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

2021-11-24 09:08孟祥霞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8期
关键词:产权制度集体经济集体

孟祥霞

摘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坚持农民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按照股份合作制的原则,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由农民共同共有的产权制度转变为农民按份共有的产权制度,农民变股民,按份享受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制度。作为我国农村经济体制的一种创新,这项改革将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内在活力,对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

前言:自20 世纪90 年代我国农村就开始推行了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并经过实践已获得了很好的成果,但在具体推行期间仍存在产权制度改革思路不清晰、认识不到位等问题,介于此,以下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进行简要探讨。

一、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的历史沿革

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始于1990年代经济发达地区,进入21世纪后,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地加大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明确集体资产的产权归属,改变集体资产名义上“人人有份”、实际上“人人无份”的状态,真正做到“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按改制层面分类,可分为村级改制和乡镇级改制,以村级改制为主;按改制时间分类,可分为撤销行政村后改制和不撤销行政村建制直接改制,以撤村后改制为主;按资产构成分类,可分为存量折股型改制和增量配股型改制,以存量折股型改制为主。中国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主要有3项:一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这是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前置性举措。在区、乡镇、村不同层级制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设立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清产核资工作,妥善处理账物不符、坏账核销等遗留问题,并明确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以及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等相关程序和具体规定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二是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开展“农龄”统计。为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起点”公平,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与拥护,必须严格制定成员身份界定方案,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范围。三是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到人,明晰产权。对集体资产因地制宜地采取全部资产折股量化、部分资产折股量化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量化等形式量化到人。对插队落户、返城知青等人员,原则上以股权的形式兑付量化资产。农户量化后的资产股份,根据情况采取全额人股、按成员资格全额或部分人股、按“农龄”分档人股、存量资产与增量资产合并人股等不同形式。这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真正成了股民。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

1、选择性改革突出的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将集体资产转化到个人,农户成为了股民,获得了巨大的好处,形成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形式,创新了国家的经济体制。在改革推行期间,将重要部分进行了简化处理。首先,没有积极探索产改后的股份交易,对于退出或继承等复杂区,仅仅是进行回避处理。不管股权是动态处理还是静态处理,都没有明确的方案。对于学校、道路等非经营性资产,缺少发挥其价值的方法,以及如何成为经营性资产;其次,对于集体经济产权,没有聘请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导致资产评估出现失误的情况,只根据自身的实践经验,粗略的投入人力、物力的财政资金;最后,没有彻底清核集体资产,将资产评估国产简洁化,只是加入了部分资产作为改革内容。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明确规定居住满一年的非本村户籍,以及满足村民代表会议规定的成员,可以参加村级的选举活动,对农村集体成员制度的界定不明确,不但扩大了人员的范围,而且放松了资格界定的范围。在相关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授权代表,也并不是所有的经济组织成员都可以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以及农村资产的所有权。

2、明确改革制度。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实践中应落实如下策略:首先, 需要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在资产构成方面,可以改革为存量折股型与增量配股型,按照规定将原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给农户,作为日后的主要改革点,使农户享受应得的股份效益。依照时间角度,可以将是否撤销行政村建设制度作为撤销后的改革点。在量化集体资产的前提上,需要增加资本总额,将农户的投资进行入股。其次,在农村集体经济改革时期,需要明确规定所有权主体的农户资格,以及经济组织行驶主体,防止损伤经济组织成员的根本利益。从大体上看,主要以股份合作制为主,确定个人股的主导地位,从而体现出劳动人民的根本属性。在股权界定方面,维护老股东的根本利益,以人民收益为基本原则,进行合理的利益分配,实现“按股分红”的股份制。统一区域内的土地股份合作制,确保农户的收益。再次,需要进行清产核资,农户需要联合相关的政府部门,组织清产核资团队,全面核实各类资产。

三、对策

1、政策支持问题。根据研究表明,国家缺乏完善的改革激励体制,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 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 其中包括资金支持、土地规划、项目安排等。还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各个省、市、县资金状况的成本分摊较为模糊。在农村土地确权制度下,部分农村领导人员体会到改革的作用,但是在执行期间,依旧出现了诸多问题。第二,就目前的赋税要求而言,改革后具有较大的税费压力,需要缴纳多项费用,其中包括土地使用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第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地位较为模糊,虽然获得了暂时的主体地位,以及组织机构代码的支持,但村支两委一换届,理事长与监事长可能选不上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就会出现合作社成员与村支两委不一致,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角度而言,尚未获得全部法人主体地位,在经营方面仍然受到限制。第四,在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传统的集体经济组织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组织中出现了严重现象,其中包括法人地位不明确、产权模糊、权能残缺等,限制了集体资产的划分对农村的经济发展产生影响。

2、提高政策支持力度。国家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改革后的税费压力,从而减少农户的经济负担,还需要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地位,明确法人地位、产权、权能,使其获得相关的营业执照。还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增加政策改革的支持力度。首先,需要提高农户的政治观念与大局观念,使其领悟党的政治决策,以及党中央的思想。经过调查结果显示,实行土地确权改革与依照股份分红后,获得了显著的成果。在实际改革中,需要明确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改革的重要性,从而促进改革的发展。其次,需要确保党组织在农村基层的领导地位,稳固党中央的中心地位。再次,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期间,加强农村的党建工作,提高农村整体的理论素养与知识水平,进一步巩固党的核心地位。最后,需要成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按照规定的章程,建立法人治理机构,开展股东大会,选举出监事会与董事会等机构,大致形成法人治理的模型,实现监督、管理、决策的民主管理体制,还需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收益分配的方法与流程,从而形成现代企业运行机制。

结束语:总之,伴随着现代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与农村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以往的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模式以满足不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权能残缺、产权模糊、法人地位缺失等在農村集体经济组织中越发严重,使得作为市场主体的集体经济组织无法向农民分享经济成果,制约了集体资产的分配,不利于农民增收,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农业部.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经营管理管理体系建设意见[Z].2019.

猜你喜欢
产权制度集体经济集体
米东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措施和成效
农村集体经济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问题分析
发展集体经济更需完善乡村治理
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脱贫攻坚
警犬集体过生日
浅议农村产权制度的改革
100个县将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动物集体卖萌搞笑秀
集体逃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