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指挥枪:武装革命初期中共红军枪支分配问题研究

2021-11-26 06:20王劲嵛
苏区研究 2021年3期
关键词:红四军枪支分配

王劲嵛

提要:民族—国家建设要求实现对暴力资源的垄断。与之相应,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党指挥枪”的根本原则。但是,在武装革命初期,中共红军中普遍出现了党无法完全自主地分配枪支的困境,表明党的领导能力仅停留在战略战斗命令的宏观层面,而没有深入到日常物资支配的微观细节。枪支分配问题,根源于游击战争中缺少稳定补给的红军,为谋求生存与发展而保存枪支的理性动机,并因为军队形成历史和领袖情况的不同而出现具体差异。通过思想批判、制度发展和战略演进的方式,中共成功克服了枪支分配问题,建立起一支高度组织化和纪律化的革命军队。研究表明,“党指挥枪”这一特定表达的形成并非偶然,而是由具体的历史经验沉淀而成;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不仅要关注军人,也要关注军队物资及其分配问题;思想、制度和战略建设,是加强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基本路径。

鸦片战争以来,中国政治发展的主线是通过国家建设(state-building)进程转型为民族—国家,以寻求独立和富强。民族—国家起源于近代西欧,它的一个基本特点是能够做到对国内以军队为主的暴力资源的彻底垄断——其他国家类型则有心无力,(1)[英]安东尼·吉登斯著,胡宗泽等译:《民族—国家与暴力》,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以此为基础发展出强大的战争和汲取能力,在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2)[美]查尔斯·蒂利著,魏洪钟译:《强制、资本和欧洲国家:公元990—1992年》,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但是,关于垄断暴力资源问题,中、西出现了不同的道路:在西欧,君主作为主体,通过建立常备军剪除国内封建势力;在中国,政党成为主体,通过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在民国军阀割据中成功地再造统一国家。因此,研究现代中国问题不仅需要“找回国家”,还需要“找回军人”(bring the soldier back in),将军队纳入政治研究视野。(3)David Shambaugh,“Building the Party—state in China, 1949—1965:Bringing the Soldier Back In."In New Perspectives on State Socialism in China,eds.Timothy Cheek and Tony Saich,Armonk, NY: M. E. Sharpe,1997:125.

和国民党治下军阀林立、混战不休的格局相比,建军以来从未发生内战的中国共产党,似乎轻易地就实现了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但是,近年来的研究指出,中共在领导军队过程中遭遇了士兵不遵守纪律、权力结构紊乱及由此导致的内部纷争等一系列困难,不得不花费大量精力,反复调试军队组织与制度,以增强对军队的领导能力。(4)宗康成:《红军政委制探析》,《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8期;张永:《1929年朱毛之争与红军的权力结构演变》,《近代史研究》2013年第5期;王建强:《红军时期的士兵委员会制度探析》,《中共党史研究》2015年第5期;应星:《红四军领导机构的演化与主力红军的组织形态》,《苏区研究》2016年第3期;张永:《古田会议后士兵委员会与政治委员的权力消长》,《东南学术》2017年第1期;应星:《1930—1931年主力红军整编的源起、规划与实践》,《近代史研究》2018年第3期。既有研究提示,中共军队研究不能仅停留在军队是否服从党的战略战斗命令层面,而要深入军队运作的微观细节,才能把握绝对领导问题。因此,进一步的问题是,应该如何深入研究党领导军队的具体细节?

一般来说,在中共话语体系中,“党指挥枪”和“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经常交替运用,前者被视为后者的“一种形象化表述”。(5)卢毅:《“党指挥枪”建军原则的确立与发展》,《党的文献》2017年第4期,第52页。在此,“枪”被理解为一个隐喻,表征手持武器的军队。但有学者发现,在中共革命历史档案中,“枪”更多地是实指作为物资的枪支,获取枪支是红军面临的难题。(6)李里:《中共武装暴动初期的枪械问题探析》,《近代史研究》2017年第5期。获取枪支的目的,是为了分配和使用枪支。延此思路,本文梳理历史档案,发现在武装革命初期,中共红军普遍出现了党无法完全自主地分配枪支的困境。换言之,“党指挥枪”的表述,形成于党不能分配枪支的历史语境之中,而“党指挥枪”和“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相互通用暗示了,中国共产党所理解的绝对领导,不仅仅是在战略战术层面指挥军人,更要深入微观层面取得对日常物资的完全支配。因此,枪支分配可以而且应当成为研究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个视角和组成部分。本文试图回答以下问题:首先,中共红军中出现了哪些枪支分配难题;其次,中共红军为什么会遭遇枪支分配的难题;最后,中共通过哪些方式解决了枪支分配问题,从而推进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一、难以调配的枪支:以四大主力红军为例

1927年国共分裂,中共走上了武装起义道路。各地革命武装,经过一步步整合,发展出红一军团、红二军团、红三军团和红四方面军,成为中共革命主力,对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7)红一、红二、红三后来都相继从军团发展为方面军建制,但本文论述的问题主要发生在各地红军创建并整合为军团的过程中,因此仅考察这一时期;中共中央虽曾有“红四军团”的规划,但在实践中鄂豫皖红军直接被整合为红四方面军。本文以这四大主力红军为考察对象,通过梳理相关历史档案,发现中共红军的枪支分配难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除了红三军团外,红军都出现了枪支难以在内部各单位之间按需调拨的问题;其次,中共红军普遍不愿意将枪支分给地方党政组织和武装。

