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动力及类型研究

2021-10-01 02:55贺芒杨童节
创新 2021年4期
关键词:类型化社区治理

贺芒 杨童节

[摘 要] 提升社区居民参与水平和质量是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与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为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有必要研究城市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行为动力。理性选择理论认为,社区居民的参与动力主要是资源获取与价值追求,文章据此将城市社区居民参与分成四种类型:主动依附型参与、被动依附型参与、主动独立型参与、被动独立型参与。文章通过分析C市3个社区的实例,认为主动独立型参与效果最好,能有效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并提出应以扩大居民参与的收益、降低居民参与的成本以及规范居民参与的过程等方式促进其他参与类型向主动独立型参与转变,实现社区治理创新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理性选择理论;居民参与;类型化;社区治理

一、问题的提出及文献综述

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推进社区治理创新能够有效推进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形成。社区居民参与是社区治理的重要环节,社区居民在内外部动力的驱使下自发自觉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参与水平和质量既能够满足居民需求,又有利于提升社区治理水平,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理性选择理论,探究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动力,明晰其具体类型,以及对社区治理起到的作用,这是探讨社区居民参与的最优选择。

既有文献对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研究较多。一是探讨社区居民参与的作用和意义。边防、吕斌提出,社区居民通过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等实现对社区治理的参与,为社区治理作出了重要贡献[1]。李翌萱认为,增强社区居民参与能力是实现社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既能够使居民更好地发挥主人翁作用,也能够提升社区治理水平[2]。杜宗斌、苏勤以浙江安吉乡村旅游地为例,通过构建模型和进行数据统计,提出社区参与对于提升居民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具有积极作用[3]。二是对社区居民参与机制或者模式进行总结归纳。钱雪飞实证分析了“微自治”模式下居民社区“微参与”的实现机制创新及其成效,即通过单元覆盖、榜样助力、平台建设、邻里互助、项目推进、社团培育等方式实现居民参与[4]。李涛等人详细分析了W社区“小社区+大党委”的社区治理模式,构建了党建引领下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模式,通过党建引领来整合资源、推动融合、搭建舞台,破解居民参与的难题[5]。赵楠楠等人以广州三个社区为实证对象,以社会资本理论为基础,构建起以地方知识、社会资本与社区文脉为主要制度资本,居民作为重要利益主体与其他主体合作参与社区治理的模式[6]。三是研究影响社区居民参与的因素。相关学者主要从两个方面讨论了影响因素。一方面是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分析。西方社会资本理论认为个体公民关心公共事务并形成互惠合作的规范网络是公民参与的前提条件与基本特征[7];制度主义理论认为制度背景影响参与人群和参与方式[8];而在中国文化视角下,付诚、王一认为居民参与文化活动的行动逻辑与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价值观念、信仰体系和交往方式有关,传统思想的“私民”意识制约了居民参与的主动性,由文化情境所造成的社區归属感和认同感缺乏才是导致居民参与主动性不足的关键因素[9]。另一方面是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李宗华等人基于logistic模型在微观层面上从个人角度对影响城市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因素及其影响程度进行了分析,发现受教育程度、朋辈群体规模、个体经济状况和性别等因素的影响程度依次降低[10]。李黎明、王惠在中观层面上从社区角度对社区居民参与意愿不足的现状进行研究,认为社区网络资源和社区类型制度供给是影响社区参与效能的重要原因[11]。王诗宗、罗凤鹏则在宏观层面上从国家角度提出单位制虽然已经解体,但是在社区仍然有强大的渗透力与影响力,并且政府动员策略也会对社区居民参与产生影响[12]。四是探讨社区居民参与的具体类型,如杨敏通过个案分析,认为社区居民参与可以分为福利性参与、志愿性参与、娱乐性参与和权益性参与[13]。徐林、杨帆从社区居民的参与能力和参与意愿入手,将社区居民参与分为积极主导型、消极应对型、自我发展型和权益诉求型,并通过个案研究对不同参与类型动态转化进行了讨论[14]。

