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五方面着力协同推进共同富裕

2021-10-19 01:38苏海南
清华金融评论 2021年10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分配劳动者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本文认为,可从加强舆论引导、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加快健全收入分配体系、综合配套解决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组织领导五个方面着力协同推进共同富裕。

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会议第十次会议,专题研究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问题。会议论述了推动共同富裕的意义,梳理了相关基本原则,提出了推动共同富裕的基本路径,明确了推动共同富裕的任务和目标,为全面组织开展此项具有极为重大意义的系统工程作出了整体部署。当前,贯彻落实上述会议精神,需要从五方面着力协同推进共同富裕。

加强舆论引导 形成正确共识

第一,要组织宣讲中央财经委会议关于推动共同富裕的精神实质。阐述推动共同富裕的必要性、现实可行性和政策连续性,宣告其是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方针的顺延执行,不是颠覆性政策调整;讲透什么是共同富裕,避免劫富济贫、同步富裕、平均富裕等认识偏差;讲清推动共同富裕所依托的基本经济制度要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讲明推动共同富裕的基本路径并组织探讨形成多项实施措施;强调推动共同富裕的各方包括政府、企业和劳动者自身分别应承担的责任等,努力在全社会就此形成基本共识。

第二,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一方面,在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主管财政税收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中要进一步确立执政为民和共享共富理念,为制定修订和执行相关法规政策促进共同富裕强化正确的价值导向;另一方面,在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群体中要进一步树立创造、创新和拼搏奋斗以及共建共享共富理念,引导全社会在共同努力建设、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共享共富。通过上述舆论宣传引导,为推动共同富裕确立正确的思想认识基础。

继续大力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共同富裕的前提是富裕,而富裕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202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0504美元,继续保持在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全国刚实现全面小康,尚未达到人均GDP 12000美元的高收入国家门槛,尚未达到世界水平的富裕程度。因此,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继续努力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仍将长期是第一要务。

从经济发展看,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确定的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目标,今后15年经济增速需至少保持在年均5%,只有这样,到2035年才能实现人均GDP达到21800美元,富裕程度才可望与现行标准的中等发达国家基本持平。为此,要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格局的基础上,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原则,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依靠多方面力量,多措并举努力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从产业层面看,要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制造业优化升级,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同时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化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物业等服务业,从产业层面推动我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从企业层面看,要努力建设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优质企业,作为龙头企业带动其他企业发展;同时要通过财税政策扶持和“放管服”改革等多项措施,继续维护并发展好中小微企業,为稳定和扩大就业并提升就业质量提供支撑。

从劳动者层面看,要继续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针,引导劳动者积极拼搏、努力提升自身素质能力水平,在作出更大贡献后获取更多报酬,实现企业、劳动者互利双赢。

总之,通过以上多方面创造、创新,进一步做大做好社会财富“蛋糕”,为我国在进入并稳定在高收入国家行列的同时推动共同富裕夯实物质基础。

加快健全收入分配体系

中央财经委会议指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这是分好社会财富蛋糕的基本手段,关键是协调配套。

要强化一、二、三次分配制度之间的直接协调配套。一是进一步促进各市场主体的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账目周全准确,审计制度严格到位,为分好“蛋糕”提供量化分析的基础支撑;二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标准等二次分配措施要与初次分配中的最低工资标准之间建立更科学的内在有机联动机制,相互之间形成合理比例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随经济发展相应合理调整;三是研究改进完善二次分配的个人所得税,可考虑将财产转让、股息、利息、红利等财产性收入均采用20%的单一税率,研究调整为三或五档累进税率,合理平衡工薪所得与财产性收入征收个税的税负关系;四是研究适时建立房产税、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等,以此既调节高收入,同时引导、鼓励社会上高收入的自然人和法人自愿积极捐赠,促进第三次分配;五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把握好调整力度,避免对中小微企业带来过大成本上升压力,避免影响中小微企业生存和冲击一次分配;六是研究建立健全三次分配中促进慈善捐赠的财税激励、名誉奖励制度、信托和法律保障制度,促进三次分配拓展规模并走向规范化、有序化。

要通过进一步改进完善一次、二次和三次分配制度自身来促进三者的协调配套。一次分配要继续执行并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工资正常增长制度、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等,分类改革医疗卫生单位、高等院校、科研开发机构等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进完善各类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大力规范演艺界、网络平台等的分配制度;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居民财产收益分配制度,拓宽居民增收渠道;通过上述一系列改革增强一次分配的依法合规性,减轻二次分配调节收入、财产不合理差距的压力。

二次分配要大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加快消除社会保障待遇双轨制问题,在调整各项社保标准时,对社保待遇偏低群体适当倾斜,建立相应综合协调的调整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等的不合理的社保待遇差距;同时进一步健全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并提高用于民生的比例,合理增加对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的额度;健全人大代表审议监督财政收支制度,真正有效发挥人大代表监督功能,在制度上保证财政支出和转移支付的公正公平;继续完善对国有企业税后利润的征收制度,加强对垄断性企业高收益的税收调节;税收结构方面,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等等。多方面改进完善二次分配,强化其再分配调节功能,尽可能依法调节一次分配中的不合理差距。

三次分配要加快健全慈善捐赠管理制度,包括捐赠事项发起、收集登记、分类管理、捐出记录、公布捐赠使用信息以及对捐赠资金、物资使用的审计监督等各项制度,为三次分配的规范化、有效化、公开透明化等提供系统性制度支撑,同时弥补一次、二次分配的不足。

