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沿黄流域的绿色金融发展问题研究

2021-07-30 08:32
全国流通经济 2021年14期
关键词:黄河流域流域金融机构

胡 静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将绿色金融、环境的保护等提升高度,纳入三大攻坚战之中,并且将生态文明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2019年再次将绿色金融列入了“一带一路”的建设中,将其成为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必由之路,绿色金融已经由不成熟的雏形逐渐演变成国家着力发展的重点之一。河南沿黄流域可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我国经济发展、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地区,研究沿黄流域的绿色金融发展问题有利于缓和河南沿黄流域的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完善绿色金融的发展机制,有可能为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开辟新的发展路径,为我国其他地区乃至整体经济的发展转型提供了一个参考。

二、河南沿黄流域的绿色金融发展现状

1.发展绿色金融的相关政策支持

国外对于发展绿色金融较国内更早地重视,大部分国家对本国的绿色金融发展制定了相关政策、规划。国内目前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支持绿色金融的发展(部分政策见表1)。

表1 发展绿色金融的相关政策支持

河南沿黄流域的绿色金融政策也逐渐制定、颁布,比如《关于充分开发利用黄河水资源保障沿黄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工作建议》《郑州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概念性总体规划》《郑州市四水同治2019年度工作方案》等,政府部门对沿黄流域的水利已经重视,也不断地提高沿黄流域的水质,沿黄流域的绿色金融必定会得到稳固发展。

2.绿色金融机构定位

目前,各大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沿黄流域的绿色金融发展之中,其中,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国有银行的作用是最大的,各家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也作出了贡献。

截至2019年10月,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累计向黄河流域发放生态保护贷款151.4亿元、涉农产业贷款648.9亿元、精准扶贫贷款52.3亿元。振兴沿黄经济是一项大计,为黄河母亲献出力量是理所应当的,中原大地因为有了黄河母亲才得以成长,发挥金融作用是必答题。

中小银行也毫不逊色,郑州银行走在前列,将传统的银行模式逐渐数字化,发展“云”平台,郑州银行重视金融科技板块,2020年,科技项目预算投入3亿多元,较上年实际支出增加近20%。郑州银行董事长建议沿黄流域中小银行可联盟搭建合作平台,为沿黄流域的经济建设找到更适宜的出口。

3.绿色金融业务活动

黄河自陕西潼关进入河南省,西起灵宝市,东至台前县,流经三门峡、洛阳、济源、郑州、焦作、新乡、开封、濮阳8个省辖市28个县(市、区)。截至2020年年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近12万亿元,存量规模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8132亿元,居世界第二。对于沿黄流域的绿色金融业务主要是绿色信贷业务,各类金融机构积极配合,为黄河流域的经济建设带来金融支持。

绿色信贷业务的起源阶段是从1995年起至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首次提出各家商业银行在做信贷决策时要考虑到对环境的影响,这与国家的环保政策交相呼应,但当时的决策只是一个构想,并不是十分成熟。发展阶段是从2006年至2012年,2007年国家环保部门联合金融部门发布《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环发[2007]108号),要求商业银行对环保型企业给予更多的信贷支持,鼓励企业重视环境因素,兼顾经济与环境并存,国家对信贷政策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与决定。从2013年至今,绿色信贷政策不断的得到完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也紧跟时代发展,在部门岗位设置上考虑了绿色金融岗位,使得绿色金融制度更加完善。

4.绿色金融发展案例分析

“两中心”成立。两中心”是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这两大中心。两大中心主要的宗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的讲话精神,传达重要思想、尽快地落实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国的水利行业需要强监管,找准短板抢先补齐,重要的任务要提高认识与积极性,兴水利就是兴民生,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节约水资源,使黄河能够长治久安。黄河的水情与沙情要探索清楚,“两中心”要与各部门协调沟通,加强顶层设计,深入开展研究论证,不断突破技术难关,创新现有技术支撑。

“一蓝一黄”经济区建设。“一蓝一黄”经济区指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该经济区建设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对海洋渔业发展及农业发展至关重要,有利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开拓创新生态保护模式,利于国际之间的资源共享与互换,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消除部分国际危机的不利影响,保持国内经济的稳健运行。“一蓝一黄”经济区的建设离不开政策性银行的支持,农发行的表现比较突出,不断对经济区农业投入资金,提升农业生产力,改善现有的农业投资环境,让农业也能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5.绿色金融产品

