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司法公正”教学设计

2021-11-26 10:36北京古城中学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1年8期
关键词:呼格司法公正人民检察院

文/ 北京古城中学 李 婕

北京教育学院石景山分院 胡 洁

一 课标要求与设计依据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课程内容的第三部分“我与国家和社会”中要求学生应“了解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是法律有效实施和司法公正的保障”。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关于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总体内容及初中阶段教学内容与要求指出:“青少年法治教育要以法律常识、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律制度为核心,围绕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结合青少年与家庭、学校、社会、国家的关系……按不同的层次和深度,将自由、平等、公正、民主、法治等理念,宪法法律至上、权利保障、权力制约、程序正义等法治原则,立法、执法、司法以及权利救济等法律制度,与法律常识教育相结合,在不同学段的教学内容中统筹安排、层次递进。”“初步认知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等原则,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概念。初步了解我国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建立尊重司法的意识。初步理解程序正义在实现法治中的作用,建立依法处理纠纷,理性维护权利的意识。”

二 学情分析

伴随着身体与心灵的发展,初二学生开始拓展自己的社会生活范围,并且对社会热点问题开始关注并且产生兴趣了。但受自身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的限制,他们对社会问题的认识程度还不深,易受社会不良思想的影响。

教育部委托北京师范大学,联合国内高校近百位专家历时3年完成的《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中提出,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为核心,分为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三个方面,综合表现为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等六大素养。而学生能够担当责任的前提就是能够明辨是非,具有规则与法治意识,能够积极履行公民义务,理性行使公民权利,崇尚自由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帮助学生正确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了解我国为了促进司法公正做出的努力、取得的进步,有助于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感和自信心。

“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保障司法公正”这一内容对于初二学生来说理解起来难度较大。原因有二:一是学生的法律基础知识有限,对“监督和制约机制”“司法公正”等法律概念理解不深;二是此内容距离学生生活实际较远。因此,需要教师想方设法从学生的视角开展本课教学,以学生感兴趣的典型法律案例分析为切入点,通过对法律案例的对比、分析设置问题,引导学生了解我国司法公正的进步,理解、认同“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的重要性。

三 教学目标

1.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感受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理解、认同“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的重要性,增强司法公正需要公民依法参与的意识,坚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信心与决心。

2. 能力目标

提高提炼、概括的能力,能够运用对比方法分析问题。

3. 知识目标

认识“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对于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性,能结合案例说明广泛、多渠道的监督机制有助于公民参与保障司法公正。

四 教学重难点

1. 教学重点

认同司法公正需要保障。

突破策略:通过“呼格案”等典型案例,帮助学生感受需要保障司法公正;对比评价诉讼制度的变化,让学生体会司法制度改革如何有力地筑牢起了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2. 教学难点

理解司法公正是需要不断完善的,并且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

突破策略:通过对典型案例运用纵向、横向对比,帮助学生理解司法公正的不断进步有赖于监督和制约机制的健全,并内化为对“司法公正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的认同,逐渐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增强法治意识。

五 教学方法

情景教学法、案例分析法、对比法、演绎教学法。

六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教师:同学们,在“感受中华文化”一课中,我们知道了汉字是中华文化的基本载体。那么,哪位同学认识这两个字?(出示甲骨文的“公”“正”二字)

学生思考并自由发言。

教师引导并解读: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个字的演变过程及含义。(分别出示“公”“正”二字的不同字形)

“公”,会意字,《说文解字》上说,“公,平分也。从八,从厶。八,犹背也。”其中,“公”中的“八”表示相背,而“厶”是“私”的本字,因此“八”和“厶”合起来就表示“与私相背”,由此引申出“公正无私”的意思。

正,会意字。初文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古字形上为城池形,下为足,本义为征行、征伐,是“征”的古字。征伐的目的就是有所平定、有所纠正,因而“正”引申出了平定、匡正的含义。之后又由匡正引申出了使端正、治理、准则、法则等含义。《说文解字》中说道,“正,是也”,乃引申义。

古文中,公正的意思是“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它也是一种价值判断,常指法律的公正、审判的公正。

设计意图:用“公正”二字在汉字演变过程中的图片和释义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究欲望,以此独特的方式让学生感受中华传统文化,并且了解“公正”的含义,继而引入本节课探讨的话题,为后续教学奠定基础。

(二)讲授新课

◎ 环节一:司法公正需要保障

教师:对呼格吉勒图及其家人来说,公正来之不易。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来看一段视频。

播放视频《“呼格案”新闻报道》。

教师提问:这起错案会造成哪些方面的影响呢?

