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高职高专大学生网络素养现状与培育机制研究

2021-11-13 12:02赖联泓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10期
关键词:培育互联网+素养

■赖联泓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互联网+”时代,随着移动互联设备的普及,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的逐步运用,社会信息化程度不断加深,信息技术对教育的影响日益明晰。习近平主席在2020年世界互联网大会致贺信中指出,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要依托互联网不断推动数字技术在线上教育、远程医疗等领域深入应用,要积极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努力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高校应主抓大学生网络素养培育工作来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国家应依托大学生网络素养培育工程进而构建开放、共享、健康、文明、绿色、安全的互联网空间,社会应借助大学生网络素养培育建设实现树立“网络意见共同体”意识的目标。网络素养是指人们对互联网中出现的各种网络信息、网络行为和网络安全事件保持客观的评判和应对,对网络环境中催生的各类问题能针对性处理,同时具备推动网络发挥正向作用、有效规避负向影响的能力,其内容主要包括:网络媒介认知、网络信息的获取与甄别、网络发展创新能力、网络道德法律意识、网络行为自我管理和网络安全素养六个方面[1]。当前,大学生的行为模式、道德伦理、价值取向、个体发展等深受网络的影响,并带来了一系列负面问题,已成为高校、社会和国家亟需突破的重要课题。积极推进“互联网+”时代大学生网络素养培育工程发展已成为建设网络强国的根本要求,高校积极顺应“互联网+”改革趋势主动作为,将会助推大学生网络素养培育工作取得新成效。“互联网+”时代的高职高专大学生是网络应用的主力军,为更好了解“95后”“00后”高职高专大学生(下文简称大学生)网络素养现状,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对症下药,通过以福建省部分高职院校为例,进行大学生网络素养现状调查分析,以期为新时代大学生网络素养培育工程提供针对性建议。

一、大学生网络素养现状调查

(一)研究设计

本研究采用网络问卷调查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法,并运用SPSS25软件对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1.研究被试

本研究对福建省内四所高职高专院校(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黎明职业大学、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学生网络素养现状进行了调查,调查采用分层整体抽样方法,共发放问卷1230份,回收问卷1178份,其中有效问卷1152份,有效回收率为93.66%。被试对象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被试对象分布状况

2.研究问卷设计

本研究参照学者蒋宏大[2]关于网络素养的定义,根据需要设计《高职高专大学生网络素养调查问卷》,主要包括网络媒介认知及甄别、网络学习发展、网络道德法律、网络行为自律和网络安全素养五个方面内容[3]。

3.《高职高专大学生网络素养量表》的编制和检验

《高职高专大学生网络素养量表》的编制要科学合理,要保证数据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原始性。为深入了解相关信息,重点对292名大学生进行调查,从4所高校随机抽取6名学生共计24名学生(其中男性12名,女性12名,大一至大三均有)进行个人访谈;将开放式问卷及个人访谈所得到的关于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的认识与文献综述进行整合,共整理出46个量表项目,结合前人的研究对相近的内容进行合并整理出最终31个项目,根据访谈结果抽取5个维度,分别是网络媒介认知与评价素养、网络自我学习发展素养、网络道德素养、网络行为管理素养和网络安全素养。本量表立足于高职高专学生的现状特点,主要从网络认知与网络行为两个方面考察大学生网络素养现状,量表采用Likert5点计分法,“完全不符合”记1分,“大部分不符合”记2分,“不清楚”记3分,“大部分符合”记4分,“完全符合”记5分。得分越高,表明网络媒介素养水平越高。运用初始问卷对1152名大学生施测,对测试结果进行信、效度分析,删除了7个项目,保留24个项目,形成正式量表。

(二)研究结果

将调查得到的1152份问卷随机分为两半,统计检验显示,两部分问卷在性别、年级、生源地以及专业等因素的分布上没有显著差异,大学生网络媒介素养总体处于中等偏上水平,但在不同维度表现出不同特征。

