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不上门”的潜规则该被接受吗

2021-09-16 10:53
文萃报·周五版 2021年36期
关键词:选择权快件潜规则

●收货地址填的是门牌号,拿快递却要去快递柜或快递驿站,这样的现象,如今变得越来越普遍。“快递不上门”的潜规则该被接受吗?

做法明显违规——从规定上看,这一现象是违法违规的。如2019年开始实施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就此而言,许多快递公司的做法显然是违规了。

服务缩水就该让利——必须承认,快递无法送上门有其现实原因。比如,出于防疫需要,再比如,每名快递员的送货效率有提升。但是,这些现实原因也不意味着“快递不上门”的潜规则就应该被接受。最简单的一点是,在消费者支付的快递费用不变甚至上涨的今天,不送上门,意味着快递企业的服务缩水了。那么,从权益对等的角度,至少应该同时给消费者让利。

不能剝夺消费者的选择权——现实中,消费者为快递支付的成本大多隐藏在了电商商家的“免运费”之中。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不能因此就认为消费者没有支出快递成本。且不说这种“低价”是否真的就与服务质量匹配,剥夺消费者选择权的“低价”,未必是真的“低价”,也终究不可能持续。(摘自《光明日报》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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