与国外两个来源,林业资金国外市场化通过利用外资比例来衡量,借鉴孔凡斌和杜丽[13]的研究用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实际到位资金中利用贷款、自筹和债券所占比例作为衡量林业资金国内市场化的指标。

(二)林业生产市场化

林业要素投入需经过生产经营管理环节,才能产出产品和服务,因此,林业生产市场化主要考虑林业经营主体和林业生产经营。林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能够很好地反映林业生产市场化程度,企事业单位数量变化是林业经营主体市场化的重要体现。当前,林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数量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仍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因此,选用企事业单位数量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数量来反映林业经营主体的市场化程度。由于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数量这一理想指标无法获取连续数据,因此,采用替代指标即林业系统企事业单位年末数量比例。随着林业市场化的进一步发展,林业产业加快转型升级,非林产业的发展是林业生产经营市场化的重要体现。因此,本文以林业系统非林产业产值占全部林业产业产值的比例来测度林业生产经营市场化。

(三)林业产品市场化

林业产品市场化状况主要通过林产品国内流通和国际贸易两个途径来满足国内外消费者的消费需求[18],因此,重点从上述两个方面来测度林业产品市场化。国内贸易因素方面主要考虑农户的林产品产出中有多大份额是通过市场来实现其价值的并以农民林业生产经营现金收入占林业生产经营总收入的比例来衡量林业产品的国内贸易的市场化程度[13]。如前所述,林业市场化研究中缺少考虑国际市场化这一维度。2018年我国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达1 600亿美元,与1993年相比增长48.47倍。因此,在林业市场化测度中非常有必要考虑国际贸易因素,采用主要林产品进出口总额来测度林业产品的国际市场化程度。

三、数据来源、模型选择与变量选取

(一)数据来源

本文主要数据来源于2000—2018年《中国林业统计年鉴》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除了农民林业生产经营现金收入占林业生产经营总收入比例来源于各省《农村统计年鉴》,其他指标的数据皆来源于《中国林业统计年鉴》。本文将海南省与广东省合并,将重庆市与四川省合并。

(二)模型选择

虽然目前有学者已证实市场化改革对于经济增长有正向作用[17],但是市场化并不是促进中国经济增长的唯一动力,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的投入也会带来经济的增长[28]。为进一步全面分析促进林业经济增长的动力,综合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和丹尼森经济增长因素理论,基于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将林业资金投入(K)、林业劳动力投入(L)、林地投入(S)和林业科技进步因素(α)纳入变量。此外,引入林业产权制度变革变量,即林权下放于民(简称“林权赋民”)(t)作为控制变量。由于一国的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存在内生性,采用地理特征作为工具变量[29]。本文构建包含林业市场化指数(market)的生产函数,具体形式如下:

借鉴孔凡斌和廖文梅[14]的研究成果,对式(1)两边同时取对数,建立如式(2)所示的最小二乘OLS计量模型:

由于本文重点关注林业市场化对中国林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因此,将林业市场化指数作为核心变量,将林业资金投入(K)、林业劳动力投入(L)、林地投入(S)和林业科技投入(α)作为重要变量,林权赋民(t)作为控制变量,地理因素(D)作为工具变量。此外,式(1)、式(2)中market代表当年的林业市场指数,ε为误差项。

(三)变量选取

本文选取林业产业总产值(y)作为因变量以反映林业经济增长状况。根据南方十二省林业产业总产值数据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数据,以1978年为基期,用历年基于现行价格计算的林业产业总产值除以历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来进行平减,从而剔除物价因素的影响。

核心自变量为2000—2018年的林业市场化指数,利用熵值法进行测度。其他影响变量方面,为避免前文与前文合成指数产生内生性,主要考虑:①资金投入(K)选取年末林业当年总投资完成额指标,用历年的林业当年总投资额除以历年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的值来计算,以剔除物价因素的影响。②劳动力投入(L)由于相关年鉴上没有全国林业劳动力数量这一统计指标及数据,选取历年林业系统年末从业人员数作为衡量指标。③土地投入,由于中国森林资源清查每5年进行一次,缺少连续的林地面积,因此,选取当年造林面积(S)作为土地因素的度量指标。④科技进步水平选取林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α)作为衡量指标。⑤地理特征,优良港口资源为国际大宗林产品转运提供最便利的运输条件和最优惠的政策支持,借鉴黄新飞等[30]的变量选取,以市政府到港口公路距离(D)为工具变量。

此外,控制变量中考虑林权变革对林业经济增长的影响。中国长期以来持续进行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对中国的林业经济增长至关重要[31],产权和市场化作为制度创新推动林业生产率的提高和林业经济的发展[32],借鉴刘璨等[33]研究,选用个人林木所有权比例作为林权赋民的指标进行衡量。由于中国林业数据统计口径多有不一致,各地区的统计数据的全面性也不尽相同,收集较为困难,在地区选择上以南方十二省市为样本,包括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省、四川省、贵州省和云南省。受数据统计限制,加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于2003年启动。

