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柱
摘要: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因而小学阶段的教育尤为重要,而德育是学校教育的根本。德育教育应该结合本校校情具体实施,六十九中学的教育工作者坚持以学生为本,提出“守礼法、立志向”的德育理念,以期培育“守礼有志”的阳光好少年。
关键词:法治 校本课程 德育创新 守礼有志
加强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品学兼优的好少年,是学校思考最多的问题。德育在任何时候都应放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首位,结合我校特殊校情,我校把普法教育、守礼有志教育放到了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位置,将学校普法守礼教育活动贯穿到整个教育教学活动中,渗透到学生生活的每个方面,让学生在真实的生活场景中去感受真实的道德思想、法制观念,从而生成良好的品性,努力为学生积蓄“道德与法”的力量。
一、学校法治校本课程
如何面向小学学段学生开展行之有效的德育活动?我校从自身办学特色入手,把多年来学校取得的普法教育经验作为德育工作的出发点。基于我校是合肥市法治特色学校,曾连续三届获得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暨“零犯罪学校”,学生多是随迁子女,经深入思考,我校将德育课程定位于培养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规矩、有志向,将“礼”与“法”相结合,将礼法教育与规则教育相结合,将德育教育与培养学生树立人生发展目标相结合,“守礼有志”由此孕育而生。
学校法治校本课程名称是“培养‘守礼有志阳光好少年”,课程内涵是:“守礼”指遵守礼法,举止行为有礼仪,遵纪守法是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尊法;“有志”指心中有目标,并树立努力的方向。“守礼有志”就是能做到知书达礼、遵纪守规、胸中有志、以志励行。希望从六十九中学走出来的孩子都能成为“守礼有志”的阳光好少年。
二、课程目标
我校将德育课程设置、德育活动开展与学校普法教育特色结合,注重文明礼仪教育和法治教育,以期培养“守礼有志”的阳光少年。
(一)课程总目标
依据《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学校多年来开展的普法教育系列活动,取得的经验、成果都可以继续传承和发扬,并结合德育课程的开设寻求新的發展点。
为此,“守礼有志”德育课程的总目标为: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和同伴友好相处;遇到困难,勇敢自信;了解基本的法律,懂得保护自己;孝敬父母;感恩社会;拥有理想。
(二)课程各段目标
1.低年级段(1-2年级)目标:“识礼立志”。
低年级段学生学习法律法规的依据:《小学生日常行为习惯规范(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
为此,我们确定低年级段课程目标为:学生上课能认真听讲,遵守纪律;下课和同学开心游戏、友好相处;放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不吃三无小食品,及时回家;在家做自己能做的事,当好爸爸妈妈小帮手;假期出行,注意礼仪、安全;平时积极向榜样学习,心中有梦想。
2.中年级段(3-4年级)目标:“懂礼明志”。
中年级段学生学习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为此我们确定中年级段课程目标为:生活中能够尊敬父母长辈,帮助比自己弱小的人;遇到挫折、困难有自信,能解决;自觉维护生活环境,守卫美好家园;了解传统文化风俗,学习榜样精神并能加以传承,锻炼自己的意志。
3.高年级段(5-6年级)目标:“有礼励志”。
《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分年段对学生进行要求,具有渐进性。要求高年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以规则和民主法治指导自己的行为。高年级段年级学习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安徽省中小学生禁毒教育读本》。
为此我们确定高年级段课程目标为:能够扬长避短,完善自我;关爱父母,友爱亲邻,积极参加社区活动;通过唱红歌、学科学,了解各行各业,树立自己的志向,追逐自己的梦想;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拒绝不良习气,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三、法治校本课程设置
依据《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和学校德育课程目标,我校设定了德育校本课程的整体框架、课程模块,开发具有我校特色的德育课程。
(一)整体框架
学校通过课程设置和相应的年级段目标,结合学校普法教育特色和学生实际,构建以“守礼有志”为核心的德育课程体系,以期培养知书达礼、遵纪守规、胸中有志、以志励行的阳光少年。
我校的“守礼有志”德育校本课程分为礼仪、梦想、法治三个课程模块,每个模块根据低、中、高三个学段目标,分别设置了三个课程,体现一致性、延续性和层次性。具体框架如下:
(二)各课程模块内容
1.“礼仪”课程模块:通过低、中、高三个阶段,帮助学生习得日常行为礼仪规范,不断完善自我修养。学生从初识礼仪,到知书明理,再到识礼修身,将所学习的“礼法”“礼仪”逐渐外化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中,对他人、家庭、社会都能发挥积极的正面影响。低年级段从培养日常生活、学习的良好习惯入手;中年级段从树立关爱他人、关爱自己的理念,通过各种活动加以培养和实践;高年级段从培养学生能够继续完善自我、形成初步的人格魅力入手,并培养学生努力通过自身对家庭、社区产生积极的影响,充分发挥个体的价值。
2.“梦想”课程模块:以学生产生梦想、传承梦想、责任担当三个层次来达成本模块的课程目标。针对低段学生的认知特点,要将“梦想”具化为可学习、可感知的实际内容。我校从“习爷爷讲话”“家喻户晓的名人故事”入手,激发学生初步产生自己发展的愿望,初步形成自己的梦想。这一梦想可以是短期的成长之梦,也可以是人生理想的雏形。中年级段的学生通过学习、调查、访问、参观等系列实践活动,了解我们中华民族的精神,学习为国争光的民族英雄、伟人、楷模的事迹,锻炼自己的意志品质,为逐梦之行添瓦助力。高年级段的学生可以通过听、说、唱、学等多种形式了解各行各业对社会发展发挥的作用和价值,进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初步确定自己今后努力成才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