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5年远景目标和重大改革及其发展举措

2021-11-27 02:03
中国科技纵横 2021年3期
关键词:生育要素土地

中央党校战略研究院副院长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说明中提到,到2035年有可能实现经济总量或人均收入翻一番目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2020年GDP总量101.60万亿元人民币,2035总量翻一番为203.21万亿元;2020年人均GDP为72442元人民币,翻一番为人均144896元;以不变价计算,未来15年需要的年均增长速度均为4.73%。

下面我从四个方面阐述一下未来5年建设发展的建议。

实现GDP翻两番关键在于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

通过对一些过去的历史数据观察和现在我们进行的计算,如果没有大的改革,或者改革落实不到位,或者没有大的发展举措,未来15年的年均增长率可能在2.5%~3.5%之间,也许会完不成2035年GDP翻一番的目标。

通过对全要素生产率部分进行历史数据的观察,我们团队发现转轨国家全要素生产率很大部分来自于改革对生产效率的提高。进行系统的计算以后,发现未来经济增长,如果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特别是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把它资产化的话,年均新增长潜能大概在1.5%到2.5%。再加上资本和劳动力市场的进一步改革,年均经济增长速度低方案会达到4.5%和高方案6.5%。再实施“调水改土”,扩大土地战略举措,加上其土地也资产化的话,还可以带来0.5%左右的年增长率,这样总经济增长低方案可达到年均5%,高方案平均7%,高方案是非常乐观的。如果推进土地体制改革,以及加上比较大地实施“调水改土”的战略举措的话,2035年实现总书记提出的翻一番的目标肯定没问题。我们工程实验室在做一个较大的计算课题,对一些过去的历史数据和现在一些计算的判断,我觉得是这样的。

第一,如果没有大的改革,或者改革落实不到位,或者没有大的发展举措,未来15年的年均经济增长率在2.5%~3.5%之间。我们称之为“转轨中国家的自然经济增长率”,也就是没有改革或者改革没有落实的自然经济增长率。

第二,我们对全要素生产率部分进行历史数据观察,发现在每一个改革周期的时候水平都较高,呈倒U形状,改革周期结束后全要素生产率贡献降低。过去教科书上说的全要素生产率主要来自于广义技术进步,这是不对的,在转轨国家其很大部分来自于改革对生产效率的提高,这是第二个分析结果。

第三,如果计算改革对经济增长贡献的话,必须从要素配置体制改革入手,要不然没办法数理化计算,我们发现最早市场化的要素是资本,中间就是劳动力要素市场化改革,当然二者还要深化改革,但是大规模土地要素的市场化改革直到今天基本上还没有开始,总体上土地要素,仍然是计划配置为主的体制。我们进行大量的模拟计算以后,发现未来经济增长,如果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特别是土地作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把它资产化的话,大概新增长潜能年均在1.5%到2.5%。再加上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进一步改革,低和高方案新增潜能分别会达到2%到3%。

第四,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将土地要素变量剔掉了,我们作为一个转轨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土地变量应当回归模型,第一是土地没有资产化,第二是国土开发程度还较低。如果说“调水改土”,扩大土地,加上这部分土地也资产化的话,还可以带来0.5%左右的年均新增潜能,总经济增长年均高方案会达到7%,这是非常乐观的;低方案也能够达到5%。我觉得如果推进土地要素资产化和市场化配置体制改革,以及加上实施重大的“调水改土”的发展战略举措,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我认为2035年实现总书记提出的GDP增长翻一番的目标肯定没问题。

整个2035年能不能达到GDP增长翻一番目标,最为关键的是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土地要素配置的市场化改革。

2020年闲置低利用生产要素规模巨大

在传统计划体制的国家里,如科尔奈讲的,一方面存在着大量投入要素的低效率浪费,另一方面投资饥渴又造成要素和产出的短缺。然而,计划与市场并存的二元体制中国,也发生了各种要素配置的既浪费又短缺,产出过剩的状况。土地财政体制和单一住宅建设供给渠道的体制扭曲,从国民经济总供给与总需求均衡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又被过度转移,导致 “居民收入―支出―消费―工业品生产”间的失衡,即生产过剩。一个国家低效率的危害在于,会使一个成长中的国民经济发生持续的结构扭曲、衰退和不可持续。