三、结果与分析

(一)林业市场化测度

为全面评价南方集体林区林业市场化水平,同时利用前文评价体系对全国林业市场化水平进行测度后可知,南方集体林区与全国林业市场化进程基本一致,2000—2018年总体上呈现波动上升态势,同时,南方各省在2018年普遍高于全国水平(5.95),表明其林业市场水平更高。尤其是2004年后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影响,集体林区各省市林业市场化指数有大幅增长。南方地区林业市场化指数2000年位居前三名的是江苏省(4.81)、福建省(4.57)和江西省(4.56),2018年则是福建省(8.25)、浙江省(7.11)和江西省(6.67);南方地区林业市场化指数2000年靠后的是云南省(3.32)、安徽省(3.68)、湖南省(4.21)和广西壮族自治区(4.21),2018年则为湖南省(5.87)、湖北省(5.99)和江苏省(5.99)。其中,受当地政策影响,福建省和浙江省林业市场化指数增幅最快,分别为80.52%和55.57%。2016年《浙江省林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快林业市场资源配置,整合市场资源,逐渐发挥市场作用。同年,福建省开启碳汇交易市场并大力发展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由于南方林区是集体林权改革的重点区域,受2008年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的影响,除个别省份偶有起伏外,包括云南省、湖南省、四川省、江西省和湖北省,南方林业市场化大体上进入持续增强态势,林业市场化指数呈现全面增长状态。

南方十二省总体林业市场化指数普遍高于全国的指数水平,且基本呈现稳步增长,这与林业政策扶持有很大关系。由图1可知,林业要素市场化、林业生产市场化与林业产品市场化指数均呈波动式上升。林业产品市场化发展较林业要素市场化和生产市场化发展快,要素市场化与生产市场化基本齐头并进,发展较为平缓。然而,2016年林业产品市场化指数有所下降,可能是受到国际政治舆论和国际贸易争端的影响。2003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始启动以来,林业产品市场化稳步推进,总体市场化进程也在逐步推动。自2008年新一轮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始,林业生产要素市场日益完善,2016年以来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成效显著,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日趋市场化,林业生产市场化趋势明显。

图1 2000—2018年南方林业总体、林业要素、林业生产和林业产品市场化指数变化

(二)格兰杰因果检验

为避免伪回归现象,同时验证林业市场化与林业经济增长二者之间的关系,首先对面板数据进行FISHER和HT单位根检验,再进行协整检验①限于篇幅,未列出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结果,如有需要可自行联系作者。。结果显示,lny、market、factor、production均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不存在单位根,produce经一阶差分后也通过显著性检验,即各变量均为平稳数列。同时,该面板数据存在协整关系(5%水平上),不存在伪回归。

为了进一步验证林业经济增长与林业的总体市场化、林业要素市场化、林业生产市场化以及林业产品市场化是否存在着因果关系,以lny、market、factor、production和一阶差分后的produce序列得到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表2)。当滞后1期时,林业市场化不是林业经济增长的格兰杰原因,而林业经济增长是林业市场化的格兰杰原因,二者为单向格兰杰因果关系,这表明林业经济的不断增长可以推动林业市场化的进程;当滞后2期时,林业经济增长与林业的总体市场化、林业要素市场化、林业生产市场化以及林业产品市场化均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林业要素投入的市场多元化和林业产品流通市场化的加深促进了林业经济的发展且实现快速增长,进而带动林业资源优化配置与生产资源的合理提升。这表明,二者存在长期影响关系,然而这种促进作用会有一定的滞后性,这与林业生产周期较长有关。林业市场化的深化能够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这与孔凡斌与廖文梅[14]结论相一致。

表2 格兰杰检验结果

(三)回归分析结果

由格兰杰检验结果可知,林业效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在数据处理时加入时间滞后项。根据式(2),将所有变量取对数进行分析。为探讨上述因素对林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利用Stata14.0进行面板回归分析,进行豪斯曼检验后p值为0.22,因此不能拒绝原假设,选择随机效应。同时,考虑到异方差和序列自相关问题,进行可行广义最小二乘法(Feasible Generalized Least Squares,简称“FGLS”)估计,得到稳健性回归结果,具体结果如表3所示。

