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楼梦随笔》作者洪锡绶仕宦经历补说*

2021-07-16 03:08姜复宁
红楼梦学刊 2021年3期
关键词:同治光绪知县

姜复宁

内容提要:《读红楼梦随笔》一书署名为“清佚名氏撰”,有观点认为此书后为洪秋蕃抄袭而成《红楼梦抉隐》。陈毓罴、胡文彬等先生都曾关注此书的作者问题,基本上解决了这一学界公案,但仍存在可补之处。 综合运用方志、清人笔记等材料,可以进一步考证洪锡绶的仕宦经历,部分史实也可以为《读红楼梦随笔》乃是洪锡绶所作提供新证。此外,部分资料还可借以考论《红楼梦抉隐》署名“武林洪秋蕃”的问题:洪锡绶之字乃是“秋帆”,“秋蕃”或为洪锡绶后起别号。

四川省图书馆藏《读红楼梦随笔》抄本一种,既无作者之名,亦无印章可资参证。 此书于1984 年由巴蜀书社影印出版,署“清佚名氏撰”,影印本前附有周汝昌先生的绪言和出版者所撰写的《出版说明》,其中均涉及到此书的作者问题。 周汝昌先生在绪言中指出《读红楼梦随笔》与“署名为洪秋蕃撰著的《红楼梦抉隐》”是同一种书,《读红楼梦随笔》可能是旧稿,而《红楼梦抉隐》是增订本,但也有可能是“洪氏因得佚名旧本而攮为己有”。 巴蜀书社的出版说明在讨论《读红楼梦随笔》和《红楼梦抉隐》之间关系时则认为“这两部书不是同一部书”,“两书中之所以出现相同之处,那是因为《抉隐》抄袭《随笔》所致”。 但无论是周先生的绪言,还是巴蜀书社的《出版说明》,均无法完全坐实《读红楼梦随笔》与《红楼梦抉隐》之间的关系,更没有彻底解决《读红楼梦随笔》的作者问题。

冯其庸先生曾撰文介绍郑州大学图书馆藏《读红楼梦随笔》抄本的文本特点,指出四川省图书馆藏本(也即巴蜀书社影印本)乃是据郑州大学图书馆藏本过录的,并找到了几条与洪秋蕃生平有关的材料,但并未对洪氏生平予以详尽考察。嗣后,陈毓罴、胡文彬先生对洪秋蕃的生平经历进行了更进一步探考。 陈毓罴先生通过考察《读红楼梦随笔》与《红楼梦抉隐》两书中相对应的内容,指出两书实际上是初稿与后出增订本的关系,而非巴蜀书社《出版说明》中所认为的“《红楼梦抉隐》抄袭《读红楼梦随笔》”;“《随笔》与《抉隐》乃是同一作者在不同时期的异文”,并非后人伪造。 通过探讨两书中的内证,以及相关史料记载,陈先生考证出两书作者均为清人洪锡绶,秋蕃当为其号或别号。 陈先生还运用方志材料探讨洪秋蕃的生平经历,考证出其曾于同治元年(1862)任湖南临武知县,同治八年(1869)、光绪九年(1883)两次署理湘潭知县,还曾担任耒阳知县。

胡文彬先生考察了郑州大学图书馆藏《读红楼梦随笔》抄本,发现此书与四川省图书馆藏《读红楼梦随笔》抄本实出同源,乃是同一作者、同一著作的不同抄本,且郑藏本乃是洪秋蕃亲自手抄的初稿本,时代早于川藏本。 而后胡先生又综合运用清代湖南地区方志著作,对洪秋蕃的籍贯、仕宦经历及初官情况、其子洪昌言的仕宦经历、洪秋蕃的交游情况等进行了进一步探考,勾勒出了洪氏的生平轮廓。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胡先生敏锐地发现了《读红楼梦随笔》中关于成书过程的洪锡绶自述,通过对这一内证的分析认为此书写作开始于同治元年(1862)之前,而最终完成则约为光绪十五年(1889),恰与洪氏所言“束置高阁者三十年”相合,也解决了巴蜀书社《出版说明》中因未明此书成书时间而提出的质疑,进一步佐证了《读红楼梦随笔》乃洪锡绶著作的观点。