学生思考并自由发言。

设计意图:通过视频,了解“呼格案”基本情况及该案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影响,感受司法公正的重要意义。

教师过渡:“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100-1=0”的道理一针见血地指明了在案件审判中如果缺失了司法公正将会造成怎样的严重后果。那么,如何筑牢司法公正这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呢?今天,我们就来走进“呼格案”,寻找答案。

播放视频《“呼格案”第一阶段》。

教师提问:依据视频,都有哪些部门参与了“呼格案”的诉讼过程呢?这些部门的职能是什么呢?

学生思考并自由发言。

教师归纳学生回答,追问:同学们所说的这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责时有法律依据吗?

PPT出示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教师提问:同学们在了解了我国法律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三部门在诉讼过程中的职责的规定后可以明确,三部门在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有各自的分工。对照法律规定,结合刚才视频中的陈述,在1996年“呼格案”的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三部门分别做了些什么呢?

学生讨论并发言。

教师归纳学生发言并引导: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三个部门除了分工负责处理案件外,彼此之间有没有相互制约的机制呢?

PPT出示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师生共同小结:由此可见,依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三个部门不但需要分工负责,而且还应该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只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才能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实现对于冤案、错案的层层阻击。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不仅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还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破坏司法公正,降低司法权威。

设计意图:通过简单明了的示意图,帮助学生理顺法律所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三部门之间的关系,激发他们发现问题、遇事找法、依法释疑的积极性、主动性。

教师过渡: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专题片《法治中国》中所介绍的2014年发生的“王玉雷案”。

播放《法治中国》视频片段。

教师提问:相比呼格吉勒图,王玉雷是幸运的,他的案子没有成为一起错案。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王玉雷洗脱了冤屈呢?

学生回答:人民检察院在案件中发挥了监督作用。

教师追问: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监督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PPT出示法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学生: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作用还体现在刑事审判阶段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如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时,检察机关会派人出庭支持公诉,监督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

教师追问:为什么在“王玉雷案”中检察院能够发挥监督作用呢?主要原因是什么呢?

学生思考并自由发言。

教师归纳学生回答:2016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这一制度既保障了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案件公正裁决发挥了决定性作用,又保障了公检法三部门相互制约,防范非法证据进入最后庭审,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从而真正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方针之“公正司法”。

设计意图:学生通过对视频资料中有效信息的提炼、概括、分析、对比,发现诉讼制度的变化,感受检察院的监督作用,体会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了解司法公正取得的进步。

◎ 环节二:司法公正可以保障

教师:我们再回到“呼格案”中,“呼格案”的真凶落网后,呼格吉勒图却迟迟未能沉冤昭雪,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教师播放视频资料《“呼格案”第二阶段》。

教师提问:“呼格案”九年未能再审的阻力有哪些?

学生根据资料提取信息、自主学习、相互讨论、回答问题。

教师提问:你认为在司法工作中怎样才能防止类似的干扰事件发生呢?并且,要不要对这些人员进行追责呢?仅仅只是追责够不够呢?

学生思考问题,讨论并回答。

教师小结:对于“呼格案”这样的错案,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人为因素妨碍司法公正的问题,还要从制度上反思,要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发生的机制。

PPT出示:针对权力干预司法这一顽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拿出滴水穿石的劲头、铁杵磨针的功夫,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此外,为扎实推进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国家还制定了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司法从业人员遴选制等制度,为的就是从根本上解决人为因素造成冤假错案的问题。

教师小结:综上所述,“呼格案”作为错案追责的标本,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司法公正前进了一大步。

设计意图:学生通过观看相关案件材料,梳理概括不同办案主体存在问题的相关信息,意识到司法公正需要在实践中经历制度、机制的完善,由此认同和理解司法公正需要建立相关对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 环节三:加强司法公正保障

教师:保障司法公正需要制度建设,更离不开民主监督。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2017年年初“刷爆”朋友圈的“于欢案”,感受一下民主监督对推进司法公正的作用。

教师播放《“于欢案”庭审新闻报道》视频。

教师提问:“于欢案”从一审到二审,判决结果有什么变化?