综上所述,国内外对于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问题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从研究角度来看,探讨社区居民参与问题的理论视角已经横跨管理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多个学科,但大多数是从宏观层面研究社区参与模式,探讨制度、历史、文化等对社区居民参与的影响,或者从中观社会层面探讨社会资本、认同等对社区居民参与的影响;从研究方法来看,国内学术界多用定量研究来分析影响个体居民参与的因素。总体来说,缺乏从微观层面分析社区居民参与的驱动力从何而来,也缺少对居民的参与心理过程和行为逻辑的深度探讨。因此,从社区居民参与出发,构建分析框架,关注微观层面社区居民参与的动力及其类型,可以进一步拓展社区居民参与的研究视野,丰富社区居民参与的研究内容,对社区居民参与的行为本质进行更详尽地阐述。

居民作为社区参与的重要主体,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社区居民参与中,存在以下问题值得探究:社区居民参与的动力及由此产生的参与类型有哪些?不同的参与类型对社区治理产生的不同影响是什么?

二、社区居民参与动力的产生

科尔曼的理性选择理论认为行动者以其资源为资本,以利益为行动目标,可以对城市社区居民参与行为进行一定的解释[15]。理性选择理论指出,任何行动系统都是由三种基本元素构成的,即行动者、资源和收益。行动者是具有能动选择的主体,处于社会关系和社会互动之中,控制着资源并且能够从中获得收益。资源是行动者行动的基础,资源的种类很多,包括财富、物品、信息、技能、情感等。收益是行动者行动的动机和目的,这个收益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政治、情感等多方面的收益。

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方面,理性选择理论关注居民参与的动力从何而来,资源表现为资源获取,成为社区居民参与的外部动力;利益表现为价值追求,成为社区居民参与的内部动力。这与本文的研究目的相契合,因此本文选择理性选择理论作为研究视角进行分析。

(一)外部动力:资源获取

社区居民对行政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组织存在资源依赖,社区居民之间也存在资源依赖,资源依赖关系使得居民与行政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组织之间及居民之间有着更为密切的利益联系,为获取资源,个体成为社区治理中的积极参与者。

在社区里存在着以社区居委会为中心的群体,这部分群体往往对街道办等行政组织、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存在一定的资源依赖,他们参与社区治理往往是一种依附式参与。例如,低保户为了获得更多的帮扶政策信息,往往会积极参与居委会组织的活动,但并不一定是发自内心地真正参与。又如,社区文艺积极分子往往会依赖居委会所提供的平台,以满足他们对集体活动的需求。据此可以认为,居民对行政组织、基层组织的依赖程度会影响社区居民参与度。

(二)内部动力:价值追求

居民作为行动者,所追求的价值包括公共资源、自我需要、组织利益等,参与行为对其自身及其家庭的价值决定了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类型以及居民社区参与的积极性。从本质上来讲,居民参与的根本动机是实现利益最大化,而居民的行动越有价值,越能够获取利益,采取行动的可能性就越大,由此形成循环动力。

居民的价值追求则与居民自身的参与意愿和热情密不可分,居民进行社区参与主要的价值追求有获得人际交往、追求健康与快乐、寻求组织、维护利益、获得低保福利等,不同的价值追求会表现出不同的参与意愿,为维护自身权益的居民往往会有较高的参与意愿,而仅仅是为获得低保福利信息的居民则参与意愿较低。同时,社区成员的个体意愿约束或激励了他们在社区中的行动,居民的社区参与行为受社区参与的组织状况、参与机会及参与意愿的影响。

综上所述,理性选择理论视角下的资源获取是社区居民参与的外部动力,价值追求则是其内部动力,而资源获取会影响社区居民对行政体系的依附,价值追求会影响居民自身的参与意愿。

三、社区居民参与类型及实例分析

(一)社区居民参与类型的生成

根据理性选择理论,结合已有研究,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外部动力资源获取会通过影响社区居民对组织的依附程度来影响居民的参与行为,内部动力价值追求则会通过影响居民参与意愿来影响居民参与行为。

