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琴曲《新疆之春》演奏技巧探析

2021-11-26 17:34
黄河之声 2021年12期
关键词:大调乐段小提琴

黄 奕

自小提琴艺术传入我国后,人们便形成了一种固有的观念,即作品容量越大,表明作曲家的艺术造诣越高,其所创作的作品便是上乘之作。但伴随着音乐风格的多元化、小提琴艺术的民族化与大众化,仅以作品容量为衡量作曲家造诣或作品质量高低的观点实则有失偏客观,部分小容量作品构思巧妙且旋律精致,深受人们的青睐。《新疆之春》便是这样一部小而精的小提琴作品,以通俗、朴素的音乐语言,热情奔放的乐思体现了解放后新疆各族人民安定幸福、美满和谐的新生活、新风貌,并囊括了简单与高难度兼具的演奏技巧,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文化价值与欣赏价值。

一、小提琴曲《新疆之春》创作背景及音乐特色

春是作曲家们喜爱的创作题材。春天意味着万物复苏,代表着万象更新,预示着生命的力量。作曲家马耀先与李中汗以春为题材表现新中国成立后新疆人民载歌载舞庆贺新生的精神风貌,与春之生机盎然相互呼应,优美的旋律、欢快的节奏、大气的曲风、动人的语调、真挚的情感讲述着新疆春天的故事,呈现着新疆人民新的美满的生活[1]。若想以小提琴演奏诠释作品的内涵与情感基调,便需要对作品的创作背景与音乐特色进行深入剖析,把握作品所要呈现的客观世界才能够以主观的演奏、审美、理解对其进行“二次创作”。

(一)小提琴曲《新疆之春》创作背景

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与发展,新疆地区文艺史百花齐放,各民族艺术家们通过各种艺术方式深情歌唱与描绘大美新疆,展现新疆人民的民族气节、精神风貌、生活情致与审美追求。创作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中国著名小提琴独奏曲《新疆之春》便是新疆文艺史中的一朵奇葩,此曲由马耀先先生初步完成主题创作,后由李中汗先生修改并添加华彩乐章,再经过中国小提琴作曲家们在实践中的不断锤炼与完善最终形成这部小而精、极具新疆地域特色的小提琴独奏曲。

小提琴曲《新疆之春》创作于1958年,此时马耀先先生正值二十岁,怀揣着浓烈的爱国主义情怀以及对新中国的称颂,其与同学李中汗合作,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一片欣欣向荣的新疆之春谱写为优美、激昂的小提琴独奏曲。虽然《新疆之春》并非马耀先先生的成名作,但曲中洋溢着的青春热情、对新疆之春的由衷赞美、对新疆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使该部小提琴独奏曲成为新疆本土音乐的标志性符号。时任中央乐团乐队首席的司徒华城教授更将《新疆之春》长期作为其激情演奏的保留曲目,称赞其为“具有强烈民族气息,非常生动和富有生命力的作品。”时至今日,小提琴曲《新疆之春》依然是国内外众多著名音乐团体演奏的曲目[2]。

小提琴曲《新疆之春》之所以一经问世便广为流传,是因为其将新中国之“新”、生机盎然之“春”、青年一代的“追”融为一体,寓于新疆人民真实生活、爽朗豪迈的民族性格之中,再加上西方音乐创作理念与维吾尔族音乐元素的交织,使得整部乐曲宛若天成,昭示着小提琴音乐的民族化、本土化与大众化。

(二)小提琴曲《新疆之春》音乐特色

小提琴曲《新疆之春》是一首典型的单三部曲式结构。

乐段A为乐曲的主部,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及完整性,初始部分的四小节运用了镶嵌装饰音的二分音符,可看作为全曲的引子部分,简单的重复及精巧的安排使得引子部分的旋律灵动轻盈,节奏明快流畅,为全曲铺垫了欢快、活泼的基调。紧接着,在钢琴伴奏轻快音流的烘托下,小切分音型体现了新疆维吾尔族音乐独特的美感先,鲜明的风格与欢快活跃的曲风绘声绘色地表现了新疆春日的美好景象[3]。

乐段B为中间部,乐曲由主调A大调转变为D大调,采用了新疆舞蹈的手鼓伴奏节奏,切分节奏的运用呈现出新疆舞蹈的优美与翩跹,两个大乐句之后乐曲回归至A大调,高音区部分再现切分节奏,旋律的反复再现推动着乐曲情感与情绪的层层递进,情感愈加饱满、曲风愈加明快,旋律更为激昂。紧接着为钢琴模仿热瓦甫为其伴奏,情绪愈加高涨,乐曲也在欢腾的气氛中达到高潮,引出小提琴独奏的华彩乐段。作曲家在此采用了西方音乐的“模进”形式以及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鱼咬尾”创作手法,在小的半音阶后自然、顺畅地过渡到乐曲的再现部。