体制转轨国家存在着低自然经济增长率。如对于耕地要素存量严格的计划保护,但是其无法解决种地收入扭曲造成耕地大规模的撂荒和糊弄种地,即生产的低效率问题。而转轨国家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并不是全部来自于广义的技术进步,其相当大的比例来自于大力度体制改革对于闲置和低利用要素和资源的不断盘活。转轨国家只有安排不断的周期性的大力度改革,才能更有力地克服不断产生的要素闲置和低利用的低效率,获得改革提高的全要素生产率,避免低效率产出损失。只有市场配置要素和资源,才能提高国民经济运行的效率,再加以政府科学的治理,给国家带来经济的活力、繁荣、稳定和安全,把经济增长速度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

全国体制扭曲性闲置和低利用土地,即体制性剩余土地和城镇住宅数量:耕地2639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3%;乡村和非县城建制镇建设用地11565万亩,城市县城和工矿产业园区建设用地4045万亩,占城乡居住和工矿用地的30.98%;城镇体制扭曲性的空置住宅估计有7025万套,占城镇总住宅存量的18.9%。

由于土地要素市场化程度较低,基本还在处于计划和行政管理之中,市场机制在优化分配土地要素和资源方面基本不起作用。土地计划和行政管理根本无助于各类土地要素利用和配置效率的提高,而且造成了中国各类土地大规模的闲置和低利用,使其既浪费又短缺。形成体制性剩余最多的领域,就是中国土地和住宅领域。

首先,2020年农村耕地存量203000万亩,其中体制性撂荒和低利用耕地面积为26390万亿亩。中国城镇职工工资、农民工务工收入、农民种非粮食作物和农民种粮收入比为100:50:20:5。从事农业的劳动力达到1.9亿人。从事农业种植,特别是种粮的收入比太低。其根本原因是有限的耕地上种地的人太多。如果劳动力要素和土地要素均由市场调节,人口就会向就业机会多和收入高的集镇、城镇和城市流动,就会向劳动生产率高的二三产业流动;耕地要素就会从规模太小的农户向规模经济的家庭农场等集中。但是,人口和劳动力要素方面,户籍、子女教育、居住成本、土地不能退出粘性,阻碍了农村剩余人口、劳动力和土地的流动和优化配置。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太低,从而发生了耕地的撂荒和糊弄种地。这种耕地既短缺紧张又严重闲置浪费,仅仅依靠用途管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仅有用途管制,没有市场配置,结果就是本来就供给短缺的耕地,还发生了大规模的体制扭曲性闲置和低利用。

从耕地看,根据墨西哥1993年耕地配置市场化改革后的效果看,由于劳动力/耕地比下降以及生产规模化,农业收益提高,使耕地撂荒和糊弄种地面积减少,改革后产量提高。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对全国29个省、262个县市的住户跟踪调查发现,2011年和2013年分别有13.5%和15%的农用地处于闲置状态。中国目前的问题是,劳动力/耕地比太高,生产规模化程度不够,土地撂荒和糊弄种地面积较多。

以墨西哥改革前后粮食增产的经验和西南财大的抽样调查参数为市场标准值和体制扭曲的差值,中国目前农村中抛荒和低利用的耕地至少占总耕地的13%。

其次,2020年农村居住用地存量16989万亩,即使按照农村户籍人口计算,体制性闲置和低利用村庄居住用地规模至少在7185万亩。农村的居住用地也是如此,一方面男青壮年多的家庭,由于十分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都被地方政府倾斜到城镇、城市、产业园区建设方面了,他们多年得不到宅地指标;另一方面,一些家庭学生上学、出外务工留居外地,女孩多的婚嫁村外,出现了有多处宅地的现象。宅基地也发生了大规模的闲置和低利用现象。1998年前,城镇居民的住宅,也是单位实物分房,供给相当短缺。后来将其商品化和货币化了,满足了城镇居民居住需要。当然也出现了巨额的空置,这是土地和房屋价格上涨太快和未开征房地产税造成的,也是另一种体制性的闲置和低利用。

