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内部控制质量与企业创新绩效
——基于中国文化类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2021-10-21 10:42李香梅王舒然李红倩
关键词:股权结构股权股东

李香梅,王舒然,李红倩

(1.山东财经大学 会计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2.中国农业大学,北京 100083;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潍坊 261000)

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将“提升文化企业的创新能力”确定为我国文化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全面对接国家“互联网+”战略,我国文化企业已形成适应“供给侧改革”新形势的“文化+科技+金融”的三元动力结构,出现“文化+科技”、“文化+金融”的新模式和新业态,管理体制、投融资等创新引起内部控制观念、制度以及管理等方面的深刻变化。为此,如何纾解文化企业日益严重的内部控制问题,快速有效的提升文化企业创新绩效已然成为理论和实务界的热点问题。

企业内部的组织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及知识的积累是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关键,内部控制作为降低交易费用和弥补企业契约不完备的制度体系,能够通过优化整合非制度性资源(如资金、技术、知识等)要素以及动态的修正经营性惯例,有效解决公司各层级的委托代理问题,降低创新投资高昂的调整成本,维持创新投资的持续平稳,促进创新投资的途径,提高创新绩效,形成可持续竞争优势。但内部控制能否促进创新会受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而作为公司治理产权基础的股权结构又是企业创新绩效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重要影响因素。尽管有少数学者注意到股权结构、内部控制质量对创新绩效的重要影响,但在中国资本市场环境下,内部控制如何作用于企业创新活动?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能否显著提升企业尤其是文化企业的创新绩效水平?股权结构在这一提升过程中能否发挥调节效应?为了更好的梳理上述问题,本文基于我国文化类上市公司数据,实证考察内部控制质量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并进一步探讨股权结构[i]是否会对两者间关系产生调节作用。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内部控制质量对创新绩效的影响

随着创新经济时代的到来,成功的创新成为企业高速发展、绩效持续增长的内生驱动力。但创新风险的无可回避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特征决定了创新过程需要目标的引导和结构化的支撑,而内部控制作为一种切实有效的信任机制能促进这种目标和结构化过程的清晰定位。在代理问题层生的今天,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通过对创新过程中关键点的控制、预测、考评等一系列的控制活动向员工清晰的传达组织的战略目标、战略定位以及企业承受风险能力的边界,通过架构科学的制衡机制、明确契约各方的职责权限,有效监督和控制创新决策实施过程中的各层级代理人,最大化管理者与股东的目标效应,提高创新与战略目标的一致性,抑制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内部人机会主义行为和逆向选择,降低创新过程中的道德风险和代理成本,促进有利于企业战略发展的创新活动;同时,有效的内部控制通过良好的信息收集与反馈渠道及时的将企业信息反馈给高管等执行层,使其根据环境的变化实时调整创新项目,并通过风险评估识别、应对道德风险等代理问题导致的非效率创新投资问题,确保高效的创新产出。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正相关。