社区居民自身的参与意愿与热情以及对行政体系的依附是社区居民参与动力的两个重要来源。基于此,依据“参与意愿”与“依附程度”两个维度可以构建出四种类型的社区居民参与:主动依附型参与、被动依附型参与、主动独立型参与、被动独立型参与。按照参与意愿和依附程度的高低分别划入四个象限中,以此形成研究的分析框架(见图1)。

本文突破简单二分的类型化划分,通过理性选择理论,研究居民参与的动力来源,并基于此从“依附程度”和“参与意愿”两个维度,建构类型化的分析框架,提出社区居民参与不同类型的生成机制,如图2所示,这一生成机制能够为现有类型化分析提供一种新的可能。在此基础上,通过具体社区的实例分析探讨居民在社区参与过程中的具体动力。

(二)概念明晰

1.被動独立型参与

被动独立型参与是社区居民参与意愿低、依附程度弱所形成的一种参与类型。社区中存在部分居民,如学生群体,他们的空闲时间大多集中在暑假、寒假以及其他节假日,如果在此期间,社区举办一些他们感兴趣的活动,一些学生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参与活动,其社区参与具有较强的随机性。另外,还有一些社区居民会因为社区提供小礼品或者自身对活动感兴趣等原因参与社区活动。这类型的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活动的参与意愿比较低,平时几乎不会参与或者只是偶尔参与自己感兴趣的公共事务和公共活动,其参与具有偶然性特征。

2.被动依附型参与

被动依附型参与是社区居民参与意愿低但依附程度强的一种社区参与。被动依附型参与实质上并不是真正的社区参与,它并不出于参与者的完全自愿。例如,低保户、失业人员等为了从社区居委会获得补贴、平台、信息等资源而紧紧围绕在社区居委会周围,他们本身的参与意愿并不强,但由于对社区居委会存在资源依赖,不得不参与一些社区公共事务与公共活动。

3.主动依附型参与

主动依附型参与是与被动独立型参与相反的一种参与类型,这类社区居民依附程度强,同时参与意愿也很强。主动依附型参与是居民完全出于自己的意愿选择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与公共活动。参与者一般都是社区中的离退休老人,他们通常会组成各类组织,利用空余时间发挥自己的专长,参与社区活动,活跃社区气氛;帮助社区居委会开展日常工作,为社区和其他居民提供服务;积极参与社区各类事务,参与居民代表选举会议、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等。他们也是以社区居委会为中心的群体,依附于社区居委会,借助社区居委会的平台、资金等资源开展活动。

4.主动独立型参与

主动独立型参与则是与被动依附型参与相反的参与类型,社区居民依附程度弱,但参与意愿强。主动独立型参与是出于自我意愿的参与,在参与过程中享有高度自主权,对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行政体系几乎不存在资源依赖。主动独立型参与也有较多的表现形式,如事务型参与、权益型参与等,其中最典型的是社区居民为了维护共同利益,快速自我组织,经过讨论进行集体行动,干预侵害,保护或发展个人利益的行为。例如,在一些老旧社区遭遇强制拆迁时,居民自我组织,为自己争取应得的合理补偿。

(三)实例分析

本文选择C市X、Y和Z三个社区作为实例研究对象。在前期的研究工作中,结合文献与预调研材料,设计出研究指标和半结构式访谈提纲。访谈对象主要为X、Y和Z三个社区的主要负责人(如社区居委会主任、党委书记等)、社区居民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如登山社、开心编织队、志愿者团队、业主委员会的负责人)以及部分居民(见表1)。

本文实例选取的依据有两点,分别是城市社区类型与案例内部特征差异。已有研究对城市社区类型进行了比较充分的研究,本文综合学界观点将社区类型划分为现代商品房式社区、过渡演替式社区以及传统街坊式社区。实例中X社区是传统街坊式社区,居民主要是以前的老街坊,居民之间交流频繁;Y社区是过渡演替式社区,居民成分复杂、异质性强,既具有现代社区特征,又具有传统社区特征;Z社区是现代商品房式社区,社区公共服务较好,但人际关系淡漠。同时,三个社区居民参与类型特征差异较大,X社区居民参与呈现两极分化现象,以社区居委会为中心的群体积极参与,以个人为中心的群体基本不参与;Y社区主要是低保户等困难群体参与,但参与积极性也不高;Z社区则是以领袖精英带头参与为主。因此,本文主要基于典型性、代表性与差异性原则,对三个实例四个具体对象进行对比研究。

