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秩序变革背景下深圳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

2021-08-11 09:10李焱
中国市场 2021年7期
关键词:深港深圳贸易

李焱

[摘 要]随着国际经贸形势的变化,引发国际贸易规则的变动,在此背景下,深圳如何发挥自身优势,更好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文章在分析深圳现有优势的基础上,利用贸易引力模型,实证分析影响深圳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主要因素,并为深圳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提供可行路径。

[关键词]深圳;国际贸易;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路径

[DOI]10.13939/j.cnki.zgsc.2021.07.006

1 国际贸易秩序变革的表现及新秩序的建立

1.1 贸易战引发国际贸易失序风险

2018年6月15日,美国白宫宣布对1102种产品共计5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征收25%的关税,其中,第一组涵盖的征税范围为340亿美元,已于2018年7月6日12时正式开征。同时,中方宣布对同等金额的美国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至此,世界贸易史上规模最大的贸易战正式开打。截至2019年3月底,中美相互加征关税的商品贸易总额达到3600亿美元,其中,美国向中国2500亿美元的商品征税,中国向美国1100亿美元的商品征税。

2017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实质是一次美国对中国的高技术进口限制,是在中美两国经济实力差距逐渐缩小背景下,美国为了限制中国新的高技术产业战略实施、国内高技术创新水平和能力的实质提升,以及预防中美两国在未来高技术领域的可能竞争,而实施的一次贸易限制行为。其利益诉求是多元化的,涉及经济和政治等多个层面。当前的中美贸易摩擦实际是一种国际经济关系政治化的行为,在实现打压中国经济崛起和维护美国的全球经济和科技领域霸主地位的目标驱动下,特朗普政府抛弃了以往美国历届政府奉行的对华“接触政策”,想要关闭对中国高科技公司和两国高科技产品的市场合作,紧缩中国的对美经贸联系,重新拉大中国和美国的经济和科技创新差距。特朗普政府这种“抑制”中国崛起的力度和决心,是中美建交以来前所未有的。

1.2 以RCEP、TTIP为代表的区域贸易协定改变国际贸易规则

截至2020年6月,在WTO登记的区域贸易协定共有303个,2016—2020年贸易协定的数量不减反增。其中比较有影响的是NAFTA(USMCA)、TPP、《全面且进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及《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等。其中,RCEP是东盟主导的一个现代、全面、高质量、互惠的经济协定,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经济技术合作、知识产权、电子商务、政府采购、争端解决等多项议题,其16个成员分别是东盟十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RCEP市场广阔,其发展有利于亚太地区的繁荣与稳定,蕴藏着巨大潜力。TTIP是美欧之间正在谈判的全方位的自由贸易协定,包括市场准入、监管合作、市场规则、机构四大部分,谈判涉及内容包括关税减让、数字经济、服务贸易、监管、公共采购、知识产权(包括地理标识)、中小型及国有企业等议题。TTIP主要着眼于非关税壁垒的消除,实现美欧之间市场、监管资源的整合。

多边贸易合作可以在区域范围内扩大市场开放,便利贸易,让不同经济体开展更广泛、更有深度的交流,这符合区域内国家的共同利益。然而,全球多边贸易合作的推动力量与合作平台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部分发达国家呈现出保守甚至倒退的倾向,新兴经济体扛起捍卫多边贸易合作的大旗。当前,区域性、周边性的自贸协定成为推动多边贸易合作的主流,世界贸易格局进一步朝多极化方向发展。

2 深圳参与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优势

2.1 经济综合实力较强

2018年GDP数据显示,在我国15个沿海城市和4个经济特区中,深圳的地区生产总值总量仅次于上海,位居第二位(见图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均位居第一位。可以看到,深圳的经济综合实力较强。

2.2 对外經济水平居于前列

2018年,深圳的进出口总额为29773.9亿元,位居第二;实际利用外资额为82.03亿美元,位居第二(见表1),对外经济贸易水平也在国内排名靠前,表明深圳具有独特的国际贸易竞争优势。