(一)军队内部的枪支分配紧张

红一军团是以红四军为主干,与红三军、红十二军合编而成。其中,毛泽东不仅是“党指挥枪”这一经典表述的提出者,(8)《战争和战略问题》(1938年11月6日),《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47页。也是红四军和红一军团的主要创建者。1927年9月,秋收起义失利,毛泽东率余部撤向井冈山。行军至江西莲花县时,部队尚有700余枝枪,600余人,(9)《余洒度报告——警卫团及平浏自卫军合并原委参加此次两湖战役报告略书》(1927年10月19日),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党史资料征集编研协作小组等编:《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上,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45页。形成枪多人少的局面。为取得当时率绿林武装盘踞井冈山的袁文才信任,毛泽东将“我方剩余之武器约百余支,机关枪2挺亦交其领用”(10)《苏先俊报告——关于浏阳、平江、岳阳作战经过报告书》(1927年9月17日),《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上,第22页。,得以顺利落脚井冈山。此时,枪支调拨尚不成问题。1928年,朱、毛会师并创建红四军后,枪支分配问题开始出现。红四军下辖4个团中,“枪枝极不均,二十八团有近千的枪,二十九团仅三百余,(有百多的不能用),三十一团仅六百余、三十二团仅三百余”(11)《杜修经给湖南省委的报告——红军情形、湘赣边界特委情形、湘南情形》(1928年6月15日),《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上,第129页。。问题在于,“二十八团的枪枝与三十一<团>的枪枝是不平均的,屡次开会议决要平均,可是议决自议决,实际是行不通的”(12)《杨克敏关于湘赣边苏区情况的综合报告》(1929年2月25日),《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上,第266页。。比如,湖南省委指示红四军“枪械应当是要按照需要调动的,绝对打破无形有形的军阀主义,枪械应当平均分配到各团,不应当有私有观念,打破旧式军队的恶习”(13)《湖南省委给湘赣边特委及四军军委的工作决议案》(1928年6月19日),《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上,第137页。。但实际上,此类命令均无法在军队当中得到圆满贯彻。

1929年,红四军内部爆发严重争论,焦点之一就是“一支枪也要问过党吗?”(14)《给林彪的信》(1929年6月14日),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等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军事系统(9)》,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38页。在争论过程中,毛泽东以党能否自主分配枪支为标准,将红四军成立至今的历史划分为三个时期:“从四军成立到去年九月重回边界为第一个时期,……党在这时期中不能有绝对的指挥权,小团体主义充分存在而发展,党不敢作调动枪支上的尝试”;“从去年九月重回边界到三月十四日占领汀州是第二时期。这时期内,党能开始在理论上建设小团体主义了(虽然在实际上还不能),军需制度建立,成立了七十五支长枪一连的制度,然还没有能触及短枪,拨枪交与地方没有第一时期那样困难了”;“从定州到现在是第三时期,……因一、二、三纵队的编制,小团体主义从事实上开始减弱,……短枪的数目也能规定。政治部成立,司令部的职权也有限制了”,但也因为“党的意志伸张,个人意志缩减”,产生了“一支枪也要问过党吗?”“马夫〔伕〕没有饭吃也要党去管吗?”此类“嘲笑党部精密细小工作的口号了”。(15)《给林彪的信》(1929年6月14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军事系统(9)》,第35—38页。可以说,毛泽东对枪支分配难题的切身体会和坚持党管军队的政治主张,为他以后提出“党指挥枪”埋下伏笔。

红二军团由贺龙、周逸群分别创建的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第六军合并而成。贺龙在湘鄂西地区声望卓著。但即便是贺龙也无法完全自主地调配军队内部枪支。革命初期,贺龙部队各单位枪支数量就非常不平均:军部共长短枪100余支;在第一路指挥部中,第一团长短枪有三百七八十支,第二团有长枪90余支,第四团有长短枪80余支,第五团共长短枪260支,补充团、补充营各有枪支30余支,独立性有长枪50余支;第二路指挥部有枪100支;工农赤卫队有枪二三十支。(16)《贺龙给中央的报告——游击战争的经过和影响、党务工作及群众运动、红军的实力及今后的任务》(1929年9月10日),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战史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1)》,解放军出版社1995年版,第389—390页。贺龙曾“提土匪枪百余支,给了吴仙洲部几支,一支也没给肖人谷,大部分给了贺锦斋部。肖不满意。那时分配枪也不容易。贺锦斋他们提的枪,要从他们手上要枪比要命还难,周逸群也明白这个情况,做了一些工作,没有作通,也就算了”(17)《贺龙关于1927年冬至1934年见湘鄂西武装斗争问题的谈话》(1961年2月2日),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战史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2)》,解放军出版社1995年版,第640页。。

红三军团以彭德怀创建的红五军为主干,和红八军整编而成。但从现存的文献资料来看,从红五军到红三军团,这一支部队的内部,并未出现枪支分配难题,也没有爆发相关争议。

红四方面军由红十一军第三十一师、红十一军第三十二师和红十一军第三十三师整编形成。因为这3支红军是在鄂豫边、豫东南、皖西相对独立地发展起来的,因此红四方面军缺乏有效整合,内部团结程度较差。红军第二师负责人“处处存在有保存二师实力的观念,每次合作作战二师不积极向前,一师受了几次损失,也不满二师”(18)《鄂豫边特委综合报告(续)》(1930年12月),中央档案馆等编:《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内部发行,1985年版,第193页。。因此,红军内部存在“界限的分别”,“红军各部分都有这种各人扩充各人的感念。而且各部分夺取来的东西是归各部处理”。(19)《剑同志关于鄂豫皖苏区情形的报告》(1934年3月28日),中央档案馆等编:《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内部发行,1985年版,第230页。在此情况下,党想要自主地分配枪支,自然困难重重。