1.被动独立型参与:居民参与动力缺失

在X社区,登山社是典型的被动独立型参与類型。成员主要由50~70岁的老人组成,也有部分中青年人、少年参加,属于典型的居民自发组织,没有在社区备案,组织也没有制定任何的规章制度,主要是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组织起来的。登山社平时的活动更倾向于是一种私人或者团体活动,即社团成员一起组织去登山,他们很少或者不参与社区组织的活动、社区选举等公共事务,一般只会在偶然看见社区宣传或者自己感兴趣的情况下才会参与。例如,登山社的其中一名成员Y先生,他说:“社区从来没有组织过登山活动,我们登山社去干嘛,我对社区组织的那些活动一点兴趣都没有,有那个时间还不如自己组织去登山。当然,如果社区给我们发点小礼品,我有时间的话还是愿意去参加的。”还有一位社区居民少年H也说,他一般忙于学业,只会在放假时偶尔参加社区组织的他非常感兴趣的活动,或者部分社区事务一定要他参加的才会参加。

首先,这部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活动主要是为了锻炼身体、共同玩乐等,同时社区所提供的活动形式较少,并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在这种供需错位的情况下,居民的参与意愿自然较低,自身的价值追求也难以得到满足。其次,这部分社区居民更多的是基于自己的兴趣爱好而行动,对社区资源需求较小甚至不需要社区提供什么资源,跟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来往也比较少,并不存在对社区居委会的依附,也就不会为了获取资源而参与社区组织的活动或者参与社区公共事务。

理性选择理论解释框架下被动独立型参与价值追求及资源获取的动力都不强,导致了居民参与动力缺失。参与动力的缺失使这部分居民最终没有成为社区治理的参与主体,自然也就不能发挥居民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难以提升社区治理的水平。

2.被动依附型参与:居民动力源于资源获取

Y社区有一支志愿者队伍,主要由下岗职工、低保户组成,主要负责维持小区治安、维护小区环境、帮助小区居民等,也会在社区举行活动时帮忙维持秩序,并且给辖区合作单位提供一定的人力上的支持,平时参与社区公共活动以及公共事务的频率比较高。Y社区的文化专干J阿姨说,他们曾经在和辖区单位谈合作时提出社区可以请下岗工人、低保户等帮忙搞文化活动,“那个时候我们的下岗工人很多,申请低保的很多。我就说,如果你们单位需要临时工、搬运工,我们社区可以提供”。然而,这支志愿者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其实本身并没有很强的参与意愿。“我还不是想着参加这些活动,每个月有200块的补贴嘛,而且和社区关系搞好点,有什么补贴人家才会想到你嘛。”其中一位成员这样说。这种对社区居委会、文化中心的依赖比较大,自身却没有太强的参与意愿的参与就是典型的被动依附型参与。

被动依附型参与的实质其实是一种契约与交换关系。居民出于享受低保、获得一定的经济补贴等原因而与社区居委会等组织形成契约,社区居委会等组织提供给居民一定的经济、生活支持,与之交换的是居民承担一部分社区事务,包括参与社区公共活动与公共事务等。但这种参与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的被动参与,它并不出于居民的完全自愿,而是出于居民对正式组织存在的资源依赖,这种参与在最终也成为社区对居民的一种要求。这种被动依附型参与的动力来源更多的是居民在理性判断下,认为自己需要组织提供的资源,即其动力是资源获取。

虽然这种参与方式居民的参与度很高,但是参与广度与参与深度实际上非常有限。居民的参与广度仅仅是社区居委会限定好的极小一部分社区事务,包括巡逻、清洁等,居民自身并没有太大的选择权利;居民的参与深度也仅仅局限于最表面的一层,没有涉及深层次的参与社区决策、议事等。这种以获取资源为动力的参与并没有真正激发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一旦组织停止提供资源,这种被动依附型参与的居民大多也会停止继续参与社区活动以及社区公共事务。因此,被动依附型参与并不具有实质上的社区参与的内核和意义,没有培育公民意识的作用,也难以起到培育社区治理主体的作用。

