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的“实践”维度

2021-10-22 21:19夏淼何军瑶
北京教育·高教版 2021年10期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整体性实践

夏淼 何军瑶

摘 要: “实践”范畴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核心范畴,而且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和历史逻辑统一的基础,更是全面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立场和方法的关键。有效贯穿运用马克思主义“实践”范畴,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的教学帮助学生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思维,创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整体性理解,是更好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有效举措。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实践;整体性

在我国高校开设的四门公共思想政治理论课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以下简称“原理”)课主要是帮助大学生全面理解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原则,在总体上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进一步树立“四个自信”,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解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问题提供价值指引和信念支撑。对于学生来说,“原理”课具有较强的基础性和理论性特征而不易理解,因此如何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整体视野出发,讲清、讲透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联系,既能深入浅出突出重点,又能以点带面覆盖全局,是“原理”教学中需要把握的关键。笔者在长期的教学过程中有一个深刻的体会,就是紧紧抓住“实践”这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逻辑中轴,始终贯穿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这样既可以鲜明突出马克思主义实践性的本质特征,又能逻辑地呈现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完整性与一致性。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核心范畴

马克思主义认为,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对象化过程产生了实践,其实质是人类改造对象世界的能动的感性活动。人的需要和目的在自在的对象世界并不能得到满足,实践活动就是人依据自身需要以及对客体的认识和把握,现实地改变对象的直接存在状态或性质,而创造出满足需要的产品来。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由此看出,马克思将“实践”引入其新唯物主义哲学,以实践为逻辑起点理解世界以至人类社会,形成了从感性的人的实践活动理解对象世界的“实践思维方式”。这样既在历史视野中审视世界,超越了对事物直观把握的旧唯物主义;又把现实的感性活动当做自己的前提和基础,超越了单纯从精神出发观察世界的唯心主义。马克思以人的物质实践活动为基础将自然、社会和思维统一于人类社会生活中,赋予了实践以世界观的地位,实现了哲学世界观的革命性变革。

1.作为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对象性过程,实践体现着主体的内在尺度(需要、目的)和客体的外在尺度(对象及其规律)的统一

为了人的需要的满足,实践活动必然以客体为指向,并以实践的方式发现客体、改造客体。因此,人与对象世界的关系在实践过程中展现为人的现实活动。就实践的主体而言,人的需要驱动转化为目的,并以一定媒介遵循对象客观规律而改造对象世界,在这一过程中人与人结成了特有的社会关系,从而形成属人世界。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认为作为有意识、有目的活动的类存在,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就实践的客体而言,对象世界(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自身)作为一代又一代人的活动的结果,实现着自在之物向为我之物、对象世界向属人世界的转化,对象世界(自然界、人类社会与人自身)被不断地展现于变化的生产力和人类社会关系之中。在这个过程中,对象世界的客观实在性与属人世界的可能性并不矛盾,差别只在于已经认识和尚未认识的东西之间的差别,其关键是需要辩证思考,“怎样从不知到知,怎样从不完全的不确切的知到比较完全比较确切的知。”[2]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为客观世界一切物质对象都是可以被认识的,因为在马克思看来人的认识能力是无止境发展着的,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都不能单独承担起检验认识标准的重任,人的思维的至上性恰恰需要在实践中证明,“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3]

2.马克思主义认为属人世界与对象世界、物质世界与价值世界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内在统一

实践在主客体之间的展开过程必然蕴含着价值实现的过程,人的实践活动即价值活动,实践关系即价值关系。就价值主体而言,需要和目的在人的实践活动中起着支配性作用,并推动实践的目的、过程和结果。作为价值主体的人从来都是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其中“谁”是价值创造的主体和“为谁”创造价值是实践的价值原则所在。阶级对抗社会中,广大劳动者的劳动创造被剥削阶级无情占有,这种价值创造的主体性得不到统治集团的承认,有意无意地混淆和掩盖了劳动价值与人的价值的背离。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将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需要、根本利益作为自身价值原则的根本内容,由此看出马克思主义价值原则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历史性和主体性特征。科学的理论之所以能够正确预见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不是基于空想和教条,恰恰在于对现存世界的深刻批判,是通过批判旧世界发现新世界。马克思主义注重现实、关怀人类,正是立足于人的实践活动来把握全部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并明确指出只有通过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才能真正实现无产阶级乃至全人类的解放。马克思主义始终围绕人的自由解放不断进行理论和实践探索,其共产主义理想就是这一价值旨归。在实践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实现了唯物主义实践观与价值观的有机统一。

“实践”构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论维度

革命的和批判的实践内蕴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并规定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维度,使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整体性在实践范畴的展开中得以呈现。马克思、恩格斯在对现实世界的批判反思中发展并完善着马克思主义理论,不论是批判早期激进的人本主义、商品拜物教或资本拜物教,还是后来对资本主义私有制和人类未来发展趋势的批判性反思,都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性本质,是以“革命”为逻辑中介的实践性与理论性的有机结合。

1.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始终贯穿着实践逻辑与理论逻辑,两者相互补充、相互印证

