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休谟美学的趣味标准问题

2021-11-28 14:30都新豪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休谟批评家趣味

都新豪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一、趣味标准的可能性及其构建

在休谟看来,趣味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并不是一个虚构的概念, 但是关于趣味本身一直存在着一个棘手的问题, 即: 不同趣味之间的差别难以消除。与此不同,我们对于观点与科学的争论往往来自于术语的含混, 而当我们澄清语词的含义后往往能够达成共识, 因为争论的参与者很容易找到一个普遍认同的前提,我们事实上的评判即是相同的,而这种对比更加突出了趣味的特殊性。 休谟指出了历史上的作家们对于恶的行为的谴责与对于善的行为的赞美具有某种一致性,理性使人们拥有一致的情感,“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道德表面上的一致性也可以从语言的特性来解释”[1](93)。事实上,趣味的实质差别远大于表面上的差别, 即使我们运用相同的词汇来评判事物,但在遇到具体例子时,不同评判者的措辞意义可能大相径庭, 趣味的差异不是单单澄清语词的含义就可以避免的。 比如,伊斯兰教经典《古兰经》中也有一些野蛮的道德训令,但是却被信徒们看作正向的原则。 原来,只要符合信仰者的利益,每种行为甚至可以获得相反的评价, 而这加剧了道德评价的难度和相对性。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区分不同的道德情感呢?由此,一种对于趣味标准的追寻便是自然的了。休谟认为尽管趣味多种多样,但是仍旧存在着普遍的评价法则:“某些人类内在的原始结构的具体形式或特性,是设计来让人感受快乐的,而另一些则让人感受不快。 ”[1](99)作为人类的我们具有类似的生理基础,但是在日常审美活动中,我们会因为身体器官的缺陷以及内感官的非正常状态而影响趣味评判。 此外, 休谟还举出了一个会影响趣味评判的例子,在《堂·吉诃德》中,桑丘的两个亲戚品尝出来了葡萄酒中的皮革味和铁味, 但是却遭受到了旁人的讽刺, 而后来的真相却是酒桶底部竟然有一把拴着羊皮绳的旧钥匙。 如此看来,敏锐的趣味的确存在,“不过,有些知觉器官非常灵敏,不会漏掉任何一种味道,同时能准确捕捉到混合物中的每一种成分,这就被我们称为敏锐的趣味——无论是从字面意思还是从引申义来说”[1](101)。 但在很多情况下敏锐性是隐而不显的, 我们不会像例子中那样把酒桶倒空之后来找线索,而我们能做的就是要承认这种敏锐性。而进一步,谁有敏锐的趣味呢?这就引出来了理想批评家的角色,批评家是我们进行趣味评判时的榜样。但是,仅仅有敏锐的感官是不够的,敏锐性是可以通过观察和思考经由后天的训练培养的。 品鉴作品前需要反复地实践,且需要打开品鉴者自身的视域,进行丰富的比较活动,批评家还需要摆脱一切偏见,运用理智来消除偏见的影响,由此,休谟总结出来了理想批评家的五个特质,认为“只有良好的判断力和敏锐的情感结合在一起,在实践中提高,在比较中完善,清除所有的偏见,批评家才能获得这样有益的品格,如此情形下,无论他们给出怎样的断言,都是趣味和美的真正标准”[1](107)。 需要指出的是,受限于各种因素,拥有敏锐趣味的人是很稀少的,那么我们又该怎样去寻找理想批评家呢? 休谟认为这事实上并不是一个困难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相对于科学标准,人们更倾向于认可情感标准, 科学体系会很容易被颠覆, 但是诗人或者演说家因其激动人心的作品和表现却持久地被人们所铭记和承认。 趣味优雅之人很少, 但因其具有卓尔不凡的素质很容易被世人发现。 最后, 休谟指出了确立趣味标准的两种阻碍因素,即个体的气质差异和时代国家的文化环境。我们对此现象要有包容的意识, 但是也有一些事情是无法被容忍的, 休谟特别强调了以宗教原则为代表的一些道德因素会影响优秀作品的普世性和后世认可度。 对此,学者达布尼·汤森德(Dabney Townsend)指出:“对美的趣味有其功利的一面, 也有其后果——它是由判断它的文明所产生的, 它通过提供单纯的快乐有益于人类有机体但它不能脱离道德判断,必须服从于那种情感。 ”[2](215)这也引出了休谟的整个哲学构架,休谟的哲学是研究人性的“科学”,而人性主要是由理智和情感构成的,趣味问题不同于理智,理智关涉到知识问题, 而趣味则关涉到道德和审美问题。休谟指出:“这样,理性和趣味的范围和职责就容易判断分明了。前者传达关于真理和谬误的知识;后者产生关于美和丑、 德性和恶行的情感……后者具有一种创造性的能力, 当它用借自内在情感的色彩装点或涂抹一切自然对象时, 在某种意义上就产生一种新的创造物。 ”[3](146)趣味具有生产性,在这种生产性中显然还有其他因素的参与, 但是这都可以归之于经验,因为在休谟的认识论框架中,印象(感性认识)和观念(理性认识)都是感觉的结果。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 虽然每个人的趣味都是不同的,但是因为人性有普遍的规则,趣味的标准却是存在的,理想批评家承担了实践中趣味标准的作用。休谟想要揭示的是一种普遍性和确定性, 想解决审美领域中的无休止的争论, 确立某种摆脱不确定性问题的标准, 并且其趣味标准问题和其认识论是融贯的,与道德问题也交织在一起,但其基础仍是人性与经验。