3.主动依附型参与:居民动力源于资源获取和价值追求

X社区的开心编织队平时编织各种纸花、绢花、串珠等,成品用于爱心义卖,收入主要用于献爱心,如给孤寡老人送东西。队员参与社区活动的内容既包括社区组织的各类活动,也包括参与社区或者文化中心的会议、迎接上级党委政府检查、代表本住区居民进行利益表达等表演性或表达性事务。开心编织队成员的参与是属于个人完全自愿的参与,并且队伍骨干与居委会关系普遍较好,编织队队长W阿姨说:“我们关系很好,她(居委会管文化的工作人员)的年龄和我女儿差不多大,她就像我女儿一样,平时经常打招呼,也经常帮我的忙,我们编织队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她都是能帮就帮。”编织队的居民也对社区居委会等组织存在一定的资源依赖,如需要社区居委会提供场地,需要体育协会提供培训等,开心编织队的参与就是一种典型的主动依附型参与。

为什么主动依附型参与的居民愿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以及公共活动呢?从居民本身来分析,第一,这部分居民本来就是热心公益的人,参加公益活动能够使他们得到尊重,从而使他们的自我实现需要得到一定的满足。第二,受“单位制”的影响,部分居民具有较强的社区荣誉感与归属感,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退休的老党员,甘于奉献,集体荣誉感也比较强,再加上他们大多是在社区住了10年以上的老居民,都愿意为社区出自己的一份力。第三,居民在组织之中重新找回了一种集体感和归属感,大部分主动依附型参与的居民是经历过“单位制”时期的老人,“单位制”解体后他们由集体陡然变回个人,或多或少会有不习惯的地方,而组织就给他们提供了一个重回集体的机会,他们在其中不断寻找“集体记忆”,交流学习,找到情感慰藉。这部分居民有自我实现,自我奉献,寻求集体感与归属感的价值追求,由此,可以认为主动依附型参与的居民参与的主要动力之一是价值追求。从外部环境来分析,他们与社区居委会等组织的关系紧密,对其存在一定的资源依赖。他们需要社区居委会为他们提供免费的活动场地和水电,并且借助社区居委会的平台开展各种活动,如帮扶孤寡老人,推动组织走出社区等。因此,资源获取也是主动依附型参与的居民重要的参与动力之一。

这种主动依附型参与的居民虽然参与的广度较大,但是由于他们对社区居委会存在较强的依附,实际上已经变成社区居委会等组织的附属,听社区居委会的指挥,很难对社区居委会的决定提出建议或者质疑,实际上对社区大事没有发言权和决定权。虽然他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提升社区治理水平起到推动作用,但是由于参与社区治理的深度不够,也很难真正提高社区治理的能力。

4.主动独立型参与:居民动力源于价值追求

Z社区组建了一个业主委员会,负责处理居民的各种诉求,反映居民的意见,代表居民的利益。Z社区的居民曾经因为反对在辖区内建设养老院的事情,自我组织集体行动,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协商,这种居民参与属于典型的权益型参与。事情的起因是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出于便民利民的考虑,准备在社区门口不远处建设一个养老院,但大多数居民受传统文化影响,认为养老院偶尔会有老人去世,对社区卫生、环境等有一定影响,因此反对在社区建设养老院。这些居民通过业主委员会多次组织会议商量解决的方法,选举出代表与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多次交涉,最终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决定不建设养老院。社区居民通过业主委员会参与社区公共事务表达自己的意见,完全出于自己的内心意愿,并且不依赖社区居委会的资源,不存在对行政体系的依附。

居民通过业主委员会参与社区事务的决策,是在理性选择的驱动下表达自己的意见,维护自身的利益,追求自我价值。他们参与社区大事的决策具有一定的参与深度与广度,这种参与属于实质性参与,更加接近参与的本质,能够培育居民的公民意识,促进我国社区治理水平的提升。