(二)军队与地方的枪支分配冲突

红四军在对将枪支分配给地方的问题上,一直抱有抵触,“好枪不发给地方,坏枪尽数送给农民”(20)《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1929年9月28日),江西省档案馆等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43页。,“党要拨一部分武装给农民,都很难实现”。(21)《杜修经给湖南省委的报告——红军情形、湘赣边界特委情形、湘南情形》(1928年6月15日),《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上,第129页。湖南省委指示“在四军中要注意打破‘分团主义’、‘地方界限’与‘枪枝的私有观念’”(22)《湖南省委给湘赣边特委及四军军委信—关于发展红军开展地盘及红军的编制战略土地分配问题》(1928年6月19日),《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上,第140页。,也几乎难以执行。在这种环境下,枪支分配成为了军队和地方组织冲突的导火索。1929年红四军离开井冈山后,湘赣边界特委认为出身绿林的袁文才、王佐掌握着100多枝枪,其士兵成分完全是“王佐的老弟兄”“老袁的老弟兄”,造成“我们插足不进”,“四军去年出发赣南时留下的迫击炮四尊,机关枪三架完全在王佐手里没有拿出来”。(23)《邓乾元关于湘赣边界五月至八月工作对中央的报告》(1929年8月),《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上,第341页。最终,特委断定袁、王意图造反,征调红五军将之剿灭。

红二军团与地方党政组织也因为枪支分配问题,多次发生冲突。一方面,地方党组织指责红军不愿拨发枪支,“贺龙经过公、石时,贺锦斋送二十枝枪与某地的团总,当地学校向他要他不给,这种表现是补助敌人的武装,而消灭本己,实在错误极了”(24)《陈茨庵给中央的报告——组织问题与军事工作》(1928年5月10日),《湘鄂西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第12页。。红六军“前委向特委也闹意气,……缴敌枪支不照实报告(恐特委将他们的枪枝提交地方组织)”,于是“六军与地方组织好象分成了界限,……如江陵需要枪枝游击,六军将缴的敌人枪枝用马驼〔驮〕着而不准拨发,要拨警备师烂枪,警备师全部无子弹,六军无论如何不发子弹补充。”师长旷继勋“个性非常强,……六军同江陵组织为拨枪问题,继勋同志说:‘鄂西特委意见是不发生效力的(前委尚未脱离特委指导时)”(25)《中共鄂西特委给中央的报告——鄂西政治形势、六军内部情况及前委组织问题》(1930年6月10日),《湘鄂西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第343—344页。。另一方面,地方党组织也不愿如数拨枪以充实红军。红六军前委曾去信特委,指责警备师原有步枪和连枪100多枝,但该部队编入六军时,为什么“只有步枪百余枝,连枪十余枝呢?这其余的枪枝究竟到那里去了?”。(26)《中共鄂西特委给中央的报告——鄂西政治形势、六军内部情况及前委组织问题》(1930年6月10日),《湘鄂西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第344页。

与红一、红二军团相比,红五军及红三军团内部并未出现枪支分配问题,军队与地方党政组织却因该问题而产生了更为剧烈的冲突。首先,红五军被党内批评为“飘泊的多枪主义的(因五军枪枝多不交于地方武装,纵较亦掉坏的)”(27)《赣西南刘作抚同志(给中央的综合性)报告》(1930年7月22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239页。。当然,红五军也并非完全不分枪支给地方,比如在突围井冈山时击败刘士毅部一个营,缴获“机关枪三架,步枪四百余枝,子弹颇多,……五军留机关枪两架,步枪一百余枝,其余皆交给当地党部武装工农”(28)《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军委给湖南省委的报告》(1929年),本书编写组编:《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第1辑,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42页。。其次,红五军面临的特殊困扰在于,地方党政组织会主动地与红军争夺枪支。地方党组织在五军战败后,“不但不将散兵收集,反将散兵的枪枝缴了,反令赤卫队将士兵暗杀,希图扩大赤卫队的武装组织。同时地方同志如在红军里拖枪杆回县者,党部即赏洋一元,因此使红军里的士兵对工农怀疑和怨恨”。因此彭德怀不得不警告,“地方主义,足令红军有瓦解的危险,……同时有害于党”。(29)《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军委给湖南省委的报告》(1929年),《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第1辑,第248页。再次,地方党政组织内部也存在枪支分配问题。平江“党和军事负责人,待〔持〕有很深的保守观念,不肯分枪给邻县,不向邻县发展”(30)《蒋长卿关于湘东各县情形,平、修、铜、武各县情形,红军情形和个人工作经过给湖南省委并转中央的信》(1929年1月20日),湖南省档案馆等编:《平江起义资料集》,内部发行,1984版,第124页。。正是有鉴于赤卫队分散既导致某些地方枪支数量过少、战斗力不足,更兼“枪归区有,养成一种地方观念”,湘鄂赣边境特委决议“把各县赤卫队集中(指有枪的),把总队部取消,改为各县编一大队,归边特指挥,同时归各县委指挥,以打破地方观念”(31)《湖南省委巡视员蒋长卿巡视湘鄂赣边境的报告》(1929年12月20日),《湘鄂赣革命根据地文献资料》第1辑,第218页。。