(二)股权结构对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

股权集中度主要用来衡量不同股东对公司的控制程度和影响力,体现了公司股权分布特征及制衡能力,对内部控制的功能发挥有着重要的影响。从代理理论角度分析,我国正处于新兴加转轨的市场经济阶段,大多数文化企业股权结构相对集中,控股股东掌握着董事会的实际控制权,操纵着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导致内部控制流于形式,使其成为某个人或某些人谋私利的工具,即股权越集中的企业限制了股东之间的制衡作用,抑制了内部控制对投资者保护以及提升创新绩效方面的功能发挥。①李志斌:《内部控制、股权集中度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来自A股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调查的证据》,《会计研究》2013年第12期,第72-78页。具体而言,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会不断激化公司治理中的第二类委托代理问题——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矛盾,控股股东基于对自身利益的维护,会利用手中的控制权,甚至违背与其他所有者的共享议程,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转移或滥用公司资源,导致创新资源配置不足,②杨建君、王婷、刘林波:《股权集中度与企业自主创新行为:基于行为动机视角》,《管理科学》2015年第3期,第1-11页。减弱创新投资的动机,甚至放弃创新。从风险厌恶角度分析,现代金融学认为,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倾向于以最低的风险来获取最大的私人收益。由于创新风险规避机制与内部控制机制的不健全,相对于小股东而言,占有公司较多股份的控股股东需要承担更多的创新风险,出于风险规避心理,控股股东为了将创新带来的风险降到可承受的范围,会减少对创新项目的投资,③林筠、张瑶:《股权结构、研发投入与创新绩效——基于创业板的数据分析》,《生产力研究》2017年第9期,第1-8页。甚至在有可替代项目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可能会为了规避风险以防止预期可得的短期收益受损而抑制企业的创新投资。④Young M N,Peng M W. Ahlstrom D,et al.Corporate governance in emerging economies:A review of the principalprincipal perspective,Journal of management studies,2008(1),p. 196.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股权集中度负向调节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之间的关系。

股权制衡度是指公司的控制权由几个大股东共享,在大股东之间形成有效的制衡,任何一个大股东都无法单独控制公司的经营决策。股权制衡度越高,股东之间的牵制性和监督动机越强,一方面能弱化控股股东的权利,内部化控制联盟的成本,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控股股东通过“隧道行为”攫取控制权私有收益的现象,保证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实施和执行,①谢华、朱丽萍:《股权结构、内部控制与公司绩效——基于沪市江苏省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第66-77页。强化内部控制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功能发挥;另一方面几个大股东共享公司控制权的决策机制能避免第一大股东在决策方面的武断和一意孤行,②Young M N,Peng M W. Ahlstrom D,et al.Corporate governance in emerging economies:A review of the principalprincipal perspective ,Journal of management studies,2008(1),p. 196.有效缓解股东间的代理冲突和“搭便车”行为,降低代理成本,激发中小股东监督控股股东及参与公司的管理决策的积极性,约束控股股东的自利行为,激励和监督管理者选择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的创新项目,降低高管人员违规经营的风险,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降低企业创新活动的潜在风险,有效缓解控股股东对创新活动的抑制作用,减少非效率投资行为对创新资源的挤占,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企业的创新绩效,促进创新目标的实现。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3:股权制衡度正向调节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之间的关系。

“现代管家理论”认为高管行为决策的结果会决定其职业生涯,因此自律的管理者会从公司和股东的总体利益出发作出各种科学的决策。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有效评估与监督管理者行为决策,预防决策失误、投资失败,限制其短期盈利行径,③刘启亮、罗乐、张雅曼:《高管集权,内部控制与会计信息质量》:《南开管理评论》2013年第1期,第 15-23页。为管理者“管家”职能的发挥提供更大的空间,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大的利益。④Donaldson L,Davis J H. Stewardship Theory or Agency Theory: CEO Governance and Shareholder Returns,Australian Journal of Management,1991(1),p. 49.而股权性质直接体现了公司产权分配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股东及其代理人的监督意愿和动力,其合理与否不仅直接影响公司控制权的分配,还会影响到公司的资源整合能力和内部组织能力,进而对内部控制的实施和执行产生重大影响。⑤吴益兵、廖义刚、林波:《股权结构对企业内部控制质量的影响分析》,《当代财经》2009年第9期,第110-114页。在我国公司治理实践中,相比较于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中,一方面由于高管控制权的过度膨胀,公司决策过程中的“一言堂”局面和“一把手”负责制是导致治理监督失灵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国有股目标的多元化与特殊性,两权分离程度较高,产权主体虚置,委托代理链条过长导致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进而导致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制度约束流于形式,难以发挥实质性的监督作用,⑥叶陈刚、裘丽、张立娟:《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质量与企业财务绩效》,《审计研究》2016年第2期,第104-112页。加上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对高管的激励受到行政管制,缺乏从事研发活动以提升公司长期价值的激励措施,影响内控效率和创新绩效。⑦郭晓凤、周玉晶、白雪:《股权结构与内部控制质量的相关性研究》,《金融经济》2014年第14期,第116-118页。据此,本文提出假设:

H4:与国有文化类公司相比,非国有文化类公司中内部控制质量对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更显著。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构建本文的研究假设模型图,如下所示: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鉴于深、沪主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鉴证与披露从2012年1月才被强制实施,本研究选取2012-2017年作为样本时期。为了提高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在初始样本的基础上,剔除了ST、*ST和PT 等标志的异常公司相关财务数据不全和观测值异常、2017年新上市的公司,最终得到2012-2017年间72家文化类上市企业平衡面板数据,共432个样本观测值,其中国有样本126个,非国有样本306个。另外,为了控制极端值对研究结论的影响,对除虚拟变量外的数据进行了1%和99%分位数的Winsorize处理。研究数据中,专利情况源于国泰安数据库(CSMAR)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网站,其余变量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以及公布的上市公司年报。

(二)变量定义

1.因变量:企业创新绩效(Patent):目前国内外学者主要从创新产出的数量或质量以及创新效率等方面衡量企业的创新绩效。鉴于专利数客观且获取方便,借鉴朱磊等(2016)的做法,①朱磊、韩雪、王春燕:《股权结构、管理者过度自信与企业创新绩效——来自中国 A 股高科技企业的经验证据》,《软科学》2016年第12期,第100-104页。采用专利申请数衡量企业创新绩效。考虑到专利申请的时间滞后性,用专利申请滞后1年的数量衡量企业的创新绩效,专利申请数量越多,企业创新绩效越强。

2.自变量:(1)内部控制质量(IC)。借鉴方红星等(2013)的做法,将内部控制质量划分为高、低两类,若公司未出现以下情况:公司存在违规违法事项、审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内审报告中显示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则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较高,取值为1;反之,若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则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质量较低,取值为0。

3.调节变量:(1)股权集中度(CR5)。股权集中度反映公司股权结构的总体布局,是股东间权利与义务分配结果的直接表现。借鉴冯根福和温军(2008)的做法,②冯根福、温军:《中国上市公司治理与企业技术创新关系的实证分析》,《中国工业经济》2008年第7期,第91-101页。用公司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来表示公司股权的集中程度,此比例越大,说明该公司股权越集中。

(2)股权制衡度(Z)。股权制衡度主要反映其余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程度,借鉴朱德胜和周晓珮(2016)的做法,③朱德胜、周晓珮:《股权制衡、高管持股与企业创新效率》,《南开管理评论》2016年第3期,第136-144页。用Z指数(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比值)来表示。

(3)股权性质(State)。借鉴冯根福和温军(2008)的做法,按照控制链条上实际控制人的最终产权属性, 将公司划分为国有控股 和非国有控股,如为国有, 取值为1,否则为0。

4.控制变量:为了更好的研究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的关系,参考企业创新绩效影响因素分析的文献,选取公司规模(Size)、公司成长性(Growth)成立年限(Age)以及年份(Year)作为控制变量。

相关变量定义与说明如表1所示。

(三)模型构建

借鉴杨王伟等(2019)的做法,①杨王伟、孙慧:《战略柔性、高管“双元”资本与创新绩效——动态环境下一个交互效应和调节效应模型》,《企业战略》2019年第1期,第57-65页。采用分层逐步回归模型检验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间的关系以及股权结构对两者间关系的调节作用。

首先,检验内部控制质量对创新绩效的影响:

其次,加入调节变量,考察股权结构对两者间关系的影响:

其中Ai表示股权结构,包括股权集中度(CR5)、股权制衡度(Z)和股权性质(State)。

三、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及相关性分析

从表2可以看出,专利申请数量的标准差为386.132(均值为152.1),说明不同文化类上市公司间的创新绩存在较大差异,且国有企业的专利权申请数(Patent)显著低于非国有企业,体现出较差的创新绩效;从股权集中度方面看,最大值为93.26%,最小值为14.21%,说明我国文化类上市公司中仍然存在严重的 “一股独大”现象;而股权制衡的最大值为1.000,最小值为0.060,这些差异的存在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在总体特征上存在显著差异。相较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虽然规模和年限较小,但其具有更高的内部控制质量和成长能力。

表2 描述性统计结果

(二)相关性分析

在回归分析之前,对各变量进行皮尔森(Pearson)相关性检验,结果见表3显示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显著正相关,为研究假设提供了初步的实证检验;企业规模以及成立年限也与创新绩效显著正相关,但企业成长性与创新绩效显著负相关。此外,各变量的方差因子VIF绝大部分在2以下,说明各变量间及设计的模型都不存在严重的共线性问题。

表3 相关性分析

Growth -.093* .076 1 Size .441*** .099* .112** 1 AGE .324*** -.027 .028 .573*** 1 CR5 -.202*** -.002 .114** -.354*** -.444*** 1 Z -.073 .023 .160*** -.123** -.219*** -.110* 1 State .219*** .060 -.082 .482*** .583*** -.184*** -.286*** 1

(三)回归分析

为保证模型的稳健性,避免同一变量在不同时期扰动项间的自相关问题,本文用聚类稳健的标准差进行回归,表4为分层逐步回归结果。模型1只检验各控制变量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公司规模和上市年限与创新绩效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成长性与创新绩效显著负相关,这与已有的研究结论相同。模型2中加入主要解释变量内部控制质量(IC),回归结果显示两者间的系数为0.133,且在5%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说明高质量的内部控制能显著提升文化企业的创新绩效,假设H1得到验证;模型3实证结果显示内部控制质量对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仍然显著,支持假设H1。

表4 股权结构、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回归结果

注:表格内数字上方表示估计系数,括号内为t统计量。

模型4-模型6加入调节变量——股权结构检验其对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间关系的影响。模型4中CR5*IC的系数为-0.348,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说明股权集中度对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间关系起到负向调节作用,即股权越集中,内部控制质量对创新绩效提升的促进作用越弱,假设H2得到了经验证据支持;模型5中Z*IC的系数为0.063,但不显著,说明股权制衡不能有效抑制内部控制不完善引起的创新绩效低下问题,与原假设H3不符。原因可能是由于文化类上市公司股权制衡度普遍较低,“一股独大”现象的存在抑制了股权制衡作用的有效发挥;同时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的大股东为了追求自身利益不惜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导致其缺乏积极性及冒险精神,一定程度上抵制了风险较大的创新行为,从而降低创新绩效。

模型6中加入股权性质与内部控制质量的交叉变量后,内部控制质量对创新绩效的影响仍然显著,且显著性水平较基本模型有所提高,但交叉项系数为负且不显著,说明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文化企业中内部控制质量对创新绩效的促进作用较弱。

(三)稳健性检验

为防止偏差,更好的验证结论的稳健性,本文做了如下稳健性检验:(1)采用冯根福和温军(2008)以及张晓红等(2017)做法,用研发投入来衡量企业的创新绩效;(2)采用杨慧军和杨建君(2015)的做法用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来衡量股权集中度,①杨慧军、杨建君:《股权集中度、经理人激励与技术创新选择》,《科研管理》2015年第4期,第48-55页。对上述模型重新进行实证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与上述实证结果(表4)基本一致,说明本文的研究结论没有发生显著变化,较为稳健。

表5 股权结构、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回归结果

四、进一步检验

表4和表5的实证结果表明完善的内部控制能够提高企业现有资源的配置效率,与文化企业的创新绩效显著正相关。叶陈刚等(2016)指出内部控制质量对企业绩效也具有显著正向影响。那么,对创新能力较高的文化企业而言,创新绩效的提升是否会对公司绩效产生积极影响?内部控制质量对创新绩效的治理作用是否受上述作用的影响?为进一步探讨上述问题,借鉴许瑜等(2017)的做法,构建下列两个模型,采用分层逐步回归的方法深入验证文化企业内部控制质量对公司绩效的治理效能。