陈、胡二位先生的文章考证出署名为“清佚名氏撰”《读红楼梦随笔》一书的真正作者乃是洪锡绶。 这不仅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研究者的问题(同时也解决了《读红楼梦随笔》是否存在抄袭现象这桩学界公案),还为研究者运用此书探讨清人的红学思想扫清了作者生平经历方面的障碍,为全面多维地探讨此书的思想意义和学术史价值提供了重要参照。 但囿于材料搜求条件限制,上述两篇文章并未将洪锡绶的相关信息予以完整呈现,洪氏的生平特别是其仕宦经历尚未完全厘清,存在部分失考之处。 今就平日读书所得,运用部分未被陈、胡二位先生采用的材料对洪氏的仕宦经历予以补说。 这些材料不仅可以为我们勾勒出洪锡绶生平更为详细的图景,还可以依据其中的某些记载考论洪锡绶的字号、洪锡绶与庞际云的矛盾以及洪氏被免职的经过等前人论述并不甚详的问题。 通过比较可知,这些记载与《读红楼梦随笔》中对庞际云的相关记述切合,这也为《读红楼梦随笔》作者为洪锡绶的观点提供了新证。

一、洪锡绶曾任蓝山知县

前辈学者通过查询清代湖南地方志,指出洪锡绶曾于同治元年(1862)任职湖南临武知县,同治八年(1869)、光绪九年(1883)两次署理湘潭知县。 但实际上,通过查询地方志中提供的线索可知,洪锡绶还曾于同治六年(1867)自隆武知县任上转职蓝山知县。

同治六年(1867)《蓝山县志》的“叙言”部分记载了此志的纂修情况,落款为“同治六年岁次丁卯孟夏中浣,钦加同知衔署蓝山县事浙江昌化洪锡绶秋帆氏并书”,并钤有阳文“秋帆”、阴文“锡绶”图章两方。 叙言记载了洪锡绶编纂此志的缘起,其首句为:“壬戌岁,余宰隆武,与蓝接壤,即闻蓝邑山川清淑、民物恬熙。 丁卯春承乏来此,见叠巘环青,微波潟绿,霞阡沃野,云锸勃兴。”《蓝山县志》卷六也记载了洪锡绶的相关信息:“洪锡绶号秋帆,浙江杭州府昌化县人,监生,同治六年到任,现修县志。”民国二十二年(1933)《蓝山县图志》的记载与之全同。而同治七年(1868)《桂阳直隶州志》则载洪锡绶于同治五年(1866)署蓝山知县一职,或洪氏受命于同治五年岁杪,而到任于同治六年。 按同治壬戌即同治元年(1862),所谓“余宰隆武”当为误字,湖南并无一县名为隆武,其后的“与蓝接壤”也可以佐证此处“隆武”当为位于蓝山县东邻的“临武”之误。这条记载恰与洪氏于同治元年(1862)任职临武知县的记载相合,所载任职时间与地点都可以确证此处之“洪锡绶”即《读红楼梦随笔》的作者洪锡绶。 由“丁卯春承乏来此”“署蓝山县事”可知洪氏同治六年(1867)自临武知县转任蓝山知县。 由于目前学界所知见与洪锡绶相关材料数量甚少,而同治《蓝山县志》的叙言最后盖有洪锡绶图章两方,故将带有洪氏署名和印章的两页书影附录于此,以备查考。

二、洪锡绶曾任南洲试用知县

光绪年间,位于洞庭湖西北部的南洲地区出现了屯垦热潮,官方开始整肃南洲,如光绪八年(1882),湖南巡抚卞宝第将长期侵占南洲湖田的武举人王乐山“永远监禁,听其自毙”。 为整饬屯垦,南洲的善后事务摆上官方议事日程。 《洞庭湖保安湖田志》收录有数条关于查办南洲善后事宜的材料,其中也涉及到洪锡绶。 光绪八年(1882)十一月十九日的《藩台庞、臬台孙为查办南洲善后事宜,札洪令锡绶文》中,所载洪锡绶的官职为“委员、试用知县”。 光绪九年(1883)正月二十六日洪锡绶等人汇报工作的禀文中,洪氏自署的官衔为“四品顶戴、补用同治直隶州、试用知县”。 “藩台庞”即《读红楼梦随笔》中曾提及的庞际云,时任湖南布政使。