学生回答问题。

教师追问:哪些因素发挥作用促使“于欢案”二审的改判?

设计意图:锻炼学生运用对比法收集、提取有效信息,并在这个过程中感受民主监督对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

学生观看视频,思考问题,讨论发言。

教师:“于欢案”一审判决结果公布后,媒体井喷式的报道在网络上引发了民众对此案件的高度关注,网络成为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又一重要渠道。

教师追问:公民行使监督权于法有据吗?

PPT出示法条:《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学生阅读法条,了解民主监督对司法公正的作用。

教师提问:面对群众的质疑,相关国家机关是如何回应的呢?

PPT出示: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媒体曝光的于欢故意伤害案第一时间派人员赴山东开展调查,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维护司法公正。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对群众质疑及时通过网络做出回应,公开释理说法。

教师:可见,来自民众广泛的网络监督有效促进了司法工作的开展。监督的前提是知情,那么如何才能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呢?

PPT出示:有一句法谚说,公正不仅应得到实现,还应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只有司法公开才能保障民众对案件的知情权。

近年来,为落实司法公开,提高庭审透明度,规范司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及时公开文书内容、进行庭审直播、公开审判流程与执行信息等。正是受益于此,“于欢案”的二审能以透明的方式走入人民群众的视线之内。

教师:由此可知,在“于欢案”中,民众的舆论有效地发挥了监督司法工作的作用,让人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司法公正的进步。

教师追问:民众的发声是否可以左右法律的审判?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必然的吗?

设计意图:以提问引发质疑,通过对民众舆论监督作用的辩证分析,锻炼学生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由此形成深入观察、分析问题的思维习惯。

◎ 环节四:总结提升,指导践行

从“呼格案”到如今,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我们的国家正不断致力于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一批重大冤错案得到了纠正,有效地保障了司法公正。

教师提问:作为公民,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学生分小组讨论并发言。

教师总结: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公平正义不仅仅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作为公民,我们也要知法懂法,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锻炼依法维护自身及其他公民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这正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下对公民的新要求。

设计意图:使学生感受到“于欢案”所体现出的司法公正,明确司法公正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意识到拥护司法公正,公民也有可为,这也是增强公民意识的重要体现,司法公正的有效落实有赖于每一个公民的积极参与。

点评

李婕老师所授“保障司法公正”一课,以我国司法公正保障机制的完善过程为主线,以社会关注的重点案件的纠错为依托,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方针为落脚点,根据课标、学情,以及教材的简短表述,通过典型案件对比分析,认识制度和制约机制的不断完善对我国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着力培养学生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等核心素养。本课教学设计的主要特点为:

其一,立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本课在各版本思想品德教材内容中表述极少,但在2011版新课标“法律与秩序”主题之3.4内容点中有明确的表述,一直以来这一块是老师们视作畏途的内容,李老师却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的重大变化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以“公正”的汉字演变过程图导入教学,创设探究情境,让学生直观地理解了“公正”二字的含义,顺畅地切入了教学主题—保障司法公正。不仅带领学生领略了中华传统文化的魅力,更从时间维度上帮助学生认识了平等、公正、法治,明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从古至今一以贯之、一脉相承的。

其二,精选典型案例,逻辑主线清晰。“呼格案”“王玉雷案”“于欢案”等备受关注的社会热点案例,以视频形式被巧妙运用于课堂教学中,体现出了“道德与法治”学科的实践性和生活化的特点。以呼格案与王玉雷案诉讼阶段的对比分析、呼格案再审与于欢案二审的对比分析,构建符合学生认知特点的课堂教学逻辑,搭建起了学生探究学习的平台,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中辨析观点、形成价值观。

其三,以有梯度的问题设计,帮助学生拓展思维深度。在对不同案例的对比分析中,设置有梯度的问题,如“哪些因素发挥作用促使‘于欢案’二审的改判?”“公民行使监督权于法有据吗?”等问题,着眼于用好用透案例,层层深入剖析案例,帮助学生由浅入深地思考和分析问题,培养学生的辩证思维和科学思维,引导学生深入思考不断提升认识,最终养成遇事找法、以法释疑的良好行为习惯。

(点评人:胡洁,北京教育学院石景山分院教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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