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大数据背景下高校法学教学模式改革

2021-11-24 13:57
法制博览 2021年19期
关键词:法学司法教学模式

施 瑾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数字商贸),浙江 杭州 310053)

利用大数据时代的科技发展加强高校的法学教学教育系统,对于教学效果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够为高校生实习工作带来积极影响,更能为法学课堂减少枯燥,提高学习兴趣,还可以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迅速优化高校法学课堂的授课效率。所以,将大数据科技引进现代的教学课堂无疑是重中之重。

一、高校法学教学模式现存问题

(一)采用常规的课堂教学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以来,高校中法学教育工作主要是围绕着课堂进行,教师对学生进行课程知识讲解的传统教学方式,虽然符合传统社会的模式,但简陋的设备、肤浅的内容、过度集中的学生这些缺点显而易见。但随着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高校法学教学内容越来越丰富,学生对于教育方式生动、高效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单一采用传统模式就会与现代社会产生断层,使法学教学流程过时且枯燥,限制了教学内容的创新发展,使教学效率变低。

(二)教学内容与生活实际脱节

高校法学专业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司法部门提供优质人才,但随着现代司法内容、司法环境及工作方式的变化,法学教学的内容也必然要随之变化。现在,高校法学教学内容明显与实际生活不接轨,会导致法学课程无法与司法工作正确对接,缺少法律法规的大数据分析、司法大数据分析、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法律问题专题研究之类的课程,导致学生的能力不足,无法为司法工作提供有利的基础,更无法积极创新司法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教学体系重理论轻实践

理论上,我国高校基本从科研型学校向应用型学校转变,以培养具有综合实操能力、适应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为主。这不仅利于学生的发展路径,还能够推动社会长久进步。迄今为止高校法学教学的模式严重存在轻实践重理论等问题,只顾安排大量的文化理论教育,拓展学生法理、法哲、立法、解释、法律逻辑、法律社会学及宪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专业方面的知识,这虽说是法学专业必不可少的知识储备,但也需将所学的司法知识应用到司法工作当中,进行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

(四)校外实践经费缺乏保障

校外实习是高校法学教育的重点之一,而实习经费也是实践活动的重要保障。按照现在学校的实习经费报销制度,校外实习费用虽然可以报销,但校内有关实践活动却无法报销。实践活动经费的合理使用不仅牵扯到教务处更涉学校财务问题,一旦部门间沟通不畅,实践教学活动也无法得到落实[1]。

二、高校法学教学模式实施方式

(一)建立线上与线下搭配的教学模式

近两年由于疫情原因,虽然传统教学所拥有的线下教学模式依旧是作为法学教育工作的主要方法,但是又新加了利用网课教学的方式来补充、协调教育,这二者之间主次鲜明,不可或缺。高校法学教师在完美掌握线下教学与线上教学之间合理搭配的基础上,积极营造线上线下协同的教学模式,具体实施方式为:以指定课节为设计单元,仔细分析各章节与知识点内容的区别及特征,采用新的教学方式,总结提炼在线下教学时的缺陷和盲点,据此开发课程APP、小程序与微课、直播教学等方案,并将这些纳入日常教学计划当中,借此补充线下教学时的不足。比如像法律逻辑学这种课程的内容比较抽象,尤其是归纳逻辑的相关问题比较繁琐,教师就可以在网络上制作分析逻辑图,借助流程图设计与图片表述技术,为学生提供更加逻辑清晰、讲解直观的内容;学生在课余时间还利用手机、电脑等随时观看录像和学习。这种高效结合线下与线上的教学方式,开拓了课程教学的新手段,有效激发了学生对于高校法学课程的兴趣,提高了所教课程的教学质量。

(二)综合网络教育与传统课程

尽管学校教材、相应的法律法规,还有教师的经验基础是法学学科的主要教学内容,但是教师还必须要与时俱进,在日常的教学中添加最新的案例、素材、知识,这样才能拓展学生的综合素养,按照实际状况加强学生在今后工作中对大数据环境下司法工作的适应能力。