综合配套解决实现共同富裕的重点、难点问题

共同富裕从分配格局形态上讲,应该是“两头小、不悬殊,中间大、分层次”,也即特富裕者和初步富裕者或小康者人数都不多,且双方之间收入和财产的差距都不很大;中等富裕群体或中等收入群体人数很多,但此群体内人员的收入、财产不是偏平相同而是有所差别,可细分为富裕者、较富裕者、全面小康者等。从我国当前实际看,要逐步推动共同富裕,除了继续做大做好社会财富蛋糕和健全并使用好一次、二次和三次分配制度外,还必须抓住重点、难点,综合使用就业、教育培训、开通各类劳动者职业生涯发展通道以及改革經济社会体制相关弊端,才能取得相应效果。

解决重点、难点之一是“托底提低”。一是要巩固全面脱贫成果,继续组织帮助脱贫地区及其人员抓好生产经营,拓展农林牧副渔等产品销售市场,稳定并扩大其人员就业和再就业,进一步改善其生活,严防规模性返贫,这是推动共同富裕进程中应坚决杜绝出现的问题。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杜绝拖欠、克扣工资现象,保障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同时创造条件并结合劳动力市场普通劳动力逐渐供不应求的变化,合理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三是编织好托底社会安全网,协同合理调整并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大病、伤残医疗保险标准等,将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等均纳入社保体系,保证城乡困难居民能够有尊严地生活,低收入劳动者能够有尊严地劳动,在切实托好其基本生活之底基础上,逐步向较有体面的生活和劳动转变。

解决重点、难点之二是“扩中”。这需要多措施从扩员提质和增收两方面来实施。一方面,要多渠道拓宽中等收入群体人员来源并提升其素质。一是调整产业和职业、就业结构,提高二产、三产比重,在产业、产品升级换代过程中相应增加灰领、白领岗位,特别是扩大各行业的技能人员队伍;二是调整城乡结构,彻底打破城乡分割二元体制,推进城镇化并继续改革户籍制度,促进更多农民转变为市民,从而增加二、三产就业人员;三是优化区域经济结构,在继续保持东部沿海地区较快发展速度的同时,努力促进西部、东北等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打好西部、东北等地区“扩中”的经济基础;四是调整教育等结构,提高职业教育比重,优化城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加快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促进增加潜在的中高素质劳动者;五是开展多种多样职业培训,开通社会各类劳动者职称申报和技能等级认定等职业发展通道,提升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增加中高素质和能力的劳动者。

另一方面,要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增加中高素质劳动者的收入。一是贯彻落实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政策,让科研开发、高新技术、医疗卫生、教育系统等单位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先富起来;二是根据工作业绩相应提高各类技能人员和三产服务业内中高素质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使之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新组成部分;三是维护和发展好中小微企业,扶持大学毕业生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使此领域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创业者中相当部分人员通过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成为中等收入者或富裕者;四是通过多种措施提低增收,使部分低收入劳动者进入中等收入群体;五是拓宽居民财产收益渠道,完善农民土地转让收益分配制度,规范城镇居民房产出租出售收益制度,改进完善居民金融理财制度,增加居民财产性收益,促进稳定并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六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有效发挥社会安全网的托底提低作用,努力消除中等收入群体的后顾之忧。

解决重点、难点之三是调节高收入。一是努力摸清高收入者的收入和财产情况,通过健全各类法人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并加强审计,合理划分高收入自然人个人开支与其开办企业法人的运营费用,对自然人和法人的金融、房产等数据全国联网汇总等,争取做到基本掌握高收入者收入和财产的真实情况,为依法调节高收入打好基础。二是对高收入依法应征尽征,在核实高收入纳税基数包括工薪所得和财产性收入的同时,在反违法避税的基础上依法征收其个人所得税,特别是要加强对文娱明星、网络和金融大鳄与知名网络公司、大型金融企业等单位的持有人及其高管的高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适时开征房产税、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同时大力打击权钱交易、行贿受贿,取缔非法收入,多措施着力调节畸高、过高收入及财产,缩小社会群体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和财产差距。三是引导、鼓励高收入者自愿捐赠,但要禁止强制捐赠,反对道德绑架捐赠,应通过捐赠财税激励、名誉激励等来促进高收入者自愿捐赠;与此同时,要大力加强对慈善捐赠主管、经办机构的管理监督,督促其健全本单位慈善捐赠管理制度,核实捐赠资金、物资到位,防止并杜绝捐赠虚报;同时严格细致管好捐赠资金、物资,合理分配使用并公布使用结果,杜绝“跑冒滴漏”,严禁前些年损害慈善机构名誉的郭美美事件重现,增强全社会对搞好三次分配的信心。

加强组织领导 协同推动共同富裕

一是发挥好国务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各地区相关制度的作用,打破一次、二次、三次分配主管部门界限,在国家和各地区层面形成推动共同富裕的协同工作机制,不论是制定有关分配政策还是执行,都要联合共商共推,强化形成合力;二是国家和地方各层级协同工作机制应根据全国和地方的实际情况,分别研究确定推动共同富裕工作目标并将其分别纳入国家和本地区的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据此组织推动共同富裕工作;三是各层级协同工作机制可定时或不定时组织有关力量召开专题会议,分别量化分析全国或本地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政府、企业、居民三者收入占比和基尼系数变化情况,分析居民收入、劳动报酬与经济发展、劳动生产率“两个同步”进展情况等,据此判断全国或本地区分配格局的走向是否符合推动共同富裕的目标和要求,以此指导一、二、三次分配的协调配套和其他配套改革工作,有针对性地推动共同富裕。

(苏海南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本文编辑/王晔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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