红四方面军与地方党政组织,在枪支分配问题上也一直存在紧张。红十二师“武装当地农民群众,进行非常迟缓,决定发枪以后三四天,依然没有一支枪送去。我(沈泽民—引者注)以‘再不送去造成了政治上的罪恶’和‘血的教训就要来’等语不止一次的严厉督促,才决定派郑泽民通知(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去专门督促速发”(32)《沈泽民关于皖西北情况给中央政治局的综合报告》(1931年5月23日),中央档案馆等编:《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内部发行,1985年版,第25页。。红军三十一师和地方关系恶化的原因之一在于“红军主张集中各县武装,地方主张红军分一部分武装到地方去”,以及“红军常常发生子弹缺乏、经济困难,地方有钱有子弹埋着不帮助红军”。(33)《鄂豫边革命委员会报告——革委会成立经过,政治经济形势,群众斗争和红军情况等》(1929年),《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67—68页。新编的红军中央独立第一师,“行动不顾及地方群众工作,倾向枪杆主义。……英山革委会一架手提机关,一架冲锋机关,他们强以四支步枪换去,使英山同志及群众说红军是抢枪主义。他们允许到英后给独一师以大的武器帮助,最少帮助三十支步枪,但结果他们虽曾得了大批的武装,而只给予独一师二十二支枪,且只有一支能用”(34)《六安县委关于皖西红军情况给中央的报告》(1930年8月9日),《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第218页。。在有的地方,“少先队打败了仗,赤卫军不来援助反而发笑。少先队缴赤卫军的枪(六安),以至赤卫军与少队的关系不好”(35)《团皖西北特委关于拥护扩大红军和加强苏维埃政权建设等情况的报告》(1931年9月14日),《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第558页。。这一问题也非绝对,比如“霍山攻下后,令三十二师、三十三师各派大部武装援助他们游击潜山,每战大胜,得枪四十多支,均交给潜山群众”(36)《六安中心县委报告第六号——关于政治、军事、组织等情况》(1930年6月6日),《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第204页。。

二、枪支分配问题的形成原因:理性行动、军队历史和领袖情况

一般来说,党完全自主地分配枪支,能够有效提高党对军队的领导程度和全军战斗力,对党和军队而言都是有益之事。那么,武装革命初期红军为什么会普遍出现枪支分配难题?

首先,游击战争状态下军队谋求生存与发展的理性动机,是导致枪支分配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游击战争是一种在强敌包围的环境下进行机动性作战的方式,缺乏坚实可靠的后方以及物资补给,因此枪支成为稀缺资源。正如共产国际所注意到的,红军“不是一支现代化军队,对于现代化军队来说整个国家都是后方,后方工作不正常,这支军队就无能为力”,对于缺乏稳固后方的红军,“装备的来源当然是敌人。游击队如果打胜仗后没有缴获枪支,那就不算打胜仗”(37)《马马耶夫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处务委员会扩大会议上的报告》(1930年4月15日),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等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党的系统(1)》,中央文献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786页。。通过战争获得枪支的方法,意味着无法保证稳定、持久的枪支供应。

对于面临战争生死考验的军队而言,寻求尽可能多地获取和保存枪支既是一种短期利益取向的行动,也是一种谋求自身生存与发展的理性行动。按照理性人的假设,人类行为的动机是成本—收益计算下的自我利益最大化。(38)唐斯、姚洋等译:《民主的经济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页。中共军队中存在着的三种行为模式,客观上强化了这一自利的理性动机:第一,小团体主义或分团主义。由于军队内部按照建制分编为不同的军事单位,按照“军队的习惯,一班,一排,一连,一营,一团,生活各为一集团,农民的自私关系,自然要划分界而且非常清楚。因此小团体主义的色彩就很浓重,各团为各团争利益,各营为各营争利益,各连为各连争利益,如枪弹、人员之类则主张自己要多,如担任勤务则主张自己要少一点”(39)《关于朱毛红军的党务概括报告》(1929年9月1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军事系统(9)》,第91—92页。,自然形成“只注意自己小团体的利益,不注意整体的利益”(40)《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1929年12月),《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军事系统(9)》,第165页。的小团体主义,“如像一个纵队内,要往各支队去拨人拨枪,各支队就不大愿意拨,拨些有病的人和损坏了的枪支出来给别人,自己把好枪留下。甚至有些部队把人、枪藏起来,使你考查不到”(41)《红军第四军状况(1927年7月—1930年4月)》(1930年5月),《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军事系统(9)》,第335页。。第二,本位主义。虽然内部存在不同的划分,但军队和地方党政组织存在区别,所以形成以军队为本位、一切为军队打算的本位主义,不知道武装地方群众是红军的重要任务之一。这是一种放大了的小团体主义。(42)《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1929年12月),《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军事系统(9)》,第161页。第三,地方主义。地方主义是指地方党政组织从本地革命战略和利益出发、忽视全党全国利益的行动,不仅在地方内部“特委不能提区委之款,枪枝亦多不能集中”(43)《周逸群给中央的报告——军事情况、鄂中特委工作及鄂西特委被破坏情形》(1928年6月23日),《湘鄂西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第14页。,也导致地方有枪有弹却不愿意帮助红军,乃至缴红军枪械的极端行为。