市场经济的调节方法就是:农村的宅基地市场化配置,将宅基地从生活资料转变成资产。农村不再进行宅基地的实物分配,闲置的宅基地可以市场化交易,缺乏宅地的农民可以向多套房的农户购买。这样既解决了需要宅基地而没有宅基地农民的需求,又将闲置的宅地通过市场配置的方式得到利用。从总体上看,随着农村人口的城市化和老龄化,会出现越来越多的闲置宅院。如果地方政府还是从自己的土地财政利益出发,想通过增减挂钩、占补平衡、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的方式,将农民家庭闲置出来的宅院收归国有,高价倒卖,就会造成农村居民得不到财产性收入、资产和财富,城乡收入和财富差距会拉得很大的问题对农民很不公平,另一方面,强拆等会导致越来越多的社会冲突。

2020年工矿和产业用地9783万亩,闲置和低利用率30%,体制性浪费土地规模在2935万亩左右。中国是人多地少的国家,城镇和工矿等建设用地十分紧张。但是,土地的计划分配、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土地基本上不可能由市场去配置资源,造成巨额的体制扭曲性闲置和低利用— 土地浪费。

我国工矿和产业用地数据,一是土地管理部门近几年没有发布,这里的9783万亩是2020年居住和工矿建设用地总数减去城乡居住和其他项建设用地所得;另一统计数据是2019年仅国家和省级经济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面积大约为7400万亩,还有地县两级各类产业园,估计总量也有10000亩左右。这两个统计数据有重复交叉,其空置率很高。普遍存在着规划而未征用、征用而未开发,开发而未建造,建造而闲置和低利用等问题。有学者认为,产业园区缺乏科学规划和论证,遍地开花、市市有新城,县县有新区,导致供过于求,没有产业,没有配套。致使城市、产业和人口空心化。园区开发管理业界人士认为,一些开发区空置率达43%,有学者对案例研究发现,园区空置率36.86%。2019年贸易保护主义,2020年的疫情影响,使产业园区空置率正明显上升。

2020年城镇和县城建设用地11100万亩,其中闲置和低利用土地比率大约在1110万亩左右。城市和县城建设用地中有约30%的工厂、仓储、旅游、平层客栈商铺、铁路站場等用地,还有大量的城镇行政事业和国防军事等用地。由于其用地不是市场价征收,而是价补偿和无偿划拨,一些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学校医院等占地面积超过实际用地需求;一些加工工业企业随着城市发展,产品产业结构变化和工艺技术升级等,其用地的地理位置、实际用地面积等也发生变化,但由于不能顺利二级交易,闲置浪费率越来越大;一些仓储物流等用地,由于城乡区域扩大和功能改变,地处中心的此类用地需要向外调整,但由于改变其用途非常困难,也发生了闲置;而随着国防事业军种结构调整、水平升级、城市扩延等变化,大量土地出现了空置,出现了土地利用率不高的情况。这部分土地闲置率的调查研究在文献中找不到数据。因规划和用途等管制导致其不能优化调节,各类土地的空置和低利用率为在5%到40%之间不等。

按照平均100平米一套房估计,城镇体制扭曲性空置房数量为7025万套。城镇住宅需要建筑在土地上,前面已经提及,按照国际经济核算规划,即使自己产权房屋自己居住,也需要虚拟地自己给自己交房租,并统计到GDP之中。但是,如果城镇住宅空置,既没有出租,也没有居住,实际是一种闲置和浪费,作为要素并没有提供真实的居住服务。因此,在计算GDP产出时,需要扣除这部分体制性剩余住宅的虚拟房租。城镇住宅已经资产化和商品化,如果有居住外的剩余住宅,作为拥有住宅的经济主体,追求其最大利益,会将其出租或者出售,除非自然闲置,一般不会发生非市场化的空置。然而,土地来源为低补偿征用,出让为行政垄断性的市场,住宅建设供应一级市场只有房地产商一条渠道,政府收的是土地出让金,而不是土地和房屋交易税。结果造成了极严重的体制扭曲:土地和新建设房价格垄断性上涨,给住宅投资带来溢值性财富,房地产持有税收成本为零,房租水平作为住宅投资的回收期可能在50年到100年左右。因此而形成体制扭曲性的城镇住宅空置现象。

