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探析

2021-09-12 10:28冼迪曦
经济研究导刊 2021年19期
关键词:环境信息披露动因社会责任

冼迪曦

摘 要: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市场经济的持续优化,以及人类在经济建设过程中不断开发资源,加剧了地球自然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两者间的平衡关系被打破。对于企业而言,积极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动因表现在企业的外部和内部两方面,企业为平衡各方面需求,在践行社会责任的同时,确保环境信息得以充分披露,才能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鉴于此,围绕相关概念进行系统阐述,以企业社会责任的视角,探析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以期为政府推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提供借鉴。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环境信息披露;动因

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19-0074-03

引言

在国家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部署背景下,企业以可持续观念为发展总目标,为获取更多经济效益而进行环境保护,使环境保护逐渐成为企业中一项硬性政策。企业要从真正意义上达成企业、经济、社会、环境四者互利共赢,方可平衡各要素在企业中的利益关系[1]。目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对政府、股东、员工、社区、环境等方面的内容。其中,环境信息是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的主要内容,环保责任也是社会责任的三大责任中的主要责任。因此,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保护责任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且,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存在的最大目标。企业主动披露环境信息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动机与原因?本文以企業社会责任为视角,剖析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所在,为政府制定环境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与政策提供有效的建议。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一)企业社会责任

1979年,Carroll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在一定的阶段里,社会对组织产生包含了经济、道德、法律等方面的期待”[2]。而McWilliams和Siegel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是:“由政府所要求的,企业利益之外的一些改进社会福利的行为。”[3]Goodpaster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仅满足股东利益最大化即可。上述观点的差异,反映出企业在担任经济角色以外,还承担不同的责任[4]。刘金彬、唐静[5]等认为,企业除了为股东创造利益之外,还承担着为其他社会群体创造利益的责任和义务。现行引用得较为广泛的是世界可持续发展商业委员会(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定义: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持续性承诺:指企业按照规范的道德经营,贡献于经济发展的同时,既改善员工以及家人的福利,又改善所在的社区乃至于社会的生活质量。

经济学界的传统观点认为,市场存在一定的不完全性缺陷,即市场存在公共产品、自然垄断、不完全竞争、不确定性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灵的情况。政府管制是为了纠正上述市场的不完全性缺陷,进一步维护社会的公众利益,干预市场中的微观经济体的行为。赵万一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经营相关盈利性活动时,还应践行维护和承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对于企业而言,开展生产运营活动的时候,除了为获取更多的经济利润,还要兼顾贡献和造福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有效地分担社会中的责任,不但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和成本,同时也有助于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企业可通过创新和调整相关生产技术和经营结构,减少各部门在实际生产活动中资源浪费,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从而促使产品竞争力的全面提升,增加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企业可通过社会公益形式,参与各种环境保护活动,消除社会隔阂。

(二)环境信息披露

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企业为了满足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倾向于对环境管理、环境会计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信息以及各种环境活动行为进行有效披露,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环境信息的沟通与交流[5]。诚然,企业履行环境信息披露是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的一种有效表现。环境信息披露内容主要以独立报告和非独立报告为载体呈现,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主要以年报和中期报告或者独立报告形式开展。其中,年度和年中财务报告属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非独立报告。随着环保部等部门陆续发布环境信息披露信息指南和2006年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企业已经广泛接受环境信息以独立报告的形式进行披露。根据2010年国家环保部对环境信息公开的要求,重污染的上市公司需每年发布独立的环境信息报告。企业通过自愿发布独立的环境报告,促使环境信息与外部社会沟通能力的全面提升,实现绿色化社会环境的有效构建。

二、企业社会责任与环境信息披露两者的关系

从内容上来看,企业社会责任的三大责任包括:环保责任、经济责任以及法律责任。环保责任作为企业社会责任中基础组成部分之一,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重要体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平衡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避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牺牲生态环境。企业及时披露环境信息是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论断的具体体现,也促使企业既追求经济利润,又关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若企业对环境保护责任自愿履行和承担,其在环境信息披露过程中便表现出更为积极的态度,更加重视企业环境管理程度,并尝试通过相关环境管理手段实现对利润的创造。相反的,若企业在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方面缺乏积极性与主动性,企业参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可能性相对较小。王晶(2012)通过对沪深两市2008—2010年A股上市公司所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和年报进行实证分析,发现企业社会责任和环境信息披露呈正相关关系[6],因为企业能够在社会责任报告或年报中体现环境信息,说明其拥有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比较重视环保问题。作为“法人公民”的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道德标准和市场行为,不但改善和提升自身价值创造水平,平衡经营过程中的各利益需求所提出的公平性回报,还要高度关注投资人利益和提升对利益相关者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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