二、三组关于趣味标准的反驳

首先,休谟自己在文章中也明确指出,某些哲学认为,寻找趣味的标准是不可能的。判断与情感之间的差异非常广泛,对于判断行为而言,有且只有一个观点是对的。 与之相反,所有的情感都可以是对的,因为它们只与自身相关而不涉及外界的对象。 情感意味着某种知觉器官或机能与外在的对象之间的某种联系或者一致性,但这种联系本身也是存疑的,一旦证伪,甚至这种情感都会被消解。休谟指出:“美不是事物本身的任何特性: 它仅仅存在于能够思考它们的心智之中,每种知觉都能感知一种不同的美。”[1](95-96)审美、评判的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仍旧是一个理论难题。 学者克里斯托弗·威廉斯 ( Christopher Williams)也看到了这一点,基于事实与价值相区分这一前提的怀疑主义只能够解释审美分歧, 休谟在弱化趣味的自然平等性的企图中并没有抛弃主观主义[4](158)。

其次, 有学者指责休谟对于趣味标准的看法走向了循环论证的误区, 即理想批评家的标准与审美判断的标准的逻辑顺序产生了矛盾, 这两者究竟谁是基础,谁是结论?[5](274)理性批评家的标准是从哪里来的呢?可以看到的是,休谟精心地列举出来了五条理想批评家所应该具有的特征, 只有拥有这些特征的批评家所认可的标准才可以作为趣味的标准,这事实上承认了理想批评家的标准是审美判断标准的基础。而另一方面,休谟列举出来的理想批评家的标准又是经过考察那些做出正确审美判断的人的品质而得出来的,这就产生了矛盾。 亚历山大·布罗迪则认为这个循环即使存在,也不是一个恶的循环。他分析了理想批评家的五个素质,认为其均是客观的,涉及事实,来自于经验。他指出休谟在讨论趣味标准时已经预设了某些作品是优秀的, 而对于那些新创作的作品来说,如果取得了理想批评家的一致赞赏,那么它们就是优秀的[5](275)。 休谟的趣味标准只涉及其他情况下产生的分歧, 与最初确立理想批评家标准时不相关, 这说明了布罗迪的解决方案就是将这种循环限定在了一定的范围之内。

最后,学者特德·科恩(Ted Cohen)指出休谟所讲的敏锐趣味其实有两个规定性:(1)拥有更强的能力去感受愉悦;(2)对构成物的细微成分的察觉[6](167)。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拥有敏锐趣味的人并不一定同时拥有这两个特质。这两个规定性很难结合在一起,相反,它们彼此之间存在着张力,察觉到某物的细微成分并不一定导向对它的愉悦及偏好, 如一位西方学者指出的,“在道德问题上,一个人可能会说,看到X 是正确的事情,就会希望自己去做X。但在趣味问题上,对‘精确’趣味的认识和对精确趣味的渴望之间存在割裂”[6](173)。 此外,一个人可能在某些方面敏锐,但并不代表他在各个方面都很敏锐,而且在培养某一个方面的敏锐性时会牺牲掉其从事其他事情的时间,而这些都会削弱人对于敏锐趣味的渴求。

