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需多方协同

2021-11-21 17:41
中国科技财富 2021年4期
关键词:共治权益专项

文/本刊记者 陈 杰

《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基本权利概括为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与参与权。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已经成为当代未成年人发展权、参与权的重要体现。加强对这一权益内容的研究和保护,应该同时兼顾社会共治视角的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保护,以及未成年人成长发展视角的网络素养提升。

日前,多家学术机构、媒体联合抖音发起了一项名为“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专线”的专项行动,旨在探索建立一套多方有效协同的工作机制,以共同营造有利未成年人发展的网络生态,保障未成年人安全健康用网、服务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提升。

专项行动也将从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和服务未成年人发展两个层面展开。

在保护层面,媒体将作为各方的“触角”,及时沟通、了解未成年人及家长的需求、传递正确观念;学术机构将对防沉迷、不良内容过滤、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消费保护等问题进行学理性研究,为企业和媒体行动提供理论基础;网络平台主要负责综合技术、产品、内容手段,从时间管理、内容管理、功能管理、消费管理等方面,开发未成年人保护工具、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打好多方协同工作的基础。

在服务发展层面,学术机构将综合法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视角,结合网络短视频内容创作和消费特点,给出网络短视频内容服务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提升的方向性建议;媒体将加强对未成年人文明、科学、健康用网经验的传播,给学校、家长提供帮助未成年人提升网络素养的实例参考;网络平台将在媒体和学术机构的指导和帮助下,建设有利未成年人成长的内容生态,强化平台内容对未成年提升网络素养的积极作用。

此前,抖音上线了青少年模式、时间锁、亲子平台等未成年人保护工具,建立了覆盖内容过滤、隐私保护、消费保护、投诉处理等方面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同时,抖音还在内容侧启动了“DOU知计划”“DOU艺计划”“青椒计划”“都来读书”等项目,激励科普、艺术、教育、知识内容在平台的创作和消费。

针对于屡曝问题的未成年人直播打赏乱象,规制“打赏”等未成年人网络不当消费成为专项行动首项重点工作。自2020年2月起,抖音即明文规定不允许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对未经监护人允许的未成年人打赏,一经核实予以全额退款。专项行动将关注未成年人打赏事后申诉处理效率提升,提出未成年人网络不当消费行为事前防范建议。

接下来,专项行动还将组织家庭开放日、制作校园公开课、发布未保常识宣传片,与未成年人、学校、家庭实现互动,并在后续工作中,切实回应实际需求和困难,为学校数字教育和家庭数字抚育提供支持。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是系统工程,家庭、学校、企业、媒体、政府都必须参与其中、共谋共治,“一方都不能少”。“接下来,希望更多社会责任主体加入到‘专线’中来,为未保多方共治的最终实现,提供更多视角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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