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广西县域新型城镇化发展研究

2021-11-10 05:55梁航佳
科学与生活 2021年21期
关键词:县域城乡城镇化

摘要:在国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广西城乡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方向。在这样的景下,对广西新型城镇化的健康有序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必须清楚的认识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之间的关系,而且要明晰乡村振兴战略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动作用和新的发展方向,找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发展对策。

引言

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组成部分。它发展好坏与否,直接直接影响到全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型城镇化作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也是乡村振兴的主要途径。乡村振兴战略指出,新型城镇化发展要以县、镇为依托。县域新型城镇化发展能够优化产业空间和劳动力布局,并且可以解决农民工落户城市的问题,与大中型城市相比,县域新型城镇化可以使农民工降低市民化成本。推动县域新型城镇化发展能够促使新型城镇化和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实现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建设壮美广西的必要条件。

1.县域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

1.1县域新型城镇化水平持续提升

随着广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乡村地区农民工为了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不断向南宁、柳州、桂林等城市及苹果、横州、东兴等县城集聚,广西县域新型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然而,2020年广西县域新型城镇化率大约为54%,低于全国平均新型城镇化率的60%,可见广西新型城镇化率水平依然滞后。由于广西地处西部以及历史原因整体工业化水平不高,绝大部分县域仍然以农业人口为主,致使广西绝大部分县域城镇人口占本县人口总人口水平偏低,新型城镇化水平与全国相比一直存在差距。其次广西县域新型城镇化整体工业化水平,这是因为城乡户籍二元结构制度的长期存在,让农业人口难以转移为城镇居民,严重制约了广西县域人口新型城镇化水平。

1.2区域间县域新型城镇化水平存在差异

广西地区间县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导致地区间县域新型城镇化存在较大的差异,县域新型城镇化水平呈现出东南和沿海地区向西北内陆降低的趋势。广西东南部地区区位优势显著,经济基础较好,受粤港澳大湾区及外资辐射较大,县域经济发展较快,新型城镇化水平随之提升。西北内陆县域地理区位较差,交通水平相对落后,同时受地形地貌的影响,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整体不高,绝大部分县域都是种植业为主,县域新型城镇化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进程较为缓慢。然而从区域间角度来看,广西东南部及沿海地区的平均城镇化率要高于西北部及北部地区,也低于我国县域样本整体水平。

2.乡村振兴战略与县域新型城镇化的关系

2.1乡村振兴是新型城镇化成功的重要标志

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城镇化水平较早也较高,因此我国的城镇化是区别于前者的新型城镇化。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像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城镇化模式并不适用我国,就近就地城镇化才是我国乃至广西最佳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因此,广西要实现新型城镇化发展,必须要推动乡村的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有没有实现新型城镇化可以用以下三点来判断:一是是否有效吸纳农村地区剩余劳动力,二是农村地区的转移人口的待遇是否城镇居民一样,三是是否有效拉动农村地区的发展。所以乡村振兴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标志。

2.2乡村振兴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首先人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人的新型城镇化就是新型城镇化的最终目标。保障农村地区人口转移获取城镇居民户口后,与城镇居民享有各方面相同的待遇,从根本上消除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存在的区别对待的问题,部分地区可以依托本地优势积极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就近就地实现农村地区人口市民化的目标。其次,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城乡产业融合发展能够为农业农村发展储备力量,确保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有机衔接。因此,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必然可以实现乡村振兴。

2.3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本条件,城乡要素实现自由流动为乡村振兴提供重要的支撑。城乡产业融合发展能够有效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也能促进城乡产业要素自由流动。从国家官方统计数据来看,我国农业从业人员占全国从业人员比重仍然超过20%,但是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农业从业人口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都不会超过10%。由此可见,通过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可以有效的吸纳农村地区剩余劳动力,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不断缩小与非农产业劳动生产率的差距。因此,新型城镇化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

3.县域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存在问题

3.1政府管理制度缺乏创新,城乡二元制结构没有改变

当前,受国家公共政策导向、经济政策以及相關制度等众多因素的制约,导致广西县域制度创新较为缓慢。国家和广西层面虽然在产业政策、城乡户籍制度以及土地政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是详细和有针对性的方案并没有同步出台,导致广西县、乡政府的有关改革几乎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从而让广西新型城镇化的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层面通过相关政策不断鼓励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到广大农村地区及城镇创业就业,但是县域在创业就业等方面所需的技术、土地及资金等方面的政策落实不到位,创业就业平台和服务机制不到位,没能推动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就近就地创业或就业。同时,保护新市民相关政策和保障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致使农村地区人口转移一直处于半城镇化状态。