从上述四种参与类型可以看出,对于被动独立型参与、被动依附型参与、主动依附型参与,居民组织化参与的广度和深度都不够,不属于实质性参与,其参与具有明显的离散性。在此背景下,很难实现多元主体的参与,形成政府、社会、居民的良性互动机制,更难以达成治理重心不断下移到基层的目标,进而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相比之下,主动独立型参与具有明显的实质性参与的性質,居民对于社区公共事务取得了很大部分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居民的意见真正得到重视,居民与社区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不断加强,社区居民的参与不断深入,为实现社区居民自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社区居民参与类型的动力与效果比较

以上四种社区居民参与类型具有不同的动力来源,表现出不同的实践特点,从而使得社区居民参与效果不同,对社区治理水平提升的效果也各不相同。通过对三个典型实例四个具体对象的验证分析,对其动力及效果作具体比较,如表2所示。

第一,X社区登山社的实例表明,被动独立型参与大多参与动力缺失,社区居民不需要从行政体系获取资源,自身也没有强烈的价值追求欲望。在参与动力缺失的影响下,社区居民大多表现为不参与或随机性参与,居民的参与频次、广度、深度、效率等都较低,参与效果差,弱化了社区治理效果。

第二,Y社区志愿者队以及X社区开心编织队的实例表明,被动依附型参与资源获取动力强,而价值追求动力弱;主动依附型参与资源获取与价值追求动力均较强,但由于二者都对行政体系存在较强的依赖,依附程度过重,导致其参与也更多的是一种表面参与,参与次数虽然多,但是参与质量低,参与的广度、深度、效率也不高,参与效果也较差,社区治理能力提升有限。

第三,Z社区业主委员会的实例表明,主动独立型参与对行政体系的依附程度较弱,参与动力更多的是自身的价值追求,最终使得主动独立型参与成为实质性参与,参与的质量高,参与频次、范围、广度、深度均较高,参与效果也是四种参与类型中最好的,对社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能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

由此可见,主动性、独立性更强的社区居民参与类型参与效果更好,对社区治理水平的提升能起到更大的作用。

五、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经过对实例与具体对象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被动独立型参与、被动依附型参与、主动依附型参与具有较大的局限性,社区居民参与效果较差,对于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起到的作用较小;相比之下,主动独立型参与能够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社区居民参与效果较好,对公民精神的培养以及社区治理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那么如何将依附性较强、主动性较弱的参与类型转化成主动独立型参与这种依附性弱同时主动性强的参与类型,使居民参与更具广度和深度?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应有所裨益。

第一,扩大社区居民参与的收益。社区工作者在实际的工作中,不能仅仅以上级的要求作为工作方向,而要紧密联系居民、居民组织,了解其深层次的需求,充分挖掘居民社区参与的内在价值,为不同人群提供不同的收益,满足其经济收益、精神收益、社会收益等,使居民既获得精神满足,又能获得能力、技能上的提升,或者实现人脉的拓展。同时,社区居委会要组织多样化的公共活动,扩大公共事务参与的范围,使居民具有自主选择的空间,尽量做到供大于求而不是供不应求。

第二,降低社区居民参与的成本。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的发展,大力推广时间、经济等成本更低的网络参与,使居民用更少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到社区治理中去。首先,利用大数据、城市大脑等新兴技术,引入智能治理平台,加强居民与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组织之间的交流,保证社区工作者和居民的沟通交流渠道畅通。其次,利用网络平台搭建社区中介组织网络,通过居民—居民组织—社区这一组织网络,增加社区参与的途径,吸引更多的居民参与社区治理。

第三,规范社区居民参与的过程。一方面要精心设计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共活动的规则和程序,建立重大事项社区公示制度、重大决策社区讨论制度、社区民意反映制度;另一方面要建立社区工作居民评估制度,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评估不应仅仅依据上级认可或者任务指标的完成度,也应当把居民满意度等纳入其评价体系之中,要充分听取居民对社区工作者的评价,工作人员考核的指标设计也应当把居民的好感度等内容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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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浩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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