光绪九年(1883)四月十九日、五月初二日卞宝第、庞际云下发的两道批文中,对洪锡绶的称呼为“洪令锡绶”或“委员洪令锡绶”,可见其时洪氏仍在任上。目前所见南洲善后事宜相关文书中,与洪氏相关的最后一通为《藩台庞札委试用同知文炜接办肯务文》,其中提到“照得查办南洲善后事宜,前经本司札委洪令锡绶会同选锋营熊协戎暨华、龙二县,前往清查、分界、招佃、纳租。 现据洪令禀报,一切均办有头绪……亟应遴委妥员,驰往接办,以竟其功,合亟札委”,落款时间为光绪九年(1883)七月二十一日。由文书内容来看,湖南布政使同意洪锡绶“亟应遴委妥员,驰往接办”的请求,改派文炜接替洪锡绶办理南洲善后事宜。而光绪《湘潭县志》的《官师》部分所载知县名单中有洪锡绶之名,注明系“昌化监生,(同治)八年署,光绪九年署”,这提示我们洪锡绶就任湘潭知县一职的时间亦在光绪九年(1883)。

综合上述材料来看,洪氏任职南洲试用知县的时间在光绪八年(1882)十一月之前,去职则在光绪九年(1883)七月之后。 嗣后改授湘潭知县,改授时间在文炜接任南洲善后事宜后不久。 陈先生、胡先生均未对洪锡绶这一段任职经历予以考证,而实际上在这段经历中洪锡绶与庞际云产生了交集,这也可以说明《读红楼梦随笔》中所载诸多庞际云阴私之事的可信程度。 而庞际云的这些行径并未见载于其他史料,这也可为《读红楼梦随笔》作者为长期在庞际云手下任职的洪锡绶之说提供旁证。

三、洪锡绶于光绪十一年(1885)被免去湘潭县令职务

《清实录》光绪十一年(1885)正月载有涉及洪锡绶的上谕一道,可藉此考论洪氏被免职一事,同时涉及到《读红楼梦随笔》中曾提及的庞际云。 现将此上谕过录于下:

谕内阁。 庞际云奏特,参知府等官等语。 湖南候补知府盛庆绂,前在善后局信任私人,擅发钜款。 惟文理尚优,着降为教授归部铨选。 前署湘潭县知县候补知县洪锡绶,貌似有才,簠簋不饬。 前署武陵县知县候补知县胡启运,嗜利忘义,不知大体。 均著即行革职,以肃官方。

可知洪锡绶于光绪十一年(1885)被免职,原因是时任湖南巡抚庞际云奏其“貌似有才,簠簋不饬”。 《读红楼梦随笔》中数次提及庞际云劣迹,如第二十三回评语记载“时庞际云开藩湘楚,日讲遴才,所赏识者仅一奴才。 兵农、礼乐、钱谷、簿书无一通晓,唯倾轧人以取媚而已。”第六十一回评语中“某甲署湘抚,措施乖谬,秽德彰闻,庸劣列之剡章,阳城居以下考,语言暤然,无一中窾。 湘人士呼为庞吠而不名,以其为庞德之后也”,循吏因“惩一巨痞,构怨于甲之嬖佞”而被“诬以事而谮之”等。

庞际云确曾因任用私人、偏听偏信而多次被弹劾。 就目前所见光绪朝档案来看,言官弹劾庞际云的事由乃是“任用劣员、贻误军机”“举动轻率”“任用非人、徇私纳贿”等。最终,庞氏于光绪十一年(1885)二月被“降五级留任”。 在庞际云引起公愤、“物议沸腾”之后,洪锡绶还以辛辣的笔调予以记述:“授巡抚不果,调粤蕃不果,卒以远窜云南,婴恶疾而死”。洪氏对庞际云的记述笔调颇为尖刻,很可能与此次弹劾最终导致洪锡绶被免职,进而产生积怨有关。