其中Ai表示股权结构,包括股权集中度(CR5)、股权制衡度(Z)和股权性质(State)。

表6 进一步检验回归结果

模型6的回归结果显示,文化企业的创新绩效与企业绩效显著正相关;模型9的回归结果显示,内部控制质量能显著提高企业绩效;模型10的回归结果显示,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的乘积与企业绩效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说明内部控制质量在创新绩效对企业绩效的正向影响中起积极的治理作用。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选取2012-2017年72家沪深文化类上市公司为最终研究样本,从公司治理角度分析并实证检验了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1)内部控制质量对创新绩效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即内部控制质量越高,企业的创新绩效越高;(2)股权结构作为公司治理机制的产权基础和重要的内控环境,会影响内部控制制度的功能发挥,进而增强或减弱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股权集中度对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间关系起负向调节作用;股权制衡度正向调节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间关系,但不显著;相较于国有文化企业,非国有文化企业中内部控制质量与创新绩效间的正向关系更显著;(3)进一步研究发现,文化企业的创新绩效与企业绩效显著正相关,而高质量的内部控制能有效促进创新活动对企业绩效的提升作用。

(二)政策建议

由上述研究结论可知,内部控制和股权结构是影响文化企业创新绩效的重要因素,这一研究结论对于微观企业管理和宏观政策制定两方面均具有一定的实践启示。

首先,文化企业应充分意识到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的规范功能对提升创新绩效的积极作用,在重视内部控制“硬”控制的同时,强化内部控制中的“软”控制,构建“软”“硬”相结合的内部控制体系。但目前多数企业的内部控制体系更多关注的是具体业务等内部流程环节的“硬”控制,忽略了以企业文化为核心的“软”控制功能。在全球网络环境下,创新驱动下的文化企业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多变,不确定性、可变性和模糊性等因素剧增,网络风险等不可避免。由于风险而影响内部控制的因素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按照流程规定进行环境分析、风险评估与识别等“硬”要素,一类是创新文化、创新氛围等“软”要素。传统风险管理的典型特征是进行程序性控制管理(“硬”控制),忽视了“软”要素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软”控制)。按照“和谐”理论,为了应对不确定局限,内部控制体系应以“硬”要素的设计优化、“软”要素(尤其是人要素)的激励诱导以及“软”“硬”协调的动态耦合为路径,在和谐状态下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据此,针对文化企业“互联网+”环境的时代特征提出符合文化企业的控制环节和流程,加入不同于制造业的文化企业关键控制点,重构“软”“硬”相结合的文化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其次,文化企业应优化股权结构,引入多元持股主体,合理安排不同性质股权的比例,积极推进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发展,强化股权制衡的治理作用。实证结果表明,股权过于集中易导致控股股东为谋私利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在“一股独大”情况下控股股东的行为难以受到监督及制约,内部控制容易形同虚设;而制衡能力较强的公司中,大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能有效抑制控股股东的利益攫取行为,其参与企业决策的能力和动机也随之增强,提高了创新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降低了决策失败带来的风险,提升了企业的创新效率。因此,应不断优化股权结构,合理安排国有股权与非国有股权比例。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有效融合与协调发展,而股权结构的多元化是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途径。因此,应以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为契机,从提高企业创新绩效的角度出发,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以及收购兼并等方式积极促进股权多元化,引入保险公司、银行、投资信托公司等更专业、更理性、更规范的机构投资者,构建多个股东制衡的多元化结构,重构公司的权力配置方式,实现控制权的合理配置,同时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形成制度约束和监督,强化对控制股东的监督效应,抑制其自利行为,有效缓解公司的治理矛盾,提升创新绩效,促进创新的持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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