㊲[日]足立幸男:《政府の失敗の是正に向けての会計検査院の役割》,《会計検査研究》18号[巻頭言]1998年第9期。

1.网络信息的辨识和处理水平不高

在回答“面对繁杂的网络资讯时,学生能够有效辨识和评判网络信息的权威性、真实性、时效性”问题时,24.74%的学生表示“大部分不符合”,9.03%的学生表示“完全不符合”,32.46%的学生感到“不清楚”,28.65%的学生表示“大部分符合”,仅有5.12%的学生表示“完全符合”。面对“我能熟悉地在网络上发布或分享信息”问题时,15.28%的学生表示“大部分不符合”,4.08%的学生表示“完全不符合”,23.18%的学生感到“不清楚”,46.18%的学生表示“大部分符合”,有11.28%的学生表示“完全符合”。针对“我能识别网络上国内外敌对或反华势力的宣传信息 ”问题,3.91%的学生表示“完全不符合”,14.24%的学生表示“大部分不符合”,20.83%的学生感到“不清楚”,36.11%的学生表示“大部分符合”,有24.91%的学生表示“完全符合”。

2.网络学习发展能力有待提升

面对“我经常通过网络学习新知识或新技能”问题时,14.58%的学生表示“大部分不符合”,5.9%的学生表示“完全不符合”,17.71%的学生感到“不清楚”,44.27%的学生表示“大部分符合”,有17.54%的学生表示“完全符合”。目前大学生使用微博、微信平台进行展示自我的愿望较强且使用频率很高,微博普及率达到90%,微信普及率达到100%。调查发现,使用微信的大学生中,仅有35.85%的大学生将微信作为发展提升自己的平台,如求助答疑解惑以及微商经营等。关于“本校较好地开展了网络素养教育”的调查发现,有55.21%学生认为本校的网络素养教育开展得比较好,且有利于个人网络学习发展能力的提高。

3.网络道德及法律意识需增强

在问及“网络生活中大学生能自觉遵守现实生活中的道德标准”一题,有42.88%的大学生表示“完全符合”,有30.12%的大学生表示“有时不符合”,11.46%的学生感到“不清楚”,11.81%的学生表示“大部分不符合”,有3.73%的大学生明确表示“完全不符合”。在回答“我对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好了解”问题时,5.21%的学生表示“完全不符合”,30.3%的学生表示“大部分不符合”,22.83%的学生感到“不清楚”,36.54%的学生表示“大部分符合”,仅有5.12%的学生表示“完全符合”。关于“遇到有人在网络恶意散布不良信息时,我能够有效应对”的调查,发现仅有40.02%的学生认为他们能够通过举报、向周边人阐明真相的方法来处理。

4.网络自律水平尚不成熟

移动互联网时代突破时空的束缚,网络游戏、网络交友、网络购物等使大学生对手机上网的依赖度逐渐加深。在面对“手机上网时间经常超过预期”问题时,50.17%的学生表示“大部分符合”,26.3%的学生表示“完全符合”,9.98%的学生感到“不清楚”,11.03%的学生表示“大部分不符合”,2.52%的学生表示“完全不符合”。关于“遇到自己喜欢的游戏或影视剧时,我总是不自觉多花时间以致其他影响事情的进度”的调查发现,有45.05%的学生认为他们“大部分符合或者完全符合”。针对“我能自觉做到网络自律,网络自我约束”问题时,有36.11%的大学生明确表示“能”,有45.31%的大学生表示“有时不能”,有9.99%的大学生表示“不清楚”,有8.59%的大学生明确表示“不能”。

71.7%的大学生表示上网时他们会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随意公开或仅公开无关紧要的个人信息。在谈到“我拥有必要的网络安全知识,能够及时发现网络上的个人信息被窃取和破坏行为”一题时,仅有29.08%的学生认为他们能够完全及时做到。在问及“我能较好地处理网络病毒和网络安全问题”一题时,仅有20.4%的大学生表示“完全符合”,有33.42%的大学生表示“大部分符合”,26.21%的学生感到“不清楚”,14.76%的学生表示“大部分不符合”,有5.21%的大学生明确表示“完全不符合”。

