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刻辞制作者辨识

2021-10-22 13:38韩妍
魅力中国 2021年30期
关键词:断代笔迹甲骨

韩妍

(信息工程大学洛阳校区,河南 洛阳 471000)

一、骨文断代研究现状

安阳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字,拓印考释,研究讨论,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一百多年的研究,在中国古史学、文字学上,确也有不少的贡献;但是实在说起来,研究的方法,仍只是混乱的,笼统的,支离破碎,找不到正当的途径;致使这真实而难能可贵的史料,将成为断烂朝报,故纸堆中的废物;这其间最大的毛病,就在于不能精密的鉴别,把每一块甲骨上所记的史实,还他个原有的时代。每一种学问,都要经历有粗疏而趋于精密的过程,甲骨文字的研究,当然也不能例外。

1931 年,董作宾在《大龟四版考释》一文中,首先提出了由贞人可以推断甲骨文的时代的说法。贞人的发现和同版系联,寻求出了同一时期的贞人,经过所祀帝王、书体、同时人名等的互证,确定了这一批贞人所在的时期,这确是一个重大的成功。有了这一成功,商代卜辞就有可能进入分期研究。1933 年董作宾又发表《甲骨文断代研究例》,创立了甲骨断代学,全面论证了甲骨断代学说,并将《大龟四版考释》中提出的八项断代标准,进一步确定为:世系、称谓、贞人、坑位、方国、人物、事类、文法、字形、书体十项标准;并将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划分为武丁(及其以前盘庚、小辛、小乙),祖庚、祖甲,廪辛、康丁,武乙、文丁,帝乙、帝辛五个时期,从而使甲骨文的研究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

1956 年,另一位古文字学者陈梦家在其著作《殷墟卜辞综述》中探讨过甲骨文断代问题,并有新的突破,如将董氏提出的一期、二期、三期的贞人集团分别称为“宾组”“追组”“何组”,从而更靠近了以贞人作为卜辞分类主要依据的观点与做法。

二、甲骨刻手鉴定

那么在甲骨发掘过程中,学者们发现,甲骨字体有大字、小字、粗体、细体、长体、方笔、圆笔等的不同。而且,有时同一个字,其字形无论是从整体风格,结构搭配,还是从各个部件的笔画特征,都存在很大差异。这就存在刻手为一人还是多人的问题。本文以甲骨文中常见一个贞人名字“宾”字为例分析,到底是同一人所刻,还是多人所刻。

(一)甲骨文“宾”字字形特征

按照《殷墟甲骨刻辞类纂》贞人统计表宾的片号及释文中出现的“宾”字,《甲骨文合集》第一册共有117 个“宾”字。其中残缺及模糊不清的有24 片,除去以上的24 片,本文的研究范围只有其余的93 片。

甲骨文中典型“宾”字如下:

(二)甲骨文“宾”字筛选标准

在鉴定刻手是否为一人时,甲骨文“宾”字如此多的字形特征中,哪项应该作为决定标准,哪项应该作为参考标准,只能利用同版甲骨进行排除。在同版甲骨中,为一人写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在同一版所出现的两个“宾”字,一个向左,一个向右,这就说明向左向右不能作为鉴定时的决定标准,就可以排除掉。

因此,在鉴定字形时,“兀”字形、“元”字形,全包围、准包围,方向向左、向右可作为参考标准,而非决定标准。那么没有被排除的特征还有“宀”的出头、不出头、尖头、竖外弧,“人”的亻字形、兀字形、直立不直立,全包围、半包围就可以作为鉴定标准。

(三)A、B1、B2 类特征鉴定

根据以上的鉴定标准,又参考古代印文的章法和现代笔迹鉴定学的有关知识初步判断93 片甲骨中“宾”字的刻手至少有A、B1、B2 三类刻手。

A 类字形特征表

1.A 类字的特征鉴定

(1)结构特征

在93 块带“宾”字的甲骨中符合标准的有18 块,把它们定为A 类。A 类字在“出头不出头”、“包围半包围”、“人”还是“兀”形上存在相似之处。

从释文及“宾”的同版其它字上进行对比分析,除了重点研究的“宾”字之外,还有其它的字也经常出现,如:“射”、“羌”。从字形中可以看出个别的“射”字除方向相反外,字形相似,“羌”字字形都有向外分叉、方向相同等特点,并且释文有相似点。