其次,红军的组成历史与领袖情况这两个因素,(44)该思路源于应星:《1930—1931年主力红军整编的源起、规划与实践》,《近代史研究》2018年第2期。可以解释各主力红军在枪支分配问题上的差异,即红一军团、红二军团、红四方面军在军队内部和军队与地方两个层面都出现了枪支分配问题,红三军团的枪支分配问题仅只出现在军队与地方层面。

红一军团、红二军团和红四方面军的情况比较相近。一方面,这些红军都是由多支部队合编而成。红一军团以红四军为基础,红四军则由源于南昌起义、广州起义的朱德部队和源于秋收起义的毛泽东部队组成,“因四军是由各种自有其本身奋斗历史的部队而组成,混编的办法始终未执行,因此历史的残余尚保留在一般同志的脑中”(45)《关于朱毛红军的党务概况报告》(1929年9月1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军事系统(9)》,第91—92页。。因此,在红四军内部,“团与团之间似有点历史上的界限”。(46)《杨克敏关于湘赣边苏区情况的综合报告》(1929年2月25日),《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上,第266页。与此相似,红二军团由工农红军第四军、第六军组成,红四方面军更是由原本三支独立作战的红军合编而成。这种情况,容易导致红军内部单位之间存在历史的和现实的界限,强化小团体主义,阻碍党对枪支的自主分配。另一方面,这些红军都缺少单一的权威领袖,以协调和处理军队内部纷争。红一军团一直存在朱德、毛泽东两位声望卓著的权威领袖,朱德是滇军宿将并负责军事战斗,毛泽东不仅享有更高的党内地位和资历,还通过前委书记等职位掌握党政军事务,两人在战略选择、军队管理乃至个人风格上存在差异,乃至引发1929年红四军的内部分歧与争论,通过诉诸中央裁决才得以平息。在红二军团中,贺龙虽然声望卓著,但他在南昌起义后才入党,负责党政事务的周逸群拥有更高的党内资历,不过与朱、毛曾发生争执不同,贺龙与周逸群一直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因此红四军、六军之间并未出现剧烈冲突,枪支分配矛盾主要出现在军队与地方党政组织之间。红四方面军情况最为复杂,直到张国焘以鄂豫皖中央分局书记兼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身份进入之前,一直缺少得到根据地广泛认可的权威性领袖,难以协调红军内部及军地间的冲突。

由红五军发展而来的红三军团的特殊性在于,红五军是由原国民革命军独立五师一团投身革命而形成,组成成分单一,而后来与红五军合编为红三军团的红八军,又是以红五军部分官兵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所以其内部团结程度较高。同时,独立五师一团之所以会投身革命,很大程度上也仰赖团长彭德怀的个人威望。出任政委的滕代远,缺少与红五军的历史联系,其工作重点更多地是配合彭德怀工作。因此,红三军团内部枪支问题并不突出。相反,如何处理红军与地方党政组织的关系,成为彭德怀头疼的问题,这是因为彭德怀主要是地区军事领袖,较少涉足地方党政事务,因此不具备同样的党政声望以协调和整合地方党政组织。

三、思想、制度与战略:枪支分配问题的解决

短期而言,枪支分配并非中共革命中的紧迫之事,毕竟上述红军都能服从党的战略战术命令,英勇善战、殉身不恤;但从长期来看,枪支分配关系到党的权力能否渗透到军队微观运作层面,能否按照统一的战略战术布局调配军事资源,最大程度地优化和提高军事力量,以获得军事胜利。为了解决枪支分配问题,红军在思想观念、制度建设和革命战略三个方面做出了调试。在这个意义上,枪支分配问题的解决过程,塑造出中共一套独特的军队领导体制,推进了绝对领导这一政治目标的实现。

(一)思想整顿:古田会议对各种错误思想的批判

1929年12月,红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在古田召开。古田会议召开的缘起,是红四军因军委存废问题而引发的关于党与军队关系的内部争论。

1928年11月,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根据中央“六月来信”指示,成立前敌委员会作为统一领导红四军军委和地方党政组织的最高机关。1929年1月,红四军离开井冈山到赣南、闽西游击。因处于游击状态下的前委无地方工作可管理,2月1日召开的罗福嶂会议决定暂停军委办公,由前委直接领导军队。随着一系列战争胜利,前委又开始承担起地方工作。5月下旬,红四军前委决定建立以刚从苏联学习军事归来的刘安恭为书记的临时军委。问题是,刘安恭在临时军委会议上提出,前委只应当讨论军事行动的方针性问题,具体军务概由军委负责,并且要恢复正式军委。对此,前委书记毛泽东极力反对,军长朱德则表示了支持,双方观点各自得到一部分官兵支持,从而产生了红四军内部争论的爆发。