实践逻辑深刻地蕴含于《资本论》及其对资本主义生产分析的理论逻辑之中。马克思说:“而生产生活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 [4]“因此,说到生产,总是指在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生产—社会个人的生产”。[5] 从“现实的人”的生产出发,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生产(人的实践的主要方式)活动的分析中体现了对“现实的人”的命运的关切,并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研究中努力探寻和发现人的本质及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马克思始终强调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并非物(商品)本身,而是被商品掩盖下的人与人的现实关系,这种现实关系是人在社会实践中历史地生成的,并具有可以被人所能把握的内在规定性—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尤其是马克思对利润、地租等“剩余价值特殊”抽象出“剩余价值一般”—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以确定“现实的人”(资本主义的工人)的本质规定和价值地位为前提,破解了资本生产和资本主义社会特殊运动规律的密码,最终在历史的辩证的否定基础上将理论的视野放在人的终极意义的解放和发展上。可见,马克思共产主义形成的思想轨迹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及其被扬弃的历史过程而最终着眼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人類解放上。

2.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是为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伟大实践而服务的,是关于人的解放的学说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性要求无产阶级必须掌握革命理论和具备革命斗争精神,因为“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6]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作为人类最后一个阶级既是资本主义的掘墓人也是共产主义的缔造者,并以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指明实践的现实路径—通过工人阶级自我解放的社会革命,消灭一切阶级,最终实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解放。所以,共产主义学说当然就不仅仅是一种理论,它更是一种为人类自由解放服务的、以消灭不合理社会制度为目的的现实运动。这种运动当然是实践的、发展的,是随时代条件转移的。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政治经济学与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在更深层次的实践逻辑的展开与演进中融合为一个整体,使马克思主义完整地呈现为一个体系。这个体系是建立在对客观世界发展规律的揭示和把握的基础上,是“以考察劳动价值与人的价值的背离与统一为内容,以明确社会发展的历史主体地位为力量,以实现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为根本目标,相互交融、相互渗透、相互支持的科学的理论体系”。[7]

简而言之,抓住“原理”课中“实践”这一重要范畴,就等于拥有了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一把“钥匙”。马克思主义所理解的这个“实践”不仅通过人的活动改变了人的外在环境,而且也改变了人自身,是人类认识史上前所未有的创造性认识。对“实践”的这种崭新认识及由此形成的唯物史观原理,也成为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历史观和方法论,从而实现了对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全新解释。由此,“实践”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理论地位,在“原理”课教学过程中,首要的任务就是把握好“实践”范畴在教材体系中的运用与贯穿,并在教学体系中帮助学生确立马克思主义科学的实践思维。

“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讲授中的逻辑贯穿

1.“原理”课导论部分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发展及其基本特征进行整体阐述

这部分突出马克思主义在实践发展中表现了强大的生命力,是无产阶级实践活动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无论在其创始人那里还是在后继者那里,始终都是不同时代、不同国情条件下,与无产阶级、人民大众的革命和建设实践密切结合的产物,是在实践中对客观世界尤其是人类社会本质规律的正确反映。这种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造性的实践性基础是马克思主义焕发顽强生命力、形成感召力的源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理论基石。这里的“实践”更加强调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革命品格。

2.“原理”课第一章、第二章内容围绕世界的发展规律及人的实践而展开

实践范畴在这两章有较多體现:一是第一章的世界物质性原理包含了“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的内容,强调实践的前提是人的需要,实践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能量变换过程,并在这一过程中,人类社会的现实基础—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得以形成。同时,人为自然打上了人活动的烙印而使自然转化为了人化自然;与自然处于物质能量变换中的社会转化成了自然中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的统一,是属人世界中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现实基础。这里所讲的“实践”与马克思主义“物质”范畴内在关联,虽然主要强调实践是人的主体性活动,但其本质仍然从属于马克思主义“物质”范畴,意指人的感性物质活动,进而在“从实践出发去理解人的主观能动性”内容部分,就会合乎逻辑得出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的实践,构成了人类社会的物质性基础。这一理解与本章所包含的“物质的客观性”和“意识统一于物质”两方面的认识共同完成了“世界统一物质”的彻底的唯物主义论证。二是尽管实践范畴并未直接在唯物辩证法相关内容中出现,但是对“辩证法”的教学需要引入实践辩证法的内在规定,“唯物辩证法”作为物质世界发展的一般规律,并不是无主体的纯粹自在运动,而是与人的实践有关的方法论原则,是一种实践辩证法。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主观辩证法是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其过程必然以实践辩证法作为结构性和进程性中介,客观辩证法及其自身运动经过实践活动的逻辑重构而反映为主观辩证法。由此,主观辩证法的本质逻辑是实践的结构,而非一般的客体结构。辩证法和唯物主义在实践的客观辩证法基础上内在地统一起来。三是第二章关于人的认识与实践。重点讲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实践第一的观点”。这里,实践范畴体现在三部分内容中:首先,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实践观。指明实践的客观历史过程是实践主体、客体和中介三者的有机统一,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统一于感性的实践并实现人对客观世界的能动反映—认识。因此,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与实践的相互推动构成了认识与实践的永恒的辩证运动过程,是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实现21世纪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良性互动的哲学基础。其次,真理与价值的辩证关系。这里要说明人们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获得真理性认识,在实践中不断推动相对真理转向绝对真理,最终在实践中检验真理。主体的实践不仅受真理尺度的制约,而且也受到价值尺度的制约,实践的具体性、历史性是实践主体价值尺度形成的基础,成功的实践是真理尺度和价值尺度的统一。最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认识的来源、目的和任务决定了认识最终服务于实践,如同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品格一样,理论研究和真理认识的目的不仅致力于“解释世界”,更要致力于“改变世界”。