3.2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缺乏,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目前,广西县、乡两级政府财政可持续性收入不强,财政资金欠缺,县级政府民生压力大,上级政府要求配套资金大,致使县域政府财政负担过重,公共服务能力薄弱。广西县域财政自给率大致呈现出由东南部地区和南部沿海地区向西北内陆地区递减的状况,凌云、西林等欠发达县域绝大部分财政收入依靠转移支付。由于财税政策的改革,营改增后县级政府没有了主体税种,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县级政府的财政收入,自治区及设区市政府可能存在行为偏好致使县域政府的转移支付存在忧虑,许多县级财政支出过大,导致支出与责任不相符。财力欠缺的县域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会更加注重直接效益,而会忽略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像广西西北地区矿产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脆弱,这些县域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工业企业许多以粗放型为主,科技含量低,环境污染严重,然而这些企业往往是当地政府的纳税主体,当地县域政府往往纵容它们的行为,导致广西部分县域生态环境问题日趋突出,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这些县域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潜力。

3.3城镇规划不合理,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高

广西县域原有的城镇让城镇人口规模偏少,没有很好的形成规模效应,进而影响了城镇中心地位以及拉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广西县城建筑密度普遍较低,土地利用率不高,居住用地比例较高,财政统筹能力不足,致使县城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建设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不高直接影响了城镇的凝聚力。部分县域规划不合理,过大的扩建县城规模,产业布局跟不上城镇化的扩张,导致“鬼城”现象在部分县域时有出现。北部湾等城市群内的县城与小城镇没有和南宁、北海等设区市有机融合,其他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呈现点状发展状态,致使城镇布局不集中、产业以及人口集聚力不强。

3.4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集聚度低

目前,广西大部分地区仍然以农业为主,存在工业化水平整体偏低、就业岗位偏少、对口人才偏少等缺点,特别是广西西北内陆区域县域,主要由于县域基础设施水平偏低、制度不完善、观念落后以及产业集群程度偏低等。广西西北部县域产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偏少,解决农村地区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在于城市,广西西北部内陆的城市、县城以及小城镇就要担此重任。广西西北部县域缺乏产业集群的培育,东南部及南部沿海地区产业集群需要提质升级。

4.乡村振兴战略视域下促进广西镇化发展的对策

4.1促进体制机制改革,破除新型城镇化建设壁垒

广西新型城镇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因此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广西人城镇化。推进完善广西县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是推动农民向市民转变的基础条件,必须保障农民在教育、生活、文化等基础设施以及社会保障、醫疗领域等方面和市民享有平等的权益。中央工作会议曾指出,“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能够稳定就业和正常生活的城镇常住人口是有序实现市民化的重点对象。进一步探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战略,既要完善土地、就业和养老、医疗,也要优化财政、教育以及住房保障”。只有实现农民向市民转变,才能实现广西的新型城镇化,只有在城镇中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安居城镇中,才能实现生活和工作的新型城镇化,只有使农村转移人口适应城镇生活,才能达到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目标。

4.2合理规划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群辐射作用

从广西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历程可知,现有的北部湾、桂东以及桂中城市群要牢牢把握西部陆海新通道和西江经济带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机遇,借力我国开展“一带一路”的东风,深入挖掘各县域的产业潜力和充分利用各县域的资源优势的同时,加强区域间交流协作、共同开发,实现合作共赢的局面,实现产业分工整个国家中占据有利的位置。通过整合资源、科学规划城镇布局以及全面打通城市群交通网络等途径,增强城市群辐射能力,明确各设区市的分工,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广西各个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推动广西各个城市群协调发展。

4.3推进县域产业融合,增强产业集聚效应

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必须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并且要发展立体化的产业发展模式,方可推动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延长产业上下游产业链,才能发挥广西县域城镇经济的增长作用。与此同时,必须结合各县实际,出台促进农村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为小城镇实现新型城镇化实现健康有序发展奠定基础。同时,要引导社会各种资本投入到农业农村的综合开发项目中,打造各具特色农业规模优势,推动农业农村产业科学发展。在城镇企业引入现代化企业制度,增强县域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产业集聚,提高县域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广西县域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4.4统筹发展城乡公共服务资源,提高均等化水平

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是发展新型城镇化的最终目标。首先,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必须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以期缩小城乡间差距。其次,要积极推进城镇基本服务均等化,保障城镇常住人口(含农民工)在社保、教育以及医疗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相同的待遇。最后,推进农村地区和城镇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

参考文献:

[1]蔡继明.乡村振兴战略应与新型城镇化同步推进[J].人民论坛ž学术前沿,2018(10):76-79.

[2]朱芳芳黑龙江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评价研究[D]:哈尔滨理工大学,2014.

[3]卓玛草.新时代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的理论依据与实现路径[J].经济学家,2019(1): 104-112.

作者:梁航佳(1991-)硕士,男,广西旅游规划设计院工程师,研究方向:区域发展与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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