红四军内部争论的实质,并非军委是否应该成为一级军事建制,而在于党应当如何领导军队的问题。刘安恭反对党管一切、反对一切工作归支部,主张“前委书记在政治上干预太多了”(47)曾志:《一个革命的幸存者——曾志回忆录》上,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93页。,党员的个人自由受到限制,嘲讽“一支枪也要问过党吗?”“马夫〔伕〕没有饭吃也要党去管吗?”(48)《给林彪的信》(1929年6月14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军事系统(9)》,第38页。朱德虽拥护一切工作归支部,但也反对党管一切,认为党管一切违背无产阶级专政的主张,军队应该由党通过苏维埃这一政权组织去管理,目前的问题正是权力集中于前委而各级支部不起作用。(4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朱德年谱(新编本)》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150—151页;解放军军事学院党史资料征委会:《关于红四军第七次党代表大会的若干情况》,转引自余伯流、凌步机:《中央苏区史》,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15—119页。毛泽东坚持党管一切、一切工作归支部,特别强调党应该对枪支分配具有绝对权威,强调红军应当做到江西红军独立二、四团那样,“指导员支配军官的,……一个子弹不问过党不能支配,他们是绝对的党领导”(50)《毛泽东给林彪的信》(1929年6月14日),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1册,解放军出版社2002年版,第217页。。这事实上是党内首次提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表述。(51)宗成康:《关于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原则形成的几个问题》,《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第87—88页。

在激烈的争论中,红四军一方面撤销了临时军委,另一方面也接受了毛泽东请辞前委书记的要求,但始终无法解决双方分歧,于是不得不上报中央请求裁决。在军队争论中失利的毛泽东,得到了正在严厉反对极端民主化的中共中央的支持。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起草了“九月来信”,不仅在人事问题上指定毛泽东担任前委书记,在组织设置上明确前委下不需要成立军委,更重要的是强调作为战斗组织的红军“绝不能动摇指挥集中这个原则”,要求“党的一切权力集中于前委指导机关”(52)《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关于军阀混战的形式与红军的任务》(1929年9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1册,第284—288页。。

获得中共中央支持的毛泽东,于1929年12月28日召开古田会议,通过了影响深远的《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该决议案虽然没有形成“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明确提法,但其内容事实上肯定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并将红四军的错误行为主要归因于官兵的阶级出身及其所秉持的思想观念,从而对红四军内部的种种错误观念进行了批判。《决议案》指出,“只注意自己小团体的利益,不注意整体的利益”的小团体主义,“一切只知道为四军打算,不知道武装地方群众是红军的重要任务之一”的军队本位主义,和“少数不服从多数。……不诚意地执行党的决议”的非组织观点,具有“很大的销蚀作用和离心作用”,因此必须“从教育上提高党内政治水平”,“加紧官兵的政治训练”,“发动地方党对红军党的批评和群众政权机关对红军的批评”,以加强党对军队的领导。(53)《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1929年12月),《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军事系统(9)》,第161—165页。

红四军争论及古田会议的意义在于,将有碍于枪支分配的种种小团体主义等确立为错误的、必须予以批判的思想观念,从而统一了军队内部的思想认知。虽然这只是一次地方性事件,但由于古田会议决议得到了中共中央的认可并被推广到全国红军,使之“不但在红四军中执行了,后来全国各部分红军也先后不等地照此做了,这样就使红军成为完全新型的人民军队”(54)《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1929年12月),《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85页。。于是,“私人、私钱、私枪、私马”,被视为“部落观念”和军阀主义的残余。(55)《湘鄂西省革命军事委员会会主席团关于改造红三军的训令》(1932年4月),《湘鄂西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第496页,特别是在肃反运动中,“私藏枪支、子弹、银钱”被明确视为反革命的表现,比如“江陵改派私藏现金五千元、枪支六十支,汉川独立团藏连枪、子弹及现洋”(56)《中共湘鄂西中央分局夏曦关于肃反等问题给中央的报告》(1932年7月8日),《湘鄂西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第240页。,无不受到党内惩罚乃至整肃。

(二)以集权化为导向的制度建设:增强党对军队的领导能力

从1927年武装起义开始,红军经历了一系列以集权化为导向的制度建设,使党在军队中的领导能力得以不断强化。

首先,以“支部建在连队上”为核心的三湾改编,强化了党对军队的整体领导。毛泽东在三湾改编中,突破了此前国民革命军将支部建在团上的制度传统,将当时处于秘密状态的共产党员,有计划地分配到各个连队中,做到支部建在连队上,班、排成立党小组;并将团、连设立政治指导员的制度,改为在团、营、连都设立党代表,团、营设立党委,由党代表兼任书记。支部建在连上的重要性,在于将支部这一党的基层组织嵌入到连队这一军队战斗的基本单位中去——使党组织能够由此渗透到军队底层,并构建一种以党为领导核心的单向度领导关系——党领导军队而非相反。在中共中央推广下,支部建在连上成为全国红军的基本制度。

其次,红军从党委领导制度向政委集权制度的演变,促进了红军高层的权力集中。武装起义初期,中共在各地组织党的前敌委员会作为起义的最高领导机关。三湾改编时,毛泽东也重申了前委集体讨论、统一领导的原则。党委领导制度,将决断军队重大事务的权力从传统的军事长官手中转移到了党的委员会,有利于加强党对军队的领导。

问题在于,苏联经验和指示都强调建立政委而非党委的权威。在苏联,政治委员是布尔什维克和苏维埃政权在军队中的代表,对军官有监督、纪律处分甚至交付审判的权力,是事实上凌驾于军事长官之上的最高首长,而党组织则仅仅扮演着部队首长的助手角色。政委在支部任职并从属于支部的观点,曾在苏联国内被认为是会“引起和加剧红军的瓦解”而受到严厉批判。(57)宗成康:《红军政委制探析》,《中共党史研究》2010年第8期,第35页。因此,共产国际明确指示中共,“政治委员是一把指向指挥员太阳穴的手枪”(58)《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处务委员会扩大会议第14号记录》(1930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译:《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16页。,“作为党的代表的政治委员制度在军队中是与党组织平行存在并且高于这些组织之上的”,政委在“支部工作中出现反党倾向可以解散支部”,政治部主任要“完全服从该部队政治委员的领导”,政治委员有权“监督指挥员,使指挥员的作战行动符合革命的利益。一旦发现有叛变嫌疑,政治委员有权将指挥员交审判,如有明显的叛变行为,政治委员有权处决”。(59)《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就红军建设和游击运动问题给中共中央的指示信》(1930年7月29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册,第23—239页。