结语

通过对洪锡绶仕宦经历的考察我们发现,洪氏曾在湖南境内多地担任地方官,与《读红楼梦随笔》中所载在湖南的任职情况、与湖南士人的交游等相合。 洪锡绶纂修的同治《蓝山县志》自署“浙江昌化洪锡绶秋帆氏”,清代昌化属杭州府管辖,与《红楼梦抉隐》所称“武林”亦相合。 洪氏确实与庞际云存在交集,且二人久有积怨,因此《读红楼梦随笔》中对庞际云的诸多揭露也可予以合理解释。 综合来看,新发现的三则仕宦经历材料可以为《读红楼梦随笔》作者乃是洪锡绶之说提供佐证。

此外,上述材料中无论是洪锡绶自己还是他人均称其为“秋帆”,如同治六年(1867)《蓝山县志》的叙言落款自称“浙江昌化洪锡绶秋帆氏”,所钤印章为“秋帆”。同治《桂阳直隶州志》在记载洪锡绶任职临武知县事时载:“洪锡绶,字秋帆,昌化监生,元年任”,可知“秋帆”为洪氏之字。 此外,洪锡绶任职湘潭期间与王闿运多有交游,《湘绮楼日记》中也有涉及到洪氏的内容:如同治八年(1869)六月二十三日,王闿运梦见一妇人,记梦作“余将解衣,此妇来近,意甚狎。 余怪之,心念此洪秋帆明府为余供帐招伎侍余耳。”光绪九年(1883)四月辛亥王闿运“入湖行不计远近,至南洲风转北,不能进,遂泊洲旁”,而后“洪秋帆亦奉委驻此。 顷之,洪来,移船相近,过彼舟谈,留饭,至四更乃散。 洪皆自道其能,无他语也”。 由王氏记载来看,时人也称其为“秋帆”而非“秋蕃”。 然而《红楼梦抉隐》署名作“武林洪秋蕃”,郑藏本的“分回评”书名下署有“武林秋蕃洪锡绶管见”。 值得注意的是,洪锡绶在主修同治《蓝山县志》时署名为“秋帆”,所钤的图章文字亦是“秋帆”,其他官修方志、文人笔记等正式场合提及其人时也以“秋帆”称之。 而“秋蕃”或为洪锡绶后起别号,但这只能作为一种推测姑附于此,对此问题的进一步探讨,还有待其他新材料的发现。

注释

① 冯其庸《校红漫记——八家评批红楼梦校后记》,《红楼梦学刊》1989 年第4 辑。

② 陈毓罴《

读红楼梦随笔

作者考》,《红楼梦学刊》1994 年第2 辑。 按

:

陈先生文中将“耒阳知县”写作“丰阳知县”,经查核民国《昌化县志》可知当作“耒阳”,“丰阳”系形近而误,此处径改。③[21] 胡文彬《

读红楼梦随笔

流传考辨——郑藏与川藏

读红楼梦随笔

比较研究》,《南都学坛》2002 年第6 期。

④⑤[18] 胡鄂荐、洪锡绶《蓝山县志》,同治六年蓝山县衙刊本,叙言、卷六、叙言。

⑥ 雷鹏飞《蓝山县图志》卷二十四,民国二十二年

(

1933

)

蓝山县志局刊本。⑦[19] 汪斆灝《桂阳直隶州志》,同治七年

(

1868

)

序刊本,卷七、卷七。

⑧⑨⑩[11] 曾继辉编纂,何培金校点《洞庭湖保安湖田志》,岳麓书社2008 年版,第11—12、12—16、17—27、28 页。

[12] 陈嘉榆、王闿运《湘潭县志》卷十四,光绪十五年

(

1889

)

刊本。[13][16] 《清实录

·

德宗实录

(

)

》,中华书局1987 年版,第869、898 页。

[14][17] 洪秋蕃《读红楼梦随笔》,巴蜀书社1984 年版,第175、565—566、567 页。

[15] 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光绪朝军机处录副奏折,档号03-5830-010、03-5830-062。

[20] 王闿运著、吴容甫点校《湘绮楼日记》,岳麓书社2008 年版,第30、4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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