(2)印文的常用章法

古代刻印文的工具、对象等方面有相通之处,所以参考刻印文的常用章法,拟定鉴别甲骨刻字的标准。

平正与均匀,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印文要求匀称妥贴。虽然甲骨文中字体及字间距的大小除了个人书写喜好的差异外,还受限于所写甲骨的大小,但是这两项标准指的都是同一块甲骨。因此可以作为比较标准。疏密统一,对印面文字笔画多寡差别较大的印,古人有时以“宽可走马,密不容针”的方法处理。运笔水平,字数少忌散漫,字数多忌杂乱;笔划瘦忌单薄巧忌纤媚,拙忌狂怪。

综合以上的四种标准,A 类刻手的书写水平也可归为一类。

(3)现代笔迹鉴定学

在现代笔迹鉴定学中,关于书写水平特征的界定与印文的章法也及其吻合。书写水平特征,是指书写技能高低的现象。过去对书写水平的评价是个人的感受,众人心知肚明,没有统一的尺度。现如今为了评判书法水平都有一定的等级,标准。衡量书写水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①美观程度、单字规格是否等大、字行间距是否匀称;

②单字结构是否严谨、搭配比例是否均匀;

③运笔是否流利自然、运笔是否具备法度。

参照笔迹鉴定标准,A 类刻手的书写水平也可归为一类。

从以上的三方面,我们可以得出结论,6、10、13、30、60、88、229、236、277、280、293、322、336、339、483、578、817、824,18 片甲骨可以归为一类,为A 类刻手所写,其余75 块归为B 类刻手所写。根据总结出的鉴定标准,可以再从B类刻手里分出B1、B2 两类刻手所写的字。

2.B1 类字特征鉴定

归为B1 类刻手的有10 片:14、96、110 正、190、238、940 正、456、590 正、978、1100 正。从上面的重要标准中,B1 类的10 片甲骨中的“宾”字具有最明显的共同特征是“出头”,其次“宾”字的起笔、首笔所用的力度没有明显的变化,在有的甲骨文字中发现刀刻力度是从上到下慢慢变浅。在甲骨文中“贞”字的出现率很高,在B1 类的10 片甲骨中除了都有“宾”这个占卜官的名字外,这10 片甲骨中还都有高频字“贞”。比较一下它们中的“贞”字的字形特点,发现也都有相似之处。“贞”上的两个小尖都是封口,竖没有外伸,下面的两个小尖也封口,但竖外伸。

B1 类字形特征表

3.B2 类字特征鉴定

归为B2 刻手的有9 片:134、143、201、475、495、586、721 正、779 正、1076 正甲。这9 片甲骨中“宾”字所具有的共同特征是“不出头”“竖弧”起笔收笔时力度不均,刻痕上深下浅。除此之外,它们中的“贞”字字形也相似,上两小尖大小不一,致使整个字形歪斜。经过对比可以看出,这9 片甲骨中不仅“宾”字相似点众多,而且其中的高频字“贞”也都相似。因此,可以断定这9 片甲骨中的刻手为B2 类刻手。

B2 类字形特征表

三、结语

古希腊哲学家的科学断言:“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里。”应用到甲骨文笔迹鉴定上就是:人不能两次书写出完全一样的字。所以,我们在鉴定是否为同一人所写时应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仔细辨别出哪些是重要特征,哪些是次要特征;哪些是决定标准,哪些是参考标准。只有标准设置的科学合理,才有可能根据标准进行比较辨别。在甲骨文中,由于“宾”字字形的复杂多样性,并涉及对殷商时期的社会风尚、文化的深入了解,暂只挑出具有明显特征的A、B1、B2 类刻手所刻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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