从表3可以看出,南方林业市场化指数对林业产业总产值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其产出弹性最高为0.77。这表明,南方集体林区林业市场化的不断推进深化,可以提高当地林业产业总产值,推动林业经济的增长,与孔凡斌和杜丽[13]的结论相一致。林业资金投入在5%的水平上与林业产业总产值呈正向关系,产出弹性为2.37。林业劳动力投入与林业产业总产值呈负相关性,与樊纲等[17]结论相一致。林业科技投入对林业产值的提升也有较为显著的影响。由格兰杰检验结果可知,林业资金投入是影响林业产业总产值增加的重要因素。林业产权变革与林业市场化是交织发展、相伴演化的,其对于林业产值影响显著。为了探求二者的共同作用,构造“林业市场化指数&林权赋民”这一交互项作为核心变量纳入回归。该回归结果表明,交互项在1%的水平上显著,相较于分项回归模型其弹性更大,表明二者的交互作用对于林业经济增长的带动更为明显。此外,为解决内生性的问题,加入各省市政府到港口公路距离(D)为工具变量,进行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回归,得到表3第(3)列,并进行弱工具变量检验(表4),由于F值大于10,因此,不存在弱工具变量。为了使结果更加稳健,采用有限信息最大似然法(LIML),表3第(4)列结果再次证明不存在弱工具变量。

表3 FGLS回归结果

表4 2SLS第一阶段估计结果

为进一步考察林业市场化指标体系中一级指标对于林业经济增长的影响,根据式(2),得到表5分项回归结果。由表5可知,林业要素市场化、林业生产市场化和林业产品市场化对于林业产业总产值有显著的积极作用。林业要素市场化、林业生产市场化和林业产品市场化对于林业经济增长的交互产出弹性分别为0.63、0.15和1.25。与前文结果一致,在林权赋民产权改革的背景下,林业要素市场化、林业生产市场化和林业产品市场化对于林业经济增长的交互产出弹性更高,分别为0.87、0.36和1.76。其中,林业产品市场化最为显著,得益于近年来森林认证的加快与“一带一路”倡议对林产品国际贸易流通的促进作用。林业生产市场化对林业经济增长的贡献较低的原因可能是目前林业作为中国相对传统的产业,包括财政投入等基本上仍是国家主导。随着近些年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林业新兴经营主体等日渐兴起,未来林业生产市场化对林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将会进一步释放。同时,林业资金投入对于中国林业经济增长的产出具有显著的积极效应,国家直接的财政投入目前仍是林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与才琪等[34]的结论一致。

表5 中国林业市场化指数二级指标的经济增长效应回归结果 n=228

四、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主要结论

通过从林业要素市场化、林业生产市场化和林业产品市场化3个维度构建中国林业市场化指标测度体系,并运用2000—2018年近二十年的统计数据,对中国南方十二省林业市场化状况进行测度并进行比较。2000年以来,中国南方集体林区林业市场化指标整体上在逐年提高,尤其在2003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更为显著。林业要素市场化、生产市场化及产品市场化均协同推进,其中林业产品市场化推动作用最为突出。总体市场化指数自2000年的4.29增至2018年的6.41,涨幅约为49.54%,尤其是福建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市场化进程较快。南方集体林区总体林业市场化态势明显,基本走在全国林业市场化进程前列,但仍有待进一步全面推进。因此,林业市场配套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探索,中国林业市场化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通过进行格兰杰检验,进一步验证林业市场化与林业经济增长互为格兰杰原因,尽管存在一定滞后性,但仍可证明林业市场化确实能够推动林业经济不断增长。最后,通过建立回归方程分别分析林业市场化以及林业市场化与林权改革相结合对林业经济增长的共同作用。结果表明,林业市场化是促进中国林业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动力因素,林业市场化与林权改革二者协同作用更为显著。与此同时,林业资金投入尤其是中央林业资金投入作为促进中国林业经济增长的因素也不容忽视。

(二)政策建议

南方集体林区作为中国的重要林区之一,近年来,其林业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总体林业市场化进程明显,成为林业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同时,南方集体林区林业经济发展也受到多因素影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家财政投资和科技投入均有显著作用,林业劳动力投入对林业经济发展有阻碍作用,表明人口压力尚未形成人力资本。为确保林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各地区需在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和深化林业改革开放的同时,推动林业劳动力流动,不断加大林业科技投入和人才储备,协同推进林业市场化进程。结合研究结论可以得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继续积极促进林业要素的国内国外流动性,加大引进外资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第二,持续减少政府对林业生产经营的过度干预,出台林业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同时,积极引导林业生产经营的自主化,放活林业经济生产,促进林业产业结构升级调整。第三,灵活拓宽林业产品销售渠道,明确市场化基础配合地位,扩大销售途径,不断提升林产品贸易市场适应性,努力打造出口林产品品牌,推动林业经济的转型发展,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格局。第四,重视产权改革,激活林业市场经济,积极支持林业民营经济和林业混合经济发展,倡导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持续推进林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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