在以苏联经验为榜样的时代,中共中央大力推动红军政委制度的建立。1928年中共六大明确提出要“采用苏联红军组织的经验,实行政治委员与政治部制度”(60)《军事工作决议案(草案)》(1928年7月),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491页。。此后,中共中央反复指示地方红军要改党代表制度为政治委员制度,建立政治部负责官兵政治训练。1930年9月,中共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提高政治委员的权威,建立政治委员的制度,巩固党在红军中的领导地位”(61)周恩来:《目前红军的中心任务及其几个根本问题》(1930年9月30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等编:《周恩来军事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23—124页。,事实上否决了党委领导的合法性。由中共中央军委扩大会议所制订的《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基本重复了共产国际的指示内容,规定政治委员有监督、停止军事长官命令的权力,对所有反革命成员有执行革命法律的权力,党委和党支部都要接受政委领导,前者的权力被限于“关于破坏党章及党道德,以及接受党员与处罚党员的一切事项”,党支部如妨碍行动“政治委员可直接解散支部”。(62)《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193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1册,第600—615页。通过反对“三头领导(指挥员,政治委员,和党部)”的倾向,政委制度将高层权力集中到政委一人,使之“成为一军的主干,他有监督军事指挥员的权力,他有管理政治部与指导党的组织的权力”(63)《中央政治局关于苏维埃区域目前工作计划》(1930年10月24日),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461页。。

红军政委制度极大地增强了军队权力集中程度,能够有力地克服军队内部单位之间的隔阂与分歧,促进全军的统一。以湘鄂西革命根据地为例,中央分局书记邓中夏和夏曦先后出任红二军团政治委员,因为“政治委员具有最后决定权”(64)贺龙:《回忆红二方面军》,《近代史研究》1981年第1期。,所以纵使缺少大多数人的支持,他们依然能够拍板做出最终决策,作为创始人和军事领袖的贺龙都无法与之抗衡,更何况其下各级军官。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张国焘虽然没有直接担任政委,但他以鄂豫皖中央分局书记兼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身份,通过任命关系亲密的陈昌浩为红四方面军政委,有效地整合了红四方面军。不过也要看到,政委领导制度将权力集中于一人,容易引发专制作风和一言堂现象,不利于科学决策和军队民主。

最后,红军编制的规范化也有利于枪支分配问题的解决。最初,中共曾提出工农革命军要“按照枪支的多寡,决定军队的数目”(65)《中共中央给湘东特委的信》(1928年5月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1册,第53页。,军队编制问题自然无从谈起。毛泽东在井冈山时,“中央所指示的太平天国的编制法,不知他的内容如何,无从悬拟”(66)《杨克敏关于湘赣边苏区情况的综合报告》(1929年2月25日),《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上,第261页。,只能依旧采取国民革命军的旧编制。随后,朱、毛红军总结井冈山经验,部队编制“每连长枪定七十五支,每营四连。每团一个特务连,其枪数与步兵连等。每团可有机关枪连与迫击炮连,每连步枪四十支。团部传令排定枪八支、营部四支”,“短枪每连至多不过六支,营部至多不得过三支,团部至多不得过五支,军部至多不得过六支”。(67)《红军第四军第六次党代表大会决议案》(1928年11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1册,第170页。在中央苏区时期,中共进一步提出枪支分配“须坚决地肃清不顾一切无原则的集中,同时也要反对无计划的分配”,对地方武装的枪支编制也做出细密规定:不脱离生产的武装组织,腹地区发枪支0到3枝,准备区发枪3到5枝,边地区发枪10枝以上;脱离生产的武装组织,腹地区发枪10到30枝,准备区发枪50到80枝,边地区发枪300到500枝。(68)《通告——关于地方武装问题》(1930年3月1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军事系统(9)》,第242—243页。

(三)波浪式扩大的革命战略:构建军地之间的良性循环

红军内部的枪支分配问题,依靠思想观念的批判和组织制度的集权演进基本得以解决;红军和地方之间的枪支分配问题,则主要因为中共革命战略的演进而得以解决。

中共土地革命兴起于农村边陲。相比于势力雄厚的国民党,中共不仅常常在四面包围之中孤军奋战,还常常转战千里,非常容易产生红旗能打多久的悲观情绪。那么,中共如何能够发展壮大,实现革命的胜利呢?换而言之,何种革命战略可以促使中共由弱到强?