对众多高校法学教师而言,教学时必须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突出所学学科的教学重点以及考试难点是最为麻烦的,这些知识基本上都是考试与社会实践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一部分,但是要将这些知识点全部传授给学生并且让学生们全部理解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情,如果这时引进大数据模型这种新鲜的教学模式,用举例模仿等方式刺激学生记忆点,这个难点就会轻而易举地被突破。

所以,高校法学教师要创立常规加网络的综合教育方式,即在日常传统教学内容中融入网络环境下的相关知识。法学教师要时刻关注网络现状,通过新闻网站、热点网站搜集线下教学素材,及时更新法学课程内容。法学教师还可以采用翻转课堂的教育方式,制定主题激励学生们自主搜集和分析素材并制作演示文稿来尝试进行教学活动。法学教师应该积极创建大数据时代环境下司法工作模式的创新,加入最新的大数据、信息技术、实用软件等相关的知识点,使教育工作有创新性和发展性[2]。

(三)利用仿真与探究模式进行实践

高校法学专业作为培养从事专业性司法工作人才的核心,同理应表现出所学科目的应用、实操等特性。

传统的法学教育实践环节基本上都是在课堂内进行,不仅内容、形式过于单一,而且过程简单,只为实践而实践,无法与实际司法工作接轨,导致日常课程教学与实际工作并不符合,学生实习困难。

今后的高校法学教育可以利用大数据网络进行探究活动,利用灵活的信息技术,教师可以要求学生在进行探究活动的过程中录制小视频,并在编写教案的时候添加进拍摄素材,这样做不仅可以达到激发学生们的积极性的目的,还可以让学生们了解这项探究活动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给学生一些建议与策略等等,正确引导学生的融入社会工作,利用这种情感体验培养其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高校法学教师也可以开发互联网教学的教育方式,建立仿真实践平台、线上模拟实践工作,利用网络虚拟情境搭建一系列与实际司法工作环境、流程、内容、方法相匹配的虚拟工作制,再结合线下所学理论教育基础,裁定科学的线上实践教学方案,安排学生在仿真实践课堂或者是模拟实践课堂中担任角色,以此为实践材料开展实践工作分析。这既丰富了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新形势,又加强了法学实践教育的真实性,让学生感受现代司法工作的环境,强化经验的积累,以后能更好、更快地融入正式工作当中。

(四)完善实习经费使用情况

学校在实践经费方面通过以下几点来优化工作:

第一,简化财务报销流程。由财务处、教务处或实习中心把实践经费直接分发给每位学生,由学生在实践教学活动中自主支配,事后提供相关票据及工作证明。并扩大报销项目比例,以防报销僵化,影响教学质量。

第二,为满足学生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学校可以适当提高经费或者以学校或学院为单位,为每位外出实践的学生购买保险,旨在消除外部实习的安全隐患,降低带队教师的风险。

第三,定制专业的教师外出实践流动机制,规范外出实践教学活动,使得每位法学专业教师都参与到外出实践的活动中来,保证外出带队教师实践教学工作量。

第四,由于实践教学在职称评审方面并不能体现,教师缺乏工作积极性,学校可以把实践教学结果加入职称评审的条件中,确保教师的教学认真程度,保证实践结果。

如果学校并没有过多的外出实践的资金支持,实践工作也可以积极开发校内资源,学校可以设立法务工作室,来处理学校内部相关法律问题。这样既为本学校法学专业学生提供了实践素材,也为学校节省资金。例如:可向工科院校开发类专业宣导关于知识产权维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必要时可以为工科类院校申请专利项目提供法律顾问。利用学校中的创业人才基地、大数据中心这些支持创业的平台,法学学生可以为其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维权。也可以建立网站,承接校内学生及家属的法律援助,既解决了专业实践的问题,也解决了学校内部教职员工与学生家里的法律问题[3]。

三、结束语

法学专业作为一门与社会联系紧密的学科,实践创新教学模式还要进一步完善,大数据化的教学方式是解决现有高校法学教育的最优选择,还需要相关的法学教育工作者持续不断地努力,使得司法工作作为社会生计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能持续不断地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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