二、大学生网络素养不足原因分析

(一)高校网络素养教育缺位是重要原因

目前高校为大学生提供了现代化的网络数字化办公办学条件,但对网络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对不足,对大学生网络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缺乏有效的引导教育,使得大学生网络素养大部仍处于自发状态,导致网络素养教育相对乏力,无法真正提升大学生网络素养水平。目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网络素养教育缺乏有效融合,易忽视大学生的主体价值和情感体验,形式较为枯燥,内容相对陈旧,导致大学生素养教育难以适应网络的发展,不能满足大学生的客观需求[4]。

(二)网络生态环境复杂和多元是客观原因。

“互联网 +”时代,以云计算、大数据、5G、AI、物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迅速发展,给大学生带来了诸多便利,但其虚拟性、无序性、开放性、自由性等特征也决定了网络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元化。一些道德和法律素养不高的不良分子瞄准了诸如APP、微信、微博等“微平台”,常利用其传播不良信息,甚至进行各种犯罪活动,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极易受到冲击。

(三)网络立法机制不完善是又一客观原因

通过网络立法既能够有效提升大学生网络法律素养,又可以有效净化网络和保障网络文明质量。当前网络立法机制总是滞后于网络发展,执法中出现的法律漏洞、法律冲突以及立法不成体系,增加了法律的使用成本和困难,也成为法律素养缺失和网络行为失范的重要因素。当前网络立法关口还没有有效地移动到互联网端口,网络法治体系不健全,网络素养提升的成效不足。

(四)大学生独特的心理和行为意识是主观因素

处于人生重要阶段的大学生具有强烈的自我独立意识,思维活跃,对外界事物充满好奇心,但思想上尚不成熟,对问题的思考不够深入,很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和诱惑,再加上虚拟网络为大学生提供了游离于现实制度和道德管制而为所欲为的自由平台,易造成大学生的心理行为特征发生偏离,易导致大学生思想混乱、道德弱化、行为失范,甚至出现网络犯罪行为。

三、大学生网络素养培育机制研究

“互联网+”时代新形势下,作为大学生网络素养培育主体的各方,必须主动顺应“互联网+网络素养培育”的改革趋势,完善大学生网络素养培育机制,精准施策补齐网络空间发展不完善的漏洞,竭力突破“互联网+”时代下网络素养各类难题,合力筑牢大学生网络素养培育工程,共同助力于大学生网络素养的有效提升[5]。

(一)借助“互联网+”法治力量,不断提升国家主导力量,完善网络立法机制体系

大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培育的关键是建立完善的网络立法机制和法律体系。为让大学生群体成为网络法治的遵守者、维护者和践行者,一方面,国家必须重构网络立法工作和体系,促进网络立法与“互联网+”时代网络发展相适应,尤其是网络立法关口必须前移到移动互联网端口,使“三微一端”干净整洁起来,网络立法或修订应结合法律适用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颁布可操作性的法律解释和法律规范,维护网络立法体系的权威性和可靠性。另一方面,国家应该主动顺应“互联网+”网络改革的趋势,依法管网,不断加强对信息产业发展和网络文化的监控和管理,扎实推进网络法治化管理,让网络素养教育驶入法制化的快车道。此外,国家相关部门应设立专门的互联网法制宣传与共享平台,坚持正确网络舆论导向,倡导网络企业与媒体做好行业自律,更让每一位网民都参与其中并互相监督,不断强化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意识,让大学生网民时刻秉持一种“底线自觉”,守住法治底线,重构相互尊重、和谐共生的舆论场,以此凝聚更多的法治正能量。