2.3 综合交通运输能力较强

2018年,深圳货物运输量总量近3.3亿次,在我国沿海城市和沿海经济特区中排名第六(见表2)。

3.2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范围界定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横跨亚欧非三大洲,串起连通西亚、南亚、欧洲、东盟、北非等各大经济板块的市场链,分为东海起航线和南海起航线两条线路,主要覆盖了东盟、南盟、欧盟、两伊和海合会等多个地区。东海起航线是指由中国沿海各港口出发,经东海到达朝鲜半岛和日本列岛,该航线涉及的主要节点国家包括日本、韩国和朝鲜。东南亚支航线涉及的主要节点国家都是东盟的成员国。南亚及波斯湾支航线所涵盖的主要关键国家包括巴基斯坦、印度、孟加拉国、斯里兰卡、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卡塔尔、巴林、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曼等国家。红海湾及印度洋西海岸支航线涉及的主要节点国家包括索马里、肯尼亚、坦桑尼亚、埃及、苏丹、也门、厄立特里亚、吉布提、莫桑比克等国家(彭渤,2018)。

由于深圳进出口的主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有日本、泰国、新加坡、韩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以及意大利七个国家,所以文章选取这七个国家2007—2018年的数据作为引力模型回归的基础。

3.3 深圳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贸易引力模型的实证分析

文章用Eviews 10.0软件对深圳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中7个贸易伙伴国2007—2018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具体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根据方程(2)可以看出,相对经济发展水平、贸易依存度、经济规模的系数值都是正值,与预期结果相符。深圳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的人均GDP差值每增加1个单位,能对彼此贸易促进0.232158个单位。贸易国开放每增加1个单位,能对彼此贸易促进0.710607个单位;贸易国GDP每增加1个单位,能对彼此贸易促进0.35435个单位。双边物理距离的系数值为负数,与预期一致,说明双边物理距离每增加1个单位,会使彼此贸易减少0.95275个单位。

4 深圳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撑的实现路径

实证分析结果表明,相对经济发展水平、贸易依存度、经济规模以及物理距离对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存在着显著影响。对此,为实现建设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支撑,深圳地区应充分利用深港合作地理优势,并进一步将其扩展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优势;进一步拓展国际经济合作方式;利用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深化与周边国家的区域性经济合作;建立完善预警机制,优化海外核心利益保护手段。

4.1 深化深港合作及协同发展

(1)加快深港服务业合作。2010年8月,国务院批复《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充分显示出服务业在促进深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应将其与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及前海湾保税港区协同发展,三区叠加,培育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打造以服务业为主的新全球价值链环节,从低端产业转向高端产业,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充分发挥深圳前海片区目前所具有的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聚集区、香港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以及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引领区的“四区”优势,以点带面,带动整个深港地区、粤港澳大湾区及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服务业交流与合作。

(2)加快深港数字化建设。从“金融+数字化技术”及“物流+数字化技术”入手,实现深港产业数字化协同发展。一是各类微众银行、招联金融、大数金融等前海优秀金融企业要大力探索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赋能传统金融,助推前海深港地区发展以创新金融科技为支撑的数字金融。二是码来仓储、深国际西部物流等一批前海优秀物流企业要积极探索物联网、自动化集成等技术赋能传统物流,推动前海深港地区建设多层次、多样化、数字化的智慧物流。三是搭建协同BIM建设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集群项目协同管理模式,解决信息不通畅、信息孤岛等问题,实现前海城市级BIM数据统一管理,打造透明数字城市。四是数字化技术助推深港的前沿发展,同时也为深圳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撑建设提供新鲜血液。

(3)加快湾区科技创新高地建设。为实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撑作用,深港应协同发力,将创新放在战略高度,聚焦六大创新功能,发挥深港青年梦工厂、粤港澳青年创业区以及深港科技创新生态谷三大优势,以吸纳人才为创新基石,辅之以创新支持性政策,包括培育企业奖励、重大项目支持、融资奖励、配套资助等兼顾创新载体及创业载体的政策措施。针对各类港澳青年科创载体及孵化平台提供实习就业、创新创业、发展平台及生活保障四大方面补贴,切实打造创新能力建设、创新生态营造以及创新产业发展构成的“三大体系”。科技创新高地建设将为深港地区进一步发展提供原动力,也为深圳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撑奠定基础。

4.2 拓展国际经济合作方式

(1)建设协同创新网络。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高水平研究学府与省社科院合力打造“海上丝绸智库”,各部门通力支持,制定翔实可行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分配计划与定期成果落实规划;加快完善深圳地区同时具备国际影响力和规模实力的高新技术交易市场,推出系列政策吸引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吸引国内外优秀创新成果聚集;制定高新技术创新券,根据企业发展潜力及信誉优先分配,补助中小微企业创新成果引入。