那么,中国城镇住宅空置率是多少呢?学者甘犁领衔的团队对此有所研究,他们发布的大型抽样调查显示,2013年,我国城镇户籍人口比率27.6%,为37556万人;常住城镇人口比率53.73%,73111万人;城镇住宅面积存量320亿平米,32000万套,不包括小产权房70亿平米的城镇住宅市场的整体空置率达到22.4%,计算的空置房5600万套。2018年我国家庭在多套房贷款占比已经高达65.9%,远超首套房;存量房贷中47.1%是用在空置房上,造成了信贷资源的巨大浪费。2020年,住宅存量房37169万套。2013到2020年间,城市常住人口增长了17.96%,住宅(包括棚改房)增长了36.9%,因而空置率也从2013年的22.4上升为28.9%,假如我们和韩国等地一样自然空置率标准值为10%左右,则2020年扭曲性空置率为18.9%,体制性住宅剩余面积为702496万平方米。

城乡劳动力要素体制性剩余数量。2020年中国总就业劳动力为77271万人,其中城镇就业44970万人,农村就业32301万人。城镇就业劳动力的增加,主要是农村户籍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在城就业、城市行政辖区扩大社区调整和为完成户籍城市化指标农转非等形成。由于疫情影响,2020年外出农民工实际数量,比2019年有所下降。

首先,最保守估计,2020年农村体制性剩余劳动力在16000万人。由于2020年2月许多数据无法获得,这里还是以2019年数据推算。一种办法,我们可以用农村就业劳动力与外出务工劳动力收入差来计算农村就业劳动力的体制性剩余数量:2019年,农村常住人口55162万人,农村就业人口33224万人,农村常住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6021元,其中财产性收入人均337元,转移性净收入3298元,则农村每个常住人口的二三产业工资和农业劳动性平均收入为12386元,平均到农村就业劳动力则为20546.55元。2019年农民工总量为29077万人,其中外出数量为17425万人。全部农民工工资年平均为3962元,其中东部农民工月工资为4222元。从农民工分布来看,东部外出农民工比率高,中西部在村镇的本地农民工比率高。我们假定将东部农民工的月工资水平作为全部外出务工农民工工资水平,并且工作时间为10.5个月,年工资水平为44331元,农村体制性剩余劳动力为15412亿。

另外一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计算是,根据农业劳动生产率和耕地面积进行计算:假定每一农业劳动力在耕地上净产出400元/亩,即使不计耕地的地租成本,需要100亩土地,才能与外出务工收入农民工的年收入相近。全国20.3亿亩耕地,只需要2030万农业劳动力。2019年中国农业就业劳动力19445万人,即使林渔牧业有1445万人就业,农村过剩劳动力也在18000万人左右。

其次,行政事业和垄断性国企中体制性剩余劳动力的积累和呆滞。行政事业和垄断性国企员工的编制和定岗准入数量,不是市场约束而是行政事业需要和国企自身意愿确定,其工资水平由中央人社部、行政事业部门和各地政府决策确定,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一般无法解雇员工。特别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预算,约束力较弱;国有垄断企业的人员数量和预算支出,监管也不严格,更没有社会听证。因此,其工资水平要比竞争性企业员工的工资水平高;其用工数量不受市场竞争约束,有扩张偏好,多余员工退出困难。因此,改革开放后,在行政事业和垄断国企中,积累了越来越多的体制扭曲性剩余劳动力。也因数据获得问题,我们这里计算2019年的城镇劳动力体制性剩余并推算2020年数据。

就国有企业来看,垄断性行业就业员工较多,劳动生产率较低。如三大石油公司就业为250万人,2017年以每个员工年生产的纯利看,中石化和中石油员工平均为11万元和3.6万元,仅为埃克森美孚的1/12和1/36。至少剩余150万人。2018年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国有单位就业人员264万人。主要集中于国铁、交通收费和邮政等行业。如果铁路职工严格定岗定员、交通收费智能化、仓储智能物联化和邮政传统业务快速萎缩,也将至少会形成150万的冗员。2020年,近728万国有企业员工中,至少冗员有480万人。

从财政供养人员规模上看,1978年时,事业和行政机关的人员为1964万人,财政发放工资的退休职工为137万人左右,行政事业非正式职工与总人口比为1:46。但是到了2015年,行政和事业单位人员规模为4100万人左右,协编临编和合同工人员在1500万人左右,财政支付的供养人员规模在5600万人左右。也就是国民财政供养人口比,除了行政事业退休人员2000多万,供养的在职人员到2015年大幅度上升为25人供养1人。