河南省沿黄流域是中原大地农产品的主要生产区域,对农业的发展起到关键作用。现代农业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再贴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取得一定的资金来源,引导资金流向农业区域,为农业发展出力。农业信贷担保一直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信贷政策偏向农业发展,改善现有担保方式,大型机械、仓单保单质押等新途径不断诞生。利用保险、期货、期权等金融产品规避现存风险,比如市场风险、价格风险等。

绿色资本市场的崛起对沿黄流域的经济也起到促进作用,多层次的股权市场带来直接融资,绿色股票、绿色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发展带动绿色投资。另外,绿色保险的兴起也十分关键,绿色车险、建筑险等也是对绿色产业的一种支持。

三、绿色金融实施效果的VAR分析

本文以河南省黄河流域各市污水排放以及沿黄各市历年绿色金融额度作为衡量标准,研究黄河流域自2010年至2019年的绿色金融实施效果,为了分析环境质量在绿色金融冲击之下的响应路径,本文从宏观角度,选择黄河流域污水排放总量代表环境质量,选择样本期内河南省沿黄各市的节能环保款项代表绿色金融规模。

在本文中,设VAR模型为:

Zt=α+β1Zt-1+β2Zt-2+…+βnZt-n+εt

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绿色金融额度平稳性检验结果

由表2可知,由于 ADF=-5.201,小于不同检验水平的临界值,且P值=0.0049<0.05,所以绿色金融额度是一个平稳的时间序列。

由表3可知,由于 ADF=-3.502,小于不同检验水平的临界值,且P值=0.0048<0.05,所以黄河流域污水排放总量是一个平稳的时间序列。

表3 污水排放量平稳性检验结果

针对绿色金融额度以及黄河流域污水排放总量的单位根检验得出两者都是平稳的时间序列,因而可以建立 VAR 模型。

为了预测可行,首先需要确定 VAR 模型的稳定性。

显然,由图1可知,VAR 模型的特征根都在单位圆内,表明 VAR 模型是平稳的,可以进行脉冲响应分析。

图1 VAR模型稳定性检验

再进行脉冲响应分析之前需要确定模型的滞后期数,选择AIC、SC 和 HQ 的*号最多的一期作为最优滞后期数。

由表4所知,当滞后期数等于2时,AIC、SC和HQ的*号最多,所以最佳滞后期为2。

表4 绿色金融额度平稳性检验结果

图2中,横轴表示滞后期数,纵轴表示绿色金融额度,实线表示黄河流域污水排放量。显然,如果在此期间给绿色金融一个冲击即绿色金融额度增加,那么将会对黄河流域工业污水排放量产生负向影响,在负向影响持续一期以后,又变为正向影响。绿色金融的冲击对黄河流域污水排放量的影响在正负向之间循环往复,表明在初期,加大绿色金融额度投入将减少黄河流域污水排放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环境质量,减弱污水排放量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但是这种支持作用不会一直持续,而是在之后便转变为正向影响,即加大绿色金融额度反而会使污水排放量增加,这显然与绿色金融想要达到的效果背道而驰。

图2 黄河污水排放量

总的来说,就是绿色金融对黄河流域环境状况有一定的改善,但是持续时间不久,且作用力度也不够,需要建立与完善持久的绿色金融体系。上述结论表明黄河流域的绿色金融体系尚不完善,仍然存在很多需要改进和完善之处,虽然从2011年~2019年黄河流域绿色金融额度呈上升状态,但是并未显著改善黄河流域环境质量,也缺乏持续长效的投资机制,黄河流域需要从制度基础建设、监督问责机制以及相关激励措施方面入手。

四、河南沿黄流域的绿色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1.绿色金融制度不健全,标准不完善