第三部分为乐段A再现部,在呈现主部音乐内容的同时经过快速跳弓与长颤音,再经过对核心音调的放慢处理,使得全曲在强有力的和弦中圆满结束,坚定的尾音昭示着新中国繁荣富强、国泰民安,也预示着新疆之春永不凋零,新疆人民的生活无限美好。

从全曲来看,其乐曲速度为Allegro,即欢快且优美;演奏的音区集中在高音区,小提琴宽广的音域、优美的音色在表现高音区灵动、欢快上得心应手;节奏以切分节奏为主,极具舞蹈的动态、跳跃美感;全曲以A大调为主,其鲜明特征为明媚、生机勃勃,与作品的思想情感高度契合;全曲囊括了诸多小提琴演奏技巧,如顿音、长颤音、左右手拨弦等,技法较为简单,但若想以小提琴演奏的音响效果将新疆之春、新疆人民载歌载舞的画面寓于音符的流动、旋律的发展中绝非易事。

二、小提琴曲《新疆之春》的演奏技巧

小提琴曲《新疆之春》乐曲节奏由疏到密,疏密相间,应用了连弓、顿弓等多种小提琴演奏技巧,在加上钢琴明朗的伴奏,模仿新疆维吾尔族打击乐的音型,使得全曲蕴含着浓郁的维吾尔族音乐风情,且明亮畅快、热情豪迈。作为民族音乐与西方乐器融合的典范,小提琴曲《新疆之春》的演奏不仅仅是完美呈现小提琴脆亮的音色,而是要将民族精神、气节与审美清韵与小提琴音响效果融为一体,才能表达创作者的意图,体现自身精湛的演奏技巧与深厚的文化底蕴。

(一)主客观的辩证统一

小提琴演奏实际上是对音乐作品的“二次创作”,若背离原作的情感基调、情感内涵执着于“炫技”,将导致小提琴演奏情感空洞、内涵空泛;若一味对原作或大家的演奏“照搬照抄”,忽视自身情感情绪、理解在演奏中的融入,将会导致小提琴演奏缺乏个性、表现平平。为此,对于小提琴曲《新疆之春》的演奏,应当在了解作品创作背景与音乐特色的前提下致力于达成小提琴演奏的主客观辩证统一[4]。

从《新疆之春》的创作手法层面来看,其主调为A大调,以明亮的大调体现新疆之春的生机盎然、生命复苏;乐曲在速度上以快板的形式昭示着新疆人民载歌载舞的欢快与热情奔放的性格;乐曲内切分节奏,空拍子的前八后十六节奏型是对民族音乐的寻根,更是塑造能歌善舞的音乐形象。这些创作手法无疑是创作者对客观世界的真实体验,并将其转化为音乐语言再现到音乐当中。小提琴演奏者需要在尊重原曲、尊重作曲家在乐谱内所规定的音乐要素基础上对其进行创新,如吕思清、盛中国等演奏家在演奏《新疆之春》时,在乐曲的速度范围内选取了不同的速度,无论是适中速度还是略快的速度,都体现小提琴演奏家在理解基础上对原作的再造与创新,唯有如此才能适应不同国家、不同地域受众的审美需求与音乐体验。

(二)乐段A演奏技巧

小提琴曲《新疆之春》乐段A主部以A大调四二拍起始,带有装饰音的二分音符及其重复出现给人以欢快、明亮之感。在演奏该部分时需要运用长弓技法,以清脆灵动且富有弹性的音响效果将人们代入新疆美好的春日,为后续新疆人民载歌载舞场景的出现做铺垫。接下来是同音的反复,但时值有所缩短,预示着情感与情绪的上升,在演奏该部分时应保证指头干净利落、力度结实集中,在找准重音音头的基础上以维吾尔族音乐特色演绎乐曲,把握住维吾尔族音乐舞蹈性、跳跃性的特点。紧接着是类似小切分的节奏型,此部分的演奏应轻巧、灵动,首先快速地演奏两个十六分音符及一个八分音符,再以弓尖的部分轻巧地演奏一个十六分音符。第二小节相对于第一小节的音乐情绪来说有所增强,为此演奏者应把握好强弱的对比,体现出情绪的递进。

乐段A主部第五小节乐谱内标记出了上弓且有颤音的小附点节奏,但并未对颤音的多与少做出明确的规定,这边为演奏者的二次创作与技巧运用提供了充足的空间。乐曲的整个风格欢快,情绪激昂、高亢。如若沿用乐曲的速度便需要在该部分演奏中快速下弓,以短弓子与左手的快速跑动呈现出回归自然的畅快之情。在乐段A结束部分,乐曲节拍由四一拍还原为四二拍,情绪渐渐平缓,此时的揉弦应舒缓、轻柔,再次回归到新疆之春的优美与恬静之上。