2019年,国有行政事业单位等需要财政发放工资的就业人员总共4706万人,占城镇国有单位就业的85.99%,占城镇总就业的10.64%,占全国总就业的6.07%。城镇国有单位就业的5473万人中,行政管理和社会组织中,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中就业的1957万人,教育等各类事业单位就业2749万人,国有企业就业767万人。公共管理和事业单位等需要财政发放工资的就业人员,占国有经济单位总就业的85.99%。2020年,行政事业和社会管理方面的人员,随着网上办公、网络信息化社会治理、线上支付和其他服务,国有行政事业等单位就业员工的体制性剩余人员,推算至少1200万人。

体制性国有企业资本剩余。我们按照近几年最低水平,以市场竞争性的民营企业资本盈利率为6%推算,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国有资产闲置和低效率利用造成的体制性剩余资本要素规模分别为398600亿元、676133亿元和827010亿元。

从要素结构上看,国有企业一般是资本密集型投资经营经济体。从当年资本名义价格看,资本有机构成上升速度先慢后快。各年的国有总资产盈利率、净资产盈利率和国有权益资产盈利率分别只有1.40%和2.38%,1.13%和1.84%,1.01%和1.64。据此,以非金融企业全社会资本平均利润率6%为标准值,就可以计算出闲置和低利用率的资本规模。

实施改革使人口计划生育向自主生育转变

人口体制包括现行生育政策、户籍流动、居民城乡权利平等、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移民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条例等规定、秩序和监管等。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根据20年前人口增长率影响20年后的经济增长速度的定理,实施改革使人口计划生育向自主生育转变,有利于在2040年左右的远期,迎来一波经济增长速度上行的局面。

从2015年实施全面放开二胎生育改革以来,刺激生育的效应在递减,到2018年时政策效果并不理想。2021年迫切要进行彻底改革的是:(1)废除生育的行政审批制,取消有关部门的准生证管制,生育多少孩子,由家庭和个人自己决定,国家不再干预。2015年的人口政策调整,除了将二胎生育权回归家庭外,二胎以外和未婚生育仍然属于国家控制之内,未经批准的二胎以上和未婚生育仍属于非法。个人认为,2021年,应当全面放开生育。(2)废除社会抚养费征收;以前超生未交的停止追缴,已交计划生育抚养费的超生无户籍人口,应当无条件登记为中国合法人口;放开生育后,应严厉禁止一些地方计生和民政等部门擅自向新婚夫妇和居民家庭强制收取二胎或者多胎生育承诺保证金。

未来忧虑的是,由于中国社会货币化、知识化、市场化、城市化不断进展,20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出生的青年人,考虑生育和抚养孩子的成本和机会成本,以及担心影响事业和自己的生活品质等,生育意愿很低,加上结婚年龄推迟、独身家庭增多、不孕不育妇女比率较高,即使实行放开二胎的政策,愿意生育二胎的比率大打折扣。

社会应当宽容婚外生育。欧洲许多国家,以及美国,其婚外生育率较高,原因是宗教上基督教不允许堕胎,社会对婚外生育较为宽容,也没有出生人口要登记注册的户籍制度限制。无论何种情况出生,人生来就平等。因此,这些国家婚姻生育率低、离婚率高、终身不婚者多,但是生育率却比东亚国家要高得多。

除了未来的人口政策需要尽快向鼓励生育转变外,全面放开生育,一些愿意多生孩子的家庭,可以弥补生育意愿较低的家庭;一些想要孩子的未婚妇女,可以通过获得捐精、试管婴儿等方式,获得子女。多生和非婚生的合法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不生二胎造成的生育规模不足。在少子化和男女比例失调的社会,因为有需求,显然会形成一个打之不绝的拐卖儿童和妇女的市场。因此,调整一些法律条款,未婚生育孩子、各种原因的孤儿、贫困家庭子女等,能为社会上一些经济富裕、家庭文化水平高、有爱心的家庭所收养。以开正路,而堵邪道。

建议修改《婚姻法》,降低法定结婚年龄,不再规定男22岁、女20岁的年龄限制,参考日本、德国、新加坡等国家,将男女结婚的法定年龄降低到18岁,女方最低可到16岁。

改变传统的生育观念,未婚生育并不违法;尽快修改目前的收养法,允许有意愿的家庭,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领养婴幼儿和幼童,包括过继子女等。