三、对休谟论证的捍卫

关于第一组反驳, 休谟在文中就直接给予了反击。休谟并没有完全否认“趣味无争辩”,而是利用一些常识来修正或限制这一论点:“无论是谁, 若他将奥吉比和弥尔顿、 班杨和艾迪生的天才和教养等同起来,就像把小土堆说成特内里弗山峰一样高,认为小水池和大海一样宽广,会被当作恣意的夸张。 ”[1](96)此处的论述受到过其他学者的质疑,如特德·科恩指出的那样, 如果休谟的读者并不认可这种比较的话会有怎样的结果呢?[6](170)本文认为这是对休谟举例的恰当性进行反驳, 即使休谟的例子可能存在一些主观的色彩,但这并不妨碍他的整体思想表达,即对于审美边界的确证。审美趣味虽然具有相对性,但也不是毫无规则可言,不是随意的,我们不能混淆美与丑的基本界限。审美还是有边界的,趣味的主观性不代表趣味的任意性,对于趣味的评鉴还是有边界的,有规则的。这里的主观化是避免不了的,但是主观化不代表随意化、任意化。 事实上,休谟的趣味标准内含有人性普遍的规则,他指出:“尽管趣味多种多样,变化无常, 但总归还是有某些普遍的褒贬法则,一双细致的眼睛在心智的各种运行中也能追踪到它们的影响。 ”[1](99)此外,我们还可以从思想的外部背景来看这种对于趣味标准的内在诉求, 休谟当时正处于浩浩荡荡的苏格兰启蒙运动中, 启蒙理性日渐扩张,合理性的统治给世界带来了秩序感和确定感。审美本来是与求真无涉的,“真” 代表着一种确定性和秩序,“美” 作为感性则代表了非确定性和某种混乱的样态,而理性的同一性要求休谟在各个领域做出相应的回答。

关于第二组反驳,布罗迪的解释有一定合理性,但仍待进一步澄清。 休谟确实预设了某些优秀的作品的存在,他指出:“同一位荷马,两千年前在雅典和罗马受到欢迎,现在在巴黎和伦敦依然受到称赞。”[1](98)真正的美的作品会一直流传下去的, 即使某些作品在当时并未受到公允的对待, 但是真正的好作品是可以超越时间与偏见的影响的。 好作品中的特质可以被拥有敏锐趣味的批评家明确指出来, 这也是根植于不断的训练和经验实践。 趣味的标准不是先验的,而是内在于具体的人性规则之中,而规则又是需要不断修正的。 由此, 循环论证的指责是没有意义的,这种指责没有看到休谟指出的更为基础的原因,即人类自我完善的天性才是趣味标准和理性批评家得以成立的前提条件。 他说:“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没有体会到一篇文章的优点或瑕疵, 那么他也不会满足自己的趣味。在这种情况下,人的完美和知觉感官的完善结合在一起。 ”[1](102)这类似于“见贤思齐”,当自己没有意识到某个艺术品的妙处之时, 却知道有人比较擅长于这方面, 在比较之中会意识到自己的不足, 从而包含着人们对于个人完善自身和对于社会改进的期望。 休谟的趣味标准事实上蕴含了两层含义:人性的规则和理想批评家所建立的标准。前者经由经验使人们内心产生一种期待, 后者则是实践方面的要求。 趣味是一种能力,需要培养和提升,这时就需要批评家的引领作用, 理想批评家是趣味标准的现实参照点。以理想批评家为榜样,是从实践方面来说明标准的, 从而使得这个标准有了很强的可操作性。批评家事实上起到的是一个中介的作用,普通的审美主体以批评家的意见作为标准来进行参照和反省。值得注意的是,这里也容易滑向精英主义的立场, 但是这种倾向与审美领域无休止的混乱相比还是有所进步的,因为,常人终究是比较缺乏独立思考能力的,有榜样总比没有好,榜样至少指明了一个方向, 而这个方向可以促进审美主体自身审美品味的提升。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可以看到,诸如奥斯卡金像奖之类的文化活动也充分考虑到了理想批评家的作用。综上所述,趣味标准和理想批评家的标准都不是根本性、决定性的因素,两者都依赖经验和人的心灵结构,从而上述循环完全可以抛弃掉。

关于第三组反驳, 我们首先来看一下反驳自身存在的问题。第一,没有看到道德判断与趣味判断在休谟那里的统一性;第二,对于道德观念的认同也并不一定伴随着实施它的愿望。事实上,知与行之间的鸿沟一直都难以消除。 如果存在(事实上也确实存在)一个具有反社会人格的人, 那么他即使知道某些事情是正确的,他也不会愿意实施,甚至可能以相反的行动来获得自身快感。特德·科恩的反驳对于道德判断也一样成立, 趣味方面的困境在道德领域也同样存在。 这就需要把休谟的趣味标准问题放置于一个更大的背景之中来考察。 休谟想用科学的方式去解释人性,他的思想也都是统摄于人性科学之下的。在面对着敏锐趣味时, 选择主动提高自我或者选择无动于衷表面上来看虽说是一个态度问题, 但总归是会让人意识到自己的有限性。 但是有限性并不代表着僵死性,反而承诺和开启了无限的可能性。前文所说的人性自我完善的诉求也始终呈现在美学与道德领域。 而这对于休谟而言,是一种确定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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