3.“原理”课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主要揭示马克思主义原理中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以及通过对资本主义特殊生产方式的分析,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对这一普遍规律完成验证

一是尽管第三章“人类社会发展及其规律”的内容也未直接呈现实践范畴,但是实践首先指人的物质生产实践。正是在生产活动中,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其意识等一切关系得以生成、展开,并形成了生产力、生产关系以及意识观念等实践形态,构成“人—实践—历史”相互生成又相互统一的社会发展演进轨迹。这里的内容需要说明实践逻辑是构成历史逻辑的本质与前提,是辩证唯物主义解释历史发展动因和规律的出发点。同样,由于劳动者是生产实践的主体,是使可能的生产力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首要的“活的”要素,现实的生产力以及人类社会的产生、发展无不依赖于劳动,从而以广大劳动者为主体的人民群众当然就是社会进步的主力军、是生产力的代表,历史由“谁”创造的问题迎刃而解。这部分内容与第一章“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遥相呼应,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实践逻辑、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的统一。二是“原理”课的第四章、第五章讲资本主义的本质规律及其发展特征和趋势。在这部分内容中,马克思主义以实践为基础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和方法论作为研究的基本方法,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特殊的生产运动形式及其特殊的社会矛盾,而资本主义特殊的社会矛盾正是资本与劳动的矛盾关系,恩格斯将之称为“是我们全部现代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8]马克思通过对实践的一般形式—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离析,创造性地提出劳动二重性学说,使之成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枢纽”。之所以说是“枢纽”,是因为劳动的二重性是“批判地理解问题的全部秘密”[9],是帮助我们理解商品的价值本质及商品交换之所以能够发生的根本原因。随着劳动价值理论革命性的展开,在做出工资仅仅是劳动力的价值而非劳动创造的全部价值的结论之后,马克思发现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资本主义的剥削推动着资本积累,其历史趋势和制度缺陷是经济危机频繁发生的深刻根源,资本主义为社会主义所代替就必然成为历史趋势。当然,资本主义像历史上的其他社会形态一样也有一个自身不断发展进步的过程,不同阶段会出现一些不同的甚至新的特征,其中一些新变化尽管也代表社会的一种进步,但是无论这些新特征如何具有迷惑性,它们在本质上依旧是为资本主义私有制而服务的。

4.“原理”课第六章、第七章是讲社会主义的发展及共产主义崇高理想

一是第六章“社会主义的发展及其规律”延续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历史逻辑与实践逻辑,科学社会主义以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为理论根基,是指导无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理论武器,社会主义从理论到现实,从“一国”向“多国”的发展就是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历史验证。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探索中,中国共产党既取得了巨大成就,也经历过艰苦曲折。历史和实践证明,无论选择怎样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都不能将科学社会主义一般原则排除在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成功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不断在实践中开拓创新的结果,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走向世界社会主义复兴的过程。二是共产主义从来不是一种虚无缥缈的纯粹理想,其内在本质是一种诉求改变不合理世界的现实的革命运动。在对共产主义崇高理想相关内容的讲授中,讲明共产主义首先是一种运动、一种实践活动。近代大工业产生的广大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他们是人类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主体力量,同时人民群众也以共产主义— 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共产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最远大的崇高理想,不是对现实社会的抽象批判,而是一个通过人民群众革命、改革和建设实践逐步实现的长期历史过程。新时代条件下,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要求我们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相互融合、贯通领会,正如习总书记所指出的:“实现共产主义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而这个最高理想是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接力奋斗的。”[10]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一代又一代青年大学生的接续奋斗,青年人应具有家国情怀和民族复兴的担当意识,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在民族复兴的中国梦中放飞青春。

综上所述,“实践”范畴始终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内容之中,作为“原理”课的教师,应吃透“实践”在“原理”不同章节、不同内容的表述及其理论蕴涵。只有这样,才能在课堂教学中帮助学生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帮助他们把马克思主义的理想信念不断转化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用马克思主义的理想信仰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美好未来。

参考文献:

[1][3][4][6]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33,134,56,9.

[2]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77.

[5][8]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685,70.

[7]叶启绩.关于马克思主义及其基本原理与整体性的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2016(1):26-36.

[9]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2.

[10]习近平. 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5.

[责任编辑:卜 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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