家庭和个人生育,有医院出生证明,即可到户籍管理部门进行人口注册登记,有关机构不再进行行政管理。上幼儿园,就读小中学、职业学校和大学,单位招工和登记创业,参军服役,购车购房,人口管理,户籍迁移等,都应当与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脱钩。

将计划生育行政管制性机构,转变为生育服务型社会组织。进行计划生育行政系统的改革,其人员规模应当缩小;其职能应当向鼓励生育、优生优育、孕期保康、妇幼健康等方面转变。

实施鼓励生育政策。一些学者认为,国家曾经限制生育有误,因此也不能再实施鼓励生育政策。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正因为过去政府强制生育力度过大和时长过长,造成了“人口坑”,需要由政府主动出台鼓励的政策,加以回填;鼓励不等于强制,用的是各种经济政策;低生育文化形成,生育抚养成本提高,需要由国家出台政策,引导和营造利于多生育的经济社会环境。

这些政策有:(1)国家加大人口再生产财政投入,对生育进行奖励补贴。按照抚养人口对个人所得税进行综合扣减征收,减免多生育人口家庭的房地产税,财政对二胎和二胎以上家庭提供生活和居住帮助。梁建章研究认为,美国、韩国和欧洲许多国家,GDP的1%到5%投入到了生育和抚养孩子补贴刺激。奖励生育真正比较成功的北欧国家,投入了GDP的5%。中国的生育下行形势比他们更严重,可能至少要用GDP的2%到5%来奖励生育,才能够提升生育率到一个相对比较好的水平。

(2)降低妇女生育的机会成本。严禁单位辞退怀孕和哺乳期女职员,并不得克扣工资;政府及相关机构加大资金和相关技术人员的供给,加强女性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女性在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力;对女职工较多的企业给予税费减免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有效促进女性的就业。

(3)降低子女的教育成本。根据相关研究测算,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教育成本是生育孩子直接成本中的最大支出,占比高达 70% 以上。除了继续加大教育财政投入,促进区域教育公平发展外,还应就以下几点对教育政策做出调整:儿童照料方面,发展托幼机构、发挥社区育儿功能,特别是鼓励0~3岁的社会育儿机构的发展,减轻家庭育儿负担;加大学前教育预算支出,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将幼儿教育特别是学龄前教育优先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减轻家庭对孩子的教育负担;压缩教育年限,将从小学到高中的教育年限由现在的12年减少到10年;大学教育中的年限也予以适当压缩,如硕士研究生学制除了特殊专业外,可改为一年。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国家应当对生育三个及其以上家庭,实行重奖的鼓励政策。因为一对夫妇如果生育5个孩子,即使其他4个家庭只生育1个,这5个家庭平均的总和生育率,也会保持在平衡替代2的水平上。一家多生对平衡低生育率,有着放大数倍的弥补作用。因此,确定累进的标准,对多生育的家庭,减免或者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有关财产税;政府对其子女从婴儿到成人参加工作,提供生活费用补助和全额补助;子女教育从幼儿到大学费用减免或者全部免费;家庭成员实行减免或者免费医疗服务;政府提供公租、低价格和合适面积的住宅。

法国、瑞典、俄罗斯的实践经验表明,合理的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可以使生育率回升,可以有效避免“低生育率陷阱”。与此同时,日本、德国的例子表明,力度不够的措施或者不完全针对国情的措施都会使政策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生育率持续处于低水平。

提升民族生育能力,营造生育的各方面环境。适当限制含草甘膦等转基因农产品的进口,对转基因产品进行标示;监管食品农药、化肥、添加剂等残留,保证食品安全;进行外部环境整治,以及对家庭内部有害装修等进行提示和监管,防止雾霾、不洁水、有害化学物挥发辐射等对生育形成不利影响。改变目前生育妇女不孕率高和男子精液合格率低的状况,综合提高中国家庭的生育能力。

另外,应当加大投入,加快对冷冻精子和卵子技术成活率提高,以及人造子宫体外孕育技术的研发攻关,形成安全的储备精子卵子库,试制并使子宫外孕育新生命的仿真设备。

为什么要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并计算其增长潜能

未来的15年中,土地要素在国有和集体所有条件下,其产权结构如何能够与供求和价格机制耦合而顺畅运行?如何认识土地要素配置体制改革对获得新经济增长潜能的至关重要性?都是我们需要在学理上进行讨论的问题。

