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 嫄 烟台市审计局
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在2021 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提出,2021 年要高质量开展审计全覆盖工作,把握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形成常态化、动态化震慑。近年来,大数据技术在审计中应用广泛,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审计范围扩大、审计效率提高等方面的长足进步。在新形势下,传统审计方式与大数据结合,建立创新型的“互联网+审计”的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开展审计全覆盖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审计全覆盖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审办发〔2019〕21 号)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1]。不仅是对新形势下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切实发挥“经济体检”作用。
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审计全覆盖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对审计范围和审计群体进一步扩大。首先,审计全覆盖工作的展开需要和国家治理体系相结合,置于国家监督体系之下开展审计全覆盖工作。审计全覆盖最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坚决禁止腐败贪污;其次,只有完成对于审计对象的全覆盖,才能够为审计全覆盖工作的展开奠定基础。宏观上来说,国家审计是一种经济调控的途径,对履行公共经济责任、维护国家经济繁荣稳定具有重要的监督作用。从审计的覆盖对象来说,审计时间、审计事项都份属于审计对象全覆盖的具体过程中。
审计署《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类实施,注重实效,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通过在一定周期内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审计工作多且杂,所以在工作推进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之处。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审计工作日益增加,大量的电子数据汇入,使得传统的抽样审计、人工复核等审计方法失灵,导致审计进度效率降低。例如,为杜绝偷漏税现象,2003 年成功推出税务系统的金税二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金税一期应用期间,出现的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的恶劣问题。目前,金税三期的应用采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发票监控,实时核查企业底账,查询企业的资产、设备、存货、成本、费用等发票税收情况,打造信息透明化的审计监督系统。但是,当前的审计系统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缺乏统一的审计系统进行统筹总领。尽管审计单位也在努力展开基层单位的电子业务数据收集工作,但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还是值得商榷的,因为公开透明的数据可能是经过处理的,所以仅供参考,对于有计划的贪腐舞弊单位来说,这样的审计监管力度还是远远不够的。审计机关应该加强对于基础单位的数据关联,建立起统一的审计信息系统,利用大数据技术来确定分析审计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
现行的《审计法》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2]。”地方审计机关需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推进审计工作,对于审计人员的管理也是双重领导制度,辖区内各类资源的调配及职务的升迁等,关系审计人员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也都需要获得的地方政府领导的审批。辖区内的审计机关人员工作,无论是从最初的制定计划到中期的审计工作执行,还是后期的审计意见汇报,其中的每一个工作环节都需要得到地方领导批准才可以实施。如此一来,就更加凸显了审计工作难以独立开展的缺点。例如:假设当审计人员对直接领导机关开展审计工作时,审计结果就可能会存在问题;即使不是直接的相关领导,需要展开审计工作的也会是和领导相关的其他领导,此类领导群体对于审计人员的发展都存在一定的制约性。因此,当审计人员无法做到脱离相关领导群体的制约,那么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就无法实现全面共享,对外部信息的资源成果利用就不够不充分。
想要实现审计全覆盖,首先最基本的就是要建设能够胜任审计任务的审计队伍,这就需要更多技能过硬的创新型审计人才加入。目前我国的审计队伍人员欠缺,专业团队的内部结构也是向财务会计和经济法律倾斜,亟需能够胜任大数据审计要求的审计人员。随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蒸蒸日上,审计人员甚至需要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区块链项目的审计工作。而审计人员是这些产业的重要监督者,所以需要熟知对方的产业要求,才能准确的发现问题症结所在。因此,审计团队的专业化建设已经迫在眉睫。
随着新形势下审计全覆盖工作的开展,审计的中心环节已经转变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全覆盖式的审计工作。首先要对被审计的单位进行数据收集,建立数据。在现在的审计工作中是按照行业现状和目的进行分类的,因此可以搭建三个相关的审计平台:一是以预算审计为主要内容的财政审计平台。二是构建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结合起来的经济责任审计平台。三是构建政府投资审计平台。其次,要对审计对象进行汇总建立专属项目库。该项目库既要对审计对象的数量进行详细记录,也要对之前的审计项目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备注,还需要对项目库出入的审计对象进行排查,排查虽已入项目库而长期未审的审计对象,对未来的审计工作作出合理规划。同时,还需要全面开展审计工作,减少审计项目的重复、交叉,实行审计项目3—5 年循环轮审,最后要提前对相关审计对象进行考察,对于审计范围进行合理布局,有序开展审计全覆盖工作。同时,在下级机关独立工作时,还可以有机接驳各级审计机关项目,实现联动审计,以减少审计项目开展过程中审计资源的浪费。
审计全覆盖工作展开,需要对数据进行多维的分析,基于传统审计人员的经验所建立数据分析逻辑和风险判定规则之上,对已知业务关系和已知风险特征的数据进行扫描检测。但是经验化模型囿于固化的观察角度和传统分析逻辑的局限,在改革过程中很难应对改革新趋势,就更加难以实现审计全覆盖工作完成。因此,传统审计模式展开审计项目时,需要加深审计人员对于被审单位的了解,持续关注相关数据, 以大数据审计全面揭示项目风险的能力。要达到以上的效果,首先需要对审计方式进行创新,打破审计人员固有的思维局限,对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数据纳入进行深度的思考总结,实现拓宽数据分析维度,创新数据分析模型,提高审计效率。此外,基于传统的业务流程和分析逻辑,审计人员可以试着将聚类分析、大数据分析、可视化技术等运用到审计工作中,最后查找出非常规、隐蔽性强的风险。其次,大数据审计的推行,亟需政府的支持,并且需要协同数据处理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标准化、准确化的数据建设。大数据审计庞大的数据维度配合上完整的证据链条,能够更准确高效的发现问题。此外,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各部门的审计工作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例如,各部门所采用的数据库技术、数据结构和格式等都有所不同,更有甚者,连同一信息的数据表达都是不一致且不完整的,因此造成了数据整理和清洗的工作量较大等问题,直接影响大数据分析的效果。所以,要想解决此类问题,就必须从政府部门整体开展标准化的数据建设;另外就是要求相关技术人员,基于数据汇总的环境,关联相关数据,建立标准的数据表。最后,还需要制定统一的审计数据规划制度,并按统一的数据规划归集相关数据,最终实现全覆盖式的审计数据标准化收集。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可以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审计单位进行实时在线分析和监控,建立实时在线的风险评估体系,充分发挥审计数据分析的前瞻性功能。审计机关要在对数据资料严格保密的基础之上,对大数据进行集中处理,建立数据定期报送制度。还需要建立国家审计数据系统和数字化审计平台,对于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做到大幅度的提升。最后划分出不同功能类型的大数据审计平台,如针对数据处理的多类型数据处理能力的综合数据平台和基于审计数据分析模型的智能分析平台,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前的控制规范,实时监督,防患于未然,进而达到杜绝贪腐的目的,推动实现审计全覆盖工作。
当前的审计全覆盖工作确实还存在着很大的改进空间,就我国而言,推行大数据审计是当下最为可行且有效的措施。大数据对于审计相关数据处理具有很高的效率。大数据审计与传统的人工审计在审计方法、审计范围等各个方面都大相径庭,因此审计机关需要给予审计人员足够的独立空间,加快建设统一的审计体系。增加审计人员的现代化审计技能培训,组建专业化的审计团队,多渠道齐头并进,充分利用大数据审计的优点,推动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目标。此外,新兴技术的使用也需要传统手段进行基础支持,在二者协同的环境下,进一步推动我国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进程,提高审计整体效能,促进新形势下审计全覆盖的实现,进而推动社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