很多企业对于环保这个版块的工作只是形式上有要求,还没有展开实质性工作,对于环保风险上没有完善的评估、管理体系。金融行业对于企业项目的标准化建设也没有统一的要求,只能依据自身的经验来进行判断,缺少产业的指导目录,对环境风险的评价指标建设也不健全,大部分的绿色金融管理制度都是带有行业自律性,监管措施缺少操作性、可行性。一些重工业生产厂商容易发现制度上的漏洞,取得建设资金之后,虽积极扩大生产规模,但容易忽视环保的建设,存在技术落后、耗能较高的情况,这样容易造成环境的恶化与违法事件频频发生,没有体现理想的效果。

2.金融机构与环保机构的信息不对称

绿色金融不仅仅指金融这个领域,还包括环保这个领域,两者互相依托,也都有自己领域的复杂性、专业性。环保和金融这两个行业的信息收集渠道不相同。环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存在一定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彼此不能实时地共享信息,这种不对称现象就会导致绿色金融的业务存在较大风险,金融行业本身也是个高风险的行业,对于风险的把控要求极其严格,不对称现象会造成商业银行无法有效地进行资金发放,不利于资金的管理,不利于政府对于重工业等高污染行业的管理与监督,不利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另外,环保部门与金融机构对于信息的提供时间不相同。环保部门更加重视对于污染企业的惩罚,通常是发现企业不达标或者不符合标准之后进行一定的处罚,这种信息的披露属于事后信息披露。而金融行业更加注重对于企业的事前监控,在发生高污染事件之前,会设置一定的标准与要求,尽量将不利因素进行事前规避。因此,环保部门如果对于企业污染环境的信息不进行及时披露,就容易造成金融机构执行效果不佳。

3.绿色金融产品创新能力不足

绿色金融产品目前主要集中在绿色信贷产品上,创新成果较少,这样就无法对企业的环境保护产生效果。而绿色信贷产品主要是对高污染的企业进行进行资金来源上的限制,这种方式比较粗暴,容易引起企业不能大规模地生产与发展。另外,对环境保护进行资金的绿色投放,比如在一些地区进行植树造林,减少沙尘天气等方面的环境改善项目,这些项目只在一部分地区发展。对于企业高效融资渠道进行环境保护审查的制度还不健全,制度还不能发挥有效的作用,河南省的绿色金融产品专业性不强,产品种类较为单一,技术含量不高,有待于继续开发。

五、发展河南沿黄流域绿色金融的建议

1.完善河南省绿色金融政策体系

河南省的绿色金融发展制度不健全,存在一定的缺陷,要将有限的资源与无限的规模发展做好协调,需要建设一套合理、高效、紧贴实际的政策体系。首先可以建立绿色金融的项目评价体系,需要成立一套严格的评价机制,对项目的发展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既要实现企业的社会贡献度,又要让企业得到社会的高度认可。其次可以建设一个社会广泛参与的环保监督体系,发挥社会群众的力量,对企业进行环保方面的有效把控,形成一种全民参与的绿色环境,金融机构在这种环境下也比较容易从事投融资工作,对信息了解的更加全面。

2.保证金融机构和环保机构的信息对称

信息不对称的危害比较大,无论是对金融机构而言还是对环保机构而言都是存在弊端的。在这个信息时代,必须加强机构之间的有效沟通,保证信息的畅通性,减少信息的延误,加强业务之间的往来。对于信息量比较大的业务,双方可以各取所长,找到自己擅长的方面进行分析处理,这样有利于节省时间,提高处理业务的效率。

金融机构与环保机构之间可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金融机构需要了解沿黄流域企业的碳排放等环保信息,对客户的环保信息要加强监测,降低信用风险,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能够让政府部门查询到企业的环保信息,金融机构可以联合政府部门共同为企业的环保方面制定评价方案,做到因地制宜。沿黄流域的各个城市之间也可以协作发展,结合本地区不同的优势及特点,形成优势互补,打造良好的协作氛围,实现跨区域之间的合作。

3.加大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力度

由于绿色金融产品大多数集中在绿色信贷产品上,因此要加大对于绿色产品的研发力度,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政府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商业银行金融机构提供中长期贷款,可以发行一些绿色债券产品,有针对性地对沿黄流域的企业进行信贷支持。同时,鼓励绿色企业上市,在行业中起到优先带头作用,弥补绿色信贷的不足问题,找到适合自己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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