在讨论公有制能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时,学术界往往集中在以下方面:企业的产权是否得到法律和司法体制的有效保护;除了其产品能否市场化销售外,也包含了股权是不是能够转让、交易和定价;公有制的企业,其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是不是有各方面的激励机制,经营者对价格、供求、利润等信号是否敏感和有理性的反应。当然,也包括市场准入、资源要素获得、税负水平等方面对民营企业是不是存在着歧视。

根据前面的论述,中国从要素的所有制看:劳动力属于个人所有;资本要素中部分属于国有,部分属于个体私营所有,还有的为外资所有;而土地则为国有和集体所有。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转轨经济学,其由广义技术进步、劳动力和资本要素投入及报酬率三部分组成的索洛模型中不包括土地要素。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中国、越南和老挝等,实际上也存在着如何设计和安排所有制的实现形式,使市场经济与所有制结构有机耦合和低摩擦高效率运转的问题。大多数经济学家受新古典经济学剔除土地要素,或者制度经济学产权关注集中在资本方面的影响,忽视了土地所有制形式要适应市场经济运行和土地要素要市场化配置改革。

转轨经济学需要考虑国家的制度安排,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中,要讨论和解决劳动力、资本和土地三要素生产力产权结构与市场供求价格等机制相耦合,在整个经济体系中能够有效运转的问题。其中资本要素的多种所有制结构与市场经济的对接基本完成。土地在生产和生活领域中,其所有制实现形式的设计,在城镇住宅领域中已经完成,但是生产领域的二级市场交易还与产权形式有着一定的冲突;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在所有制实现形式上,基本上还没有能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接和顺利运行的体制安排。

关于目前的土地国有和集体公有制结构能否与市场经济机制耦合运行,我只从机制能不能有效运转和运行有没有安全风险等工程技术思维的角度来讨论这一问题。二者之间还没有完全实现有机结合,存在着不少梗阻,不能够顺畅运转,使得土地要素配置效率很低。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农民宅基地实物由集体分配,耕地实物由集体承包,仍然是一种计划配给经济和农村自然经济的混合物,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土地集体所有,但是使用财产权确权不清,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于城市和非农业产业。农民也没有土地的创业权、建设权和经营权;农民因迁移而需要退出的,因产权不能交易而无法退出;想集中耕地或者想购买宅地的,也因产权不能交易而不能购买,实际上土地要素也就不可能市场化配置。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土地要素不能在农村农业领域,由市场调节实现优化配置而产出效率很低,使得资本要素不能组合流入,农村和在农村中的农民和中小微企业因土地计划、规划和用途管制等得不到创业经营的土地。这使农村第一二三产业都失去了其他要素与土地要素相组合形成产出能力的基础,严重影响了农村领域的经济增长能力。

其次,土地集体产权不清,产权结构不合理,造成收入和财富的城乡差距,从国内循环方面看造成了消费需求不足和严重的生产过剩。土地在城镇国有经济与农村集体经济间的不平等交易,导致了土地资源在计划配置过程中的绝大部分财产性和地租收入,或者被地方政府转移,或者被村集体领导私自获得;农民得不到土地财产性收入和以地为本的创业收入,农民的宅地耕地不是资产和财富,收入分配流程和财富形成机制扭曲,拉大了农村户籍居民与城镇户籍居民收入分配和资产财富(城镇居民住宅1998年实物分配改革为商品和货币化分配后,成为资产和市场经济意义上的财富)拥有之间的差距,扭曲了市场经济的“收入分配―交换支出―消费需求”流程,梗阻了市场“总供给―总需求”之间的循环,使产能过剩常态化,造成经济增长速度持续下行。

再次,由于农村土地产权结构设计为大量的土地要素不能由市场交易配置,给日益债务化和多货币经济模式带来越来越大的债务链断裂、货币币值剧烈波动、资产价格大幅度动荡和汇率跳水等风险。现代经济已经从过去追求收支平衡有余型模式转变成了追求支大于收债务型模式,在GDP流量无法平衡扩张的债务和多发的货币情况下,规模巨大的土地资产是最有效的金融和经济体系稳定基础。在所有制结构中使用财产权不能让渡的体制安排,使土地不能交易,使其根本无法成为保证债务和货币信用的可抵押资产。刺激经济增长需要更多的债务扩张和货币供应,而可供抵押的可交易资产基础不足以成为债务信用保证和货币稳定之锚,其结果必然是债务链断裂、资产价格暴涨、金融体系崩盘。