(2)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核心示范区。加快建设深圳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主要从深圳地区比较优势入手,重点围绕信息产业、生物技术、新材料、机电等领域,率先形成与沿线国家的贸易投资往来新突破;把港口作为深圳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撑的支点,建设高效便捷的海陆空运输网络。

(3)加快海上丝绸核心区创新发展。主要围绕信息技术、环保新能源汽车、新兴化学材料、高端技术制造、海洋生物技术、现代新兴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不断推进海上丝绸核心区创新发展实验项目,培育发展一批新兴龙头产业。

(4)加快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深圳地处南海且位列珠三角地区经济实力最强的城市,具有得天独厚的深海资源优势,应着手开展深海研究,学习美、日等发达国家深海研究经验,建立深海研究基地;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实际,进一步完善系统性、可实施性强的海洋法律法规,为有序、有度、合理地开发海洋提供保障,将建设海洋中心城市放在深圳城市发展的核心位置。

4.3 深化与周边国家的区域性经济合作

(1)加快发展互补性贸易。深圳是我国进行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在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往来中,形成了全面且系统的区域经济合作模式。从近几年的贸易数据来看,深圳与东南亚、南亚、西亚中东、南太平洋等区域的经济合作较为密切。综合国家发展阶段以及人口城市化分布情况,沿线重点区域处于城市化加速阶段,面临急速上涨的生产需求和投资需求,这是深圳加快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撑的落脚点。另外,沿线各国拥有丰富的人文及自然资源,这给深圳加强与各国战略合作提供了很好的资源条件。而欧洲、太平洋岛国等地区与深圳同处于后工业化阶段,具备成熟的技术、人才等优质资源,是深圳开展研发合作、提升自身创新能力和深化国际文化交流的重要目的地。深圳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六大区域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种类、市场供应和需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相互之间容易形成取长补短的良好互补关系,未来合作潜力巨大。

(2)加快对外直接投资与利用外资。除贸易外,对外直接投资与利用外资也是对外开放的重要课题之一。截至2018年年底,深圳累計引进外商直接投资项目82025个,累计实际使用外资金额998.53亿美元。2018年全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4834个,同比增长119.54%,实际使用外资82.03亿美元,同比增长10.83%。在此情况下,深圳为建设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支撑,应进一步促进利用外资结构优化,不断改善外资营商环境,继续坚持“大市场、小政府”的发展导向。通过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外资准入门槛等进一步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对标国际一流,吸引全球资源集聚。

(3)实施区域差异化战略。针对欧洲、太平洋岛国发达地区,深圳可以通过双方互联互通,大力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引进对方先进技术及研发成果,学习先进管理经验,从而提升自身创新研发水平。针对非洲等欠发达区域,深圳可依托自身技术、资本和产业等优势,加快转移深圳传统制造业的价值低端环节,充分利用对方的人力资本、资源、土地等优势,促进深圳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走出去”,同时带动目标区域产业发展,实现共赢。针对东盟等新兴市场,在与新加坡等发达国家进行交流合作时,积极引入先进技术和经营理念,同时利用新加坡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在与泰国、老挝等国进行经济文化交流时,注重转移传统加工业等价值链低端环节的生产活动,利用高新技术产品上的优势,形成规模性出口,同时加强跨国旅游业以及海洋运输业等的交流与合作,为深圳地区开辟新市场;瞄准缅甸、印度尼西亚等国丰富的农业渔业资源,积极开展海洋产业与新兴渔业交流与合作。

4.4 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

(1)建立全方位的海外利益安全保障体系。针对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具体经济、政策环境,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海外保险机制与风险补偿机制,加强对沿线国家的风险动态分析,建立全方位的海外利益安全保障体系,为企业开展海外业务、进行对外直接投资以及外来直接投资的企业提供全方位保障。

(2)积极签订双边与多边协定。在各种经济组织的推动下与沿线国家签订贸易与投资双多边协定及双重征税协定,切实保障企业利益;同时建立双多边情报、军事、反恐和执法合作机制;建立使馆通报固定机制,确保涉及两国政治关系、经济往来等方面的资料、信息能够及时传达到企业。

(3)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海外安全风险防范。充分利用民营企业高资源、高效率的特点,建立第三方海外安全风险防范平台,更高效地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吸引大量国家风险防控人才,参与到深圳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撑计划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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