(二)借鉴“互联网+”创新思维,充分发挥高校主阵地作用,革新网络素养教育观念

作为提升大学生网络素养的主阵地的高校,为助力大学生网络素养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要上下协同发力,齐抓共育。为此,首先高校应以习近平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为遵循,借鉴“互联网+”创新思维,主动更新教育观念,迈出高校教育转型升级步伐,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适应新时代大学生对信息化发展的新期待。高校应着重关注大学生的情感体验,彰显其主体价值,激发情感兴趣,完善网络道德危机预警机制,使其回归理性的道德评价轨道上。其次,高校需要培育高素质的网络素养教育师资队伍。必须对教师进行网络素养专题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使教师适应新时代下的网络素养教学模式,教师应该更好地依托云计算等算法支持,开设网络素养课程,创新运用“翻转课堂”“混合式学习”“双师教学”和“适应性学习”等新式教与学形式,持之以恒加强对学生的网络信息辨别意识、文明意识、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道德责任意识等教育[6]。最后,要将大学生网络素养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使教育活动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习总书记指出要做好新形势下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推动高校思政教育不断革新,要懂得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高校思政工作者既可以利用大数据来调查学生的学识水平和网络素养现状,结合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发挥网络的优势资源,增强课堂的时效性,还可以依托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实践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将培育工作贯穿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过程,不断提升大学生的网络素养。

(三)借壳“互联网+”教育模式,逐步调动大学生主体能动性,延伸大数据互联互通平台

当前做好大学生的网络素养提升工作,应该借壳“互联网+”教育模式,充分调动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主动强化学习,培养慎独境界,自觉树立科学网络价值观,提高自觉抵御和防范网络负面信息的能力。首先,大学生要端正网络认知,树立科学的网络价值观。科学的网络价值观如同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一样。大学生要树立科学的网络利益观、消费观、娱乐观,要充分利用“三微一端”的便捷传播模式,培育健康文明科学的网络价值观,提升对不良价值观的辨别力,做网络正能量、网络正向信息的媒介应用者和传播者[7]。其次,大学生要主动强化网络知识技术学习。大学生应有目的、有选择地学习科学网络知识和新式网络技术,理性对待网络问题,增强网络认知和辨别力。再次,大学生要培养慎独的境界,做到自律自爱。要以互联网话语范式鼓励大学生谨言慎行,严于律己,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尊重他人,自觉抵御网络诱惑,增强网络运用和防范能力。最后,大学生必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抵御和防范网络负面信息的能力。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资源,扩展以学生为主体的,融知识、兴趣、互动为一体的如网络论坛和校本化平台等教育途径,引导和强化学生本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学生对网络技术、法律法规、道德及思想政治教育不仅要学习和运用,还必须培养有效批判鉴别能力,要敢于并善于同多样的网络不文明或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四)借力“互联网+”战略机遇,共同携手各方教育力量,跨界融合智慧教育成果

对处于人生重要期且对外界充满好奇心的大学生来说,要守护网络肥沃良田,保护网络清朗环境,亟需政府、社会、家庭和高校等多方力量携手,跨界融合多方教育力量,共同推进大学生网络素养培育工程取得实效。网络素养培育应重视推动网络安全理念落地,要着重运用高科技网络互动科普体验,以大数据可视化、人工智能等方式向大学生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政府网信办应强化网络监管及增强网络舆情危机干预管控能力,有效净化各类账号资讯。网络媒介机构要加强自律,传播积极向上正能量公共文化产品吸引青年学生。网络运营商要自觉遵守网络市场文明规则,加强行业自律,接受群众监督[8]。家长应不断提升网络素养水平,可通过亲情共育、家校共建来帮助孩子抵御网络不良影响。高校应分步骤开设网络素养培育核心课程,借鉴网络道德及网络安全讲堂等形式助推大学生网络素养培育取得新成效。7亿多网民应该搭乘信息时代的网络快车,交流共享意见,积极传播正能量,形成网络意见领袖,努力树立“网络意见共同体”意识,引导大学生成为网络文明规范的倡导者、伦理道德的坚守者、价值信仰的践行者,引导大学生成为网络正能量汇聚的压舱石,而非网络谣言的“扩音器”。

“互联网+”时代大学生网络素养培育主体需协同发力,同向同行,各方要坚持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新媒体意识,“智慧升级”大学生网络素养培育工作,为大学生网络素养的提升创造良好环境氛围,为实现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目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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