笔者认为要坚持土地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在这一原则下,要按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精神,实现城乡同地同权同价,建立统一和竞争性的社会主义城乡土地市场体系。硬化农村宅地和耕地使用财产权,农民的宅地和耕地从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实物配给向资产转变,延长土地使用财产权年限,土地使用财产权可以交易、出租、抵押、入股和继承。但是,对于只有一处宅院、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吸毒赌博欠款、高利贷诱导的情况,应该禁止宅地交易;严厉禁止到农村进行房地产开发,进行炒地炒房投机。

劳动力、资本和土地是投入产出最基本的要素,也是估算产出和增长数理模型的基础自变量。只有将要素配置体制扭曲和要素市场化改革作为问题和对策之间的内在关系并据此建立可计量的模型,才能使得改革既作为认识内在关系、变动规律的学理工具,又作为改革重点部位判断和改革增长前景展望的依据。

中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渐进性改革的国家。40余年的要素配置体制转轨过程中,资本要素市场化改革最先,劳动力要素市场化在中,而土地要素市场改革在最后。

马克思在阐述生产的必要条件时,引用了威廉•配第所说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斯密据也提出,“一个国家的全部产品要分解为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三部分”。但是,索洛等新古典经济学家,因前面已述的原由,在核算经济产出和增长时将土地要素予以剔除。

其实,在现代国民经济核算中,(1)土地房屋租金计入GDP。物业公司、农业土地所有者、农村集体组织和城市居民在出租土地和房屋时实现的耕地租金、场地租金、厂房租金和居住租金,都要计入GDP。(2)在土地和建筑物分不开的固定资产中,其以折旧和利润的形式计入了GDP。土地与建筑物分不开的,在会计准则中,土地对产出的贡献含在了资本的贡献之中。在国际通行的国民经济核算规则中,即使自己所有和自己居住的房屋,也要依据维塞尔要素生产力贡献归属原理,以自己给自己交房租的方式,由统计核算部门参照租金水平和全国拥有的房屋面积,扣除房屋真实出租已经统计过的,要大体估算一笔租金收入计入GDP。

在成熟的发达国家里,可利用土地的数量可能不会再增加,土地的贡献(地租)边际增幅微弱,在增长率核算时,可以将其从经济增长模型中舍弃。但是,(1)在中国的经济增长中,自1998年土地和房屋资产化以来,其增值部分占GDP比重从2.5%上升到了2019年的15%。(2)而且对于耕地、宅地、农村其他建设用地和城镇国有企事业用地来说,绝大多数已利用土地还没有资产化。(3)作为一个开发还不足的二元结构国家,中国的国土开发利用率只有71%,还有提升的空间,可利用土地数量还可以增加。(4)特别重要的是,经济增长的最后障碍是土地体制的扭曲,真正意义上的土地资产化和市场化改革才刚刚开始。

从发展中国家看,随着国土开发程度的提高,土地投入的数量是增加的,土地有其地租的生产力,回归古典经济学的要义,应当将土地要素变量重新纳入投入产出和增长模型中。从二元体制并存看,土地没有资产化,土地容易被计划控制,并且其体制扭曲不容易被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体所纠正。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可以大幅度提高TFP的增长率。只有揭示要素市场化内在数理关系的模型,才能说明土地改革的重要性,以及按计算模拟的预判,来安排体制改革的任务和内容。

目前城乡大规模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性的宅院和各类土地,推进其市场化改革,通过可交易和可抵押,成为巨额的资产和财富;工业化进程从过去的一般消费品型工业化阶段,转向庭院、房屋和汽车等更高品质资产型工业化阶段;就如过去生产队挣工分实物分配的劳动者,改革开放后外出务工挣得工资,劳动力要素货币化了一样,农村和城市大量的实物资料性土地宅院也通过改革市场化配置,使其货币化,带来城乡间的人口、劳动力、资金等双向流动及土地和住宅的双向盘活。这三个方面,将是中国未来经济增长最重要的潜能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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