(三)乐段B演奏技巧

小提琴曲《新疆之春》乐段B由A大调转为D大调,模仿维吾尔族手鼓双音的形式展现出欢腾热闹的场景。乐谱内在切分音型的四分音符上标记有重音,演奏者需要把握好强弱对比,以渐强的演奏方式推动音乐的发展。同时,乐段B的旋律具有明显的舞蹈性,演奏者需要应用跳弓技法进行演奏。常用的跳弓技法包括人工跳弓及自然跳弓,二者有其各自的适用范围,在此选择的为人工跳弓技法,以弓根部进行演奏,右手中指及无名指控制着弓的重心,保证演奏出的声音具有弹性,模拟手鼓的跳跃性,展现出维吾尔族音乐之美。紧接着乐曲由D大调还原为A大调,在高音区再现D大调的切分节奏,演奏此部分时需应用拨奏技巧,按照谱面的要求拨奏出重音,保证拨奏立体饱满,表现出欢快的音响效果。

经历过旋律的反复重现后,乐曲到达了华彩部分,此部分中包含泛音,需采用小拇指拨弦的演奏技法,泛音的延长依据曲风、自身的理解及演奏习惯而定,保证与乐曲整体情感基调相契合即可。在演奏的过程中应注重力度与速度,随着音乐的发展与音乐情绪的上升,演奏的力度与速度也应当逐渐增强,十六分音符中的颤音应当随着旋律的进行由疏到密,左手快速且轻盈的跑动,给人以自如、流畅之感。需要注意的是在演奏速度加快的同时应当给予一个力度的减弱,才能顺畅地过渡到最后一个部分。

(四)再现部演奏技巧

小提琴曲《新疆之春》第三部分为乐段A的再现部,基本上较为完整地呈现了乐段A主部的音乐内容,音乐的情绪以及旋律的进行与乐段A的情绪情感相一致,皆为欢快、明朗、热情与豪爽。在这一乐段结尾部分的演奏上,演奏者需要使用跳弓演奏技法,演奏出连续且快速的十六分音符,使得乐曲回归到最初的情感基调,体现出新疆之春日的美好以及新疆人民欣欣向荣的生活风貌。同时,在结尾部分的高音区需运用tr演奏技巧,与钢琴伴奏巧妙融合,形成别样的视听觉效果与艺术审美空间。在演奏尾音之时需要力度集中结实、下弓坚定果断,切忌拖泥带水。主要原因在于作曲家所构思的尾音部分带给人以无限的遐想与憧憬,坚定有力的演奏昭示着新中国必定繁荣富强,新疆人民的生活必定会日益美好。

三、两种版本华彩部分的对比分析

当前小提琴曲《新疆之春》华彩部分具有两个版本。每一版本都有其独特的魅力,反映了演奏者的艺术造诣及对作品的深刻理解。

第一版本的小提琴演奏技法以连弓、下弓及上下弓法并用为主,所演奏的音域更加宽广、悠扬。演奏该版本时应当把握以下要点:在演奏前半段时所采用的为连续下弓技法,力度逐渐加强,音符均匀灵动,准确且清晰地演奏出第一个音头与重音,同指替换时需把握好音准,以滑音的形式保证演奏的连续性与流畅性。同时,在演奏前倚音时一定要注重体现维吾尔族音乐特色,下弓轻巧、自如,创造出悠扬、婉转的音响效果。此外,在演奏较高把位时需保持手指微微立起,随着旋律的进行逐渐缩短手指间的距离[5]。

第二版本的小提琴演奏技法以分弓、左右手拨弦等为主,音乐情绪更为激昂、欢快。演奏时保持泛音通透。在演奏第二小节时运用左右手拨弦技法,以小拇指指腹部分拨奏出双音,保证双音清晰有力。乐曲该部分谱面上标记有升降记号、还原记号与重音记号,演奏中需按照谱面规则保证连贯、均匀,才能够体现出新疆维吾尔族音乐的独特风韵。

结 语

小提琴曲《新疆之春》被誉为新疆地方音乐的标志性符号,时至今日仍是国内外著名音乐团体演奏的经典曲目。全曲以新疆之春为题材,歌颂了新中国成立后新疆人民欣欣向荣的生活,体现了新疆人民热情豪爽的性格与风貌。演奏该曲是首先需对作品的创作背景与音乐特色进行深入剖析,了解谱面的规则。其次应注重主客观的统一,在尊重原曲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创作。最后需掌握乐曲的演奏技法并对其进行灵活运用,以再现作品客观世界与真实情感,体现自身个性的演奏风格与审美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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