红军每次胜仗之后都能获得许多枪支,如何处理这些枪支是中共革命战略的一个核心问题。“对于此项分配也有两方面的意见:第一种主张,用这些枪械来扩充红军,红军壮大才能应敌。交给地方,农民又不能打仗,存在困难。第二种主张,红军此时不再需要成立一团、一营,应该交给地方赤卫队,赤卫队加多即是红军的壮大。”(69)《关于朱毛红军的党务概括报告》(1929年9月1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军事系统(9)》,第99页。在游击战争过程中,朱、毛红军开始发现,如果把枪支都集中在军队,那么以游击战术应对军阀会剿的红军“一个会剿打一个大圈子,很容易把人也失了,枪也失了”,但如果“反之拨枪给地方,他却一天天的发展了。……一支枪已变成数支枪了”。(70)《红军第四军状况(1927年7月—1930年4月)》(1930年5月),《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军事系统(9)》,第320页。更为重要的是,因农民安土重迁“只愿在本县赤卫队当兵,不愿入红军”(71)《红四军前委致中央的信》(1929年4月4日),《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上,第297页。,红军早期不得不吸收大量俘虏,但这种士兵往往难以达到中共的标准。现在,随着“各地方武装渐次扩大,渐次变为红军,而这个新产生的红军,他的基础异常坚固,比又红军本身招兵买马、招降纳叛的更靠得住,于是更坚定了四军党的一种认识,就是只有由武装地方而扩大的红军,才是正确的扩大红军的路线,武装地方,即是扩大红军”(72)红军第四军状况(1927年7月—1930年4月)》(1930年5月),《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军事系统(9)》,第320页。。

毛泽东随后将武装地方即扩大红军的战略,进一步总结为“伴着发展”“波浪式的向前发展”“同时扩大,同时深入”的战略发展模式。具体来说,就是要“伴着原有小块红色区域发展及成立新的小块红色区域,再促进他去发展”;“扩大红色区域主要条件就是农民武装,若不能创造农民武装,则所谓深入工作只是一句空话,游击队所到之处,凡属做有深入工作希望的地区,不但不能把原群众武装收缴了去扩大红军,(要在广大赤色区域的腹地部队土地斗争业已深入,武装作用减少了的时候,才能有计划地集中一部分地方武装编为红军)。在红军斗争力不大,感觉损失的条件之下,还一定要由红军拨枪支去武装群众,不但要出枪,有时还出子弹,不但拨出子弹,有时还要拨出军事工作人员。在红军力量不强,事实上无法拨出子弹及人员的时候,就要尽可能的努力去收缴豪绅及小部队敌军的武装去武装农民”。(73)《前委通告第三号》(1930年3月18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第492—493页。因此,不仅红军“绝不应从农民手上缴获枪支,而应从解除敌人部队以统治阶级的反革命军事组织的武装中取得枪支”,(74)《中共中央给红军的训令》(1930年12月10日),《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党的系统(2)》,第1284页。而且将“所有地方武装一支枪也集中到红军中去”更是适得其反,阻碍了从“地方赤卫队游击队造成地方红军,再有〔由〕地方红军造成超地方红军”的发展轨迹。(75)《中共苏区中央局通告第十号——地方武装的战略组织和工作路线》(1931年2月),《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资料文库·党的系统(2)》,第1420—1421页。

最终,革命战略的演进使红军认识到,武装地方和扩大红军并非零和博弈,而可以形成一个良性的循环。武装地方不仅能够促进地方革命根据地的开辟与稳固,为红军作战提供各种资源,而且能够从地方武装斗争当中生产最为可靠的红军来源。“(由于)红军士兵的发展是由土地革命中产生出来的,特别是地方武装生长出来的红军士兵成分还要好些。因此,我们的红军虽然在技术缺乏、生活恶劣的条件下(有时甚至终日饿饭),每次战争都是非常勇敢,形成愿死不愿伤之心理。”(76)《张国焘关于鄂豫皖区情况给中央政治局的综合报告》(1931年5月24日),《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第36页。

结语

能否彻底垄断暴力资源,是传统国家与民族—国家的一个重要区别,也是现代中国百年转型所面临的难题。但是,和西欧以文官政府驾驭军队的模式不同,中国形成的是政党领导军队这一新的模式,凸显了中、西国家建构的道路差异。从这一视角来看,党领导军队问题关系着国家建设的成败。

中共能否完全自主地分配红军枪支,是其能否实现对军队绝对领导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衡量指标。枪支分配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中共军队基本服从党在战略战斗层面的指令,因此可以说是听党指挥的;但是,党无法完全自主地分配这些军队的枪支,又意味着党在军队中的权力受限,并未实现“绝对”领导的目标。这一问题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在缺少稳定补给的游击战争环境下,枪支对于军队极端重要,导致军队寻求争取和保存尽可能多的枪支这一理性行为,并具体表现为小团体主义、军队本位主义和地方主义等行动倾向。中共通过思想批判、制度发展和革命战略更新等方式,使党的权力不断向军队渗透与扩张,将党的领导从战略战斗的宏观层面深入到枪支分配的微观细节。正因为能克服枪支分配的问题,中共才能建立一支高度组织化和纪律化的革命军队,为革命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1938年,亲身经历了红四军枪支分配风波的毛泽东,谙熟地使用了“枪”作为军队的隐喻,提出“虽然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有了枪确实又可以造党”,但“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非枪指挥党”。(77)《战争和战略问题》(1938年11月6日),《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47页。因此,“党指挥枪”这一特定表达的形成并非偶然,而是由具体的历史经验沉淀而成。“党指挥枪”这一特定表达的正式形成,标志着枪支分配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中共做到了对日常物资的完全支配。“枪”得以从实指转化为隐喻,成为“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形象化表达。历史研究表明,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不能仅仅关注军人问题,还应关注军队战略物资及其分配问题。不断与时俱进,强化思想、制度和战略建设,是坚持和完善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基本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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